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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斑馬、不幸的婚姻 和安娜·卡列尼娜 原則

可馴化的動物都是可以馴化的;不可馴化的動物各有各的不可馴化之處。

如要你認為你以前讀到過和這差不多的字句,那你就說對了。只要稍稍改動一下,那就成了托爾斯泰偉大的小說《安娜·卡列尼娜》著名的第一句話:「幸福的家庭都是幸福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托爾斯泰這句話的意思是,為了得到幸福,婚姻必須在許多不同方面都是成功的:兩性的吸引、對金錢的共識、對孩子的管教、宗教信仰、三親六眷,以及其他重大問題。在所有這些基本方面只要有一個方面出了問題,就可使婚姻毀掉,即使這婚姻所有其他必要的幸福因素一樣不少。

這個原則推而廣之,可以用來瞭解婚姻以外的生活的其他許多方面。對於成功,我們往往是尋求容易的、單一因素的解釋。然而,對於大多數重大的事情來說,成功實際上需要避免許多個別的可能的失敗原因。安娜·卡列尼娜原則說明了動物馴化的一個特點,這個特點對人類歷史產生了嚴重的後果——那就是,許多看似合適的大型野生哺乳動物,如斑馬和西貒,從來沒有被馴化過,而成功馴化的動物幾乎清一色地出產在歐亞大陸。在前兩章裡我們討論了為什麼許多看似適於馴化的野生植物沒有得到馴化,現在我們可以著手解決與馴養的哺乳動物有聯繫的問題。我們前面的關於蘋果或印第安人的問題現在變成了關於斑馬或非洲人的問題。

在第四章中,我們曾提醒自己馴養的大型哺乳動物對那些擁有它們的人類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那許多方面。最顯著的是,這些動物提供了肉食、奶製品、肥料、陸上運輸、皮革、軍事突擊手段、犁具牽引、毛絨以及使先前沒有抵抗力的民族失去生命的病菌。

當然,除此以外,馴養的小型哺乳動物、馴養的鳥類和昆蟲對人類也是有益的。有許多鳥是因為它們的肉、蛋和羽毛而被馴化的:中國的雞、歐亞大陸某些地區的各種鴨和鵝、中美洲的火雞、非洲的珍珠雞和南美洲的美洲家鴨。狼在歐亞大陸和北美經過馴化變成了我們的狗,用來打獵、看門、做寵物,以及在某些社會裡充當食物。為充當食物而被馴化的囓齒目動物和其他小型哺乳動物包括歐洲的兔、安第斯山脈的豚鼠、西非的一種巨鼠、可能還有加勒比海諸島上的一種叫做硬毛鼠的囓齒目動物。白鼬在歐洲被馴化來獵兔,貓在北非和西南亞被馴化來獵捕囓齒目有害動物。近至19世紀和20世紀馴化的小型哺乳動物包括為毛皮而飼養的狐、水貂和絨鼠以及當寵物飼養的倉鼠。甚至有些昆蟲也被馴化了,主要的有蜜蜂和中國的蠶蛾,飼養它們是分別為了得到蜂蜜和蠶絲。

許多這樣的小動物就是這樣為人類提供食物、衣著和溫暖。但它們沒有一種可以拉犁或拉車,沒有一種可以供人騎乘,除狗外沒有一種可以拉雪橇或成為戰爭機器,在用作食物方面它們也沒有一種像馴養的大型哺乳動物那樣重要。因此,這一章的剩餘部分將只限於討論大型哺乳動物。

馴化的哺乳動物的重要性全靠數量驚人之少的幾種大型陸生食草動物。(只有陸生哺乳動物得到了馴化,其原因顯而易見,在現代海洋世界的設施發展起來以前,水生哺乳動物是很難飼養和繁殖的。)如果我們把「大型」規定為「重量超過100磅」,那麼只有14種這樣的哺乳動物在20世紀前得到馴化(見表9.1所列)。在這14種古代哺乳動物中,9種(表9.1中的「次要的9種」)僅對地球上某些有限地區的人來說是重要的牲畜:阿拉伯單峰駱駝、中亞雙峰駱駝、美洲駝/羊駝(源於同一祖先的不同品種)、驢、馴鹿、水牛、犛牛、爪哇野牛和印度野牛。只有5種遍佈全世界而且重要。這5種馴化的主要哺乳動物是牛、綿羊、山羊、豬和馬。

這裡所列舉的初看起來似乎有明顯的遺漏。曾幫助漢尼拔[1]的大軍越過阿爾卑斯山的非洲象怎麼樣?今天在東南亞仍被用作役畜的亞洲象怎麼樣?是的,我沒有忘記它們,但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區別。像被馴服了,但絕不是馴化。過去漢尼拔的象和今天亞洲的役用象只是捕捉後被馴服的野象;它們在圈養中是不交配的。相比之下,馴化動物則可定義為:使某種動物在圈養中通過有選擇的交配,使其與野生祖先有所不同,以便為控制其繁殖與飼養的人類所利用。

