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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篇 叢林遇險

  第二天,梅瑞姆正和先生在遊廊裡坐著閒聊,遠處出現了一個騎馬的人,跨過平展展的田野,逕直向這幢房子奔馳而來。先生手搭涼篷望著那位騎手,心裡十分納悶。中非地區很少合他不認識的人,就連方圓百里的黑人都跟他很熟。如果有白人踏上這塊土地,他在百里之外的一舉一動都會有人及時通報給先生:他都殺了些什麼動物,每一種殺了多少,用的是什麼方法。因為先生嚴禁用氫氰酸或者馬錢子鹼毒殺動物。人們還向他報告,這位白人對他的黑人奴僕態度如何。
  有幾個從歐洲來的獵人因為虐待黑人隨從被先生趕回到了濱海地區。有一位在文明社會遠近聞名的著名獵手被先生驅逐出境,而且嚴令他永遠不能再踏上非洲的土地。因為先生發現他運走的十四頭獅子都是用吃了毒藥的小動物做誘餌捕殺的。
  這樣做的結果是所有正正派派的獵人和土著居民都尊敬他、愛戴他。在這塊不曾有法律的地方,他的話就是法律。就連所有濱海地區被獵人們僱傭的黑人工頭也都願意聽命于先生。因此,對付那些不肯「遵紀守法」的獵人就很容易了。先生只需威脅他們如果不「照章辦事」,就讓他僱傭的夥計們都撤走,扔下他不管就夠了。
  可是眼前這個陌生人顯然是避開土著居民的耳目,溜進了他的莊園。先生想不出這位不速之客到底是誰。依照這塊蠻荒之地的習俗,他在大門口迎接客人,不等他翻身下馬,就向他表示了歡迎。客人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壯漢,亞麻色的頭髮,臉刮得溜光。先生覺得很面熟,簡直可以叫出他的名字,可是又想不出到底在哪兒見過。這位不速之客無論看長相還是聽口音,都是個斯堪的納維亞人。他雖然舉止粗魯但很爽朗,給先生留下了不壞的印象。在這蠻荒之地,先生願意接待任何一位不請自來的客人。他不刨根問底,也總是把他們想得很好,直到事實證明他們壓根兒就不配得到他的友誼與款待。
  「一位白人先生未經通報就來我這兒可並不常見,」先生說。他們一起向一塊莊稼地走去,他建議那位先生把他的坐騎拴到地邊兒吃草。「我的土人朋友們總是把情況及時報告給我,可以說是我最好的『信使』。」
  「也許因為我是從南邊來的,所以你沒聽到我來的消息,」陌生人解釋道。「這一路上我連一個村莊也沒有看見。」
  「可不是,我們南面好遠都沒有人家,」先生回答道。「自從康哇杜遺棄了他的村莊,往南二三百英里恐怕找不到一個土人。」
  先生納悶這位不速之客怎麼能單人獨馬,在荒無人跡的叢林裡走這麼遠的路。陌生人好像猜透了先生的心思,連忙做了一番解釋。
  「我是到北面來做點小生意的,還想順便打打獵,」他說。「這也算是打破常規吧。我雇的工頭是商隊唯一來過這一帶的人,可惜得病死了。我們找不到土人當嚮導,只好硬著頭皮向北走。已經一個月了,我們只靠打野味充飢,以為千里之內再也不會有第二個白人了。昨天夜晚,我們在離這塊平原不太遠的一個水坑旁邊宿營。今天早晨我出來打獵,看見從你的煙囪升起的炊煙,便打發給我扛槍的夥計回宿營地告訴大夥兒這個好消息,我騎著馬徑直來府上拜望。當然,您的大名我已久仰——凡是來中非的人沒有一個不知道您的尊姓大名。如果您能允許我們在這兒休養兩個星期,再打打獵,我將榮幸之至。」
