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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來到了這棟房子裡最危險的部分。實際上,無論在哪裡,這都是最充滿險情的環境之一:樓梯。誰也不知道樓梯到底有多危險,因為說來也怪,這方面的記錄很少。大多數國家只記錄摔倒造成的傷亡情況,但不提是什麼原因摔倒的。因此,比如在美國,據知,每年摔倒在地,再也爬不起來的大約是12000人,但到底是從樹上摔下來,從屋頂上摔下來,還是從後陽台上摔下來,那就不得而知。2002年以前,英國比較認真地記錄了在樓梯上摔倒的人數,然而,之後貿易和工業部認為,記錄這些東西開支太大,該部再也負擔不起。考慮到摔傷會給社會造成多大的損失,這似乎是一種在錯誤思想指導下的省錢方式。最後一組數字表明,那年有多達306166名英國人在樓梯上嚴重摔傷,需要醫治。因此,這顯然不是一件小事情。

麻省理工學院的約翰·A.坦普勒就這個題材寫了一部(必須指出,幾乎是唯一的一部)權威性的學術著作《樓梯:險情、摔倒及更安全的設計之研究》。他在書中指出,不管怎麼說,摔傷的人數很可能是被大大地低估了。然而,據最保守的統計,在造成偶然死亡的最常見的原因當中,在樓梯上摔倒排在第二位,落在車禍後面,但遙遙領先於溺死、燒死和其他可怕的不幸事故。要是你想一想,摔倒使社會損失了多少工時,給衛生系統增加了多少壓力,而卻沒有進行更加仔細的研究,你會覺得很怪的。政府把大量的金錢和時間用於防火、防火研究、防火法規和火災保險,卻幾乎分毫不花在瞭解和防止摔倒方面。

人人都會在某個時候在樓梯上摔倒,有人計算過,你每使用22222次樓梯就會有一次失足,每使用63000次就會受一次輕傷,每使用734000次就會發生一次摔痛的事故,每使用3616667次就會需要上一次醫院看醫生。

托馬斯·馬爾頓的「樓梯透視圖」

在家裡死於在樓梯上摔倒的人,有65%是65歲或以上的人。這與其說是因為老年人上下樓梯不夠小心,不如說是事後老年人不容易康復。幸虧,孩子們在樓梯上摔死的只是極少數,雖然有小孩子的家庭的受傷率是最高的,部分原因是使用樓梯的頻率很高,部分原因是孩子們把嚇人的物品留在梯級上。與已婚的人相比,未婚的人更可能摔倒,而以前結過婚的人摔倒的可能性要超過前面兩種人。身體好的人跟身體差的人相比,前者更經常摔倒,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們走路蹦蹦跳跳,下樓不像胖的人和殘疾人那樣小心,靠邊走的次數也不如他們多。

你以前是不是經常摔倒,這是對個人風險的最好說明。在樓梯摔傷流行病學家中間,「易出事故症」是個稍有爭議的領域,但實際情況似乎就是這樣。10個在樓梯上摔傷的人當中,大約有4個人以前已經在樓梯上摔傷過。

不同國家的人摔倒的情況是不一樣的,比如,與美國人相比,日本人更可能在辦公室、百貨商店或火車站的樓梯上摔傷。這倒不是因為日本人使用樓梯時比較莽撞,而完全是因為美國人不大使用公共場所裡的樓梯。他們依賴舒適而又安全的升降機和自動扶梯。在美國,在樓梯上摔傷的事故絕大部分發生在家裡,家幾乎是許多美國人唯一經常使用樓梯的地方。出於同樣的原因,女性比男性更可能從樓梯上摔下來:她們比男性更經常使用樓梯,尤其在家裡,那是摔倒事故最經常發生的地方。

要是我們在樓梯上摔倒,我們往往會責怪自己,通常把摔倒歸因於不小心,注意力不集中。實際上,要是你走路不是蹦蹦跳跳的,那麼你在樓梯上會不會摔倒,會摔傷到什麼程度,樓梯的設計起著很大的作用。光線暗淡,沒有扶手,梯面上令人眼花繚亂的圖案,豎板高低不一,梯面寬窄相異,平台打亂上下樓步子的節奏,這些都是設計方面的主要毛病,都會導致事故的發生。

據坦普勒說,樓梯的安全問題不是一個而是兩個問題:「要避免引發事故的情況出現;要設計這樣的樓梯:萬一發生事故時,能把傷痛降低到最小程度。」他說,在紐約市一個火車站(他沒有說哪一個),梯級邊緣鋪了一層防滑墊,上面的圖案使人難以看清梯級的邊緣。在6個星期裡,有1400多人——確實是個很驚人的數字——從這樓梯上摔下來。到這個時候,問題才得以解決。

樓梯涵蓋3道幾何題:級高、梯段和斜度。級高就是梯級之間的高度;梯段就是梯級本身(從技術的角度來說,就是兩個相鄰梯級的前緣或凸沿之間的水平距離);斜度就是樓梯的總體陡度。人對於不同斜度的忍耐力的限度較小,從超過45度的任何東西往上走都會覺得不舒服,很費力氣;從低於27度的任何東西往下走都會感到乏味,嫌慢。要是梯級的斜度不夠,走起路來特別困難。因此,我們覺得走起來很舒適的範圍是很小的。一個與樓梯有關的不可迴避的問題是,樓梯要從兩個方向安全地輸送人員,而運動力學卻要求在不同的方向採用不同的姿勢(你上樓時把身體俯向梯級,但下樓時把身體重心後移,就像使用剎車那樣)。因此,上樓時安全和舒適的梯級,下樓時就不一定那麼理想,反之亦然。首先,突緣從梯面向外突出的程度,可以極大地影響到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在一個完美的天地裡,樓梯會根據用者是上樓還是下樓稍稍作些調整。在實際生活中,每座樓梯都採取了折中的辦法。

