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全民自黑的英國:其實是一本全面的英國文化觀察筆記 > 第三章 >

第三章

我的上帝,倫敦可真大呀,不是嗎?就好像你剛剛離開多佛港,二十分鐘以後就進了倫敦,然後便是沒完沒了的、一英里一英里全是無邊無際的灰濛濛的郊區,成排成排矮矮胖胖的磚房蜿蜒綿長。從火車上看,它們多少有點千篇一律,就好比它們統統都是從一種碩大無比的造香腸的機器裡硬擠出來的。我總會費一番思量,在這麼一大片地形複雜、樣式單一的地盤上,那好幾百萬的居民每天晚上到底怎麼才能找到回家的路。

反正我肯定是找不到的。在我看來,倫敦始終是一個規模龐大且讓人興奮的謎。我在倫敦市內或周邊地區居住過也工作過,統共八年,在電視上看當地新聞,讀晚報,漫步於大街小巷,去參加婚禮和退休派對,要不就是傻頭傻腦地跑到那些佔地廣闊的拆車場去淘便宜貨。即便如此,我還是發覺倫敦尚有大片大片的地方我非但沒有見識過,而且還聞所未聞。每每翻閱《標準晚報》或是跟一個熟人閒聊,冷不防遭遇某個二十一年來我根本就沒注意到的地名,我總會大驚失色。「我們剛在『鎢石楠』附近的『勞碌區』買了一小塊地皮。」有人說。於是我心想,這地兒我根本聽也沒聽說過呢,怎麼可能有這樣的事啊?

我在我那個壓得扁坨坨的背包裡塞過一本《倫敦指南》,那是一部勾勒市內街道的大眾地圖冊。此刻,我本來確信包裡還有半條「火星」巧克力,就伸手摸索了一通。不料巧克力沒找到,卻突然摸到了這本書。我把書抽出來,隨手挑了幾頁看起來特繁複的翻看,看到遍佈書頁的區域、村落,時而還有業已被吞併的小城。我發誓,這些名字我在上回查閱時壓根就沒見過。當我發現這一點時,照例又是驚訝又是竊喜——達登山、普拉希特、陷阱溪、福爾威十字口、埃爾桑恩高地、海安姆山、萊斯奈斯荒原、燈塔樹荒原、貝爾綠地、康健谷。康健谷?這樣的地名我先前怎麼就沒注意呢?問題在於,我很清楚,但凡下回我再看,又會瞧見別樣的地名了——什麼「火腿桿」啦,「東結巴」啦,「氡荒原」啦,「閹牛群」之類的。

那本指南委實是部頂頂好玩的書。它謹小慎微地替每座板球場、污水處理廠、被人遺忘的墳墓和郊外每條蜿蜒曲折的死巷加以定位並做好標記,在最渺小、最不起眼的空間裡塞進最密集的地名。我翻到索引,當時也實在窮極無聊,便在那幾頁流連忘返。我算了算,倫敦城裡的街名共計45,867個(可能略有誤差),其中包括不下21條「格魯切斯特路」(外加大把大把以「格魯切斯特」命名的新月形區域、廣場、大道和死巷), 111條「車站路」或與此類似的地名,35個「卡文迪許」,66個「奧查德」,74個「維多利亞」, 159個「教堂」,25條「大道路」,35條「大道」。諸如此類,花樣繁多,不計其數。儘管如此,真正聽起來特別好玩的地名倒是少得驚人——什麼「冷風吹巷子」啦,「猛一瞥綠地」啦,「火腿簾死巷」啦,什麼「仙人掌大道」啦,「瘋子巷」啦,「屁股街」啦,把叫人過目難忘的地名全列出來,基本上也就這些了。有一回我在書上看到,在伊麗莎白一世時代,這城裡某地有過一條「摸摸陰道巷」,不過後來顯然就沒了蹤影。我花了半個小時,用這法子自娛自樂了一把。一想到我跑進了這樣一個大都市,而其中錯綜複雜的機關,又叫人眼花繚亂、茫然無知,不由喜從中來。喜上加喜的是,當我將書塞回包裡時,我又找到了那條吃了一半的「火星」巧克力。巧克力的上半截纏在一條細細軟軟的麻布裡——雖說這沒讓巧克力愈添美味,但好歹讓它的份量重了不少。

