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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 帝

孝順皇帝,名保,是安帝長子。在位十九年。

原文 漢安元年八月,遣杜喬、周舉、周栩、馮羨、欒巴、張綱、郭遵、劉班分行州郡,表賢良,顯忠勤。其貪污有罪者,刺史、二千石驛馬上之,墨綬以下便輒收舉。喬等受命之部,張綱獨埋其車輪於雒陽都亭,曰:「豺狼當路,安問狐狸!」遂劾奏大將軍冀、河南尹不疑:「以外戚蒙恩,居阿衡之任,而專肆貪饕,縱恣無極,以害忠良,謹條其無君之心十五事,斯皆臣子所切齒者也。」書御,京師震竦。時皇后寵方盛,諸梁姻族滿朝,帝雖知綱言直,不能用也。

直解 二千石,是郡守、國相。綬,是懸帶印信的組綬。古時官員印信都懸帶在身上,其綬有紫的、綠的、黑的不同,各照品級。這縣令郡丞等官,他的綬該用黑色,故叫做墨綬。都亭,即今驛館。漢時分天下為十二州,每州設一個刺史,以督察郡守、國相、縣令等官。其後刺史多非其人,舉劾不得其當,奸豪橫行,盜賊並起,到順帝漢安元年八月,又選侍中杜喬、周舉,守光祿大夫周栩、馮羨、欒巴、張綱、郭遵、劉班這八個人,都是素有風力的,著他分投出去,巡行州郡,督察官吏。有賢能循良的,便旌表他;有忠實勤敏的,便顯揚他,都薦來擢用。其貪污暴虐、罪狀顯著的,若是刺史二千石這等大官,使臣雖不敢擅處,許他差人馳驛到京劾奏,請旨黜免。其餘墨綬以下縣令等官,聽從拿問,逕自處置,然後奏聞,就是如今撫按官一般。於是杜喬等七人各領了敕旨,前往所屬地方去訖,獨有張綱不去,卻將所乘的車輪埋在雒陽縣公館裡面,以示不行。說道:「朝廷要我等訪察奸貪,搏擊豪強,必將那大奸臣惡處治得幾個,然後人知畏法。如今貴戚縱橫,專權擅政,朝綱不振,時事日非,就如豺狼猛獸據了要路,放著這樣人不能驅逐,卻遠去四方搜尋那貪官污吏,而問此區區狐狸之輩,豈不謬哉!」於是遂劾奏:「皇后之兄大將軍梁冀,及冀弟河南尹梁不疑,俱以外戚之故,荷國厚恩,身處阿衡之任,朝廷倚以取平,乃不務循理守法,而專肆貪饕,招權納賄,縱恣無極,陰行刺殺,枉害忠良,他每心裡全不知有朝廷。謹開列梁氏兄弟欺上無君的事跡一十五件,都是舉朝臣子所切齒痛恨者,願陛下察之。」書既奏進,一時京師臣民以張綱所言皆人所不敢言者,無不震動悚慄。然當是時,皇后寵眷方盛,諸梁姻族滿朝,順帝心裡雖知道張綱的言語切直,而內牽於宮闈,外怵於邪黨,畢竟不能從也。夫人主總攬乾綱,威福在己,乃不勝其寵幸之私,而至於掣肘如此,亦可歎矣。卒之養成其禍,以至桓帝之世,梁氏竟以專恣誅,中外親族無長少,皆戮於市,資產三十餘萬盡沒入官,亦今日之寵幸誤之也。待外戚者可不戒哉!

原文 是時,二千石長吏有能政者,有洛陽令任峻,冀州刺史蘇章,膠東相吳佑。章為冀州刺史,有故人為清河太守。章行部,欲案其奸贓。乃請太守為設酒餚,陳平生之好甚歡,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獨有二天。」章曰:「今夕蘇孺文與故人飲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遂舉正其罪,州境肅然。

直解 順帝時,天下刺史、守、相,秩二千石的,及各縣的長吏,其搏擊豪強,擿發奸宄,以才能見稱者,有洛陽縣令任峻,冀州刺史蘇章,膠東國相吳佑。這三人都是有才能的官。蘇章做冀州刺史,有個相知的故人,做清河郡太守,屬他管下。那太守平日貪贓壞法,蘇章按臨所屬地方,考察官吏之時,要查究他枉法贓私。以故人之情,不可遽絕,乃先請他相會,擺設酒餚,與敘述平生交好之情,甚是歡洽。那太守見蘇章這等厚待他,不勝喜幸感激,說道:「眾人頭上都只頂戴一個天,我今幸遇故人做上司,凡事有所庇覆,是我比眾人獨有兩個天矣。豈非我之至幸乎!」蘇章自稱其字說:「人有私情,官有公法。今夜蘇孺文與故人飲酒,極其款洽者,私情也。明日是冀州刺史行事,止知有朝廷的公法,顧不得私情了。」到明日遂盡發其贓私,而明正其罪。於是一州境內,凡貪殘之吏,豪強之家,知蘇章之無私,莫不望風懼法,為之肅然。按古刺史,即今巡按御史之職。御史若能奉公守法,則有司官豈敢放縱為非?有司清廉,則百姓自然安樂矣。朝廷選差御史,都得蘇章這樣人用之,天下何患不太平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