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邊緣罪惡:中國P民生存現場實錄 > 玖 這是慘絕人寰的案件 >

玖 這是慘絕人寰的案件

我們突擊審訊抓到的十幾名案犯,初步就掌握了九樁井下殺人案。但是他們殺的是誰,被殺人的真實姓名、籍貫、年齡等信息,團伙其他成員並不知道,他們只知道某年某月,在某某地方殺了一個豬。他們對被殺的對象只是以豬來稱呼,並不關心他的姓名是什麼。甚至在哪座煤礦殺了哪個豬,他們也忘記了。

這個犯罪團伙其餘的人,還在追捕中。

審訊趙振江的時候,趙振江只說了一句話:「我知道我是死罪,你們愛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什麼都不要問我了。」

此後,趙振江就像條死狗一樣,耷拉著頭,一言不發,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樣。

趙振山和趙振海都供出來,他們家在安康一個叫作一道關的自然村,他們的哥哥趙振江也出生在這個村莊。一道關所在的地方,就是我們去三道關村的時候,所經過的山頂上的那個村莊。

因為趙振江是一道關村的人,所以三道關村的那些案件,趙振江肯定脫不了關係。可是,從別的團伙分子所交代的案件中,沒有提到向千里和向大明,還有那個送向大明去向煤礦主索賠的向海。

然而,這些案件,作為團伙頭領的趙振江不可能不知道。一道關村距離三道關村只有那麼遠,三道關村發生什麼事情,一道關村的趙振江一定知道。

譚警官就準備從三道關村這兩樁案件入手,突審趙振江,打開突破口。他們口中的每個豬,叫什麼名字,團伙其他成員不知道,但是作為首領的趙振江應該能夠知道。

在審訊室裡,譚警官面對趙振江:「抬起頭來。」

趙振江抬起頭來,他的眼睛裡一片空洞。

譚警官盯著趙振江的眼睛:「我說幾個人名,你看看是否記得。」

趙振江的眼睛裡依然是死魚一樣的空洞。

譚警官緊緊地盯著趙振江,一字一句地說:「有一個人,已經死了五年,死於山洪暴發,你們辦了這個人的身份證,讓一個憨子冒充這個人,來到山西煤礦挖煤,三天後,在井下殺死了他,然後向煤老闆要了25萬元,這個人的名字叫作向、千、裡。」

譚警官觀察到,當他說到向千里的時候,趙振江的眼睛裡掠過一絲驚慌。

譚警官又說:「你不要以為我們不知道,你的一樁樁、一件件,全部在我們的掌握之中。還有一個人,他的弟弟被你們殺害,你們又派人去通知他的哥哥,又在井下殺死了這個人的哥哥,殺死了兄弟倆後,你們連去通知的人也不放過,又殺死了他。你們在這個連環殺人案中殺死了三個人,他們的名字分別叫向小明、向大明、向海。」

趙振江眨巴著眼睛,極力掩飾自己的恐慌。同時,一隻手下意識地捂向棉衣的下擺。

譚警官像只老鷹一樣撲向趙振江,將他的棉衣剝下來;趙振江像隻老鼠一樣縮成一團,瑟瑟發抖。譚警官撕開趙振江的棉衣下擺,從絲綿裡面找到一把鑰匙。這把鑰匙每面都是三道凹槽,顯然是一把防盜門的鑰匙。

譚警官聲色俱厲:「說!哪裡的鑰匙?」

趙振江嘴唇哆嗦著:「我家的。」

譚警官依然聲如雷霆:「你家在哪裡?說!」

趙振江的心理防線徹底垮了,他說出了自己的家庭地址,是在武安城區的一座小區裡。

其實,譚警官提審趙振江的時候,並不敢肯定三道關村的案件就一定與趙振江有關,但是,他從趙振江臉上的恐慌,看到了這些惡性案件,仍然是趙振江所為。

威嚇和引誘,是譚警官審問嫌犯時最慣用的手段。

安康農民趙振江,經過十年作惡,井下殺人,在河北武安城區買了一間三室兩廳的房屋,房子裝修非常豪華。我們剛剛進入房間,趙振江就說:「我肯定難逃一死,我只有一個請求,把我這套房子留給我媽媽。我買這套房子,沒有人知道,連我媽媽都不知道。」

