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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亡命之徒

  米爾林·泰倫斯不是個行動派。他拿這點當做自我安慰的借口,因為現在,離開太空航站之後,他發覺自己的腦子已無法自由運作。
  他必須謹慎選擇前進的速度。不可以太慢,否則會像是游手好閒;也不可以太快,否則會像是正在奔跑。只要放輕鬆就好,像個巡警走路的模樣,像個正要出勤、正準備鑽進地面車的巡警。
  要是真能鑽進一輛地面車該多好!遺憾的是,弗羅倫納人受的教育並未包括駕駛地面車,甚至弗羅倫納鎮長也不例外,因此他試圖一面步行一面思考,可是始終無法做到。他需要寧靜的環境與悠閒的時間。
  此外他覺得自己已虛弱得幾乎無法行走。他或許不是個行動派,可是他已經迅速行動了一天一夜再加半個白天,這已經消耗掉他一生的勇氣。
  但他不敢停下來。
  假如現在是夜晚,他或許有幾小時的時間可以思考,但此時剛過正午。
  假如他會駕駛地面車,他就能遠離城市,前往城外數英里之處,在決定下個步驟前稍微想一想。可是他的交通工具只有雙腿。
  假如他能思考,這是關鍵,假如他能思考就好了。假如他能暫停一切動作、一切行動;假如他能在時間之流中抓住宇宙,命令它暫停,他就能將許多事好好思考一番。一定有辦法的。
  他興沖沖地衝進為陰影所籠罩的下城,邁著僵硬的步伐,模仿著記憶中巡警走路的方式。他緊抓著電擊棒,在半空畫著圈圈。街上空無一人,本地人都擠在簡陋的房子裡——這樣更好。
  鎮長仔細選擇他的目標。最好選一個較高級的住宅,擁有彩色塑膠磚與偏光玻璃窗的那種。威脅低下階級沒有用,他們哪裡會在乎失去什麼呢?「上層人」不一樣,他們會爭先恐後乖乖聽話。
  他沿著一條短徑,走向符合要求的一棟住宅。房子與街道有段距離,這是富裕的另一個象徵。他知道自己不需要敲門,也不需要硬闖進去。當他走上坡道時,就注意到一扇窗戶後面有動靜(世世代代的經驗,使弗羅倫納人聞得出巡警來了),大門自動會打開的。
  果然。
  開門的是個少女,兩眼睜得有如銅鈴。從她的衣服褶邊可以看出她父母決心要維持高人一等的地位,不願與普通的「弗羅倫納廢物」為伍。但那衣服仍顯得土裡土氣。女孩站到一旁讓他進去,急促的氣息從她微張的嘴巴噴出。
  鎮長作勢要她關上門:「你父親在家嗎,小姐?」
  她尖聲叫道:「爸!」然後屏氣向他說:「在家,長官!」
  「爸」從另一個房間心虛地走出來,動作慢吞吞。他並非不知道有巡警來到家門口,只是讓一位少女應門比較安全。就算巡警剛好在氣頭上,出手打一個女孩子的機會也比較小。
  「你的名字?」鎮長問。
  「賈可夫,長官。」
  巡警制服的某個口袋中有本薄頁筆記簿,鎮長將它翻開,很快看了看,打了一個利落的鉤:「賈可夫,沒錯!我要看看你家每個成員。快!」
  除了無望的沮喪之外,如果他還能找到容納其他情緒的空間,泰倫斯幾乎肯定自己會過過乾癮。對於權威的樂趣,他並不是完全無動於衷。
  他們一個個走出來。首先是個瘦小的婦人,一臉憂愁,懷中有個兩歲左右的孩子。然後是那個應門的少女和她弟弟。
  「就這幾個?」
  「全家都出來了,長官。」這個叫賈可夫的人低聲下氣。
  「我能照顧寶寶嗎?」那婦人焦急地問,「現在是她的午睡時間,我正要抱她上床。」她將手中的嬰兒向前舉,彷彿天真無邪的寶寶有可能融化巡警的鐵石心腸。