換句話說,馴化就是把野生動物改變成對人類更有用的東西。真正馴化的動物在許多方面不同於它們的野生祖先。這方面的差異是由兩個過程產生的:人類對那些比同種中其他動物個體更有益於人類的動物個體所作出的選擇,和動物對在不同於野生環境的人類環境中起作用的自然選擇變異力量所作出的自動演化反應。我們已在第七章中看到,所有這些說法也適用於植物馴化。

表9.1 古代14種大型食草類馴化哺乳動物

馴化的動物產生了不同於它們的野生祖先的演變,有以下幾個方面。許多動物的形體大小改變了:牛、豬和綿羊在馴化中形體變小了,而豚鼠在馴化中則形體變大了。綿羊和羊駝因保留了毛絨並減少或失去了硬毛而得到選擇,而母牛則因產奶量高而得到選擇。有幾個馴養的動物同它們的野生祖先相比,腦袋較小,感覺器官也較不發達,因為它們不再需要它們的祖先賴以逃脫野外捕食者的那種比較大的腦袋和比較發達的感覺器官了。

為了正確認識在馴化中產生的變化,可以把家犬的野生祖先狼同許多不同品種的狗加以比較。有些狗比狼大得多(丹麥大狗),而另一些狗則又小得多(哈巴狗)。有的生得體型修長,可用於賽跑(靈),有的天生腿短,如用於賽跑則毫無價值(達克斯獵狗)。它們在毛形和顏色方面差異很大,有些甚至連毛都沒有。波利尼西亞人和阿茲特克人培育出來的狗,是為了充當糧食而特地飼養的品種。把達克斯獵狗拿來和狼比較一下,而如果你並不知道它們之間的關係,你也會毫不懷疑前者是從後者演化而來的。

這14種古代大型食草類馴化哺乳動物的野生祖先,在地球上的分佈是不均勻的。這樣的野生祖先在南美只有一種,它產生了美洲駝和羊駝。北美、澳大利亞和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連1種都沒有。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沒有本地的馴化哺乳動物,這尤其令人驚訝,因為今天旅遊者去非洲旅遊的一個主要理由就是去看那裡豐富多樣的野生哺乳動物。相比之下,這14種中有13種(包括主要的5種中的全部)的野生祖先只有歐亞大陸才有。(和在本書中的其他地方一樣,我使用的「歐亞大陸」這個詞在幾種情況下把北非也包括在內,因為從生物地理學和人類文化的許多方面來看,北非與歐亞大陸的關係比它與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的關係更加密切。)

當然,這13種的野生祖先並非全都同時出現在整個歐亞大陸。沒有一個地區擁有這全部13種,有幾種的野生祖先完全是地方性的,例如野生犛牛只限於西藏和鄰近的高原地區。然而,在歐亞大陸的許多地方,這13種中的確有好幾種同時生活在同一地區:例如,野生祖先中有7種出現在西南亞。

各大陸之間野生祖先的這種十分不均勻的分佈,成了歐亞大陸人而不是其他大陸的人最後得以擁有槍炮、病菌和鋼鐵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們怎樣來解釋這14種古代哺乳動物集中出現在歐亞大陸的現象呢?

有一個原因很簡單。歐亞大陸擁有數量最多的陸生大型野生哺乳動物,無論它們是否都是馴化動物的祖先。我們不妨把某個「馴化的候補者」定義為平均重量超過100磅(45公斤)的任何陸生草食的或雜食的哺乳動物(不是以肉食為主的哺乳動物)。表9.2表明,歐亞大陸擁有最多的可供馴化的候補哺乳動物,達72種,正如它在其他許多植物群和動物群方面擁有最多的品種一樣。這是因為歐亞大陸是世界上最大的陸塊,它的生態環境也是千變萬化的,動植物的生存環境從廣闊的熱帶雨林、溫帶雨林、沙漠和沼澤到同樣廣闊的凍原,應有盡有。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可供馴化的候補哺乳動物較少,共51種,正如它在其他大多數植物群和動物群方面品種較少一樣——因為同歐亞大陸相比,它的面積較小,生態環境的變化也較少。非洲熱帶雨林的面積比東南亞的小,在北緯37°以北沒有任何溫帶的動植物生存環境。我在第一章中討論過,美洲以前的可供馴化的候補動物幾乎和非洲的一樣多,但美洲的大多數大型野生哺乳動物(包括那裡的馬、那裡的大多數駱駝以及其他一些如果生存下來也可能得到馴化的動物)在13000年前就已滅絕了。澳大利亞是最小的也最孤立的大陸,那裡的大型野生哺乳動物的種類始終比歐亞大陸、非洲或美洲少得多。正如在美洲一樣,在澳大利亞除紅袋鼠外所有這少數幾種可供馴化的候補動物,大約在這個大陸第一次有人移居時就已滅絕了。