趙振江之所以那麼快就交代了他有一套房子,可能也與想讓我們傳話給他媽媽有關係。

趙振江買這套房子的錢哪裡來的?是井下殺人後,再向煤礦主索要的,這套房子屬於不義之財,它的每一塊磚、每一塊地板、每一枚鐵釘,上面都沾著無辜礦工的血。這套房子只能拿來拍賣,拍賣所得的錢,用來資助那些被他們害死的人的家庭。

我們在這套房子裡,搜查到了一個記賬本,上面詳細寫著每次殺人的經過,所得的金額,金額的分配。我們統計了一下,這個喪盡天良的團伙,在十年內,竟然犯下了十九樁故意殺人罪。

趙振江看起來軟弱無力,又身有殘疾,以前也是一名老實本分的礦工,而他在到山西煤礦打工之前,是一名勤勞善良的農民,是什麼把一個普通的農民,變成了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

趙振江說,是煤礦主。

二十年前,趙振江和大哥趙振宇從陝西安康來到山西臨汾挖煤。趙振江生活的一道關村和距離他們家不遠的三道關村一樣,風景秀美,土地貧瘠,生活安定,生存艱辛;他們的家鄉和臨汾不一樣,臨汾環境惡劣,飛沙走煤,但是這裡的地下埋藏著豐富的煤炭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趙振江和大哥在家鄉無法生存,就來到山西臨汾討生活。

有一年,趙振江和大哥趙振宇在同一個班下井挖煤,突然發生了冒頂事故,大哥趙振宇被砸死,趙振江的腿腳也受了傷。

煤礦主把趙振江送到了附近的鄉鎮醫院,這家少有人問津的鄉鎮醫院,連必備的醫療設施也沒有,環境更是惡劣。寒冷的冬天,趙振江一個人躺在冰冷的病房裡,手腳凍得冰涼。煤礦主在入院的第一天派人送來兩千元後,再沒有派人來過,也沒有送錢來。腿腳受傷的趙振江被煤礦主徹底拋棄了。

趙振江在鄉鎮醫院裡躺了十五天,直到沒有錢交醫療費,被醫院趕出來,他一個人拄著枴杖,走在山西漫天的風雪中,走在鞭炮聲四起的新年裡。那年春節,他是在一個村莊的破廟裡度過的,餓了,就去村子裡討點飯菜,當時是過年時節,只要他走進誰家,誰家就會給他點熱飯菜。

春節過後,趙振江兄弟倆發生事故的那家煤礦開業了,趙振江來到煤礦討說法,煤礦主不但一分錢不給,而且還派人將他毒打一頓,揚言說,他再敢踏進煤礦一步,就讓他永遠消失。

黑煤窯老闆,很多都有黑社會背景。趙振江兄弟挖煤的這家黑煤窯,就是當地一名黑社會成員開的。

趙振江無奈,來到當地的司法所,滿懷悲憤地訴說了自己在黑煤窯的遭遇,可是司法員卻拒絕受理,原因是趙振江打黑工,沒有與煤礦簽訂勞動合同。

在陌生的環境裡,拄著枴杖,瘸著腿腳的趙振江,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他感覺自己比竇娥還冤,但是他連喊冤的地方都沒有。他也沒法回家,當年是兄弟兩個人懷揣發財夢想來到這裡,現在一死一殘。他沒有勇氣回家,回家無顏面見江東父老。