  鎮長沒有看那孩子一眼。一名巡警,他想,不會有什麼心腸,而他現在就是一名巡警。他說:「把她放下來,給她一根棒棒糖堵住嘴。喂,你!賈可夫!」
  「是的,長官。」
  「你是個奉公守法的小子,對不對?」他們本地人不論年紀多大,當然都只能算是「小子」。
  「是的,長官。」賈可夫眼睛發亮,雙肩微微聳起,「我是食物處理中心的辦事員。我學過數學,會長除法,我也會做對數。」
  是啊,鎮長心想,他們曾經教你如何使用對數表,還告訴你這個詞怎麼念。
  泰倫斯瞭解這種人。這傢伙對自己的對數引以為傲,更甚於大亨對私家遊艇的自豪。這屋子的偏光玻璃窗是他的對數換來的,屋外的彩色磚則得感激他的長除法。他看不起未受過教育的同胞,正如一般大亨看不起所有的弗羅倫納人;他甚至比大亨更憎惡這些人,因為他不得不跟他們住在一起,而且被大亨視為其中一分子。
  「你信任法律,對不對,小子?而且信任慈善的大亨?」鎮長繼續裝模作樣,翻查著筆記簿。
  「我丈夫是個好人,」那婦人突然滔滔不絕地說,「他從來不惹麻煩,不和那些人渣來往。我也一樣,還有我的孩子。我們總是……」
  泰倫斯揮手命她住口:「好了,好了。現在聽著,小子,你就坐在這裡,照我的話去做。我要一張清單,上面列出這條街上你認識的每一個人。包括他們的名字、地址、工作,還有他們的做人處世等等。最後一項尤其重要,如果這裡有什麼敗類,我一定要知道。我們準備清掉這些人,明白嗎?」
  「明白,長官。我明白。最壞的就是郝斯亭,他住在下一條街。他……」
  「不是這樣,小子。你,幫他拿一張紙來。現在你就坐在那裡,把它通通寫下來。慢慢寫,因為我看不懂你們本地人的鬼畫符。」
  「我字寫得很好,長官。」
  「那就寫來看看。」
  賈可夫開始埋首工作,一筆一畫寫得很慢。他的妻子則站在他身後看著。
  泰倫斯又對幫他開門的少女說:「到窗戶旁邊去,如果有其他巡警朝這邊走來,立刻讓我知道,我要跟他們說話。你可別喊他們,只要告訴我就好。」
  然後,他終於能放鬆了。在危險的環境中,他暫時為自己築起一個安全的窩。
  除了角落那個嬰兒的吸吮聲,四週一片寂靜。假如有敵人迫近,他將及時接到警告,至少還有逃脫的機會。
  現在,他可以開始思考了。
  首先,他的巡警角色即將結束。城中所有可能的出口無疑都設有路障,而且他們知道,他不會駕駛比反磁滑板車更複雜的交通工具。要不了多久,這些對搜索十分生疏的巡警就會恍然大悟,只要有系統地搜尋全城,一條街接著一條街,一棟房子接著一棟房子,就一定能逮到他們的獵物。
  等到他們終於決定那樣做的時候,想必將從近郊開始,逐漸向內縮小範圍。若是這樣,這個住宅將屬於第一批搜查的對象,所以他的時間極其有限。
  這套銀黑相間的巡警制服雖然相當顯眼,但到日前為止十分有用。本地人對它都毫不懷疑,他們沒注意到他蒼白的弗羅倫納臉孔;他們未曾端詳他的長相,制服本身足以說明一切。
  不久之後,那些獵犬將明瞭這個事實。他們會想到對所有本地人發佈指示,要他們留住任何無法出示身份證明的巡警,尤其要注意一個白色皮膚、淺色頭髮的。真正的巡警都將持有暫時性證件,懸賞公告將四處散發。或許在一百個本地人之中,只有一個有勇氣對付這套制服,有勇氣對付一個其實很明顯的冒牌貨,這種人只有百分之一就足夠了。
  所以,他絕對不能再假扮巡警。
  這是一件事,還有另一件。從現在開始,他在弗羅倫納將找不到任何安全的藏身之地。殺害一名巡警是罪大惡極的罪行,今後五十年間——即使他逃得了那麼久——對他的追緝都不會放鬆。因此他必須離開弗羅倫納。
  怎麼做?