表9.2 可供馴化的候補哺乳動物

「候補動物」的定義為平均重量超過100磅的陸生的草食或雜食的野生哺乳動物。

因此,歐亞大陸何以一直是大型哺乳動物馴化的主要場所,對這個問題的部分解釋是:它是一個一開始就擁有最多的可供馴化的野生哺乳動物的大陸,在過去的4萬年中,那裡這樣的動物因絕種而消失的也最少。但表9.2中的數字提醒我們,那不是全部的解釋。有一點也是確然無疑的:在那些候補的哺乳動物中,實際得到馴化的比例在歐亞大陸最高(18%),而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特別低(在51種候補動物中竟沒有一種得到馴化!)尤其令人驚訝的是,大量的非洲和美洲哺乳動物沒有得到馴化,儘管它們在歐亞大陸有得到馴化的近親或和它們極相似的動物。為什麼歐亞大陸的馬能夠馴化,而非洲的斑馬卻不能呢?為什麼歐亞大陸的豬能夠馴化,而美洲的西貒或非洲的3種真正野豬卻不能?為什麼歐亞大陸的5種野牛(松毛長角野牛、水牛、犛牛、印度野牛和爪哇野牛)能夠馴化,而非洲野牛或美洲野牛卻不能?為什麼亞洲的摩弗倫羊(我們飼養的綿羊的祖先)能夠馴化,而北美洲的加拿大盤羊卻不能?

雖然非洲、美洲和澳大利亞的所有那些族群存在著巨大的差異,但他們在動物馴化方面是否都有歐亞大陸族群所沒有的某些文化障礙?例如,非洲的大型野生動物數量很多,可以通過獵殺來得到,從而使非洲人特意去飼養家畜成為多餘之舉?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毫不含糊的:否!有5個方面的證據可以駁倒上面的解釋:非歐亞大陸族群迅速接受了歐亞大陸馴化的動物,人類有豢養寵畜的普遍愛好,古代的那14種哺乳動物迅速得到馴化,其中有幾種還屢次獨立地得到馴化,以及現代人所作的進一步馴化的努力只取得了有限的成功。

首先,當歐亞大陸的主要5種馴化的哺乳動物到達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時,凡是條件許可的地方,它們都被迥然不同的一些族群所接受。這些非洲牧人因此取得了對非洲狩獵採集族群的巨大優勢,並迅速取代了他們。尤其是班圖族農民,由於獲得了牛和綿羊,從他們的家園向西非擴展,並在很短的時間內,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其餘大多數地區打垮了先前的狩獵採集族群。甚至在沒有獲得作物的情況下,一些科伊桑族群由於在約2000年前獲得了牛和綿羊而在非洲南部的廣大地區取代了科伊桑的狩獵採集族群。馴養的馬匹引進西非後改變了那裡的戰爭情況,把那個地區變成了一批依靠騎兵的王國。使馬匹未能向西非以外地區擴散的唯一因素是采采蠅傳播的錐蟲病。

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只要缺少適於馴化的本地野生哺乳動物的當地族群終於有機會獲得歐亞大陸的家畜,這種模式就會反覆出現。無論是在北美還是在南美,在馬從歐洲人的定居點逃逸出來後不到一代人時間,歐洲馬就被印第安人熱切地接受了。例如,到19世紀,北美大平原印第安人已經成了騎術精良的戰士和獵捕野牛的能手,但他們卻是在17世紀晚些時候才得到馬匹的。從西班牙人那裡獲得的綿羊,同樣改變了納瓦霍族印第安人的社會,尤其是使納瓦霍人得以織出他們因之而出名的美麗的羊毛毯。在帶狗的歐洲人於塔斯馬尼亞島[2]定居後不到10年,以前從未見過狗的塔斯馬尼亞島土著就開始為狩獵之用而飼養了很多的狗。因此,在澳大利亞、美洲和非洲的數以千計的文化各異的土著中,沒有任何普遍的文化禁忌在妨礙動物馴化。

毫無疑問,如果這些大陸上的某些本地野生哺乳動物是可馴化的,那麼澳大利亞、美洲和非洲的某些族群可能已馴化了它們,並從它們身上得到巨大的利益,就像他們從歐亞大陸的家畜得到利益一樣,因為當年在能夠得到這些家畜時,他們曾立即予以採納。例如,可以考慮一下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的各個族群,他們生活的地方和野斑馬和野牛近在咫尺。為什麼非洲沒有至少一個狩獵採集部落馴化這些斑馬和野牛,從而獲得對其他非洲人的支配力量,而不必等到歐亞大陸的馬和牛的到來?所有這些事實表明,對於歐亞大陸以外沒有當地哺乳動物的馴化這個問題的解釋,在於當地現有的野生哺乳動物本身,而不是在於當地的人。

支持這一解釋的第二個證據來自寵物。把野生動物當寵物來飼養並加以調教,是動物馴化的第一階段。各個大陸的幾乎所有傳統的人類社會都有關於寵物的記述。這樣調教出來的野生動物的種類,遠遠多於最後得到馴化的野生動物的種類,並且包括了幾種我們幾乎不曾料想會成為寵物的野生動物。