趙振江在山西臨汾討飯半年後,又繼續回到黑煤窯挖煤。每天,他拖著殘疾的腿腳,和礦工們一起,分別坐在柳條筐裡,被放進礦井裡,在暗無天日的井下挖掘十個小時以上後,身體就軟得像一攤稀泥,又被柳條筐吊上地面。在黑煤窯裡,他們就是奴隸,煤礦主就是奴隸主。煤礦主開著幾百萬元的悍馬,住著幾百萬的豪宅,對包養的情婦一擲千金,而他們冒著生命危險在井下挖煤,倘若意外死亡,沒有一分錢賠償;如果煤礦主良心發現,也只會給幾千元的賠償。

那些年裡,礦難死亡的賠償標準還沒有公佈,一切賠償全靠煤礦主的良心。而要和這些心腸和煤炭一樣黑的煤老闆談良心,就像和戲子談忠義,就像和妓女談感情一樣滑稽和不靠譜。古人云「婊子無情,戲子無義。」說得是很有道理的。

趙振江的心中,充滿了對煤老闆的刻骨仇恨。

仇恨,讓趙振江鋌而走險。

十年前的一天,趙振江和山西臨汾人二十旦在同一個煤礦同一個班裡下井挖煤,有一個同夥意外死亡了,趙振江不想就這樣便宜了煤礦主,於是建議讓同一個班倖存的人,冒充死者的親戚,向煤礦主素要賠償。煤礦主當時給了他們兩萬元錢。兩萬元錢對於煤老闆來說,根本就不算什麼,還不夠給情人買一部那時候的新款手機,但是,兩萬元錢對於這些常年在井下挖煤的礦工來說,無異於一大筆橫財。煤礦主不關心在井下死的人是誰,他只關心他的煤礦能不能每天正常出煤。

這次意外的成功讓趙振江看到了一條生財之道,此後,趙振江帶著當初死裡逃生的同一個班裡的四個人,開始了井下殺豬的生意,他們也開始走上了一條罪惡的不歸路。

剛開始的時候,趙振江他們只是尋找那些智障人帶到礦井下面,因為他們覺得這些智障人是社會的累贅,他們死了比他們活著更好,既為親人減輕了負擔,也為社會減輕了負擔,還給自己帶來了財富。後來,隨著對豬的需求量增加,尋找智障人越來越困難,他們就開始在網吧裡或者在曠野中尋找那些逃學的少年,他們認為這些不學無術的少年,如果走向社會,會危害社會,不如現在先把他們消滅了。

他們的殺人流程一共分為七個步驟:找豬、養豬、選礦、下井、殺豬、要錢、分錢。每一個井下殺豬團伙都是遵循著這樣的七個步驟。這個殺人流程不知道是誰發明的,也許是趙振江,也許不是,因為遠在趙振江開始井下殺豬的前十年,黑煤窯裡已經有了殺人索賠的記載。

找豬,就是尋找那些能夠讓他們順利下手的人。智障人、少年、頭腦不靈活的老實人,都是他們的目標。找到豬後,就要養豬。

趙振江團伙當初養豬是在河津市黃河岸邊的一個小山村裡,那個山村裡有一個孤寡老頭,孤寡老頭的家就是他們用來養豬的地方,他們稱為養豬場。另一個井下殺豬團伙的首領寇連環當初就被養在孤寡老頭的家中,差點被帶到井下殺死了。有一年,孤寡老頭意外死亡,他們又重新找到一個養豬場,這個養豬場是在平遙的一個小山村裡,同樣偏僻閉塞,交通不便,少有人來。養豬的時間不確定,有的豬只養到三天,就找到了可以下手的黑煤窯;有的豬一直養到三個月,才找到可以敲詐一筆的煤礦主。

選礦很有學問。國有煤礦絕對不能去,因為國有煤礦會簽合同,會查看身份證,他們不願意自己的身份暴露,所以不能涉足國有煤礦;私營煤礦中那些管理嚴格、設施齊備的煤礦也不能去,因為這樣的煤礦找不到殺豬的借口,即使貿然殺豬,也會引起煤礦主的懷疑。什麼煤礦可以去?就是那些設備簡陋、管理鬆懈的黑煤窯。進入這樣的煤礦,不需要簽合同,不需要查看身份證,也不需要體檢,中午進入這家黑煤窯,下午就能進入井下,連安全培訓的時間也沒有,這樣,他們就有了作案的條件。