  嗯,他假設自己還能再活一天。這是個樂觀的估計,假定巡警全都笨到極點,而他的運氣則好到極點。
  就某個角度而言,這反而是他的籌碼。僅僅二十四小時的生命,犧牲不算太大。這就代表說,正常人所不敢冒的險,他都敢碰碰運氣。
  他一躍而起。
  賈可夫抬起頭來:「我還沒寫完,長官,我寫得非常仔細。」
  「讓我看看你寫了些什麼。」
  他看了看那張紙:「夠了。要是有其他巡警來,別浪費他們的時間,不必說你已經列過一張清單。他們沒空聽你說這些,而且也許會有別的工作派給你,照他們說的做就好。有沒有任何巡警走來?」
  站在窗邊的少女回答:「沒有,長官。要不要我到街上看看?」
  「沒有必要。好,我問你們,最近的一座升降機在哪裡?」
  「您出去之後向左轉,長官,離這裡不到半英里。您可以
  ……」
  「好啦,好啦,去開門。」
  升降機的門在鎮長身後關上,一隊巡警正好轉進這條街。他能感到自己的心在怦怦跳。有系統的搜索大概展開了,他們就緊跟在自己後面。
  一分鐘後,他走出升降機來到上城,心跳聲仍咚咚作響。這裡不再有任何掩護,身旁沒有支柱,頭頂也沒有水泥合金的遮蔽。
  在鮮艷的建築群發出的閃光中,他覺得自己像個移動的黑點,完全暴露在方圓兩英里內的地表,以及離地五英里內的天空中。在這個範圍裡,彷彿有好多巨大的箭頭指向他。
  附近看不到其他巡警,路過的大亨都把他當成透明人。巡警是弗羅倫納人畏懼的對象,然而大亨對他們則是視而不見,如果說有什麼能救他一命,那就是這一點了。
  他對上城的地理稍有概念,知道「城中公園」就在此區。最合邏輯的做法是找個人問路,其次是走進任何一座大樓,從高層的陽台向外眺望。第一個辦法絕不可行,沒有哪個巡警需要人指點方向。第二個辦法又太冒險,在一座大樓中,一名巡警將更為顯眼,簡直是太顯眼了。
  於是,他根據腦海中上城地圖的印象,朝著自認正確的方向走。記憶果然很管用,五分鐘之後,他來到了如假包換的城中公園。
  城中公園是個佔地約一百英畝的人工綠地。在薩克本土,這座公園擁有許多過分渲染的名氣,從田園的寧靜到夜間的狂歡應有盡有。而在弗羅倫納,那些對它稍有耳聞的人,將它的範圍膨脹成實際的十倍到百倍,將它的華美誇張成實際的百倍到千倍。
  而它實際的面貌的確也算賞心悅目。在弗羅倫納的溫和氣候中,它常年是綠油油的一片,許多草坪、林地與巖穴分佈其間。此外有個小池塘,池中養著美觀的魚類,還有一個較人的池塘,供兒童戲水。每天晚上,在細雨開始前,園中的彩色燈光照耀出繽紛燦爛的夜景。從薄暮到下雨前,是公園裡最熱鬧的一段時間。總是有舞蹈表演、三維電影,以及陶醉在蜿蜒小徑中的情侶。
  泰倫斯從未真正到過這座公園。如今進去之後,人工化的環境令他一陣反感。他心裡很明白,腳下的土壤與岩石、周圍的池塘與樹木,全都建在平板的水泥合金上,這使他感到厭煩。他想到了綿長平坦的薊荋田,以及南方那些山脈。在壯麗的自然景觀中,這些異國人偏要建造一堆玩具,他實在瞧不起他們。
  接下來半個小時,泰倫斯毫無目的地踏著沉重的步伐。他必須進行的那件事,必須在城中公園才能進行。即使在這裡,他的計劃或許也沒有可能;不過在別處,則是絕對的沒有可能。
  沒人看到他,也沒人察覺他,這點他可以確定。經過他身邊的大亨與小大亨,若是被人問起:「昨天你在公園見過一名巡警嗎?」他們只會目瞪口呆。