維多利亞車站熙來攘往,司空見慣的各色人等一應俱全:一臉迷茫的旅客,四處游擊的黃牛和醉得不省人事的酒鬼。我走出車站的當口,先後有三個人問我有沒有閒錢可以施捨——「沒有,不過謝謝你來問我!」——這種事情要是擱在二十年前不可能發生。那會兒的倫敦,非但沿街乞討還是個新生事物,而且即便有,他們也總會講一個好聽的故事,比如說丟了個錢包,現在又急需兩英鎊趕到梅德斯通給一個小妹妹捐骨髓。現如今就不同啦,他們直截了當地管你要錢。節奏倒是快了,可也沒原來那麼好玩了。

我攔了輛出租車直奔港灣街的哈茲利特旅店。我之所以喜歡哈茲利特,是因為這家旅店故意要弄得不顯山不露水——既沒有招牌,也沒有一塊金屬板之類的東西可以洩露其功用——這樣一來,比起你的出租車司機來,你可就顯得得天獨厚了。現在我可得說一句,毫無疑問,倫敦的出租車司機是天底下最棒的。他們行事既靠譜,也安全,還老實,一般也總是和和氣氣、彬彬有禮。他們把車子裡裡外外都整飭得纖塵不染,為了能讓你正好在目的地的前門下車,他們哪怕要費天大的事也在所不惜。不過他們有兩件事兒實在古怪。第一,他們沿直線行駛不會超過兩百英尺。這一點我從來搞不明白,反正不管你人在哪裡、路況如何,每隔兩百英尺,他們腦瓜裡就會有個小鈴鐺響起來,便猛地拐進一條小路。另外,等你抵達你的飯店或者火車站或者你要去的隨便什麼地方,他們都喜歡載著你在周圍兜上一圈,好讓你在下車前從各個角度把這裡打量一番。

他們的另一個顯著特點——這也是我喜歡去哈茲利特的原因:如果要他們承認,他們其實並不知曉某個他們自以為應該知曉的地方(比如一家旅店),那他們可受不了。我覺得這一點真夠可愛的。想成為一名倫敦的出租車司機,你一定得達到堪稱「廣知博聞」的地步。說白了,就是得知道每一條街,每一家醫院,每一家飯店,每一個警察局,每一座板球場,每一座公墓,以及這個大得驚人、亂得驚人的城市裡每一處有名的地標。要修煉到這個境界得花上好多年,也難怪「的哥」們對自己的成就洋洋得意。如果要他們承認,倫敦市中心居然有一家他們壓根就沒聽說過的飯店,那真的會要了他們的命。所以那司機就只能四處打探。他先是漫無方向地開了一兩個街區,然後從後視鏡裡瞥你一眼,捏著嗓子小心翼翼地說:「哈茲利特呀……是柯增街上那家嗎?就是『藍獅』對面的?」可一旦覺察到你的嘴唇上開始現出一抹略含異議的微笑,他就趕忙改口道,「不對,等等,我當成『黑茲伯裡』啦,沒錯,『黑茲伯裡』。你是要去『哈茲利特』,對吧?」然後他會胡亂挑個方向瞎開一陣子,「是在『羊倌矮樹叢』的這一邊吧,對嗎?」他又押了個寶。