  「當然可以,」先生回答說。「把你的宿營地搬到河邊緊靠我的下人居住的村落就行了。不要客氣,就像在您自己家裡一樣。」
  這時他們已經走進遊廊,先生把這位陌生人介紹給剛好從屋裡出來的梅瑞姆和「MyDear」。
  「這位是漢森先生,」他說——客人自我介紹時說的就是這個名字。「是位商人,在南面的叢林裡迷了路。」
  「MyDear」和梅瑞姆也都曲膝行禮,自報家門。陌生人在她們面前似乎侷促不安。男主人以為客人不習慣與有文化的婦女交往,便找了個借口把他從這種尷尬的境地「解放」出來,領他到書房喝白蘭地、蘇打水。漢森先生對這兩樣東西顯然並不陌生。
  兩個男人走了以後,梅瑞姆轉過臉望著「MyDear」。
  「真奇怪,」她說,「我總覺得以前在什麼地方見過位漢森先生,可是又絕不可能。」說完之後,她又皺著眉頭苦苦思索起來。
  漢森沒有接受先生的邀請,營盤還紮在原先的地方。他說他的夥計們愛吵架,還是離莊園遠一點兒好。他自己也不常過來,即使來了,也總是盡量迴避兩位女主人。大夥兒對這位見了女人就害羞的彪形大漢自然只能置之一笑。他跟莊園裡的男人們出去打了幾次獵。於這差事他可是行家裡手。特別是打大一點的野獸更是輕車熟路。晚上他經常跟大莊園的白人工頭在一塊兒閒聊,顯然,他跟這位「粗人」遠比眼先生那幾位有文化的客人有更多的共同語言。就這樣,他來去自由,成了大莊園晚上的常客,他還經常一個人到花園裡溜躂。那兒是「MyDear」和梅瑞姆最喜歡去的地方,也是她們倆的驕傲。他第一次跟她們在這裡邂逅時,兩位婦人大吃一驚。漢森連連道歉,解釋說他非常喜歡北歐老家的鮮花,現在「MyDear」把它們成功地移植到非洲的土地上,他感到非常高興。
  究竟是迎風怒放的蜀葵和福祿考散發出來的香氣,還是花前月下徐徐獨行,遠比盛開的蜀葵更美麗的梅瑞姆把他吸引到這裡,就不得而知了。
  漢森呆了三個星期。這期間他一直說,經過叢林裡艱苦跋涉的隨從正在休息,恢復體力。可是實際上他並不像表面上那樣自在輕鬆。他把他那一小伙隨從分成兩撥,每一撥炎都由他的心腹帶領。對這幾個心腹他公開了他的秘密,並且向他們許願,只要能幫助他完成計劃,就一定重金酬謝。他讓一部分隨從沿著與撒哈拉大沙漠相連的那條小路向北慢慢地移動,另外一部分人馬向正西前進。他命令他們在大河那邊停下,並且安營紮寨,做比較長遠的打算。因為據他所知,一過那條大河就出了這位富翁領地的邊界。
  他對先生解釋說,他的商隊正在緩慢地向北進發,至於向西去的那支人馬,他隻字未提。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宣佈,他的隨從有一半兒落荒而逃了。因為莊園裡打獵的人碰巧遇上了向北去的那夥人,而且看見他他正在大河那邊建造營盤,漢森生怕有人注意到人數不對,便大造這種輿論。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地過去了。在一個悶熱的夜晚,梅瑞姆難以入睡,便披衣而起,走進花園。這天,莫裡森又向她求愛,姑娘心裡很亂,躺在床上展轉反側,無法安眠。頭頂廣闊的蒼穹似乎向她許願那裡有更大的自由,可以使她從疑慮與苦惱中解脫。貝尼斯急不可耐,想從她的嘴裡聽到她愛他。她也多次想過,應該老老實實答應他的要求。克拉克已經變成遙遠的記憶。她相信,他確實已經死了,否則一定能找到她。她一點兒也不知道,克拉克有更為充足的理由相信親愛的梅瑞姆早已不在人世。因此,自從襲擊康哇杜的村莊之後,他一直沒有做這方面的努力。
