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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又在倫敦多待了幾天,基本無所事事。我在一家報紙圖書館裡做了點調查研究,花了大半個下午的時間在「大理石拱門」一帶的人行地道那錯綜複雜的迷宮裡殺出一條路,還買了一點東西,看了幾個朋友。

但凡我向誰透露我打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展開環英之旅,對方就會講:「天哪,你真勇敢!」可我從來就沒想過要靠別的辦法。英國人真夠走運的,能擁有一個相對良好的公共交通系統(那是相對於將來保守黨完成整套建設之後的情形而言的)。我以為,趁現在還沒變,我們就應該更為盡情地享受一番。除此之外,如今在英國開車可是件單調乏味的活兒,路上實在堵了太多的車,幾乎是我剛到這個國家時的兩倍。那年頭人們其實壓根兒就不怎麼開車,他們只是把車停在車道上,每隔一個禮拜左右把車擦擦亮而已。約莫一年兩次,他們會「把車弄出去」——他們就是這麼措辭的,就好像這本身就是個天大的行動——消磨消磨時光,要麼到東格林斯特德看看親戚,要麼到類似於布萊頓或者伊斯特本的地方去玩一趟。除了擦擦亮以外,車也就派這點用場而已。

時至今日,不管是什麼人到哪裡去幹什麼事,一律開車前往——這一點我可真不理解,因為在英國開車,那可真是無論哪方面都沒有一丁點兒樂趣可言的。想想那些司空見慣的所謂多層停車場吧。你得開車兜上幾百年,再耗個地老天荒,才能躲進一個只比普通汽車正好寬兩英吋的空間。然後,因為你正巧停在一根柱子邊上,你就只能從座椅上爬過去,先讓屁股從客位邊的車門擠出去,在此過程中把你汽車側面的灰塵,統統蹭到你那件從瑪莎百貨買來的嶄新的時髦夾克衫的後背上。然後你就要走上一段距離,四處尋覓,才能找到停車收費機。這玩意兒既不找零,也不接受1976年以後發行的硬幣,你還得等排在前頭的一個老傢伙磨蹭,他喜歡先把機器上所有的說明全看一遍,然後才開始行動,努力把錢從出票槽和維修鑰匙孔裡塞進去。

最終,你拿到一張票,準備把它粘在你的擋風玻璃內側。經過一番長途跋涉,你回到自己車裡,你老婆劈頭就是一句:「你到哪裡去了啊?」你不理會她,擠過那根柱子,讓夾克衫前面也沾上一層堪與後背媲美的灰,臨了卻發現車門只能打開三英吋,所以你根本就夠不到擋風玻璃,只好把票子往儀表板那邊一扔(結果票子飛到車裡的地面上,可你老婆沒注意,於是你罵了句「他媽的」,然後鎖上車門),再一路擠回去。於是你老婆發現,她好不容易花了那麼多時間幫你梳洗打扮,結果你卻成了一個邋遢鬼,她一邊用兩隻手拍拍打打地替你撣灰,一邊說:「說老實話,我真是哪裡都不能帶你去。」

這僅僅是個開始。你一邊輕聲爭辯,一邊還得想法從這個既潮濕又邋遢的地方突圍。要麼必須通過一扇沒有做過標記的門,進入一個古怪的房間,後者看上去就像是將地牢和便池合二為一;要麼就得挨上兩個小時,等天底下被用得最濫、看上去也最靠不住的電梯,這部電梯只能裝兩個人,而裡頭已經有了兩個人——一個是面無表情的男人,另一個是他老婆,正在一邊替他從瑪莎百貨買來的夾克衫撣灰,一邊扯著嗓子呱啦呱啦地數落他。

值得注意的是,如此這般的樁樁件件都是故意——請注意這一點,故意——設計的機關,好讓你的生活被苦惱所淹沒。無論是那小小的、只能以四十六度角開進來的停車位(為什麼這些車位的角度就不能錯開?),還是那精心安置、怎麼礙事怎麼來的柱子,抑或是那又暗又窄角度又刁鑽、弄得你老是撞上路沿的坡道,乃至那位置遙遠且故意叫人不知所措的停車收費機(你總不能告訴我,一台能辨別出所有外國硬幣且一律拒收的機器,居然會不懂得怎麼找零?)——這一切,全都是設計好的,就為了讓它們成為你成年之後最灰心喪氣的經歷。你知不知道——此事鮮為人知,不過絕對是真的——每回他們落成一個新的多層停車場,市長大人和市長太太都會在樓梯間裡撒上一泡鄭重其事的尿?千真萬確呢!