等你告訴他那家旅店就在港灣街上,他又會講:「對呀,就是那一家。可不就是那一家嘛。這家我知道,挺摩登的地方,有好多好多玻璃的。」

「說真格的,那是一幢18世紀的磚樓。」

「沒錯的啦。這個我知道。」於是他立馬就來了個戲劇性的掉頭,害得一個騎自行車的路人撞上一根燈柱(不過沒什麼大礙,因為他配好了「自行車褲腿夾」,頭上還戴著那種讓人生厭的氣流頭盔,看上去彷彿就是巴不得你把他揍趴下似的)。「哦,你總是讓我想到『黑茲伯裡』。」司機又補了一句,嘎嘎嘎地笑起來,彷彿在說,能讓你把這兩個地方搞搞清楚,你有多走運啊。他笑完就從斯特蘭德街拐到一條小路上,那條路要麼叫「化膿巷」,要麼叫「括約肌路」,反正這地兒就跟倫敦那麼多別的物事一樣,都是你以前從來就沒有注意過的。

哈茲利特是一家上好的旅店,可是它之所以讓我中意,恰恰是因為它行事風格不像家旅店。它也很有些年頭了,店裡的僱員個個和藹可親——這在一家大城市的旅店裡總歸是件新鮮事——不過他們總有辦法讓你產生那麼一點依稀的印象,覺得他們已經有好長時間不幹這一行了。你跟他們講,你預訂過房間,現在要求入住,他們就會露出一副驚恐萬狀的表情,開始不知所措地在幾個抽屜裡亂翻一氣,尋找預訂登記卡和房間鑰匙。這一幕實在夠迷人的。而那些個替房間保潔的討人喜歡的姑娘——我得說,那些房間一直都是一塵不染、無比舒適的——能做到精通英語的似乎很少。於是,一旦你向她們要一塊肥皂之類的玩意兒,你就會看到她們先是仔細觀察你的嘴巴,然後,一般情況下,她們過一陣子就會躊躇滿志地回轉來,手裡拿著一盆植物或者一隻便桶或者某種顯然不是肥皂的東西。此地真是妙不可言,別處我才不想去呢。

此地之所以叫「哈茲利特」,是因為這裡曾經住過那位散文大家,所有臥室的名字,要麼是他相好的兄弟,要麼是他泡過的妞,反正諸如此類吧。我得承認,對於這位老兄,我腦瓜裡存的卡片只有一鱗半爪、寥寥數筆。卡片上是這麼寫的:

姓哈茲利特(Hazlitt,是這麼拼的嗎?),名威廉(?),英格蘭(也沒準是蘇格蘭?)散文家。生活年代:反正是在1900年以前吧。最有名的著作:不知道。清辭麗句、警言妙語:不清楚。其他實用資訊:他的房子如今成了一家旅店。

跟往常一樣,我往腦瓜裡存了張卡片,打算什麼時候多讀點哈茲利特的東西,好彌補我的知識缺陷,並且同往常一樣,我馬上就把這個打算拋到了腦後。我把我的背囊往床上一擱,從裡面抽出一個小筆記本和一支鋼筆,滿懷一腔好奇外加孩子氣十足的熱情衝上了街。

我覺得倫敦真讓人興奮。雖然我實在不想附和那位討厭的老東西塞繆爾·約翰遜,而且他那句名言既浮誇又弱智——「但凡誰厭倦了倫敦,他便厭倦了人生」。就昏庸程度而言,這句評語僅次於「讓笑容成為你的雨傘」,但我對此著實無從辯駁。我在鄉下生活了七年,一直住在那種一頭死牛都能引來一群活人的地方,相形之下,倫敦就顯得格外炫目。

我一直都弄不明白,為什麼倫敦人就看不出他們住在這世上最美妙的城市裡。如果你來問我,那麼我說它要比巴黎漂亮得多,有趣得多,除了紐約之外,別處也不如它那麼生機勃勃——即便是紐約,在好多至關重要的方面也是沒法跟倫敦比肩的。倫敦的歷史更長,公園更美,新聞業更活躍也更豐富,街上出行更安全,比起世界上其他大城市來,這裡的居民也更有禮貌。