例如,在我工作的那些新幾內亞的村莊裡,我常常看到人們帶著寵物袋鼠、袋貂和從到鶚無所不有的鳥。這些被捕捉到的動物雖然有些被當作寵物來飼養,但大多數最後還是被吃掉了。新幾內亞人甚至還經常去捕捉鶴鴕(一種形似鴕鳥的不會飛的大型鳥類)的幼鳥,並把它們餵養大當美味來吃——雖然捕捉到的成年鶴鴕極其危險,不時地把村民來個開膛剖肚。有些亞洲族群調教用於打獵,雖然偶爾也有關於這些兇猛的寵物殺死訓練它們的人的傳聞。古埃及人和亞述人以及現代的印度人訓練獵豹用於打獵。古埃及人的繪畫表明,他們甚至還馴養(並不令人驚奇)有蹄類哺乳動物如瞪羚和麋羚,鳥類如鶴,比較令人驚奇的是馴養長頸鹿(可能有危險),最令人驚奇的是馴養鬣狗。非洲象儘管明顯有危險,但在羅馬時代已有人馴養,而亞洲像在今天仍然在被人馴養。也許最不可能成為寵物的動物是歐洲棕熊(與美洲的灰熊是同種),但日本的阿伊努人常把熊崽抓來馴養,待養大後在宗教儀式上殺來吃。

因此,許多野生動物在導致馴化的動物與人的關係的連續序列中都達到了第一階段,但只有幾種出現在序列的另一端而成為家畜。一個多世紀前,英國科學家弗朗西斯·高爾頓[3]簡明地概述了這方面的差異:「每一種野生動物都有可能得到馴化,有幾種……在很久以前就馴化了,但其餘的大部分有時僅僅由於在一個小小的細節上出了問題,就注定永遠野生了。」

動物馴化的年代,為證實高爾頓的觀點提供了第三個證據。高爾頓認為,早期牧民很快就馴化了所有適於馴化的大型哺乳動物。關於有些動物的馴化年代,我們已有了考古證據。這些動物全都是在公元前8000年至2500年這一段時間馴化的——就是說,是在上次冰期結束後出現的定居的農牧社會開頭的幾千年內馴化的。正如表9.3所概述的那樣,大型哺乳動物馴化的年代從綿羊、山羊和豬開始,到駱駝結束。公元前2500年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任何有重大意義的動物馴化了。

表9.3 大型哺乳動物馴化得到證明的最早的大致年代

對於其他4種已馴化的大型哺乳動物——馴鹿、犛牛、印度野牛和爪哇野牛——至今幾乎沒有關於它們馴化年代的證據。表中的年代和地點只是迄今為止得到證明的最早的年代和地點;馴化實際上可能是在更早的時間在某個不同的地點開始的。

當然,在公元前2500年的很久之後,確實有些小型哺乳動物首次得到了馴化。例如,直到中世紀兔子由於可以充當食物才得到馴化,實驗室研究用的老鼠直到20世紀才得到馴化,作為寵物飼養的倉鼠直到20世紀30年代才得到馴化。小型哺乳動物馴化的繼續發展並不令人感到驚奇,因為確實有數以千計的野生動物可以用作馴化的候補者,同時也因為對傳統社會來說它們的價值太小,不值得花氣力去飼養。但大型哺乳動物的馴化實際上在4500年前就結束了。到那時,世界上全部148種可以用來馴化的候補大型動物必定已被試驗過無數次,結果只有幾種通過了試驗,剩下的就再也沒有適合馴化的了。

還有第四個證據可以用來說明某些哺乳動物適合馴化的程度比另一些哺乳動物大得多。這個證據來自對同一種動物所進行的反覆的獨立的馴化。以我們稱之為線粒體DNA的遺傳物質的各個部分為基礎的遺傳學證據最近證實了,有隆肉的印度牛和沒有隆肉的歐洲牛的野生祖先是在幾萬年前即已分化的兩個不同的野牛種群,而這在過去長期以來是一直遭到懷疑的。換句話說,印度人馴化了本地的亞種松毛長角野牛,西南亞人獨立地馴化了他們自己的西南亞亞種松毛長角野牛,而北非人可能也是獨立地馴化了北非的松毛長角野牛。

同樣,在美洲以及可能還有包括中國和西南亞在內的歐亞大陸的幾個不同地區,狼被獨立地馴化成狗。現代豬的馴化地點按先後順序有中國、歐亞大陸西部以及可能還有其他一些地區。這些例子又一次著重表明了:相同的幾種適於馴化的野生動物吸引了許多不同的人類社會的注意。

在馴化動物方面現代嘗試的失敗,提供了最後一個證據,表明過去在馴化剩下的大批候補野生動物方面的失敗是由於這些動物本身的缺點,而不是由於古代人的缺點。今天的歐洲人繼承了地球上最悠久的動物馴化傳統之一——這個傳統是大約一萬年前在西南亞開始的。自15世紀以來,歐洲人的足跡遍佈全球,他們見到了歐洲沒有的野生哺乳動物。歐洲的移民,如我在新幾內亞遇到的帶著寵物袋鼠和袋貂的那些人,和土著一樣,馴養了許多當地的哺乳動物,或把它們當作寵物。遷往其他大陸的歐洲牧人和農民也認真努力地去馴化當地的一些哺乳動物。