我們通過慢鏡頭來研究一次摔倒的過程,在某種意義上,下樓就是一次處於控制之下的摔倒。你在把身體向外和向下推進,要不是你完全控制著一切,這麼做顯然是很危險的。對於大腦來說,問題是要能辨別出下樓時突然失去控制、開始出現某種不祥的混亂的那個時刻。人的大腦對危險和混亂做出反應很快,但仍需要一丁點兒時間——說得確切一點,190毫秒——來等待開啟反應能力,等待腦子吸收快要出事的信息(比如,你剛剛踩到了一隻冰鞋),清除障礙準備巧妙落地。在通常情況下,身體在這剎那之間會繼續往下移動7英吋—— 一般說來,這個距離太大,不大可能再平衡落地。要是這種情況發生在最下面的梯級上,你只是在落實地時不愉快地震動一下,無非冒犯了一點你的尊嚴,並無大礙。但是,要是這種情況發生在較高的梯級上,你的兩隻腳就完全不可能恢復漂亮的常態,你最好能抓住扶手,或者希望那裡確有扶手。1958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在樓梯上摔倒的全部事故中,有3/4是因為在快要摔倒時沒有扶手可抓而造成的。

上下樓梯的時候,有兩個時刻需要特別小心:開始和結束。在那兩個時刻裡,我們似乎很容易注意力不集中。在樓梯上摔倒的所有事故中,多達1/3發生在第一級或最後一級上,2/3發生在最初的和最後的3級上。最危險的情況是,在一個意想不到的地方只有1級樓梯。幾乎同樣危險的是只有4級或少於4級的樓梯,這種樓梯似乎容易讓人顯得過於自信。

下樓要比上樓危險得多,這是不足為怪的,90%以上的摔傷事故都發生在下樓的時候。在直通樓梯上發生「嚴重」摔倒事故的可能性為57%,而在雙折樓梯上發生這類事故的可能性只有37%。平台的大小也要適當—— 一個梯級的寬度加上一大步的寬度被認為是比較合適的——只要不打亂使用者的步子節奏,混亂的節奏就是摔倒的前奏。

很長時間以來,已經認識到,人們重視能以某種節奏上下樓梯。這種本能可以用這種辦法很方便地得以滿足:短的樓梯可以採用寬的梯面,陡的樓梯可以採用較窄的梯面。然而,建築學方面的經典作家在樓梯設計問題上的看法少得可憐。維特魯威只是建議,樓梯的照明要好。他關心的不是降低摔倒的風險,而是防止從相反方向走來的人互相碰撞(這一點也使我們想到,在有電燈之前的世界是多麼黑暗)。直到17世紀末,才有個名叫弗朗索瓦·布隆代爾的法國人制定了一個公式,從數學的角度確定了豎板和梯面之間的關係。他明確提出,高度每增加一個單位,梯面的深度就應當減少兩個單位。這個公式得到廣泛採用;即使到了現在,在300多年之後,它依然存在於許多建築準則之中,儘管它實際上起不了多大作用,或者根本不起作用——有的樓梯不是太高,就是太低。

到了現代,在設計樓梯的問題上,態度最認真的要算是弗雷德裡克·勞·奧爾姆斯特德,這是出乎人們意料的。雖然他的工作根本沒有要求他這麼做,但有9年時間,奧姆斯特德十分挑剔地——有時候是全神貫注地——測量豎板和梯面,試圖得出一個公式,確保上下樓梯都舒適而又安全。他研究的結果由數學家歐內斯特·歐文·弗裡茲轉換成一對等式,它們是:

R=9-V7(G-8)(G-2)和G=5+V 1/7(9-R)2+9

人家告訴我說,第一個等式用在梯段固定的情況下,第二個等式用在梯段不固定的情況下。

在我們的時代,坦普勒提出豎板應當在6.3英吋到7.2英吋之間,梯段不得小於9英吋,但更應當在11英吋左右。不過,要是你朝四下裡看一眼,你會發現各個樓梯之間的差別是很大的。根據《不列顛百科全書》,一般說來,從每個梯面來看,美國的樓梯往往要比英國的稍稍高一點,歐洲大陸的還要高,但這個說法無法以數據來表示。

在樓梯的歷史方面,能說的並不多。誰也不知道樓梯最初出現在何地或何時,哪怕是大概的情況。然而,也許你可以預計到,最早的樓梯很可能不是旨在把人往上輸送到上層,倒是可能往下把人輸送到礦裡。2004年,在奧地利霍爾斯塔特的一個青銅器時代的鹽礦裡,在地下100米深處發現了迄今最古老的木樓梯,它可以追溯到大約3000年以前。礦井有可能是使用樓梯的第一個環境,因為僅僅用腳就能上下(相對而言,爬梯子還得用手)在那裡是個能滿足實際需要的有利條件,那樣兩隻手就可以騰出來拿上笨重的工具。

順便說一句,在語言方面,有個古怪的現象值得注意。upstairs(樓上)和downstairs(樓下)作為名詞,是在相當近的時候才增加到語言裡的。直到1842年,upstairs才有了記錄(它最初出現在一個名叫塞繆爾·洛弗的人寫的小說《心靈手巧的安迪》裡);而downstairs的第一次露面是在次年簡·卡萊爾寫的一封信裡。在這兩個例子裡,上下文都清楚地表明,這兩個詞已經存在——簡·卡萊爾絕不是個會造字的人——但至今沒有發現比這更早的書面記錄。結果,人們在多層建築物裡至少生活了300年,而又一直沒有一種方便的方式來加以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