  這時,漢森躺在一叢枝葉繁茂的鮮花後面,凝望著滿大的繁星,等待著。他已經在這兒躺了好幾個晚上。他是等什麼,或者等誰?聽見姑娘漸漸走近的腳步聲,他用肘子撐起半個身子。十幾步開外,籬笆柱子上掛著他的坐騎。
  梅瑞姆慢慢地走到花叢前面,漢森從口袋裡掏出一塊印花大手帕,躡手躡腳跪在地上。這時,馬廄裡響起一聲馬嘶。遠處,有一隻獅子在吼叫。漢森換了一個姿勢,半蹲著,準備站起身來。
  那匹馬又叫了一聲,這次似乎離他近了許多,還傳來馬兒從花叢中走過的響聲。漢森聽了不由得大吃一驚。剛才他以為那嘶叫聲是他的坐騎所為。他抬起頭,朝馬走過來的方向瞥了一眼,連忙藏到花叢下面——來了一個人,手裡牽著兩匹馬。
  梅瑞姆也聽見有人走進花園,連忙停下腳步。不一會兒,就看出來人是莫裡森·貝尼斯,身後還牽著兩匹已經備好鞍子的馬。
  梅瑞姆驚訝地望著他。莫裡森朝她笑了笑,顯得侷促不安。
  「我睡不著,」他解釋說,「想騎馬出去走走,正好看見你在這兒,尋思你一定願意跟我一塊兒去兜兜風。你知道,夜裡騎馬可是妙極了。走吧。」
  梅瑞姆笑了起來。這種冒險很對她的胃口。
  「好吧,」她說。
  漢森在心裡惡狠狠地罵了幾句。他們倆牽著馬從花叢中走過,走到門口時,看見漢森那匹馬。
  「商人的馬怎麼在這兒?」貝尼斯說。
  「他也許和工頭聊天兒還沒走呢!」梅瑞姆說。
  「那不是太晚了嗎?」莫裡森說。「我要是他可不願意走這麼遠的夜路回宿營地去。」
  好像故意加重他的思想負擔,遠處那隻獅子又吼叫起來。尊貴的莫裡森先生顫抖著朝姑娘瞥了一眼,希望看到姑娘對於這可怕的叫聲會做出什麼樣的反應。梅瑞姆神情自若,似乎壓根兒就沒注意到獅子的咆哮。
  不一會兒,他們倆便跨上馬背,慢慢地向月光溶溶的田野跑去。姑娘的馬頭直指漆黑的叢林—一那頭飢餓的獅子的咆哮就是從那兒傳來的。
  「我們是不是離這個傢伙遠一點兒?」莫裡森說道。「我想,你大概還沒聽見它的怒吼。」
  「聽到了,」梅瑞姆笑著說。「我們去拜訪拜訪它。」
  莫裡森勉強笑了幾聲。在這個姑娘面前,他不甘示弱,可也不想半夜三更去「訪問」什麼獅子。他把步槍橫擱在馬鞍橋上。不過,月光下打槍,很難百發百中,而且,他還從來沒有一個人見過一頭獅子,就是大白天也沒有。就連想起這種事兒,他都心慌得難受。獅子可叫了。莫裡森也隨之增加了幾分勇氣。他們順風騎著馬輕快地跑著。那隻獅子躺在右邊一片小窪地裡。這是一隻已經兩天沒吃東西、飢腸轆轆的老獅子。它現在力氣小了,動作不敏捷了,威震四方的黃金時代早已成為過去。
  莫裡森在叢林邊上勒住馬疆,不想再走了。老獅子努瑪已經偷偷摸摸在前面的樹木間藏了起來。風兒在它和它要捕捉的獵物之間徐徐地吹著。為了找個可以填飽肚皮的人,它已經走了很遠。年輕時候它就吃過人肉。論味道,這種「兩腳首」和旋角大羚羊或者斑馬無法比擬。不過要殺死他們比較容易。在努瑪看來。他們不但反應遲鈍,而且動作遲緩,如果沒有能發出震耳欲聾的響聲,並且,噴出火焰的步槍,他們簡直不值一提。
  這天夜晚,它聞見了步槍特有的那股火藥昧兒,不過它餓得發瘋,為了填飽肚皮,就是有十二支步槍正對胸口,它也不在乎了。它繞了一個大圈,又繞到莫裡森和梅瑞姆的「下風頭」。因為他們如果聞見它的氣味,它便沒有希望把他們抓到手了。努瑪雖然飢不擇食,但因為老,還是很狡猾。