在19世紀和20世紀,至少有6種大型哺乳動物——大角斑羚、駝鹿、麋鹿、麝牛、斑馬和美洲野牛——成了一些安排得特別井井有條的計劃的研究對象,這些計劃由現代的動物育種專家和遺傳學家執行,目的就是對這些動物進行馴化。例如,非洲最大的羚羊大角斑羚因其肉質肥美和奶量豐富而在烏克蘭的新阿斯卡尼亞動物園以及英國、肯尼亞、津巴布韋和南非等地一直成為被選中的研究對像;蘇格蘭阿伯丁的羅威特研究所經營了一家駝鹿(用英國的術語說就是馬鹿)實驗農場;在俄羅斯的佩切羅-伊利奇國家公園也開辦了一家麋鹿實驗農場。然而,這些現代的努力只取得了有限的成功。雖然美洲野牛肉偶爾也出現在美國的一些超級市場上,雖然麋鹿已在瑞典和俄羅斯被用來騎乘、擠奶和拉雪橇,但這些努力沒有一項產生具有足夠經濟價值的成果來吸引許多大牧場主。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同歐亞大陸的那些容易感染非洲疾病的家畜相比,非洲大角斑羚對疾病的抵抗能力和對氣候的適應能力使它獲得了一種巨大的優勢,但近來在非洲範圍內進行的馴化大角斑羚的努力始終未能得到普及。

因此,無論是幾千年中一直能夠得到用於馴化的候補動物的本地牧人,還是現代的遺傳學家,都一直未能成功地使古代那14種以外的大型哺乳動物成為有用的馴化動物,而那14種動物至少在4500年前就已馴化了。然而,今天的科學家們只要願意,無疑能夠為許多種動物去實現關於馴化的那一部分的定義,即關於控制交配和食物的規定。例如,聖迭戈和洛杉磯的動物園現在正使最後倖存的加利福尼亞兀鷹受到超過任何其他馴化動物的嚴格的交配控制。對每一隻兀鷹都要進行遺傳鑒定,並由計算機程序來決定哪一隻雄鷹同哪一隻雌鷹進行交配,以便達到人類的目的(在這種情況下就是為了產生最大限度的遺傳差異,從而使這種瀕臨滅絕的鳥得以保存)。一些動物園正在執行用於其他許多有滅絕之虞的動物的繁殖計劃,這些動物包括大猩猩和犀牛。但這些動物園嚴格挑選加利福尼亞兀鷹,不可能帶來經濟上有益的結果。動物園對犀牛所作的努力也是如此,雖然活犀牛的肉重達3噸以上。我們馬上就會看到,馴化犀牛(以及其他大多數大型哺乳動物)有著不可逾越的障礙。

總之,在全世界作為馴化候補者的148種陸生食草類大型野生哺乳動物中,只有14種通過了試驗。為什麼其餘的134種沒有能通過試驗呢?弗朗西斯·高爾頓在把其餘那些動物說成是「注定要永遠野生」時指的是哪些情況呢?

答案來自安娜·卡列尼娜原則。要能得到馴化,每一種候補的野生動物都必須具有許多不同的特點。缺少了哪一個必不可少的特點,都會使馴化的努力失敗,就像使建立幸福婚姻的努力失敗一樣。我們在擔任斑馬和人類這一對的婚姻問題咨詢指導時,至少可以找出馴化失敗的6組原因。

日常食物。每一次某種動物在吃某種植物或另一種動物時,食物生物量轉換為取食者生物量的效率遠遠低於100%:通常在10%左右。就是說,要花費1萬磅左右的玉米才能餵養出一頭1000磅重的牛。如果你想要養一隻1000磅重的食肉動物,你就得用1萬磅重的食草動物去餵它,而這1萬磅重的食草動物又需要用10萬磅的玉米來飼養。即使在食草動物和雜食動物中,也有許多像樹袋熊這樣的動物在偏愛植物方面過分挑剔,要想成為飼養場裡的牲畜實在不敢恭維。

由於這種根本性的缺乏效率,沒有一種食肉的哺乳動物為了充當食物而被馴化。(其所以未能得到馴化,不是因為其肉硬或無味:我們一直在吃食肉的野生魚類,而我本人也能證明獅肉餡餅的美味。)最最勉強的例外是狗。狗本來是被馴化來看門和做打獵的夥伴的,但不同品種的狗被培育出來,在阿茲特克時代的墨西哥、波利尼西亞和古代中國,狗還被飼養來充當食物。然而,經常吃狗肉是缺乏肉食的人類社會的萬不得已的事:阿茲特克人沒有任何其他家畜,波利尼西亞人和古代中國人只有豬和狗。有了馴養的食草哺乳動物的人類社會也不會費心思去吃狗肉的,除非把它當作一種少有的美味佳餚(就像在今天西南亞的某些地區那樣)。此外,狗不是嚴格的食肉動物,而是雜食動物:如果你天真地認為你的愛犬其實是吃肉的,那就請你讀一讀你家狗食袋上的原料配方一覽表。阿茲特克人和波利尼西亞人養來吃的狗即使靠吃蔬菜和食物下腳也一樣能長得膘肥體壯。