下井的人員,是按照班來組織,一個班在一起下井,一個班在同一條巷道裡作業。團伙進入煤礦的,一定是五個人,還有一個豬,這樣六個人剛好湊成一個班。為了能夠在一起下井,他們往往是同時來黑煤窯找工作;或者是先有一個人進入黑煤窯,過兩天後再介紹其餘的人進去。

因為他們同時進來,又彼此認識,向煤礦主提出編在一個班,可以互相照應,煤礦主一般都會答應。即使煤老闆暫時沒有把他們安排在一個班,過幾天換班的時候,六個人還是能夠湊在一起。六個人在一個班裡下井,在井下殺豬時,就保證了隱秘性。

第五個步驟是殺豬。六個人中,一個是豬,五個是兇手。兇手也分三種:主手、副手、望風。主手是第一個動手殺豬的人,以後分錢的時候,會多分一些,多分錢的原因,是為了鼓勵兇手多做主手;副手是為主手幫忙的人;為了免得驚動別人,還要有望風的人,站立在岔道口,監視突然出現的人,故意製造出響聲,以掩蓋殺豬時的聲音。殺人的主要工具是洋鎬,這是井下挖煤的工具,主手會在豬不注意的時候,突然從身後揮起洋鎬,猛砸受害人的頭顱,一下子就能把受害人殺死。殺人後,根據黑煤窯的具體情況來佈置礦難現場,如果罐車陳舊,就偽造成罐車剎車失靈,撞死了人;如果巷道狹窄,就偽造成炸藥爆炸,點火人來不及逃脫,被炸死;如果不能順利偽裝現場,他們就挖掘煤塊,故意製造塌方,將受害人埋在煤堆中。

接下來是要錢。人死了,把身份證放在他的身上,然後打電話通知家屬,團伙中扮演家屬的人一直就等候在火車站,一接到電話,馬上就買了車票趕往出事煤礦。煤礦主對照家屬的身份證、死者的身份證,還有家屬帶來的戶口本、家屬的車票,全都能夠對上,就不會懷疑。身份證不能是假冒的,假冒的身份證一查就能查出來,而且,進煤礦的時候,煤礦主不查看身份證,而現在出事了,煤礦主查看身份證查看得非常仔細。煤礦主要看身份證,要看戶口本,也不害怕給他看,因為這些都是真實的。但是,煤礦主絕對想不到,身份證上的這個名字已經被移花接木,偷梁換柱了。身份證上的名字叫張三,其實死亡的是李四。而且,同一個身份證,同一個張三的名字,還可以在不同的煤礦重複使用,讓這個身份證上的張三多死幾次。反正已經死人了,死人是要賠錢的,煤礦主才不管是把錢賠給張三還是李四,他只關心他的煤礦能不能每天正常出煤。狡猾冷酷的煤礦主沒有想到的是,這根本就不是一起礦難,而是謀殺,他完全可以不賠錢。

最後一個環節是分錢。早些年,他們在井下殺一個人只能獲取幾萬元的賠償,後來,國家嚴格規定了礦難事故的賠償標準,煤礦主的賠償金額才增加到了20萬元左右。分錢時,趙振江這樣的首領,因為組織、策劃、指揮,所以分錢最多;其次是找豬的人,如果沒有找到豬,你們殺什麼?所以,如果煤礦主賠償了20萬元,趙振江和找豬的人就要分去10萬元,通常情況下是一人一半,趙振江拿走5萬元,找豬的人拿走5萬元。除了首領和找豬者,下來分錢較多的是殺人的主手和冒充親戚討要賠償的人,每人1萬元。主手僅僅為了這1萬元,就揮起洋鎬砸在受害人頭上,想起來實在殘忍!假冒親戚的人通常不止一個,因為人數多了才好向煤礦主多要錢,所以,主手和假冒親戚的人又共分走了5萬元。剩下的5萬元由其餘的人來分,這些人就包括到煤礦踩點的、跟著湊班下井的、在井下望風的等。每個人可以分到幾千元。湊班下井的,一天可以分到一千元,養豬的,受害人在家中吃一天飯,給二百元。