  密林深處,還有一個人同時聞見了人和獅的氣味。他抬起頭,抽了抽鼻子,又偏著腦袋,仔細地聽了起來。
  「快點兒,」梅瑞姆說。「放開韁繩跑它一程。夜間的大森林美極了。天高地闊,任我們自由馳聘。」
  莫裡森踟躇不前,他不願意在姑娘面前表現得那樣膽小,一個比他更勇敢的人,是不會為了顧及自己的面子,而讓一位姑娘做出無謂的犧牲。他壓根兒就不應該想到自己。可是尊貴的莫裡森先生是個「私」字當頭的人,他總是首先想到自己的利益。他早就計劃好要把梅瑞姆哄出來,並且在離那幢房子比較遠的地方跟她單獨談話。這樣,如果梅瑞姆聽了他的建議生氣的話,還能有足夠的時間,向她賠禮道歉,挽回自己的面子。當然,他覺得成功的把握很大,不過有備無患。謹慎一點總不會出什麼差子。
  「你用不著怕什麼獅子,」梅瑞姆看見他有點兒猶豫不決,笑著說。「先生說,這一帶已經兩年沒有發生過獅子吃人的事兒了。野味有的是,努瑪用不著非得拿人肉充飢。再說,獵獅子的人很多,見了人,它們寧願躲得遠遠的。」
  「哦,我不是怕獅子,」莫裡森回答道。「我只是想,在森林裡騎馬,可是太不舒服了。下面有灌木叢,頭頂有樹枝,在這兒兜風可是太沒有意思了。」
  「那麼我們徒步走,」說著梅瑞姆就要翻身下馬。
  「啊,別!」莫裡森嚇了一跳。「還是騎馬走吧。」他抖了一下韁繩,馬兒向黑乎乎的森林走去。他的後面緊跟著梅瑞姆;前面,老獅子努瑪躲在樹叢裡,正伺機猛撲過來。
  在那遼闊的原野之上,一個孤零零的騎手——漢森,看見梅瑞姆和莫裡森漸漸消失在暮色之中,惡狠狠地罵了幾句。他一直從莊園跟蹤到這兒。兩個年輕人走的那條路正好通往他的宿營地,因此,萬一被他們發現,漢森可以從容不迫地加以解釋,而不露出半點兒破綻。不過,莫裡森只想著談情說愛,一直沒有回頭張望,自然無法發現這位漢森先生。
  現在漢森撥轉馬頭,逕直朝莫裡森·貝尼斯和梅瑞姆剛鑽進去的叢林馳去,已經全然不顧是否會被他們發現。他之所以這樣做有兩個原因。一是看到貝尼斯行動詭密,和自己劫持姑娘的計劃極為相似。他企圖通過某種辦法,「扭轉乾坤」,達到自己的目的。至少和他們有所接觸,弄明白貝尼斯有沒有把梅瑞姆姑娘弄到手。另外一個原因是,他知道有一件事情頭天晚上已經在他的宿營地洩露了出去。這件事他沒有在先生的莊園裡提起過,生怕對他的行為引起不必要的懷疑,更怕先生的黑人朋友們跟他的奴僕聊起這件事,露出馬腳。他在莊園謊稱,他們一半人馬已經落荒而逃。如果先生手下的人和他的隨從相互信任了,這種謠言很快就會擴散出去。
  頭天晚上他不在宿營地的時候還發生過一件事情,他也沒有在莊園裡提起。那就是,他的人馬正在篝火四周坐著,連一點兒先兆也沒有,一隻很大的獅子突然翻過很高的鹿砦,跳到人群中,咬倒他的一個夥計。僅僅因為大夥兒對這位倒霉的朋友相當忠誠,同時個個勇氣十足,才使他「獅口脫險」,倖免於難。後來。大家用燃燒的樹枝、長矛、步槍,一頓猛打,才趕跑了那只飢餓的猛獸。
  漢森由此得知,有一隻吃人的獅子跑到了這一帶,而且是一隻已經年邁的老獅子。它夜晚出沒在平原和山嶺之中,到了白天就藏在涼爽的大森林裡。半個小時之前,他聽見一隻餓獅怒吼,現在他毫不懷疑,這位食人者正潛步追蹤梅瑞姆和貝尼斯。他一邊咒罵那個英國人是個地道的傻瓜,一邊用刺馬針頂著馬的兩脅,向他們飛馳而去。
