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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化的創造力

那麼,誰是對互聯網發明貢獻最大的人呢(我們不能不說一個有關阿爾·戈爾的笑話,不過這個笑話暫且按下不表。在第十章中,我們會介紹戈爾承擔的角色,沒錯,他的確佔有一席之地)?和誰發明了計算機這個問題一樣,上述問題的答案是:互聯網是在許多人的協作下創造出來的。保羅·巴蘭後來向科技作家凱蒂·哈夫納和馬修·萊昂解釋了這個問題,他採用了一個適用於所有創新的美麗意象:

科技發展的過程就像建造大教堂一樣。在幾百年的歷程中,不斷有新人加入,每個人都會在現有的基礎之上添加一塊磚,每個人都會說:「我建了一座大教堂。」到了下個月,又會有新磚放在之前的磚瓦上。然後來了一位歷史學家,問:「大教堂是誰建的?」彼得在這裡加了幾塊石頭,保羅又多加了幾塊石頭。如果不謙虛謹慎的話,你就會自欺欺人地以為自己完成的是最重要的部分。但事實是,每一項貢獻都必須以前人的積累為基礎。事物與事物之間都是環環相扣的。109

政府和私營企業都為互聯網的創建貢獻了部分力量,但互聯網主要是由一批組織鬆散但並肩努力,自由分享創意的學者和黑客創建的。這種對等分享的結果就是締造出了一個促進對等分享的網絡。這不僅僅是簡單的巧合。互聯網的創建是基於這樣一種信仰,即權力應該分散,而不是集中,應該阻止任何獨裁者的專制統治。正如互聯網工程任務組的一位早期成員戴夫·克拉克所言:「我們反對君主、總統和選舉。我們的信仰是大致共識和運行代碼。」110 這就造就了一種網絡化共有權,一個可以通過眾包和開源方式產生創新的場所。

創新不是孤軍奮戰,互聯網就是一個絕佳的例證。阿帕網官方通訊《阿帕網新聞》(ARPANET News )第一期宣佈:「有了計算機網絡,共同研究的豐富多彩就取代了獨自鑽研的孤獨。」

J·C·R·利克萊德和鮑勃·泰勒等互聯網先驅認識到,互聯網的建立方式使其具有一種固有傾向,即鼓勵對等連接和網絡社區的建立。這讓許多美妙的東西成為可能。他們1968年在一篇題為《作為通信設備的計算機》的前瞻性論文中寫道:「上網會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幸福,因為他們能更多地根據共同的志趣,而不是距離上的偶然接近來擇友。」他們的樂觀情緒到了接近烏托邦主義的程度。他們寫道:「每個人(只要能買得起計算機)都將有許多機會去尋找適合自己的事業,因為整個信息世界,連同所有領域和學科都將向他敞開大門。」111

不過,這一願景沒能立即成為現實。互聯網雖然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就面世了,但這之後還需要幾項必要的創新,才能讓互聯網成為改造世界的工具。網絡仍然是一個封閉的社區,主要向軍隊研究人員和學術機構開放。直到20世紀80年代初,與阿帕網對應的民用網絡才完全開放,又過了10年,大多數普通的家庭用戶才有機會接觸網絡。

此外還有一個主要的制約因素:能夠使用互聯網的只有那些能方便地接觸計算機的人,當時,計算機還是龐然大物,令人望而生畏,價格昂貴,不是你走進電器店Radio Shack就能隨便買的東西。在計算機真正屬於個人之前,數字時代是不可能真正產生革命性力量的。

肯·凱西(1935——2001)手持長笛坐在巴士車頂

斯圖爾特·布蘭德(1938——

《全球概覽》(Whole Earth Catalog)創刊號,1968年秋季

[1] 到2010年,美國聯邦政府研究支出已經降至私營企業研發支出的一半。

[2] 政府多次變更該機構的縮寫,有時在縮寫中加入表示「國防」的D,有時則把D去掉。1958年該機構成立時簡稱ARPA,1972年更名為DARPA,1993年再次更名為ARPA,1996年又更名為DARPA。

[3] 特斯拉線圈是一種能把普通電壓(比如美國電源插座的120伏電壓)轉換為超高電壓的高頻變壓器,通常能以外觀炫酷的電弧形式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