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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下一站去伯恩茅斯,南海岸最壯麗的旅遊勝地。下午五點半,我在疾風大雨中抵達。夜色沉墜,街上到處都是嗖嗖行駛的汽車,車頭燈在亮閃閃的「雨彈」中掃來掃去。20世紀70年代期間,我在伯恩茅斯住過兩年,以為自己對那裡應該是瞭如指掌的,不料車站那一帶已經過大面積重建,新造了馬路和辦公樓,還有那種星羅棋布、叫人直犯迷糊的人行地道,逼得你每隔幾分鐘就要像只囊鼠一樣從地底下鑽出來,看看自己到底在哪裡。

「東崖」是高高地棲在一片黑色大海上的中型飯店區,等我趕到那裡時,身上已經濕透,嘴裡咕咕噥噥。關於伯恩茅斯,有一點得提一提,此地飯店的選擇之多,肯定會把你寵壞。附近街區的每條馬路邊都有好多熠熠閃光、賓至如歸的宮殿,我在一條小路上挑了一家,也沒什麼旁的緣由,只不過因為我很喜歡它的招牌——粉紅色霓虹燈打出優雅的大寫字母,在薄薄斜斜的雨絲中閃閃爍爍、勾魂攝魄。我走進門,甩掉身上的雨水,只瞥一眼便看得出這是個好去處——乾淨、雅致而老派,根據牆上的一塊告示得知,價格也挺誘人,住一晚外加早餐才二十六英鎊,而屋裡的暖意劈頭蓋臉地湧來,弄得眼鏡片上直冒熱氣,還逼得你一陣陣打噴嚏。我從袖子上擰出好幾盎司水,然後要了個單人房,準備住兩晚。

「外面在下雨嗎?」我一邊連著打噴嚏一邊填登記卡,間或停下來用手臂背面抹去臉上的水,接待處的姑娘就趁這時候輕快地問我。

「沒下雨,我的船沉啦,最後七英里我只能游過來。」

「哦,是嗎?」她繼續說,那口氣簡直讓我猜疑,她壓根兒就沒留心我在說什麼,「你今晚跟我們一道吃飯嗎,先生?」她瞥了一眼我那張被水弄髒的卡,「布萊爾克裡姆先生?」

我思忖還可以有另一種選擇——在傾盆大雨中苦苦跋涉——最後還是覺得住下來好。此外,從她那喜氣洋洋的榆木腦袋到我被水洇濕的潦草筆跡之間,隨時都有機會讓他們把我的飯錢算到別的房間去。於是我說我就在這裡吃飯吧,然後拿了把鑰匙,一路滴滴答答地尋到自己的房間。

自從1973年以來,在英國發生深刻變化的事物有成千上萬,就其變化的幅度而言,極少有能跟常規英國旅館匹敵的。如今你的房間裡能有一台彩色電視機,一套咖啡具——托盤上還附贈一小袋味道還算過得去的餅乾,一間配有鬆軟毛巾的私人浴室,一小籃彩虹色的棉球,一列裝著洗髮水、沐浴露和保濕潤膚液的小袋子或者小塑料瓶子。我的房間裡居然還有一盞妥帖的床頭燈,外加兩隻軟軟的枕頭。我可高興啦!我在浴缸裡放了好多水,把沐浴露和保濕潤膚液一股腦兒倒進去(別害怕,我仔細研究過了,可以向你保證,它們的成分都一樣),然後,當一串狂歡的肥皂泡緩緩升到浴缸頂上三英尺左右的位置時,我回到房間裡,輕鬆自如地將孤身旅行者自顧自的那一套習慣一一實施:小心翼翼地打開我那只背囊,把濕漉漉的衣服晾在取暖器上,再把乾淨的衣服擱在床上——那股一絲不苟的勁頭,就好像我正要出發去參加我的第一場高中舞會——然後我把一隻旅行時鐘和閒讀的材料擱在床頭桌上,將燈光調到經過一番深思熟慮之後確定的舒適愜意的水準,最後躊躇滿志地拿起一本書,打算在那種除了簡·曼斯菲爾德的電影以外頗為鮮見的豐厚奢華的泡沫裡好好打幾個滾。

