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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喜好

英國《Decanter》雜誌每年都會舉行葡萄酒大賽,從世界各產區中選出他們認為優秀的酒品。寧夏賀蘭晴雪酒莊的2009年份「加貝蘭」干紅,在2011年獲得「10英鎊以上波爾多品種」類別的國際首獎,因此聲名鵲起,帶動了中國葡萄酒的發展。

做過多次大賽主席的英國酒界著名人物Steven Spurrier先生,在每次品鑒會開始前的講話中,都會叮囑評審們:「要將你們的個人喜好留在門外。」毫無例外地,2015年又是如此。2008年應邀參加他主持的「柏林盲品」之北京站時,我也親耳聽到過他的叮嚀。

這不是一個人的論調。很多葡萄酒大師、評論家都持這樣的觀點。苦口婆心地強調:在評判一支葡萄酒時,「重要的是不可以帶入自己的偏好」,「把個人偏好帶進評判是很可怕的」……

年輕剛入行時,也接受西方大師們的教誨。一次喝酒,我說了這樣的話:「這是一款好酒,但不是我喜歡的風格。」結果,被一向欽服的飲食界前輩教訓:「你是在證明你有爛的品位麼?」

什麼叫你喜歡的不一定就是好的?好的不一定是我們喜歡的?這是好酒但不是我喜歡的類型?誰這麼自大?我們一定要去喜歡好的東西,車啊、表啊、酒啊、人啊。不能分辨好壞,那就去學,要做到我們喜歡的就是好的。學會品味,才能有好的品位。

——真正是醍醐灌頂。

後來,在擔任為數不多的幾次葡萄酒大賽的評委時,我也可以放下自己的喜惡而從眾,結果,選出來的常是很平庸的酒。這也令我思考:冷漠的客觀性對於理解一瓶酒真的適宜麼?個人體驗難道就不客觀?隱藏自身如何能帶來公正的結果?

00「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但「知」是起點。很多人根本不知何謂好酒,以為「我喜歡的就是好酒」,且據此洋洋得意。這是無知。

另一種無知:「這款酒是我喜歡的口味,但這是評比場合,為了公正、客觀,我不能給它高分。」這合理麼?客觀就是撇開自己的好惡?不該這麼認為吧。

現代主義的評論家以為壓制了一切「我」的痕跡,就是客觀了。「好酒是在個人的喜好之外」,這是他們的論調。這不是客觀,是自大,而且是盲目的。

客觀是在包含自己的好惡並超越自己的好惡的基礎上建立的。

我們認為「好的東西」必定是我們喜歡的東西,誰也不是上帝,全知全覺,不偏不倚。

客觀而不是虛與委蛇。趣味需要培養,品味需要學習,不能把自我喜好排除在外,對葡萄酒的品鑒亦不例外。鑒賞是審美的趣味,需通過愉快的情感來做判斷。審美趣味指的是主體審美偏愛、審美標準、審美理想的總和,是審美觀念體系的集中體現。不能把偏好撇開,拒之門外。

身為一個酒評家,如果缺少哲學、美學的素養,是成不了「大師」的。好酒有它的標準,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大方承認,並在品評、打分時予以體現,做不到就別自詡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