而在整個駕駛過程中,這只是個微不足道的部分。開車尚有其他形形色色的煩惱,比如高速公路上那些在你前面急轉彎的「全國快遞」的司機;比如長達八英里次第排列的交通錐標,只為了讓一台起重機上的幾個夥計換一隻燈泡;比如忙忙碌碌的環形交叉路口的交通燈,弄得你每回前進都沒法超過二十英尺;比如那所謂的高速公路服務區,你得花四英鎊二十便士才能換一份「迷你壺裝咖啡」,外加一份烤土豆,裡頭撒著容量相當於一個噴嚏打出來的切達乾酪,逛那裡的商店也毫無意義,因為男性雜誌全給塑封了,而你又不需要什麼《魏倫·詹寧斯高速公路熱門金曲》唱片;比如那些開拖車的白癡,就在你挨近他們的時候突然從岔路上殺出來;再比如,某個開著莫裡斯迷你車的傢伙,以時速十一英里駛過湖區,車後擺開三英里長的車陣,顯然這是因為他向來喜歡領頭遊行。除此之外,還有其他種種挑戰,考驗你的耐心夠不夠好,心智是否健全,其標準幾乎超越你的極限。汽車這玩意兒,又醜又髒,會把人心底裡最糟糕的本性給引出來。它們在每一條路邊胡亂扎堆,把古色古香的集市廣場變成亂七八糟的金屬叢林,還滋生出什麼加油站、二手車市場、Kwik-Fit公司的「排氣裝置及消聲器中心」,以及其他叫人提不起精氣神的黴菌。這些玩意兒真是既可怕又可惡,這次旅行,我根本就不想跟它們沾上邊。再說了,我老婆也不肯讓我開車。

於是,在一個灰濛濛的週六下午,接近傍晚時分,我坐上一列又長又空的火車奔赴溫莎。我高高地坐在一節空車廂裡的座位上,藉著愈來愈暗淡的日光看著火車滑過一棟棟辦公樓,駛入大片居民區的密林:既有廉租公寓樓,也有沃克斯霍爾及克拉普漢姆一帶蜿蜒曲折的聯體排屋。到了特威克漢姆,我終於發現火車如此之長又如此之空到底所為何來了。只見月台上擠滿了小男孩和大男人,個個都穿戴著暖和的衣裳和圍脖,手裡拿著亮晃晃的節目單和小包包,茶水瓶從包裡探出頭來。顯然,這是一隊從特威克漢姆球場上過來的橄欖球迷。他們上車時頗為耐心,不曾推推搡搡,若是撞上了別人,或是不慎侵犯了別人的地盤,就會說聲抱歉。他們這種為他人著想的精神發自本能。對此,我不僅心生感佩,而且突然想到,這在英國是件多麼尋常又多麼容易被人忽略的事兒啊!幾乎每個人都是去溫莎的——我估計那裡的停車場一定已經籌劃停當,要不就憑溫莎本身,哪能容得下這麼多橄欖球迷啊?他們在檢票圍欄前耐心地擠在一起,有個亞洲男人一邊飛快地收票子,一邊衝著每個擦身而過的人念叨「謝謝你」。他其實並沒有時間檢票——你就是把玉米片盒子頂上的那片紙遞給他也沒什麼要緊——可他的的確確向每個人神采奕奕地行了個禮,而他們也都反過來向他道謝,感激他不用檢票一律放行。這真是個秩序井然且一團和氣的小小奇跡,但凡是換作別處,該有人站在箱子上衝著人們汪汪叫了,吆喝大家排成一列,甭推推搡搡的。