  問他們這個問題,等於問他們是否看見一隻蚊子飛過小徑。
  這座公園太過沉悶,他感到驚慌的情緒開始湧來。他登上小圓石間的一道階梯,再向下走到一個窪地。窪地周圍有許多小洞穴,為晚間來此的情侶提供了避雨的地方。(他們被雨困在裡面的機會似乎很大。)
  然後,他看見了所要尋找的目標。
  一名男子!或者該說一名大亨,正快步走來走去,還不時看看懷表。此人猛吸一口手中的香煙,將煙蒂塞進煙灰槽,一會兒之後煙蒂便在一陣火花中消失無蹤。
  窪地裡面沒有其他人,這裡要到傍晚與夜間才有人活動。
  那名大亨正在等人,這點相當明顯。泰倫斯四下望了望,沒有人跟著他走上台階。,
  或許還有其他階梯通到這裡,一定還有。但不管了,他不能放過這個機會。
  他向那名大亨走去。在他說出「恕我打擾您」之前,大亨當然沒有看見他。
  這句話敬意十足,可是沒有一個大亨習慣讓巡警接近,無論對方是以多麼恭敬的態度。
  「搞什麼鬼?」大亨說。
  泰倫斯保持著語氣中的敬意與急迫(讓他繼續說話,讓他望著你的眼睛半分鐘就好):「這邊請,閣下,為了追捕本地兇手,這是全城搜索的相關行動。」
  「你到底在說什麼?」
  「只要一會兒就好。」
  泰倫斯早已悄悄抽出神經鞭,那名大亨始終沒有看到。神經鞭發出一下嗡嗡聲,大亨立刻全身僵硬,隨即仆倒在地。
  鎮長以前從未對付過大亨,頃刻間的噁心與內疚令他自己十分驚訝。
  四下仍然不見任何人。他將這個硬邦邦的身體拖進最近的洞穴,那人呆滯的眼睛一直瞪著他。他一路向前拖,一直拖到洞穴盡頭低淺的地方。
  他費了很大的力氣,才從大亨僵硬的手腳上把衣服扯下來。然後他脫掉自己身上那套沾滿灰塵、浸透汗水的巡警制服,穿上大亨的內衣褲。過去他只用手指摸過薊荋織品,身體其他部分今天是第一次接觸這種布料。
  接下來是其他的衣物,尤其大亨頭上的無邊帽,他確實需要。在年輕一輩中,無邊帽並非十分流行,不過還是有人戴。很幸運的,這名人亨是其中之一。它對泰倫斯而言是必需品,否則他的淺色頭髮會讓這個「化裝舞會」玩不下去。他使勁拉下那頂帽子,遮住耳朵。
  接著,他開始進行必要的善後工作。他突然瞭解到,殺害一名巡警根本不算罪大惡極。
  他將手銃調到最大瀰散度,再轉向昏迷不醒的大亨。十秒鐘後,此人只剩下一團燒焦的屍骨。這將延緩認屍的工作,令追捕者無從著手。
  他又舉起手銃,將巡警制服化成一團粉末狀的白灰,再從裡面扒出燒黑的銀質飾扣與皮帶環。這樣一來,也會使得追捕更加困難。或許他只賺到一個小時,不過也是值得的。
  現在他必須馬上離開,一刻也不能耽誤。他在洞口停了一下,仔細聞了聞。屍體火化得很乾淨,只有少許骨肉燒焦的味道,幾分鐘之內,微風就會將它吹散。
  他走下階梯,一名年輕女子迎面上來。一時之間,他習慣性地垂下目光,因為她是一位薩克貴婦。轉念間他趕緊又昂起頭,匆匆一眼只覺得她相當年輕、漂亮,而且十分匆忙。
  她拉長了臉。當然她將找不到那個男人,她遲到了,否則那男人剛才不會頻頻看表。也許她會以為那男人等得不耐煩了,已經先行離去。於是他稍微走快一點。他不希望她回頭氣喘吁吁地追過來,問他是否看見一位年輕男子。
  他離開了公園,漫無目標地走著,半小時又匆匆過去。
  接下來怎麼辦?他不再是一名巡警,現在他成了大亨。
  現在怎麼辦?