浴罷,我穿上乾淨衣裳,身上散逸著一股子叫人著迷的玫瑰油的味道,出現在寬敞而空曠的餐廳裡。我被人帶到一張桌前,桌上排著一溜裝備——一隻酒杯裡塞了一團折成花朵狀的紅色紙巾,不銹鋼的鹽瓶、胡椒瓶擱在一隻不銹鋼小船上,一隻盤子上堆著精心塑成的齒輪狀黃油,一隻細頸瓶裡插著一支假百合花——我立馬就明白了,這裡的食物稀鬆平常,不過會訓練有素地將它們擺弄得花團錦簇再端出來。我蒙上雙眼,數到四,然後伸出右手,心裡很清楚會落到正在一旁徘徊的服務生送來的一籃棍子麵包上——請允許我如是說,我把時間掐得如此嫻熟。服務生不僅對此頗為感歎,而且因此確信無疑:他在對付的這位旅客可是位行家裡手,不管是奶油蔬菜湯,還是將蔬菜配上層層套疊的勺子端上來,抑或明明是幾圈硬邦邦的生牛皮,偏偏要冠之以「金牌豬肉」之美名,凡此種種,都騙不過我。

又有三位食客駕到——一對圓圓胖胖的父母加上一個身量更肥碩的十多歲的兒子。那侍應生經過一番深思熟慮,讓他們坐在一個恰到好處的位置上,我既不需要伸長脖子,也不需要重擺椅子,就能將他們看得真切。看別人吃東西總是很有意思,不過最最有意思的還是看著一桌胖子狼吞虎嚥。說來奇怪,即便是最貪得無厭、最饕餮成性的胖子——在我前面的三位顯然可以獲得饕餮冠軍的頭銜——吃起飯來的樣子似乎也並不怎麼開心。看上去,他們只是在盡一項曠日持久的義務,務必保持自己的那個大塊頭。只要眼前堆著吃的東西,他們就低下頭風捲殘雲,上菜間隔時便交抱雙臂,瞪大眼睛慌慌張張地在房間裡四處打量,那副模樣,就好像跟同桌而坐的人素不相識一樣。不過,只要推來一部甜點車,一切都為之改觀。他們開始興高采烈地唧唧咕咕,剎那間,房間裡他們那個小小的角落就充滿了歡聲笑語。今晚的情形就是如此。我的餐友將眼前的糧草大肆清掃,速度領先我半道菜。讓我忍不住驚恐的是,光是他們幾個就把甜點車上的泡芙夾心酥球和黑森林蛋糕給分光了。我發覺,那個男孩子兩種都拿了雙份,真是頭貪吃的肥豬!

輪到我時,可以挑的品種只剩下一丁點兒濕答答的蛋糕,一塊蛋白甜餅——我知道但凡我用勺子碰碰,這玩意兒就會像只派對上的紙花炮那樣炸開——要不就是在約莫一打看起來還算湊合的黃油硬糖漿布丁裡挑一個,每隻布丁上面還頂著一小片稀奇古怪的黃色脆皮奶油團。我悶悶不樂地挑了一隻黃油硬糖漿布丁。那水桶似的一家三口蹣跚著從我桌邊走過,個個下巴上都閃著巧克力的光澤,他們衝著我彬彬有禮、腦滿腸肥地微笑,我報之以堅若硬殼的眼神,向他們示意:以後再也甭對我來這一套。我猜他們是心領神會了。翌晨,進早餐時,他們挑了張我視線之外的桌子,果汁車推來時也對我退避三舍。

伯恩茅斯是個很美妙的地方。首先,那裡有海,若是全球變暖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這裡倒是能與人方便,只不過眼前我還看不出這海有多大用處。其次,這裡有曲徑通幽的公園,總稱「享樂花園」,把市中心乾脆利落地分成兩半,為逛商店的顧客提供了一處寧謐的綠地,這樣他們從市中心的一頭跋涉到另一頭時,可以在那裡歇歇腳——話說回來,當然啦,若不是有這些公園,也就不會有什麼長途跋涉。人生就是這麼回事。