溫莎的街道被雨水沖刷得閃閃發亮,街上光線暗淡、冬意盎然,一派反季景象,但街上仍舊擠滿了成群結隊的遊客。我在主街的城堡旅館裡要了間房——這是那種亂得離譜的旅館,你若是想抵達自己的房間,就非得啟程展開波瀾壯闊的長途跋涉,邁過一連串蜿蜒曲折的走廊和防火門。我得先爬一段樓梯,再往前走幾步,然後沿著另一道樓梯拾級而下,這樣才能抵達遠處那排廂房,而我的房間就是其中最遠的那一間。不過那個房間委實不錯,而且我估計從這裡到雷丁市方便得很,只要我下定決心,從窗口爬出去。

我卸下背囊,匆匆忙忙地沿著先前過來的路折回去,急著想在商店打烊之前看一點兒溫莎的景象。我對溫莎很熟,因為當年我們住在弗吉尼亞沃特那邊時常到那裡去買東西。於是,我以領主自居,大步流星地徜徉其間,留心經過這許多年,哪些商店已然易主——答案是大部分。俊秀的市政廳邊上,矗立著「市場十字口大樓」。這幢樓斜著身子,看起來岌岌可危,你會忍不住疑心,當初之所以這麼造,是不是故意為了成全一個遠景,好取悅那些帶著照相機的日本觀光客。現在那裡成了一家三明治酒吧,不過,和大多數分佈在這一帶的漂亮的、縱橫交錯的鵝卵石街道上的商店一樣,這家酒吧也是花樣百出,通常都跟觀光客搭得上邊。上一回我來此地時它們大多都在賣長腳的蛋杯,現在它們的經營特色似乎是那種可愛得略顯造作的陶制小農舍和小城堡。只有「溫莎叢林」——一家有本事從薰衣草裡發掘滾滾財源的公司,其機關算盡超出了我的想像——還在那裡賣肥皂和花露水。在豌豆莢街上,瑪莎百貨已經擴張了店面,哈密克書店和羅蘭愛思家居換了店址,至於那兩家分別叫「金蛋」和「懦夫」的飯館,則不出所料,早已銷蹤匿影(不過我承認,我挺喜歡那家老派的「懦夫」,他們對於美式食品之成分的判斷頗為古怪,就好比他們的食譜是從一份被人斷章取義的電報裡取材,經過編輯加工後出爐的)。不過,當我發覺全英國最好玩的百貨商店丹尼爾仍然沒挪窩時,不由得滿心歡喜。

丹尼爾實在是個絕佳妙處。對於一家英格蘭鄉下的百貨商店,你能指望它有多少特點,丹尼爾就有多少——矮矮的天花板,店裡面積狹小、微不足道的各個分部,用一條條電工膠布貼好的久經磨損的地毯。這裡還總讓人產生這樣一種感覺:這塊地盤以前約有十一家商舖和住家佔領過,而其地勢高低均略有不同。不過,它所出售的貨品門類是頂頂出奇的:短褲鬆緊帶和衣領扣,紐扣和鋸齒剪刀,六件一組的波特梅裡恩瓷器,耄耋老者們的服裝專架,相當數量的成卷地毯——地毯上的圖案是你得拚命把眼睛揉花以後才看得見的那種——還有丟了一隻把手的五斗櫃,至於那衣櫥,當你試探著關上某扇櫥門,十五秒之後它又會安安靜靜、晃晃悠悠地自動打開。

第二天我早起,實施清晨洗漱工程時略感興奮,因為眼前可是個大日子啊。我準備徒步穿過溫莎大公園。這是個頂頂漂亮的公園,佔地四十平方英里以上,每一絲神秘的森林氣息都與其古色古香的質地水乳交融:深邃的原始林地,矮林密佈的溪谷,蜿蜒曲折的人行路和跑馬道,正式和非正式的花園,還有一面綿長的、勾魂攝魄的湖。四周如詩如畫地散佈著農場、林地農舍、被人遺忘的雕塑,住滿了園林工人的整整一個村落,以及女王每次結束海外之旅後帶回來的、沒有別處可擱的物件——方尖碑,圖騰柱,還有其他來自英聯邦遙遠邊陲的用來表情致謝的古怪禮物。