  他來到一個小型廣場,其中一塊草坪中央有個噴泉。水中加了少量清潔劑,因而冒出許多泛著暈彩的泡沫,看來俗不可耐。
  他倚著欄杆,背對偏西的太陽,將燒黑的銀片一點一點慢慢地投進噴泉裡。
  他想到在階梯上與他擦身而過的那名女子,她實在非常年輕。然後他又想到下城,瞬間的悔意隨即離他遠去。
  銀質殘片丟光後,他的雙手空了出來,開始緩緩搜查身上的口袋,盡量做得很不經意。
  口袋裡沒什麼特別的東西。一疊鑰匙條、幾枚硬幣,以及一張證件卡。(偉大的薩克!居然連大亨也帶著這玩意。不過話說回來,他們可不必對迎面而來的每一名巡警出示這東西。)
  顯然,他的新名字叫艾斯塔爾·狄蒙,他希望自己不必用到它。上城的男女老幼總共只有一萬人,遇到熟識狄蒙者的機會不大,卻也不是小到可以忽略。
  那人二十九歲。他想到留在洞穴裡的一堆骨灰,又感到一陣反胃,趕緊努力壓制那種感覺。大亨就是大亨,在他們手中或在他們指示下,有多少二十九歲的弗羅倫納人慘遭殺害?又有多少十九歲、九歲的弗羅倫納人遭到同樣命運?
  他身上也有地址,但對他而言毫無意義,他對上城的地理只有基本概念。
  嘿!
  一個小男孩的彩色擬三維肖像,大概只有三歲。當他將它抽出來時,上面的彩色開始閃爍,一放回去,彩色又逐漸消退。這傢伙的小兒子?還是侄子?如果公園裡那位少女是跟他約會,這就不可能是他的兒子,不是嗎?
  或者他已經結婚?這次會面是他們所謂的「偷情」?這種事會在大白天進行嗎?在某種情況下,又有何不可呢?
  泰倫斯希望如此。如果那少女是來會見一位已婚男子,她便不會立刻為他的失蹤報案,她會假定他未能從妻子身邊溜出來。這將給他一些時間。
  不,不會的。下一瞬間,沮喪的情緒又將他攫獲。捉迷藏的小孩會撞見那堆骨灰,會尖叫著跑出來。二十四小時內,這種事一定會發生。
  他再度檢視口袋裡的物件。一張遊艇駕照的袖珍副本,沒什麼用。較富有的大亨都擁有太空遊艇,而且都親自駕駛,這是本世紀的風尚。最後,是幾張薩克信用條卡,這些倒可能暫時派上用場。
  他這才想到,自從昨晚離開麵包店後就一直未曾進食。一個人意識到飢餓的速度真快啊!
  忽然,他的心思回到那張遊艇駕照。慢著——現在那艘遊艇無人使用,因為主人死了,它已經成了他的遊艇。它停在九號航站,棚庫號碼是二十六。嗯……
  九號航站在哪裡?他一點概念也沒有。
  他將額頭靠向噴泉周圍的平滑欄杆,感到一陣冰涼。現在怎麼辦?現在怎麼辦?