以前,這些公園在地圖上給標成「上享樂花園」和「下享樂花園」,可是某些議員或者別的什麼心懷善意的勢力發覺,把「下」和「享樂」如此親密無間地拼在一起,會產生意味深長的不良暗示,於是,經過一番遊說,成功地把「下」字從名號上移走,現在就只有「上享樂花園」和光禿禿的「享樂花園」。這樣一來,那些喜歡從字眼上尋求快感的性變態就被放逐到了海灘上,他們一定對此滿懷感激,因為他們大可以靠著防波堤將自己摩挲一番。反正不管怎麼說吧,伯恩茅斯就是這樣一種地方——對於一點小毛病,總是擺出一副紳士派頭,且頗為自豪。

對於這座小城經過精心培育的溫文爾雅的名聲,我早有所聞,所以我在1977年搬去時暗自猜測,此地該是某種英國版的巴特埃姆斯或者巴登巴登[1]——修剪得一絲不苟的公園,配備管絃樂團的棕櫚庭院,漂亮張揚的飯店,裡面有戴著白手套的男人把銅器擦得亮珵珵,穿著貂皮衣、胸脯鼓鼓囊囊的年長女士在遛那些個你看了恨不得踢上幾腳的小狗仔(你知道,這可不是因為心狠,只是出於一種簡單而真誠的願望,想瞧瞧你能讓它們飛多遠)。不幸的是,我只能宣告,上述各項,一一落空。公園倒是挺誘人的,可是那裡沒有目迷五色的豪華賭場,也沒有富麗堂皇的溫泉娛樂館,他們只搭了個小演奏台,週日間或會有個把魚龍混雜的管樂隊上台,穿衣打扮宛若巴士售票員。公園裡還有些小小的「勃起」的木頭裝置——鑒於「下享樂花園」這層淵源,但願你能原諒我如此措辭——樁子上點綴著五彩玻璃罐,裡頭都點著一根蠟燭。有人向我保證,這些蠟燭有時候會在寧靜的夏夜裡點燃,構成閃閃發亮的圖案,什麼蝴蝶啦,仙女啦,還有其他神奇的景象,保準能一連幾個小時提供健康的夜間娛樂。這事我可說不準,因為我從來就沒看到它們點亮過。而且由於資金短缺,再加上年輕人為了取樂,總是會把罐子從架子上拽下來往各自的腳上砸,這情形愈演愈烈。沒過多久,那些裝置就只好被拆掉拿走了。

乍一看,城裡大體上與先前並無二致,但事實上,「時代進步」的痕跡和市議會發揮的作用無處不在。橫貫市中心的主幹道基督堂路已經完全成了步行街,街上還點綴著一幢古怪的玻璃和鋼管造成的大廈,看上去就像是替巨人定做的巴士候車亭。兩條購物拱廊街經過一番濃妝艷抹,如今那裡有一家麥當勞、一家水石書店和一家迪倫斯書店,還有一兩棟別的建築。只是相比之下,與我的個人趣味並非如此密切相關。反正,總體而言,東西是比以前少了。「比爾斯百貨」關掉了它那個出色的圖書部,「丁格爾斯百貨」任性地取消了它的食品廳,而「比爾森斯」——也是一家百貨商店——整個就給一鍋端啦。一家名叫「國際商場」的小超市同樣銷蹤匿影,更叫人黯然神傷的是,還有個雅致小巧的麵包房,連同天底下最棒的糖霜甜甜圈也都沒了。唉,唉。至於增加的好處嘛,就是如今路上纖塵不染。要知道,想當年我在這裡的時候,基督堂路可是一隻露天的垃圾桶。