生長速度。為了值得飼養,馴化動物也必須生長迅速。這個要求把大猩猩和大象給排除了,雖然它們都吃素,絕對不挑食,而且身上的肉也多。有哪一個想要成為飼養大猩猩或大象的大牧場主會花上15年時間去等待他的牧群長到成年那麼大?需要役用象的現代亞洲人發現把大象從野外捉來加以調教要省錢得多。

圈養中的繁殖問題。我們人類不喜歡在眾目睽睽之下性交;有些具有潛在價值的動物也不喜歡這樣做。這就是對陸地上跑得最快的動物獵豹的馴化嘗試中途夭折的原因,雖然幾千年來我們一直懷有馴化它的強烈興趣。

我在前面提到過,馴養的獵豹作為比狗不知強多少倍的獵獸,曾受到古埃及人、古亞述人和現代印度人的重視。印度莫臥兒帝國的一個皇帝圈養了1000頭獵豹。儘管許多富有的王公貴族為此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但他們所有的獵豹都是從野外捉來後馴養的。這些王公貴族想要使獵豹在圈養中繁殖的努力都落空了,直到1960年現代動物園的生物學家才成功地使第一頭獵豹在動物園裡出生。在野外,幾個雄性獵豹兄弟對一頭雌性獵豹要追逐好幾天,而所以需要用這種粗魯的長距離的求愛方式,似乎是為了使雌性獵豹排卵或願意接受交配。關在籠子裡的獵豹通常拒絕按照那種精心策劃的求愛程式辦事。

類似的問題也使繁殖南美小羊駝的計劃受挫。南美小羊駝是安第斯山脈的一種野駱駝,它的毛是獸毛中最細最輕的,因而為人們所珍視。古代印加人把野生小羊駝趕進圍欄,剪下它們的毛,然後再把它們放走。需要這種名貴駝毛的現代商人要麼用印加人的老辦法,要麼乾脆把野生的小羊駝殺死。儘管有金錢和名聲的強烈刺激,為了獲得駝毛而在圈養中繁殖小羊駝的所有嘗試都失敗了,其原因包括:小羊駝在交配前要經過長時間的複雜的求偶程式,一種在圈養中無法做到的程式;雄性小羊駝彼此之間水火不能相容;以及它們需要一個終年使用的覓食區和一個分開的終年使用的睡眠區。

凶險的性情。當然,幾乎任何一種體形夠大的哺乳動物都能殺人。豬、馬、駱駝和牛都殺死過人。然而,有些大型動物性情還要凶險得多,比其他動物也危險得多。動輒殺人的傾向使許多本來似乎理想的動物失去了馴化的候補資格。

一個明顯的例子是灰熊。熊肉是昂貴的美食,灰熊體重可達1700磅,它們主要吃素(雖然也是可怕的獵手),它們素食的範圍很廣,它們靠吃人的食物下腳而茁壯生長(從而在黃石公園和冰川國家公園造成了巨大的問題),它們生長的速度也比較快。如果灰熊能在圈養中表現良好,它們就會成為絕妙的產肉動物。日本的阿伊努人做過試驗,習慣上把飼養灰熊的幼崽作為一種宗教儀式的一部分。然而,由於可以理解的原因,阿伊努人覺得還是小心為妙,在灰熊的幼崽長到一歲大時便把它們殺來吃掉。較長時間地飼養灰熊可能是自殺行為;我不知道有誰馴養過成年灰熊。

另一種本來合適但由於同樣明顯的原因而被自己取消了馴化候補資格的動物是非洲野牛。它很快就長到一噸重。它過著群居生活。野牛群中具有完善的優勢等級,這是野牛群的一個特點,關於這個特點的好處我們將在以後討論。但非洲野牛被認為是非洲最危險、脾氣最難預料的大型哺乳動物。任何一個蠢到想去馴化非洲野牛的人要麼因此而送命,要麼不得不在它長得太大太凶險之前把它殺死。同樣,河馬這個4噸重的素食動物,如果不是因為它們那樣危險,可能會成為農家的大牲口。河馬每年殺死的人比非洲的任何其他哺乳動物(甚至包括獅子)殺死的人都要多。

對於這些臭名昭著的兇猛的動物失去了馴化的候補資格這一點,很少人會感到驚奇。但還有一些候補動物,它們的危險卻鮮為人知。例如,8種野生的馬科動物(馬及其親緣動物)在性情方面差異很大,雖然這8種在遺傳上彼此非常接近,所以彼此可以交配並生出健康的(雖然通常不育的)後代。其中的兩種——馬和北非驢(現代驢的祖先)成功地得到馴化。同北非驢關係密切的是亞洲驢,也叫中亞野驢。由於中亞野驢的家鄉包括西方文明和動物馴化的搖籃新月沃地,古代人必定用中亞野驢進行過廣泛的試驗。我們根據蘇美爾人[4]和後人的描繪得知,中亞野驢經常被人獵殺,也經常被人捉來同驢和馬雜交。古人描繪過一種形狀像馬的動物,用來騎乘或拉車,可能就是指中亞野驢。然而,所有描繪過它們的人,從羅馬人到現代動物園飼養員,對它們的暴躁脾氣和咬人惡習都沒有好評。因此,雖然中亞野驢在其他方面和驢的祖先有相似之處,但卻從未被馴化過。