  梅瑞姆和貝尼斯來到一塊面積不大的林中空地。那隻老獅子臥在離他們一百碼遠的灌木叢裡,一雙黃綠色的眼睛緊緊盯著這兩個年輕人,尾巴尖兒激動得發抖。它估算了一下它與獵物之間的距離,拿不定主意是該現在就撲過去,還是等他們一直走到嘴邊兒,再一口把他們咬死。他非常餓,但也非常狡猾,不敢輕舉妄動,丟掉這塊已經到了嘴邊的肥肉。如果昨天晚上,再耐心地等一會兒,到黑人們都睡覺之後再下手,也不至於又餓了整整二十四個小時。
  獅子身後不遠的一棵大橋上,還有一個人聞見了努瑪和人的氣味。他在樹枝上打了一個盹,現在懶洋洋地坐了起來。樹下,有一個笨重的巨大的身影在黑暗中慢慢地走過來走過去。樹上的人發出一個喉音很重、聲音不高的信號,然後跳到那個寵然大物的脊背上。他對著那個蒲扇大耳說了句什麼,大象坦特便抬起長鼻子上下左右地晃動著,嗅瀰漫在枝外間的那種氣味。騎手又對它說了句什麼—一也許是命令?坦特轉過笨重的身子,向努瑪和騎手發現的那個陌生人——塔瑪干尼慢慢地走了過去。
  他們向前走著,獅子和它的獵物的氣味越來越濃、努瑪這時候已經很不耐煩了,還得等多長時間才能吃到這塊已經到嘴邊的肥肉呢?它凶狠地抽著尾巴,幾乎要嗷叫起來。可是莫裡森·貝尼斯和梅瑞姆還騎在馬背上在那塊林中空地聊天兒,對已經近在眼前的危險一點也沒有察覺。
  他們的馬並肩站在樹下。貝尼斯坐在馬背上撫摸著梅瑞姆的手,情話綿綿。
  「跟我到倫敦去吧,」莫裡森·貝尼斯極力勸說。「我可以找人護送我們。用不了一天咱們就能神不知鬼不覺趕到海岸。」
  「為什麼非要走這條路呢?」姑娘問。「先生和『MyDear』不會反對我們結婚。」
  「我還不能跟你結婚呢,」莫裡森先生解釋道。「你不明白,得首先履行一些手續……,不過,一切都會辦好的。我們先到倫敦,我不能再等了。如果你愛我,就該跟我一起走。你原來與之為伍的猿是怎樣看待這種事兒的?它們難道也非要明媒正娶不成?它們像我們一樣地相愛。如果你還和猿生活在一起,不是也要像它們那樣成雙配對過日子嗎?這是自然法則。人類主觀臆想的法律是不能取代上帝創造的法則的。婚姻不過是一種形式,只要真誠相愛,結婚與否並無區別。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我們自己。別的還有什麼可考慮的?我願意把生命獻給你,你難道就不能為我做出一點小小的犧牲?」
  「你愛我?」姑娘問。「到了倫敦之後,你就跟我結婚?」
  「我發誓!」他大聲說。
  「我跟你走,」她輕聲說。「儘管我不明白有什麼必要非走這條路。」她情不自禁地向他靠了過去。他把她緊緊摟在懷裡,熱烈地吻著她那豐潤的唇。
  就在這時,大象坦特的長鼻子撥開了空地邊贛大樹濃密的枝葉。莫裡森先生和梅瑞姆只顧卿卿我我,纏纏綿綿,既沒有看到也沒有聽到一個籠然大物已經近在眼前,倒是老獅子努瑪把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坦特寬闊的脊背上坐著的那個男人—一克拉克,看見了偎倚在莫裡森懷裡的那個女人。不過這個女人衣著華貴,體態瀟灑,克拉克做夢也不會想到她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梅瑞姆。在他的眼裡,這對情侶不過是一個塔瑪干尼和他的配偶罷了。然後,努瑪發起了進攻。