  一個聲音嚇了他一大跳。
  「喂,」那聲音說,「沒不舒服吧?」
  泰倫斯抬起頭來,是個年長的大亨,正抽著一根含有香葉的長型香煙,金腕鏈上掛著某種綠色的寶石。他的表情十分親切,一時之間,泰倫斯驚訝得說不出話。然後他才想起來,現在自己也是他們中的一分子。在他們之間,大亨當然是高尚的人類。
  於是鎮長說:「只是在休息。原本決定散散步,結果時間沒算好,現在恐怕我要遲到了。」
  他揮揮手,做了一個自嘲的手勢。由於長期與薩克人為伍,他能將薩克口音模仿得惟妙惟肖,但他不會試圖過分誇張,他不會犯那種錯誤。比起味道不足,誇張反倒更容易被識破。
  那人說:「沒有火箭車代步,是吧?」年輕人的愚蠢把這位老者逗樂了。
  「對,沒有火箭車。」泰倫斯承認。
  「用我的吧。」那人立刻慷慨提議,「就停在外面。你用完之後,可以設定控制系統,讓它自己回到這裡。一小時之內我都用不到。」
  對泰倫斯而言,這可以說是個理想的主意。火箭車像閃電一樣迅疾輕巧,速度與靈活度勝過任何一輛巡警地面車。唯一不盡理想的是,正如同他無法騰空飛行一樣,泰倫斯根本不會駕駛火箭車。
  「從這兒到薩克。」他知道這句代表「謝謝」的薩克俚語,便隨口搬出來,「我想我還是步行吧,到九號航站並不遠。」
  「是不遠。」那人表示同意。
  這句話並沒有為泰倫斯帶來任何提示,於是他繼續試探:「當然,能更近些是最好了口不過步行到薊荋公路也有益健康。」
  「薊荋公路?那和九號航站有什麼關係?」
  他是否以古怪的眼光望著自己?泰倫斯突然懷疑身上的衣服是否沒穿妥當。他趕緊說:「噢!我搞混了,走路走糊塗了。讓我想想看……」他胡亂四處張望。
  「看好,這裡是芮企特路。你只要走到崔菲斯大道,然後向左轉,再一直向前走,就會走進那座航站。」他自然而然伸手指了指。
  「對,對。」泰倫斯微微一笑,「看來我得開始動動腦筋,不能再做白日夢了。從這兒到薩克,閣下。」
  「其實你可以用我的火箭車。」
  「你真好心,可是……」
  泰倫斯一面揮手,一面起身離去,走得稍嫌快了點。大亨還來不及說什麼,只有望著他逐漸遠去的身影。
  也許明天,當他們在巖洞中發現屍體,展開搜查之際,那位大亨會想起今天這件事。他大概會說:「那個人有點古怪,你知道我的意思。他說話怪裡怪氣,而且似乎不知自己身在何處。我敢發誓他從沒聽過崔菲斯大道。」
  不過那是明天的事。
  他朝那位大亨所指的方向走去,不久便見到閃閃發亮的「崔菲斯大道」路標。在泛著暈彩的橙色建築物之前,那個路標顯得很單調。,
  他立刻向左轉。
  九號航站有好些穿著遊艇裝的年輕人,感覺十分熱鬧。那種服裝的特色,似乎在於高頂帽與緊貼臀部的短褲。泰倫斯覺得自己很顯眼,但其實根本沒人注意他。到處都是高談闊論之聲,夾雜著一些他聽不懂的詞彙。
  他找到二十六號棚庫,但等了幾分鐘才接近。他必須確定棚庫附近沒有人,尤其不能碰到剛好將遊艇停人旁鄰棚庫的大亨,否則若碰到認識真的艾斯塔爾·狄蒙的人,一定會納悶這個陌生人在他的遊艇旁幹什麼。
  最後,等到棚庫周圍顯然安全無慮時,他才走了過去。那艘遊艇的鼻尖露出棚庫,置身其他棚庫之間,他伸長脖子望了幾眼。
  現在怎麼辦?
  過去十二小時之內,他已經殺了三個人。他從弗羅倫納鎮長升格為巡警,又從巡警升格為大亨。他從下城來到上城,又從上城來到一座太空航站。他幾乎還擁有一艘太空遊艇,足以將他帶到銀河這一區任何住人世界的安全所在。
  只剩下一個問題。
  他不會駕駛太空遊艇。
  睏倦鑽入骨髓,飢餓直透腳尖:他已經走到這裡,卻再也無法向前走了。他就在太空的邊緣,可是沒有辦法越過這個邊界。
  此時,巡警一定已研判出他不在下城。一旦他們的笨腦袋想通這個弗羅倫納人也有膽上來,他們會立刻轉而搜索上城。然後他們會發現那具屍體,進而改變方向,開始尋找一名冒牌大亨。
  而他就在這裡。他爬進了一條死巷的最深處,背靠著沒有出口的盡頭。他只能等著模糊的追捕聲越來越響亮,最後那些獵犬終將來到面前。
  三十六小時之前,他一生最大的機會掌控在自己手裡。現在機會已經溜走,不久他的性命亦將隨之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