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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rǎn指zhǐ

【釋義】

比喻分取非分的利益,或參與分外的某種事情。

【辨析】

「染」最初是指給布帛等著色,它的右上角是「九」,注意不要在「九」字上加點寫成「丸」,也不要把「染」寫成「柒」。

【起源與演變】

《左傳·宣公四年》中有「染指於鼎,嘗之而出」的句子,意思是將手指伸進鍋裡,蘸了點羹湯,嘗了嘗味道之後便走。「染指」後來被用來泛指品嚐某種食物,如唐白居易在《答皇甫十郎中秋深酒熟見憶》一詩中寫道:「未暇傾巾漉,還應染指嘗。」「染指」也用來比喻沾取某種利益,多指沾取不應得的利益,比如明陶宗儀《輟耕錄·論秦蜀》中有「獻帝無復染指之望矣」的句子。「染指」還可以用來比喻參與某件事情,如清錢謙益在《〈梅村先生詩集〉序》中說道:「余老歸空門,不復染指聲律。」

【例句】

至於戲劇﹐我更是始終不敢染指。我所寫的大抵還是散文多。

朱自清《〈背影〉·序》

【字裡字外】

「染指」這個詞來自《左傳》裡記載的一個歷史故事。

春秋時期,鄭國大夫子家和子公有一天去覲見鄭靈公。快進宮門時,子公的食指突然輕輕地顫動起來。子公就伸出手指給子家看,得意地笑著說:「這可是個好兆頭呀!以往我食指一顫動,就能嘗到好吃的東西,估計今天也一樣!」子家聽後,淡淡地笑了笑,並不十分相信子公的話。

兩人進宮後,在經過廚房的時候突然瞥見一位廚師正在把一隻甲魚切成塊。子公瞟了眼子家,兩人都大笑起來。鄭靈公好奇地問他們為什麼笑,子家便如實稟告。

鄭靈公解釋說:「甲魚是楚國派人送來的。因為個頭不小,所以讓大家一起來嘗嘗。」

沒多久,大夫們都到齊了。鄭靈公很爽快地命令僕人把盛好的甲魚羹分給各位大夫,卻獨獨不給子公。

子公看著鄭靈公邊吃邊和其他大夫們說笑,不由得非常生氣,猛地站起來,走到盛甲魚羹的大鼎前,伸出指頭蘸了一下,嘗了嘗味道,然後就大搖大擺地轉身走了。鄭靈公因此大怒,後來還釀成了一場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