分完錢後,他們會離開出事的煤礦,在外躲避一段時間,看到沒有被發現,他們換家煤礦,繼續如法炮製。

由於擔心身份暴露,趙振江嚴格規定,每一座煤礦,只能作一次案;每一次作案,只能殺一個人。所以,趙振江團伙作案十年,才被偵破。

我們以前所接到的失蹤案,在趙振江這個團伙中,全部能夠找到結果。

先說那個逃脫了的憨子。

憨子是陝西安康人,是這個團伙找豬的人在鄉村發現的。他們經常開著套牌麵包車,遊蕩在管理鬆懈的鄉村大道上,像小偷一樣湊近村莊,一看到單身獨行的智障人,就拉進麵包車裡。智障人如果反抗,他們就毒打,直到他屈服為止。

憨子儘管智力相當於三歲的孩童,但是憨子也知道害怕,他們用拳腳和棍棒讓憨子對他們言聽計從,然後,就帶著憨子來到了山西煤礦,交給趙振江,趙振江一面安排選礦的人出動,在小煤窯裡開始上班;一面把憨子像養豬一樣,養在他們偏遠鄉村的據點裡。

煤礦選好了,湊在一起下井的人就帶著憨子去這家黑煤窯挖煤。有—天,在井下,憨子因為吃壞了肚子,解開褲帶就想大便,他們嫌憨子不講衛生,就舉起洋鎬把猛抽憨子,打得憨子幾乎背過氣去,還拿起煤塊猛砸憨子。我們在憨子身上看到的傷痕,就是這樣留下的。

憨子嚇壞了,他明白了,如果大便一定要跑得遠遠地,跑得越遠越好,否則會遭到毒打。

按照他們的計劃,憨子本來會死在這家煤礦,可是出了一點意外,因為在憨子來到之前,他們已經把一個少年作為要下手殺的豬,投放在了這家煤礦裡,也就是說,這家煤礦近期內要死兩個人。

趙振江感覺到一個煤礦連死兩個人,一定會引起煤礦主的懷疑,所以他臨時決定讓憨子離開,再養一段時間,等選到合適的煤礦,再把他放進去。讓憨子離開比讓少年離開更安全。如果讓少年離開,繼續在據點裡養,時間一長,少年就會起疑心,但是對於憨子是不存在的,把憨子再養一個月,憨子也不會懷疑。

憨子和他那個組的人員離開這家煤礦的時候是夜晚,他們在小鎮上的一家小飯館吃飯,憨子又要拉肚子,他想起了上次被痛打的經歷,不敢在附近拉,就向外走。再說,鄉鎮的小飯館裡也沒有廁所。

憨子走在前面,他們跟在後面,相距五六米。憨子說什麼也不會跑掉。可是就在過馬路的時候,駛來了幾十輛卡車組成的拉煤的車隊,不知道危險的憨子踏著轟隆隆震顫的地面走過去了,他們被隔斷在了馬路邊。

在黑暗中,憨子不知道後面的人被隔斷了,他依然邁著堅定不移的步伐,興沖沖地向前走,跨過壕溝,走過田埂,穿過樹林,繞過池塘。憨子只知道,大便的時候離開他們越遠越好。

幾十輛卡車把他們隔斷在馬路這邊,等到幾分鐘後,卡車全部過完了,而憨子也消失在了濃墨般的黑暗中。他們站立在曠野中,不知道憨子走向了哪裡。

憨子依舊在興高釆烈地走著,他離壞蛋愈來愈遠,他距離自由愈來愈近。就這樣,憨子擺脫了危險,直到被巡邏的民警發現。

後來,根據找豬者的供述,我們查找到了憨子家的具體地址,把憨子送回了家。憨子的母親看到憨子失而復得,抱頭痛哭。儘管是憨子,但也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啊。不是憨子的母親,是不能理解這種感情的。只要他們母子在一起生活感覺幸福,別人是干涉不了的。

