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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位生活

我常會想像戲劇中的一些畫面和場景,它們是生活的寫照,如同我們在生活中碰到的現實一樣。有時候我跟一個人在講話,談論一件很動情的事,也很投入,忽然在另外一邊,有人在談論另外一件事情,他們發出的笑聲,好像是對我的嘲弄。

事實上,我們很多時候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面,而不是跳出來去看待周圍。但在戲劇裡面是可以的,我坐在觀眾這一邊,坐在舞台的下面,面對一些演員,燈光和音樂配合在一起,才忽然發現這就像生活一樣,是錯位的。

現實生活會需要你組接不同的情緒,所以我在舞台的處理上,也會試圖用情緒、用情感脈絡來組接。

人與人之間,在愛情、親情、友情這些情感之外,還有第四種情感,這是現代社會人類之間的一種主情感,大家溝通的方式是以第四種情感為主的。這種情感是前三種的不同組合,因成分比例的不同而組合成許多樣式。在生活中你會發現,全部情感都像戲劇一樣,是被我們無意識地組接出來的。

這一點在《送冰的人來了》這部戲中很典型。戲裡有許多人物,他們身上沒有發生驚心動魄的事件,也沒有尖銳的、不可化解的情境,例如《雷雨》中複雜的人物關係。

這部戲劇中的人物都是很簡單的,事實上生活就是這麼簡單,生活又是如此動人。生活帶給我們的,不光是生活本身,還有很多感受。

我開始發現,情感之所以能組合,是因為它的脈絡全部是一致的。不論是在愛情中、友情中、親情中,它都有為主的脈絡。發現了這些主脈絡,會覺得人就是這麼清晰、簡單。可因為它的組合千變萬化,使人變得愈發地複雜,甚至有些不可理喻,不能透知真相。

戲劇對我的影響,比電影還要大。因為我從小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我爸爸是中央實驗話劇院的演員,我媽媽做舞台的服裝設計,他們下午四點鐘就要到後台化妝、在後台吃飯、演出。我四點多鐘下了課之後,家裡人就會把我帶到後台去,有時候和我姐姐一起。因為家裡人不放心,就每晚把我們帶到後台寫作業,寫完作業就看戲,看完戲和家人一起回家。

我穿梭在化妝間裡,看叔叔阿姨化妝,我記得有個阿姨特別好看,穿一件白裙子,上面有黃顏色的花。吃了晚飯之後,他們要準備上台了,劇場的叔叔就會把我領到一個座位上,我在台下看戲,一遍一遍地看。那時候,有一部印象特別深的戲《靈與肉》,講一個黑人拳王的故事。我爸爸在裡面演這個拳王最好的朋友,美國的一個白人青年。那時候他已經四十五歲了,可他演一個二十幾歲的小伙子,在台上活蹦亂跳。我記憶中,每到最後他演被惡勢力用汽車撞死的一場戲的舞台處理是他站在舞台中間,一聲急剎車的聲音,他做出被撞的慢動作,倒在地上。我每一次看到那兒就哭,想著:「完了,我爸死了。」特別痛苦。當演出完,叔叔阿姨把我領到後台,我看見我爸拿著一堆卸妝油把臉塗成花臉時,我就特別高興,過去抱住他,心想,太好了,他又活了。

就這樣,我被戲劇的假想情景帶動了很多年。我媽媽曾經講過我小時候的一件事。舞台後面的幕布倒在台上,鼓起一大塊的氣泡,我穿著一身鵝黃色的小衣服,跑上舞台去踩那個氣泡。管燈光的叔叔忽然把燈光打開了,所有的人都圍在周圍,看我一個人在舞台上跳……那時我便不自覺地開始了在舞台上的表演。

舞台和生活有些相似,托爾斯泰在寫《安娜·卡列尼娜》最後一段時,跑到沙發上哭,他家裡人就問他怎麼了,他說安娜死了。家裡人很奇怪:「這不是你自己寫的嗎,不寫她死不就好了?」但是藝術作品有自己的生命,到某個程度才能爆發,自有軌跡,戲中人的歸宿也是注定的,沒法抑制。

生活也一樣,有些變化我知道應該發生,但必須要到那一步,人生也有不能抑制的定向,自有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