非洲的4種斑馬情況甚至更糟。馴化它們的努力已經到了讓它們拉車的地步:在19世紀的南非,有人試過把它們當役畜,怪人沃爾特·羅特希爾德勳爵坐著斑馬拉的馬車在倫敦街上駛過。可惜的是,斑馬長大後變得難以對付。(我們並不否認有許多馬有時脾氣也很暴躁,但斑馬和中亞野驢的脾氣要暴躁得多,而且一律如此。)斑馬有咬了人不鬆口的討厭習慣。它們因此而咬傷的美國動物園飼養員甚至比老虎咬傷的還多!斑馬實際上也不可能用套索去套——即使是在牧馬騎術表演中獲得套馬冠軍的牛仔也無法做到——因為斑馬有一種萬無一失的本領,在看著繩圈向它飛來時把頭一低就躲開了。

因此,給斑馬裝上鞍子或騎上它是很少有的事(如果曾經有過的話),於是南非人想要馴化它們的熱情減少了。具有潛在危險的大型哺乳動物的難以預測的攻擊行為,也是在馴化麋鹿和大角斑羚方面開始時頗有希望的現代實驗沒有取得更大成功的部分原因。

容易受驚的傾向。大型食草類哺乳動物以不同的方式對來自捕食者或人類的危險作出反應。有幾種在覺察到危險時會變得神經緊張,動作敏捷,並且照例立即逃走。還有幾種則動作遲緩,不那麼緊張,在群集中尋求保護,在受到威脅時站在原地不動,不到必要時不會逃跑。大多數鹿和羚羊(馴鹿是顯著的例外)屬於前一種,綿羊和山羊則屬於後一種。

自然,容易緊張的那幾種難以圈養。如果把它們關在圍欄裡,它們也可能驚恐不安,不是被嚇死,就是為了逃生在圍欄上撞死。例如,瞪羚的情況就是如此。幾千年來,在新月沃地的一些地區,瞪羚是最經常被獵捕的動物。在該地區最早定居的人除了瞪羚再沒有更多機會去馴化別的哺乳動物。但沒有任何瞪羚得到馴化。想像一下放牧這樣一種動物的情景吧:它飛速逃走,盲目地向圍牆一頭撞去,它一跳就能達到差不多30英尺遠,奔跑的速度能夠達到每小時50英里!

群居結構。幾乎所有馴化的大型哺乳動物都證明它們的野生祖先具有3個共同的群居特點:它們生活在群體裡;它們在群體成員中維持著一種完善的優勢等級;這些群體佔據重疊的生活範圍,而不是相互排斥的領域。例如,一個野馬群包括一匹公馬、6、7匹母馬和一些小馬駒。母馬A支配著母馬B、C、D和E;母馬B順從母馬A,但支配母馬C、D和E;母馬C順從母馬B和A,但支配母馬D和E;以此類推。馬群在行進時,其成員保持著一種固定不變的次序:公馬殿後;級別最高的母馬居前,後面跟隨著它的小馬駒,次序按年齡排列,最小的排在最前面;其他母馬按級別排列,每匹母馬後面跟隨著它的按年齡排列的小馬駒。這樣,許多成年馬就可以在這個馬群中共處,用不著經常打架,而且每匹馬都知道自己在馬群中的地位。

這種群居結構對馴化是很理想的,因為人類事實上把這種優勢等級照搬了過來。在馱運東西的馬隊中,馴養的馬跟在帶路人的後面,就像通常跟在級別最高的母馬後面一樣。綿羊、山羊、牛和狗的祖先(狼)的群體中也有類似的等級。隨著幼獸在這個群體中長大,它們就牢牢記住了它們經常看到的身旁的那些動物。在野生環境中,它們看到的是同種的成員,但在圈養狀態下,群體中的幼獸看到的還有身旁的人,於是也就把人牢牢地記住了。

這種群居動物適合於放牧。既然它們彼此相安無事,所以就能把它們集中在一起。既然它們本能地跟隨一個起支配作用的領袖,而且把人當作那個領袖而牢牢記住,所以它們就樂於接受牧人或牧羊狗的驅趕。群居動物在擁擠的圈養條件下也能生長良好,因為它們在野生時就已習慣於生活在密集的群體中了。