憨子口中所說的那三個字應該是「孫海芳」,而不是「孫海莊」。「孫海芳」是這個團伙安在憨子身上的名字,在養豬地點,他們一遍遍地交代憨子,自己的名字叫孫海芳,如果憨子說錯了,他們就打憨子。所以憨子別的忘記了,但是只記住了孫海芳,只是因為他口齒不清,念不准「孫海芳」,我們還以為是「孫海莊」。

此前,我們接到的那些報案中失蹤的憨子和少年,都是趙振江這個團伙殺害的。

在趙振江團伙的殺人案件中,最讓人震撼的,是他們連殺了向小明、向大明和向海。如果我們不是因為調查向千里兄弟三個,來到了三道關村,也不會知道這起慘絕人寰的殺人案的詳細情況。

三道關村的向三合是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他有兩個兒子,向大明和向小明,到了婚娶的年齡,卻都沒有娶妻,因為他家太窮了。為了改變家庭貧窮落後的面貌,向小明就跟著別人去了山西煤礦挖煤,賺到錢,給家裡蓋了房子,也給哥哥向大明娶了媳婦,生了孩子。向大明過上了正常生活,就準備自己去煤礦挖煤賺錢,把弟弟向小明換回家,幫助弟弟娶上媳婦。就在這時候,同村的向海回家說,向小明在煤礦挖煤時,意外死亡,讓家裡趕快派個人去和煤老闆商量,多要點賠償金。

其實,向小明就是這個團伙在井下殺害的,而回家通知他們的向海,是這個團伙的成員之一。

向大明來到煤礦後,順利地要到了賠償金。趙振江和向海就告訴向大明說:「你這樣回去,家裡以後就沒有經濟來源,既然來了,不如在這裡挖一段時間煤,等到過年的時候一起回家。」當時距離過年僅有兩個月了,正是農閒的冬季。向大明就決定留下來挖煤。

趙振江又私下裡對向大明說:「你身上揣著錢,去井下不安全,那裡黑咕隆咚的,錢掉在什麼地方都找不到,你還是放在我這裡,等到你回家的時候,我再給你。」向大明也同意了,他覺得身上揣著那麼多錢下井挖煤,確實不安全,如果放在趙振江這裡,就什麼都不用擔心了。趙振江是一道關村的人,他很早就認識。

趙振江惦記著向大明身上的錢,向海也惦記著向大明身上的錢,有一次他問向大明:「你弟弟的賠償金在哪裡?」向大明說:「我放在趙振江那裡。」

幾天後,趙振江派向海回到三道關村,謊稱向大明在山西運城火車站轉車的時候走丟了。

向海從陝西安康三道關村回到山西臨汾的時候,向大明已經被殺害了。趙振江給他分錢的時候,只分了向大明這部分錢,沒有向小明那部分錢。向海向趙振江要,趙振江說:「向小明這個事情,你沒有起到絲毫作用,不能分給你。」

向海懷恨在心,他揚言說要舉報趙振江。

趙振江對向海動了殺機。

在這個團伙的眼中,每個人都是一堆閃閃發光的金子,而不是一條人命,趙振江想殺向海,也是把他當豬一樣殺害,然後向煤礦主索要賠償。這樣做,既沒有浪費資源,讓向海變成一堆錢,也能殺雞駭猴,在團伙中起到警示作用。

向海就這樣由殺人者變成了被殺者,由殺豬者變成了一頭豬。

五個團伙分子帶著向海下井,他們謊稱其中有一個是豬,團伙成員來往甚少,彼此不是很熟悉。二十多名團伙成員中,向海僅能認識其中的幾位,因為他的任務是找豬。趙振海說,由於人手不夠,讓向海湊個手,下礦井幾天,擔任望風的角色,等到把豬殺了,然後向海就上井分錢,然後再繼續做自己的老本行。向海欣然同意。