裡士滿山上那個業已失蹤的麵包房所在的轉角附近,矗立著《伯恩茅斯回聲晚報》那些華美的、略帶點裝飾藝術風格的辦公樓。我曾經作為助理編輯在那裡幹過兩年,我待的那個房間簡直就像是從狄更斯的小說裡直接搬來的:文件堆在凌亂不堪的架子上,昏暗的燈光,兩排弓著背坐在辦公桌前的人,所有這一切都浸淫在一種不祥的、叫人心力交瘁的沉默中,唯一的聲音是焦躁的鉛筆在沙沙作響。另外,牆上掛鐘的分針每走一格,就會發出一種雖然柔和卻聽得見回音的悶悶的聲響。此刻我隔著一條馬路,抬頭凝望昔日辦公室的窗戶,身子不由微微打戰。

婚後,我和太太回美國住過兩年,在那裡完成了大學學業,因此我在《伯恩茅斯回聲晚報》的工作非但是我在英國得到的第一份真正的工作,也是我成年後打的第一份正兒八經的工。在那裡工作的整整兩年,每時每刻我都覺得自己不過是個年方十四的孩子,卻要假模假式地裝扮成大人。毫無疑問,這是因為幾乎其他所有的助理編輯年紀都老得足以當我的爹,只有坐在另一頭的、形容枯槁的那兩位除外——因為他們的年紀,已經老得足以當上述那些人的爹了。

我坐在兩位善良而博學的男人身邊,他們一個叫傑克·斯特雷,另一個叫奧斯丁·布魯克斯。他們倆花了兩年時間,耐心地跟我解說「尚未裁決」是什麼意思;根據英國法律規定,「拿走一輛汽車」和「偷走一輛汽車」之間有怎樣重大的區別;還有,為了防備「誹謗中傷他人」的罪名,永遠不能說某嫌疑犯遭到「質疑」或者「審問」,得說他是「協助警方調查」。為了我的安全起見,委託我編輯加工的報道,大半來自兩家主要的女性俱樂部——「城市女性協會」和「女性學會」。我們每天都收到成堆成堆的這些個玩意兒,看上去都像是用同一種花體字寫的,說的都是一樣叫人無知無覺的事兒:「波克斯堂的阿瑟·斯莫特先生示範精彩紛呈的動物手影藝術表演」「伊芙琳·斯塔布斯太太以迷人風趣之談吐演說其最近接受的子宮切除術以饗嘉賓」「斯魯普太太因最近不幸被其獒犬『王子』所傷,無法按原定計劃就如何管理愛犬發表演說,好在斯梅斯維克太太挺身而出,頂替出場,繪聲繪色敘述其擔任葬禮風琴師之經歷」。她們個個都會整頁整頁地滔滔不絕,什麼感謝詞啦,籲請籌款啦,長篇大論地嘮叨什麼成功的義賣會和咖啡早餐會啦,還會鉅細靡遺地列出某某人提供了某某點心某某飲料,這些東西又是多麼討人喜歡。我可從來沒有挨過比這更漫長的日子。

我記得,那裡的窗子只能借助一根長長的棍子才能打開。每天早晨我們到辦公室以後約莫十分鐘,有個老得簡直握不住鉛筆的助理編輯就開始折騰他那把椅子,拚命想讓椅子離桌子遠一點。他要磨上一個小時才能從椅子上站起來,再花一個小時才能蹣跚著腳步走到窗前,用棍子千方百計把窗子打開,最後用一個小時把棍子斜靠在牆上,蹣跚著走回辦公桌前。一等他重新坐定,坐在他對面的男人就「噌」地站起身,大步流星,用棍子「砰」的一聲關上窗,然後一臉挑釁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每每此時,那位老夥計就悶聲不響、堅忍不拔地從折騰椅子開始,把整個過程重來一遍。就這樣,兩年時間裡,這樣的事情週而復始,日日不輟,四季如常。

我還從來沒見過他們倆有誰幹過一丁點活。年長的那位當然幹不了啦,誰讓他每天絕大部分時間不是在往窗前走,就是從窗前走過來呢。另一個傢伙大半時間都坐著,一邊吸一支沒點著的煙斗,一邊瞪大眼睛傻笑著盯住我。每回我們大眼瞪小眼的時候,他都會跟我提幾個雲山霧罩的問題,個個跟美國有關。「跟我說說吧,」他說,「我看到哪裡說米奇·魯尼跟艾娃·加德納[2]結了婚卻從來沒有圓過房,這是真的嗎?」要不就是:「我常常納悶呢,沒準你能告訴我,我見過類似的說法,講夏威夷的努阿努阿鳥只吃粉紅殼的軟體動物,可是白殼的軟體動物其實數量更多,營養價值也並不差,這是為什麼呢?」