  老獅子生怕坦特嚇跑它的獵物,大吼一聲,從它的藏身之地跳了出來。大地為之震顫,兩匹馬剎那間呆若木雞。莫裡森·貝尼斯嚇得臉色煞白,渾身冰冷。皎潔的月光下,獅子已經張開血盆大口向他們猛撲過來。尊貴的莫裡森先生控制不住酥軟的肌肉,屈從了他那個「自然法則」或曰求生本能的意志。刺馬針猛踢坐騎的兩脅,韁繩勒轉了馬頭,眨眼間他已經向那一片開闊地飛馳而去。
  姑娘的坐騎驚恐地嘶叫著,驀地舉起兩隻前蹄,然後跟在莫裡森先生的坐騎後面狂奔起來。獅子窮追不捨,姑娘十分鎮靜。不過還有一個人也鎮定自若,就是騎在大象脊背上的克拉克。看到這場似乎專門供他取樂的「喜劇」,小伙子忍不住笑了起來。
  對於克拉克,這幕「喜劇」的主角不過是被努瑪追趕的兩個塔瑪干尼。努瑪肚子餓了,它完全有權利捕殺他們。不過這兩個人裡有一位是婦女,克拉克心中奔湧著一種想要保護她的衝動。究竟為什麼。他也說不上。現在,所確的塔瑪干尼都是他的敵人。他作為一個野獸已經在叢林中生活了很長時間,感覺不到那種與生俱來的博愛與人道的衝動。可是在這個姑娘面前,仁愛之心又驀地爆發出明亮的火花。
  他喝令坦特快跑,同時舉起手中沉重的長矛,向已經騰空而起的獅子扔了過去。這時姑娘胯下的駿馬已經跑到空地對面的樹木之間。在這兒,獅子顯然更容易捕捉到它。可是這頭憤怒的老獅子似乎更想吃馬背上的姑娘。它就是為了把她咬下馬,才撲過去的。
  努瑪一雙利爪抓到馬的臀上,姑娘像一道閃電,從馬背上飛身躍起。攀上頭頂的樹枝。克拉克驚喜地叫了一聲。
  努瑪的肩膀被克拉克的長矛刺中,從拚命掙扎的駿馬身上滾落下來。馬兒因為甩掉了姑娘和獅子這樣兩個「包袱」,「輕裝前進」,飛奔而去。努瑪掙扎著想把肩膀上的長矛弄掉,可是無濟於事,只得身帶長矛,繼續追趕它的獵物。
  克拉克騎著坦特又回到叢林偏靜幽深之處。他不願意讓別人看見,也確實沒有人看見他。
  漢森快要走進森林的時候。聽見獅子可怕的怒吼,心裡明白,進攻開始了。不一會兒便看見尊貴的莫裡森先生從森林裡發瘋似地跑了出來。他伏在馬背上,兩條胳膊緊緊摟著馬脖子。靴子上的刺馬針不停地踢著馬肚。眨眼之間,另一匹馬也跑了出未。不過馬背空空,不見了騎手的蹤影。
  漢森呻吟了一聲,斷定梅瑞姆她已經被獅子從馬背上拉了下去。他惡狠狠地咒罵了一聲,兩腿一夾馬肚,向大森林衝去;希望能把獅子從它的獵物旁邊趕走—一他手裡的步槍已經壓滿了子彈。不成想,那隻獅子像一陣旋風。緊跟在姑娘的坐騎後面竄了出來,漢森十分納悶。他知道,如果努瑪已經抓到姑娘,就不會再追趕馬兒或者別的什麼玩意了。
  他勒往馬韁,瞄準獅子開了一槍。獅子驀地在小路上停下,回轉腦袋在肚子上面的傷口上蹭了一下,便倒在地上死了。漢森跑進森林,大聲叫喊姑娘的名字。
  「我在這兒呢!」前面一株大樹繁茂的枝葉間傳來梅瑞姆的聲音。「你把它打死了嗎?」
  「打死了,」漢森回答道。「你在哪兒呢?你可是差點兒送了命。這一次教訓,夜裡再也不要到森林裡閒逛了。」
  他們一起向莊園走去。路上碰到莫裡森先生騎著馬慢慢地走了過來。他解釋說,他的馬驚了,他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勒住。漢森笑了笑,想起這位莫裡森先生剛才用刺馬針踢著馬肚,拚命逃奔的狼狽相。不過他什麼也沒說。他讓梅瑞姆坐在他的身後,三個人騎著馬,默默地向莊園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