相形之下,獨居的地盤性的動物就不能把它集中起來放牧。它們彼此不能相容,它們沒有把人牢牢地記在心上,它們也不會本能地順從。誰見過一群貓(野生時是獨居的和地盤性的)跟在一個人的後面或者讓一個人把它們集中起來照管?每一個喜歡貓的人都知道,貓不像狗那樣對人出於本能地順從。貓和雪貂是唯一的得到馴化的地盤性哺乳動物,我們馴化它們的目的不是為了把它們當作肉食來源而大群地放牧,而是把它們當作獨居的獵獸或寵物來飼養。

雖然大多數獨居的地盤性動物因此而未能得到馴化,但不能反過來說大多數群居的動物都能得到馴化。下面的另外幾個原因中只要有一個原因,它們中的大多數就不能馴化。

首先,有許多動物的群體並不擁有重疊的生活範圍,而是保持排斥其他群體的獨佔領域。把這兩群動物圈養在一起,就如同把兩隻獨居的雄性動物圈養在一起一樣是不可能的。

其次,有許多動物在一年的部分時間裡是群居的,到了交配季節就變成地盤性的了,這時它們見面就爭鬥,彼此不能相容。大多數的鹿和羚羊都是如此(馴鹿又一次例外),這也是所有群居的羚羊不適合馴化的主要因素之一,雖然非洲以這些羚羊而著名。雖然人們對非洲羚羊的第一個聯想是「沿地平線密密麻麻的羊群」,但事實上這些羊群中的雄性羚羊在交配期間都劃分了地盤,彼此兇猛地爭鬥。因此,這些羚羊不能像綿羊、山羊或牛那樣圈養在擁擠的圍欄裡。爭奪地盤的行為加上性情兇猛和生長緩慢,同樣使犀牛不能成為農家場院裡的牲口。

最後,許多群居動物,再一次包括大多數鹿和羚羊,並沒有界限分明的優勢等級,因此在本能上並沒有準備把任何占支配地位的領袖牢記在心(因而也不會把人記在心上)。結果,雖然許多鹿和羚羊給馴服了(請想一想班比的所有那些真實的故事),但人們從來沒有見過那種像綿羊一樣成群放牧的馴養的鹿和羚羊。這個問題也使對北美加拿大盤羊的馴化半途而廢,雖然這種羊和亞洲的摩弗倫羊同屬,是我們馴養的綿羊的祖先。加拿大盤羊適合我們的需要,在大多數方面與摩弗倫羊相似,只是在一個關鍵方面例外:它們缺乏摩弗倫羊的那種固定不變的行為,即某些個體對另一些它們承認其優勢的個體表現順從。

現在,讓我們再回到我在本章開始時提出的那個問題。從一開始,動物馴化的最令人困惑的特徵之一是那種表面上的隨意性:有些動物馴化了,而它們的近親卻沒有得到馴化。除少數幾種外,所有可以作為馴化候補者的動物都被安娜·卡列尼娜原則排除了。人類同大多數動物締結了一種不幸的婚姻,這是由於許多可能的原因中的一個或多個原因造成的:動物的日常食物、生長速度、交配習慣、性情、容易受驚的傾向以及群居組織的幾個不同的特點。只有很少一部分野生哺乳動物由於在上述所有這些方面都能協調一致而最終得以和人類結成美滿的婚姻。

歐亞大陸的民族碰巧比其他大陸的民族繼承了多得多的可馴化的大型野生的哺乳類食草動物。這一結果及其為歐亞大陸社會帶來的全部利益,來自哺乳動物地理學、歷史和生物學這3個基本事實。首先,歐亞大陸由於其廣大面積和生態的多樣性,一開始就擁有最多的可供馴化的候補動物。其次,澳大利亞和美洲,而不是歐亞大陸或非洲,在更新世晚期動物滅絕的大規模浪潮中失去了它們大多數可供馴化的候補動物——這可能是因為前兩個大陸的哺乳動物不幸首先突然接觸到人類,而且這時已是我們的進化史的後期階段,我們的狩獵技巧已經得到了高度的發展。最後,證明適合馴化的倖存的候補動物,在歐亞大陸要多於其他大陸。只要研究一下那些不曾馴化的候補動物,就可以看出使其中每一種失去馴化資格的一些特有原因。因此,托爾斯泰可能會贊同一位前輩作家聖馬太[5]的真知灼見:「被傳喚者眾,而被選中者少。」

注 釋:

1. 漢尼拔(Hannibal,公元前247—183):迦太基統帥,率大軍遠征意大利,曾三次重創羅馬軍隊,終因缺乏後援而撤離意大利,後被羅馬軍隊多次擊敗,服毒自殺。——譯者

2. 塔斯馬尼亞島:在澳大利亞東南部。——譯者

3. 弗朗西斯·高爾頓爵士(1822—1911):英國科學家、探險家、人類學家,指出人有天賦,心理和生理特徵都是遺傳的,創造「優生學」(eugenics)一詞,曾到非洲、巴勒斯坦等地探險。——譯者

4. 蘇美爾人:兩河地域南部地區(今伊拉克境內)的上古居民,據認為是兩河流域文明的開創者。——譯者

5. 馬太:基督教《聖經》故事人物,耶穌十二門徒之一,傳說《馬太福音》系他所撰。——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