我正被「城市女性協會」和「女性學會」發來的報道弄得一頭霧水,只好看看他,開口問了句:「什麼?」

「我猜,你總聽說過努阿努阿鳥吧?」

「哦,沒。」

他挑起一根眉毛。「真的嗎?真夠特別的。」說罷,他接著抽自己的煙斗。

那是個到處都莫名其妙的地方。編輯大人是位隱士,吃飯要打發秘書給他送進去,自己幾乎就不怎麼出門。在那裡待了這許久,我只見過他兩回,一次是他面試我,只用了三分鐘,而且似乎弄得他好不自在;另一次,他打開了那扇將他的房間與我們的房間連通的門,這事委實非同小可,我們都齊刷刷地抬眼凝視。就連那老傢伙,本來在不停地往窗口蹣跚,此刻也停下了腳步。編輯的驚詫在臉上驟然僵冷,瞪大眼睛盯住我們。顯然,當他發現自己辦公室裡有一扇門的另一邊居然有整整一屋子的助理編輯時,他嚇得目瞪口呆。有一小會兒,他看上去似乎有話要講,可後來到底還是一言不發地退了回去,再關上身後的門。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他。六個禮拜之後,我在倫敦找到了一份工作。

伯恩茅斯還有一樣也變了,那便是所有的小咖啡館都不見了。過去,每隔三四扇門就有一家,裡頭擺著氣喘吁吁的濃縮咖啡機和黏糊糊的桌子。我不知道如今去度假的人都到哪裡去喝咖啡——哦,我知道了,到「陽光海岸」去——可是這樣一來,為了喝到一杯還算湊合的咖啡提提神,我就只能一路走到「三角地」。那個地方很遠,當地的巴士在接受預訂的間歇就在那裡休息。

後來,我心裡盤算著想出去走走,就趕上一輛公車到附近的基督堂城去,打算走回來。我在一輛黃色雙層巴士的頂層前排得了個位子。乘上雙層巴士的頂層,實在是件賞心樂事。抬頭你能看到外面房屋樓上的窗戶,低頭你能瞥見車站上人們的頭頂(等他們過一會兒從樓梯上來,你就能心領神會地看他們一眼,好像在說「我剛剛看到你頭頂啦」),若是巴士飛速轉過街角或者環形交叉路,你還會被一種大難臨頭的感覺刺激得渾身戰慄。如是,你看世界便有了一個全然新鮮的視角。通常,從巴士頂層看,城區是會顯得更秀氣一點,不過哪裡都比不上伯恩茅斯更明顯。若是取街道為視平線,這裡基本上就跟英國其他小城沒什麼兩樣——好多建屋互助會的辦公樓,好多連鎖商店,統統都配著大片平板玻璃窗——但是一上樓,你就會突然發覺,你正置身於英國瑰麗的維多利亞風格社區之一。其實,大約1850年之前,伯恩茅斯壓根都不存在呢——當時它只是位於基督堂城與普爾之間的兩三座農場——後來,它實實在在地繁榮起來,匆匆建成了碼頭和散步道,以及綿延數英里長的華麗磚房,既有辦公樓,又有敦厚而堂皇的住家,這些房子大多數都配著精心雕琢的角樓和其他繁複熱鬧的飾物。通常,這些玩意兒也只有巴士乘客和擦玻璃窗的清潔工才看得真切。

維多利亞時代的榮光實在是極少惠及地面,這一點真夠可惜的。不過,但凡你把平板玻璃全拿走,把底層的建築都弄得跟樓上的房子一模一樣,我們也許就看不見每一家「斯凱奇利乾洗店」「利茲永久建屋互助會」和「布茲藥方」裡面的景象了,那該是多麼慘重的損失啊。想想看,如果從「斯凱奇利」門前經過,卻看不到成排成排用塑料袋裝的衣服、各色各樣破破爛爛的地毯清洗器以及某位女士在櫃檯邊上用一隻回形針慢悠悠地剔牙,那麼生活會變得何等無聊啊。天,簡直沒法想像。