向海下礦井的時候,揚揚得意地想著愚蠢的豬就這樣死在暗無天日的礦井下,死得不明不白。他完全沒有想到,有一天,他正在埋頭挖煤,背後有人突然掄起洋鎬砸在了他的後腦勺上,向海一聲不坑就倒了下去,他的生命換來了18萬元,被曾經和他一起害人的團伙瓜分。

如果確實有陰間,向海到了陰間,不知道會對向大明和向小明怎麼說。

這個團伙實在太凶殘了,凶殘到了超出人類的忍受極限。

一年後,趙振江團伙中的二十人被判處死刑,六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外三人還在追逃中。

當年庭審時,法庭上的所有人,包括被告的辯護人,也為這些駭人聽聞的案件動容,旁聽者都說:「這是超乎想像的最凶殘的案件,不殺之不能平民憤。」

寇連環團伙中也有五人被判死刑,其餘的都是無期徒刑。

近些年,由於國家對煤礦的管理逐漸正規化,黑煤窯逐漸失去了生存的土壤,這類惡性案件比起前些年也逐漸減少,但是,卻從來沒有絕跡。

看看下面這些案件記載,這些記載遠未詳盡。

1997年臘月底到1998年正月初,短短的十天時間裡,陝西漢陰縣人鄭九寬、陳興山等人從徐州火車站將一批找工作的男青年騙至徐州北郊的小煤礦中,將他們殺害,然後偽造現場,索取賠償。該團伙共作案三起,殺害五人,騙取15.3萬元。

2006年7月,重慶魚泉鄉農民王德君、王正元,在貴州一礦井殺害同村人程某,騙取賠償20萬元。

2006年12月,陝西漢陰人趙良峰、趙良銀等人,在山西陽泉一煤礦,殺死四川人康某,而安上的假名為陳永照,獲取賠償17.8萬元。

2007年12月,四川雷波籍男子吉拿吉哈,夥同他人在河北武安一礦井殺人,騙取11萬元。

2008年3月,吉林松原人劉天江、劉天紅將一起打工的塔長寶推下幾百米深的罐坑,準備騙取賠償。可是,塔長寶受重傷而未死,被送往醫院搶救,劉天江和劉天紅以探望為名,將塔長寶活活捂死。

2009年7月,河北承德人黃玉才、黃現忠等人先後製造三起井下殺人騙取賠償案件。

2009年9月,四川雷波人黑來黑石、盧古體等人,在雲南耿馬一礦井下,砸死一工友,索取賠償。

2010年3月,湖北恩施利川一犯罪團伙,誘騙他人去外地下井挖煤,製造礦難事故,向礦主索賠。

2011年3月,四川雷波人盧幾且等九人,在江西東鄉一礦井裡,用石頭砸死了事先花費5200元買來的一個智障人,索要賠償。

這些只是個案,事實上,每個犯罪團伙絕對不會作案一次就收手的,這樣的名單可以列很長,而且,隨著時間的綿延,還可以繼續列下去。

徐蓓蕾講完了這個系列殺人案後,我們很長時間都陷入了沉默,心中充滿了悲憤。

我問:「煤礦殺豬一再上演,原因是什麼?為什麼就不能杜絕?」

徐蓓蕾說:「要杜絕這種惡性案件,其實也很簡單。犯罪分子選擇的都是管理有漏洞的煤礦,煤礦主只關心自己的煤礦會不會停產,而不關心人的生命。所以,首先,要嚴格煤礦管理,特別是那些小煤礦、黑煤窯,讓犯罪分子無法下手。其次,煤礦主的警惕性應該提高,應該對自己礦工的生命負責,應該派人去死者的家庭調查一番,最少也要通知當地派出所。再次,死者所使用的都是真實的身份證,如果身份證不亂辦,犯罪分子也就沒有漏洞可鑽,辦理身份證的人應該責任心強一點。最後,如果醫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開死亡證明,殯儀館能夠按照相關法規實行火化,這些惡性案件都不會發生。」

