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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史地 六一 別史

別史是私家著作而體例和正史相類似的,如宋鄭漁仲(樵)《通志》一書,有本紀、世家、列傳等篇,儼然正史一樣,所以史部分類,將它列入別史。其實《通志》的特點乃在於敘述歷代典章文物的二十略,應當屬於過去史部分目中的「政書」一類,與《通典》、《通考》相聯繫,而在現在的分類,則當屬之文化史或制度史。清蔣良騏所撰的《東華錄》,述清初史事,起天命至雍正凡六朝,亦是別史中的名著,後來王先謙將其內容擴大,並續編乾隆以下五朝,至同治止,稱《十一朝東華錄》。

《通志》一書,紀傳由上古敘至隋止,禮樂政刑之類,則敘至唐止。其中列傳,全仿史漢的分類形式,而不採取個人的標題,其分類有后妃、宗室、外戚、忠義、孝友、義行、獨行、循吏、酷吏、儒林、文苑、隱逸、宦者、遊俠、刺客、滑稽、貨殖、藝術、佞幸、列女、載記、四夷等。

《通志》二十略的名稱是氏族、六書、七音、天文、地理、都邑、禮、謚法、器服、樂、職官、選舉、刑法、食貨、藝文、校讎、圖譜、金石、災祥、昆蟲草木。其中氏族、六書、七音、謚法、校讎、圖譜、金石、昆蟲草木諸略,是鄭氏創造的門類,不是前史所有,尤其值得注意。

清乾隆時又仿鄭氏《通志》敕纂《續通志》及《皇朝通志》兩書。《續通志》紀傳從唐起,諸略自五代起,列傳中增加孔氏後裔、貳臣、奸臣、叛臣、逆臣等傳,而刪並遊俠、刺客、滑稽、貨殖等,二十略則內容多有增補。《皇朝通志》二十略名稱依舊,但將內容增減,紀傳年譜則從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