彼時,公園地下有石油的消息尚未傳開,所以我還沒有意識到自己應該將一切都細細賞玩,以免下一回再跑來,此地看上去已宛若俄克拉荷馬油田。此時此刻,謝天謝地,溫莎大公園仍然寂寂無名,這一點真讓我一頭霧水,因為它的位置就在倫敦邊沿,而且在一塊如此尊貴顯赫的開闊地上。我記得報紙上只有一回提到過這座公園,那還是在幾年前,菲利普親王莫名其妙地對一條栽滿古橡樹的林蔭道心生嫌惡,就命令女王陛下的伐木工把橡樹從此地移走了。

我估計,這是因為橡樹枝妨礙他騎馬時穿上那種「加四寸」燈籠褲[1]——無論你管它叫什麼,反正就是那種彈力十足、古意盎然的奇巧玩意兒。他很喜歡穿著它到處閒逛,從公園裡穿行。你常會看到他和別的皇室成員坐著各種花色的車子從公園裡飛駛而過,為的是去趕一場馬球比賽或者到女王之母的私家宮院「皇家小屋」裡做禮拜。實際上,因為普羅大眾是不准在公園裡的馬路上開車的,所以但凡有那麼一點兒車輛駛過,則十有八九是皇室人馬。有一回,在「節禮日」[2]當天,我正在慢悠悠地溜躂,全然是一派慈父心態,身邊的孩子騎在珵亮的新自行車上。漸漸地,我的第六感意識到自己擋了身後一輛車的道,便轉過身去,發現開車的居然是戴安娜王妃。我急忙拉著孩子讓開路,她朝我一笑,立時化開了我的心。自此以後,我就再沒對這親切可人的姑娘說過一句壞話,也不管那些人怎麼逼我——他們覺得她腦子有點問題,因為她每年要花兩萬八千英鎊買健身連體裝,還時不時地打電話給那些挺括的軍人,電話裡又暴躁又任性(我們誰沒有幹過這事兒啊?我的回答根本不容置疑)。

我邁開大步,沿著那條名副其實的「長道」,從溫莎堡底層一直走到「雪坡」頂上的喬治三世的騎馬雕像——當地人稱之為「銅馬」。我靠著雕像基座歇了歇腳,將號稱全英格蘭最秀美的景觀之一看了個飽:三英里之外,「長道」之盡頭,溫莎堡巍然盤踞;城堡腳下棲著小鎮,再過去則是伊頓公學、霧濛濛的泰晤士河谷以及矮矮的齊爾特恩丘陵。鹿群如畫,在腳下某處空曠遼闊之地食草牧茵;在那條長長的大道上,就在我的八字腳勾勒的三角區域裡,清晨早起散步的人已經開始三三兩兩地點綴其間。我看著飛機從希思羅機場起飛,在地平線上找到「巴特西發電廠」和「郵局塔樓」依稀可辨的輪廓。我記得,當我發現在這裡,離得這麼遠也能看見倫敦時,我興奮得要命。我相信,這裡是唯一能看得見倫敦中心的地方。當年,亨利八世曾騎馬到這山頂,聽倫敦塔上傳來的炮聲,宣告安妮·博林[3]人頭落地,不過我現在只能聽見飛機斜著身子轉彎、即將著陸時發出的嗡嗡聲,還有一隻長著一身亂毛的大狗叫人心驚肉跳的狂吠——它是突然從我肘邊躥出來的,而狗的主人沿著一道斜坡跟在後面。那狗想送我一大堆唾液樣本,不過我拒絕了。

於是我掉轉方向,穿過公園,走過「皇家小屋」所在的地盤——女王和瑪格麗特的少女時代就是在這棟粉紅色的喬治王時代的房子裡度過的。然後我穿過周圍的樹林和田野,來到我在這公園裡最喜歡的角落——史密斯草坪。這肯定是全英國最美的草坪,既平坦又綠得毫無瑕疵,且規模壯觀。那裡幾乎一個人影都看不見,只有舉行馬球比賽時例外。我花了大半個小時才穿過整個草坪,不過,其中一段時間我走開去仔細打量一尊立在草坪外圍的孤零零慘兮兮的雕像——結果發現這雕像是艾爾伯特親王[4]。然後,我又用了一個小時穿過山谷花園,一路找到弗吉尼亞沃特湖,看那湖水在秋日清晨的空氣中雲蒸霧煮。這湖真是件討喜的作品,其創作者坎伯蘭公爵[5]用這種多少有點古怪的方式,慶賀自己在庫勒登戰場上把那些蘇格蘭人打得要麼動彈不得,要麼玩命抽搐。而這湖洋溢著唯有人工景致才能呈現的詩情畫意和浪漫氣息,冷不防,四周的樹木和一座長長的頗具裝飾性的石橋就會完美無瑕地勾勒出種種景致。在最遠的那一頭甚至還有一堆仿製的羅馬遺跡,對面就是貝爾弗德雷堡壘,愛德華八世就是在那裡發佈他那著名的退位廣播的——從此他就可以自由自在地跟戈培爾一起釣魚,跟那個一臉尖酸的女人辛普森結婚啦。[6]

