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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古物 三二 無文字的古物

有文字的古物,即刻有銘文的銅器、石碑,以及刻有卜辭的龜甲獸骨等物,我們在上面幾節中已經說過,此外還有西域考古的種種發現,其中有漢魏至唐的簡牘書冊以及各小民族已死的文字,我們將於第三五及六九節再說。

無文字的古物,在殷墟發掘中已經發現過一些,同時在周口店及河套等地發現了舊石器時代的文化,在仰韶、辛店等地又發現了新石器時代的文化。

周口店離北平五十公里,1921年,有瑞典人安特生,充當北京政府農商部地質調查所顧問,在該地一石灰洞裡偶然發現了一片石英,但該地是不產石英的,這片石英必從別處帶來的,因而引起多人的研究興趣。後來有一些中外學者繼續探察發掘,經十數年,竟發現了大批化石,其中有廿五種是一種猿人的骨骼,因定名為「北京人」。同時又在北京人骨骼之旁發現兩千多種工具。又發現了堆積很厚的灰層,因而知道北京人已發明了用火,而且在該地居住過幾千年的時光。從北京人能製造工具及運用火兩點看,雖說他們骨骼仍帶有許多猿猴的特徵,我們也不能不承認他們是真正人類的最初形態。北京人的存在時期,大約在四十萬年以前。在中國考古學的分期,以北京人時期為最早,屬於前舊石器時代,又稱前周口店時期。

後舊石器時代,就有河套文化(由河套掘出古物所代表的文化)、後期周口店文化。還有尾舊石器時代,由達賚湖文化代表著。

新石器時代則可分為六期,每期約三百年。第一為齊家期,系以在甘肅臨洮縣齊家坪掘出的石刀、石斧、尖骨和單色紋形的陶器代表之,大約為公元前3500年至前3200年間的文化。第二為仰韶期,系以河南澠池縣仰韶村所發現的石刀、石斧、石耨、石杵、石鏃、石戈、石環、石紡車、骨鏃、貝鏃和角針,以及有色陶器等為代表,大約是公元前3200年至前2900年間的文化。第三為馬廠期,大約是公元前2900年至前2600年間的文化。第四為辛店期,此期除石器骨器陶器外,還發現有銅器,大約是公元前2600年至前2300年間的文化。第五為寺窪期,以甘肅狄道縣寺窪山為代表,約當公元前2300年至前2000年間。第六為沙井期,代表地址在甘肅鎮番縣附近,約當公元前2000年至前1700年間,發現有有翼的銅簇。

殷墟古物也代表著公元前1700年之文化,在殷墟文化以前,還有所謂龍山(山東地名)文化及仰韶文化。

關於這些考古工作的記載,有安特生的《甘肅考古記》、《西陰村史前遺存》,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各種考古調查報告及發掘報告等。此外曾松友著《中國原始社會之探究》,日人橋本增吉的《東洋古代社會史》、森谷克己的《中國社會經濟史》也說及了。

北京人和中國民族的血統有沒有關係,還沒有經過證明。但是熱、察、甘、新、青、晉、綏、豫、陝等省所發現的新石器時代人骨,確已證明與現今的華北人同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