我一路坐巴士直到終點站——那是基督堂城裡一家新開的名叫「塞恩斯伯裡」的大超市的停車場,然後沿著阡陌縱橫的立交橋尋到陡崖路。接著我又往前走了半英里,在一條小路的盡頭看到「陡崖城堡」赫然矗立,當年這裡曾是百貨鉅子高頓·塞爾弗裡奇的宅邸,如今已成一片廢墟。

塞爾弗裡奇是個很有意思的傢伙,他給我們大家都上了一堂頗有教益的道德課。這個美國人早年供職於芝加哥的馬歇爾·菲爾德百貨公司,1906年搬到英國,打算在倫敦打造全歐洲最大的百貨商場。彼時英國人只當他是個瘋子,尤其是聽說他準備把商場造在牛津街上,遠離騎士橋和肯辛頓的商業區的時候。然而,憑著辛勤勞作和那股子全情投入的勁頭,他終究還是成功了。有好多年,塞爾弗裡奇都堪稱正派人士之楷模。他過日子嚴於律己,晚上早早就寢,工作不知疲倦。他喝好多好多牛奶,從來不到處拈花惹草。然而,1918年他太太去世,他從婚姻的樊籠中脫身,一下子就沖昏了頭。他勾搭上一雙美籍匈牙利裔的俏妞——歌舞圈裡管她們倆叫「多麗姐妹」,然後一頭扎進溫柔鄉。他一手挽住一個多麗,在歐洲的各大賭場流連忘返,賭至昏天,輸到黑地。他夜夜在外面觥籌交錯,將大把大把的錢傻呵呵地扔在賽馬和汽車上,買下「陡崖城堡」,還制訂計劃要在附近的亨吉斯特伯裡海德造一處有兩百五十個房間的產業園區。十年彈指一揮間,他賽馬輸掉了八百萬美元,失去了塞爾弗裡奇公司的控制權,失去了自己的城堡和在倫敦的房產,失去了自己的賽馬和勞斯萊斯汽車,最後只能獨自棲身於普特尼的一座小公寓裡,出門得坐公交車。他死在1947年5月8日,彼時已一文不名,且完全被人遺忘。當然啦,話說回來,他到底跟一對雙胞胎姐妹顛鸞倒鳳、欲仙欲死了一場,這可是關鍵。

時至今日,「陡崖城堡」那氣宇軒昂的哥特式外殼依然在一群平房中鶴立雞群,這景象委實刺眼,只有城堡背面例外——在那裡,周邊地帶一路往下延伸,穿過一個公共停車場,直奔大海。我倒挺樂意知道,這房子是怎麼會處於如此岌岌可危、荒涼破敗的境地的,可是,在這莊重而憂鬱的氛圍中,附近空無一人,停車場裡也沒有汽車。

我踩著搖搖晃晃的木頭台階一路走到海灘上。夜裡雨就停了,可是看看天,還是一副山雨欲來的架勢。一陣疾風吹來,揚起我的頭髮和衣服,激得海上惡狠狠地翻起了泡沫。除了驚濤拍岸,我什麼都聽不見。我被風以險峻的角度斜抵著,在海灘上艱難跋涉,姿態宛若用肩膀扛起一輛汽車上山去。一路上,我從呈新月狀排列的一長溜海灘小屋前經過,它們的式樣如出一轍,只是油漆的深淺明暗各有不同。大多數房子在冬天裡都關著門,但是這條路走到大約四分之三的地方時,有一家卻開著,那模樣活像是只魔術師的匣子。屋裡有個小小的門廊,門廊上一男一女都坐在花園椅上,用足夠在北極抵擋嚴寒的厚衣服裹住身體,大腿上還蓋著毯子,承受冷風侵襲,那風似乎隨時都有把他們掀個後空翻的危險。男人正竭力想讀一份報紙,但風卻執著地將報紙往他臉上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