比起我所知曉的其他城市,倫敦有更多愜意的細節,你不妨管它們叫「不期而遇的款待」:賞心悅目的紅色郵箱;在十字路口真的會停下車來讓你先過馬路的司機;那些可愛的被人遺忘的教堂,名字妙不可言,比如「衣櫥區之聖安德魯教堂」和「瘸子門聖吉爾斯教堂」;冷不防撞上的靜謐所在,比如「林肯律師園區」和「紅獅廣場」;維多利亞時代不知其名的人物雕像,寬袍大袖,饒有趣味;黑色出租車;雙層巴士;樂於助人的警察;彬彬有禮的告示;但凡你跌一跤或者手裡的購物袋撒在地上,就會有人停下來幫你;哪裡都有長凳。還有哪個大城市會費神在房子外邊掛上藍牌子,告訴你這是某某名人的故居,或者警告你走下人行道時要往左右兩邊看看呢?讓我來告訴你吧,這是絕無僅有的。

若是拋開希思羅機場,拋開天氣,拋開建築大師理查德·塞弗特那皮包骨頭的手染指過的每一幢房子,倫敦幾乎是完美無缺的。哦,既然話說到這個分上,那我們或許也能讓大英博物館的職員們別把自己的車亂七八糟地停在前院裡,索性把那裡改得像花園一樣,然後把白金漢宮門外的臨時防撞路障撤掉,因為這些玩意兒看起來顯得那麼雜亂無章,那麼沒品位,跟關在裡面的那位可憐的女王陛下的尊榮一點兒都不相稱。還有,當然啦,得把自然歷史博物館恢復到昔日風貌,就是得回到他們胡亂整治前的樣子(特別是那些將20世紀50年代以來就在家居用品上橫行霸道的小蟲子一一陳列的展示架,他們一定得恢復);還有,必須馬上取消所有博物館的門票,再把「里昂斯拐角屋」餐廳弄回來,不過這回得讓他們供應點你樂意吃的東西;最後,不過也是最最關鍵的一點,得把英國電信公司的董事會成員趕出門去,親自把他們以前賣到天涯海角、如今已淪為淋浴房和花園棚的紅色電話亭一個個找出來,再讓他們統統回收,然後就把他們統統解雇——不,乾脆殺掉拉倒。那時節,倫敦可就真的要再度輝煌啦。

多年以來,這還是我第一次無所事事地跑到倫敦來。我只覺得自己身處異鄉。在這麼個浩大、龐雜的都市機體中,我並沒有什麼任務要完成,一念及此,頓時略感亢奮。我在索霍區和萊切斯特廣場一帶漫步;到查令十字街的書店裡稍事逗留,把那些書按著我的心意挪了挪位置;漫無目的地穿過布魯姆斯伯裡以及倫敦大學校區;最後穿過格雷酒館街抵達《泰晤士報》大樓舊址——此地現在是一家企業的辦公樓,公司名頭我聞所未聞。我只覺得一陣懷舊情愫湧上心頭,能體會如此情懷的,也唯有那些銘記往昔之人:記得當年那滾燙的金屬排字版、吵吵鬧鬧的排字房,記得每禮拜只上二十五個小時的班卻能拿到可觀的薪水——這真叫人沒事偷著樂。

我1981年開始到《泰晤士報》上班,當時的情形,說得客氣點,就是人浮於事、效率低下的現象已經到了駭人聽聞的地步。我那時擔任助理編輯,或稱案頭編輯。我所在的五人小組個個都得挨到下午兩點半左右才晃悠進來,然後花大半個下午的時間,一邊看晚報,一邊喝茶,一邊等記者們攻克每天要面對的挑戰。他們先得吃上三個小時的午餐,享用完幾瓶既體面又美味的Chateauneuf-duPape(教皇新堡紅酒),再掙扎著找到回來的路。他們剛剛在辦公桌前坐定,就忙著杜撰報銷賬單的理由,接著跟他們的股票經紀人在電話裡竊竊私語一通,說幾條吃脆皮焦糖蛋奶布丁時聽來的小道消息。等這些都幹完了,他們才敷衍出一頁紙的文章來,然後立馬口乾舌燥,一頭扎進對街的藍獅酒館裡。大約五點半,我們這些助理編輯會對著幾張紙評頭論足一番,歷時一個小時左右,然後伸開胳膊套進外衣,就打道回府。這活兒顯得如此愜意,根本就不像一份工作。頭一個月末,我有個同事手把手教我,如何在一張報銷單上填好天馬行空的花銷,然後徑直拿到三樓,在一扇小窗前換來約莫一百英鎊的現鈔。我們每年有六個禮拜的假期,只要合法生育就有三個禮拜的陪產假,每隔四年還有一個月的公休假。那會兒的艦隊街是多麼美妙的世界啊!我身為其中一員,又是何等興奮啊!