我說:「說到底,還是人的問題。」

徐蓓蕾說:「是的,是人的問題。如果人人都關愛他人,關愛生命,富有愛心和責任感,也就不會出現這些案件。這些年來,人們道德滄喪,世風日下,傳統美德喪失殆盡,人和人之間缺乏信任,什麼壞事都敢做出來,也不擔心遭到報應。」

我說:「這些人本來就不相信會有報應。」

徐蓓蕾說:「這就是信仰危機,沒有信仰的人,就會無法無天,就會無所不為。我死後哪管他洪水滔天。因為一些人沒有道德、沒有信仰,所以各種意想不到的案件就會出現。」

我說:「作家閻連科曾經說過一句話:當下生活的精彩遠遠超過小說家的想像。你看看這些井下殺人案,小說家的想像力再豐富,也想不到會是這樣曲折離奇。我曾經和香港一個記者聊過,他說我們這裡怎麼會有那麼多令人震驚的新聞,在香港,汽車撞死了一條狗,他們都會報道三天,因為在香港找不到類似井下殺人這樣的案件,所以香港的報紙總是以蔬菜價格升降這樣的民生軟性新聞作為主打。」

徐蓓蕾調侃地說:「作為記者和刑警,生活在這樣的時代,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我說:「我做過十年暗訪,我真心希望我能夠失業,再也沒有值得暗訪的題材。」

徐蓓蕾說:「我也希望我能夠失業,每天只做些幫助孤寡老人過馬路,幫助失主尋找寵物狗之類的事情。」

頓了頓,徐蓓蕾又說:「好的制度能夠讓壞人變成好人,壞的制度能夠讓好人變成壞人。當初的煤炭制度向煤礦主傾斜,讓煤礦主為所欲為,橫行霸道,為富不仁,成為了這個時代最令人痛恨的集團。他們坐擁億萬,而在每年的慈善榜中,都見不到他們的名字,他們把應該屬於全民的財產攫為己有,讓煤炭成為了帶血的財富。而最底層的挖煤農民工,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最近這兩年,煤礦改革重組,煤炭資源才回歸國有,才又回到全體人民的手中,礦難事故大幅度減少,這個惡劣的集團消失了,世上再無煤老闆。」

汽車進入了城市中心,我的思緒也從遙遠的黑煤窯回到了現實中。城市是一座鋼筋叢林,一幢幢大樓像叢林中的一棵棵樹木一樣,都在拚命爭奪著空氣、陽光和養分。無論是自然界,還是人類社會;無論是遙遠的黑煤窯,還是眼前的城市,都遵循著殘酷的自然法則,為了生存而血肉飛濺。黑煤窯裡是看得見的血腥,而寫字樓裡是看不見的血腥。

我想起了徐蓓蕾在今天剛開始的時候講過的那個讓人糾結的案件——荒島吃人,這個案件到底該怎麼宣判?

徐蓓蕾說,荒島吃人的案件,至今在美國法律界還沒有一個定論。有人主張荒島上存活下來的四個人有罪,因為他們違背了那個孤兒的意願,法律中,只要違背別人意願,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就是犯罪。比如,違背婦女意願的性行為,就是強姦;而沒有違背婦女意願的行為,則是通姦。通姦屬於道德範疇,不屬於法律範疇;而強姦則是要判重罪的。在荒島那種惡劣的環境中,孤兒肯定不會自願被那四個人所吃,所以,他們是有罪的。我也主張他們有罪。

徐蓓蕾經歷過這麼多精彩的案件,而這些案件卻都不被外界所知。我決定好好寫寫徐蓓蕾,提出五天後再去釆訪她。

徐蓓蕾爽快地答應了,並說,到時候會介紹一個更神奇的案件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