我之所以提起這件事,是因為目前這個國家似乎正在開始一場異曲同工的君主制危機。我得說,我開始看不懂英國人對於皇室的態度了。多年來——我在此是否能說句大實話——我一直覺得他們呆頭呆腦得叫人難以忍受,魅力只不過比辛普森夫人強那麼一丁點兒,可是在英國,人人都對他們頂禮膜拜。現在,拜一個小小奇跡所賜,他們終於開始做點彈眼落睛、飄忽不定的事兒了,終於開始讓《天下新聞》發揮特長了——總而言之,他們終於開始變得好玩了——而此時全國民眾突然說「好恐怖啊,我們把他們趕走算啦」。單單是那一周,我就曾經張大著嘴巴看到某電視節目上,四根英國知識界的頂樑柱圍坐一堂,討論本國是否應該略過查爾斯王子,直接跳到年少的威廉王子。查爾斯和戴安娜為人都不大成熟,且不說將信心一股腦兒寄托在他們的基因產物上是否明智,我且慷慨地稱其為動人之舉。反正,在我看來,這樣做根本就沒有抓住關鍵問題。既然你準備接受世襲特權,那麼,毫無疑問,你就得照單全收,也甭管那可憐的傢伙沒準有多麼呆頭呆腦,他挑選情婦的品味又是多麼稀奇古怪。

在這個問題上,我把自己的觀點漂漂亮亮地塞進了一首出自我本人手筆的歌,歌名叫《我是那個跟妮爾·格溫上過床的傢伙的長子的長子的長子的長子》[7],只要能收到3.5英鎊,外加50便士的包裝郵寄費,我將很樂意把附有封套的唱片寄給你。

在此之前,你就只能想像我一邊哼著這歡快的調子,一邊沿著A30公路,瀟灑地在車輛的呼嘯聲中穿行,然後順著基督城路來到寧謐安詳、鬱鬱蔥蔥的弗吉尼亞沃特村。

[1] 即高爾夫燈籠褲,之所以叫Plus-four,乃是因為它比一般短褲長四英吋。

[2] 英國及部分英聯邦國家的法定假日,在聖誕節的次日,如遇週日則推遲一天,按俗這天應向僱員、僕人、郵遞員等贈送匣裝禮物。

[3] 安妮·博林(1507?—1536),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因通姦罪被處死。

[4] 艾爾伯特親王(1819—1861),英維多利亞女王的丈夫,實際上也充當著女王私人秘書和首席機要顧問的角色。

[5] 坎伯蘭公爵(1721—1765),即英王喬治二世之子威廉·奧古斯塔斯,曾作為英國陸軍元帥鎮壓過蘇格蘭人的起義,以性情凶殘聞名,綽號「屠夫」。

[6] 愛德華八世就是那位「不愛江山愛美人」的退位英王,現任女王的伯父。他退位後被封為溫莎公爵,娶離過婚的美國女人辛普森為妻。現有大量資料表明,他在二戰期間持鮮明的親德立場,而戈培爾是當時的德國宣傳部長,故作者有「與戈培爾一起釣魚」之說,暗含譏諷。

[7] 美國有個與比爾·布萊森同名同姓的鄉村音樂人,在樂隊裡既擔任貝斯手,又創作過大量出名的歌曲。因此作者會開這個「出自我本人手筆」的玩笑。但這個歌名顯然是杜撰,其中提到的妮爾·格溫(1650—1687)是英王查爾斯二世的多位情婦裡最出名的一個。作者借用這個典故暗示現任王儲查爾斯的醜聞在皇室歷史上早已屢見不鮮,沒必要引起民眾的大驚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