唉,這等好事豈能長久?沒過幾個月,魯伯特·默多克接管了《泰晤士報》。於是,沒過幾天,大樓裡到處都是神秘莫測、皮膚黝黑、穿白色短袖襯衫的澳大利亞人,他們拿著文件夾神出鬼沒,那架勢就像是在替別人量身定做棺材似的。有那麼個段子——我猜有可能是真事——說就在這些官員裡頭,有一位踱著步子走進四樓的某間屋子,發現那裡擠滿了多年來無所事事的閒人,而且他們無法令人信服地替自己正名,於是那當官的大手一揮,就把他們統統炒了魷魚。只有一個走運的傢伙除外,他當時正巧溜出去買彩票。等他回來,屋裡已經空無一人。此後整整兩年,他都一個人坐在屋裡,稀里糊塗地猜他的同事們到底出了什麼事。

在我們部門,這場增效運動沒那麼傷筋動骨。我上班的那個編輯小組被並進了更大的商業新聞部,那就意味著我不僅得上夜班,每天上班時間接近八小時,而且我們的開銷也會被無情削減。不過最最糟糕的還是我被迫常常要跟電報室的文斯打交道。

文斯可是個臭名遠揚的主。但凡他還算是個人,那他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成為天底下最可怕的人。我不太清楚他到底是什麼來頭,只曉得此人身高五英尺六英吋,從頭到腳都是一股子刁鑽狠毒的勁兒,裹在一襲邋裡邋遢的T恤衫裡。有條比較可信的謠傳,說他不是正兒八經生出來的,而是在娘胎里長成人形以後直接蹦出來的,緊接著就躥進了下水道。文斯手頭那幾件又少又輕、通常情況下可以忽略不計的活兒裡,有一件就是晚上把來自華爾街的報告送到我們這裡。每天晚上我都得過去,費盡心機把報告從他那裡騙過來。通常,我總是在嗡嗡作響且是因為疏於管理而亂成一團的電報室裡,看見他懶洋洋地躺在一張從樓上的主管辦公室裡劫來的皮沙發上,而他那雙鞋尖沾著血跡的「馬丁大夫」鞋就扔在他面前的書桌上,鞋邊——有時候真的就墊在鞋底下——是一大盒敞開的比薩餅。

每天晚上我都要在那扇敞開的門上猶猶豫豫地敲幾下,然後彬彬有禮地問他有沒有看到華爾街報告,並且指出現在已經是十一點一刻,而我們早在十點半就應該拿到這報告了。從他身邊的這一大堆機器裡,總有一團團紙連滾帶爬地冒出來,根本沒人打理。他有沒有可能從這裡頭把那份報告給找出來呢?

