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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意見

酒商讓幫試一下他公司代理的酒,說在某某大賽得到金獎,評委中有多少位國外、國內葡萄酒大師云云。

好吧,試試。酒是不錯,純淨可口,簡單易飲。問一下價格,卻差點把自己舌頭給咬了!日常餐酒的級別,竟標了個名莊酒的價錢。重要的是酒的品質遠遠沒有達到擔得起如此價格的水準,而這種大賽的權威性也不具備一經品評身價百倍的地位。酒商托大了。

曾經做過實驗,召集一班葡萄酒行業內專家蒙上酒瓶做盲品,同時在店門口拉了相同數目的從沒喝過葡萄酒的路人一起加入。同樣的十款酒,讓兩組人馬挑選出三款自己喜歡的酒。最後兩組的結果竟然一模一樣。

並沒有讓大家別信專家意見的意思,一款酒的好和壞、成名與否,確有客觀的標準,需要評酒專家的品評和鑒定。只是,對葡萄酒品質的判斷從來不是一個集體事件,即使集合一大堆再有名的專家,最後的結果也不一定就有多「高大上」,或者就有多準確。拉一大班人投票這種形式的結果,最後都是個數學問題,而不是專業問題,與包含多少位多牛的專家無關,人數越多就越變成公眾意見了。

酒評家需要以「人們」的方式去感知和有所作為,「重要的是不可以帶入自己的偏好在其中」,「把個人偏好帶進評判是很可怕的」云云,這等教誨皆多慮了。在大賽評選這種場合,口味、偏好根本不成問題。每個人都有權說出自己對於葡萄酒好壞的見解,保持就好,無須放棄個人喜好。即使要求的是選出大家喜歡的酒,保持這裡的「喜歡」依然只是「你的」而不是「大家的」就好,因為最後的結果肯定是大家的,是人們的,是公眾的。

公眾意見調整著對世界與當下的一切解釋,並始終是正確的。但這不是因為公眾意見對當下具有格外適當的透視能力,而是因為公眾意見對水平高低與貨色真假的一切差別毫無敏感。

葡萄酒的真實品質從大眾的嘴巴裡去調查是得不到結果的。個體是特別的,大眾是平庸的,任誰放進集體一樣歸入平庸。

大多數人的選擇是市場狀況、政客需要或酒商喜歡。通過公眾意見選出的是受大眾喜歡的口味,作為口味調查完全沒有問題,參加大賽、求取獎項的意義在此。得獎之後馬上坐地起價卻是自我限制了,也是自我絕棄,因為大眾口味有其對應的大眾價格,市場上最好賣的酒多是一二百塊的酒。葡萄酒的釀造當然是有成本的,一款酒的標價在最低的成本和合理的利潤之間應該是誠懇的。

羅蘭·巴特曾經寫道:在法國,酒不只是諸種飲料之一,而是一種「圖騰飲料,相當於英國皇室在慶典時飲用的荷蘭牛奶或茶」。它是「一種集體道德的基礎」。對法國人來說,「信仰葡萄酒是一種強制性的集體行為」,而飲酒是一種社會團結的儀式。

巴特指出:「在客觀上酒是好的,而同時,酒的美好又是一個神話。」

所以,酒麼水麼喝麼,實在沒必要賦予葡萄酒太多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