「我不曉得你有——沒有注意到,」文斯會說,「我在吃比薩呢。」

對付文斯,每個人的招數都不一樣。有人試著嚇唬他,有人試著賄賂他,有人試著用交情籠絡他,我就乾脆求他。

「求求你啦,文斯,你就不能替我找找嗎,好不好啊?你連一秒鐘都用不了,可這樣我的日子就好過多啦。」

「去你的。」

「求求你了,文斯。我得養家餬口啊,可是就因為華爾街報告總是遲到,他們威脅我要我捲鋪蓋呢。」

「去你的。」

「好吧,那麼,要不你就跟我講講它在哪裡,我自己去拿?」

「這裡什麼——什麼玩意兒你都不准碰,這個你總清楚吧。」電報室隸屬於某個協會,後者有個神秘兮兮的縮寫名字,叫什麼NATSOPA[1]。而這個NATSOPA為了將下屬報業的層層梯隊牢牢地攥在手裡,採取的措施之一就是對技術機密守口如瓶,比如該怎麼從一台機器上把紙給撕下來。據我回憶,文斯曾經到伊斯特本上過六個禮拜的課。這一上就把他折騰得心力交瘁。至於新聞記者,壓根兒就別想摸到那門道。

末了,等我的哀求愈來愈輕,漸漸地變成某種無助的呻吟後,文斯就會重重地歎一口氣,把一瓤比薩餅往面孔上胡亂一塞,然後走到門前來。他會把臉探過來,直別別地對著我的臉,僵持整整半分鐘。這一刻總是最叫人毛骨悚然的。他嘴裡哈出來的氣聞上去血腥而野蠻,他那雙眼睛閃閃發光,就跟一隻耗子似的。「你他媽的真叫我心煩!」他把這話講出來的時候,喉嚨裡發出低低的號叫,濕漉漉的比薩渣噴得我滿臉都是。然後,他可能會把華爾街報告拿出來,也可能會凶巴巴地回到自己的辦公桌前。你永遠也預料不到究竟會是哪一種。

有一回,那天晚上的情形特別糟,我就把文斯倔頭倔腦的嘴臉向夜班編輯大衛·霍普金斯匯報。他這個人,一旦打定主意拉破臉,也是個讓人害怕的角色。他的鼻子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跑過去打算把事情擺平,而且還當真跨進了電報室——這一跨,就等於把原先劃好的分界線狠狠地嘲笑了一番,真可謂勇氣非凡。過了幾分鐘,他跑出來,滿臉通紅,忙著擦下巴上的比薩餅碎屑,看上去整個兒成了另一個人。他平心靜氣地告訴我,文斯馬上就會把華爾街報告拿過來,不過,也許,現在這個節骨眼上,還是別叨擾他為妙。末了,我發現,最最簡單的辦法,還是到《金融時報》的頭版上把收盤價給弄過來。

如果說20世紀80年代的艦隊街處於失控狀態,那壓根兒就沒把當時那種規模、那個程度給形容出來。全國印刷聯合會決定每張報紙需要多少人(成千上百),在經濟衰退時又有多少人必須下崗(一個也沒有),再相應地開賬單給管理部門,管理部門僱用或解雇他們自己的印刷工人。說實話,通常他們就連到底雇了多少印刷工人都不清楚。我眼前有一條1985年12月的新聞,說「審計員發現《每日電訊報》有三百印刷工冗余」。也就是說,《每日電訊報》一直在向三百名根本就不在那裡幹活的人支付薪水。印刷工人的薪酬是按照一種古老的計件體系計算的,這體系錯綜複雜,頗有拜占庭遺風,以至於艦隊街上的每一間排字房都有一本像電話黃頁那樣厚的計件手冊。除了豐厚的薪水之外,印刷工人還能拿到特殊津貼——有時候計算到一便士的小數點後八位——其理由包括:操作尺寸不規則的型號,處理經過多處編輯加工的稿件,用英語之外的語種排字,還有那些末尾有空格的段落。假如有什麼活兒是包給外面完成的——比如,廣告文稿就是在大樓外面排的——他們就會因為沒有幹這份活兒得到補償。在每個禮拜末尾,會有一位資深的「全國印刷聯合會」的人把這些額外補貼全加起來,再加上一點兒唾手可得的名目叫什麼「隨機額外辛苦費」,發一張賬單給管理層。結果,好多資深印刷工,雖然技術一點兒也不比你在任何小街上的印刷鋪子裡找到的工人高明,但享受的薪酬卻能排進全英國總收入最高的那2%裡。真是瘋了!顯然,這樣是無法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