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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古物 三 甲骨之學

自殷墟古物出土而甲骨之學隨之產生。甲骨之學的第一步,就是殷代文字的研究,它使得過去純粹憑藉《說文》的文字學不得不有所修正。我國文字學向來僅以《說文》為準則,等到金石之學發生,學者就己有些兒引用金文來訂正許書得失的,到甲骨文出世,人們又將它和金文比較研究,不但可以糾正許書的錯誤,還可以證明字源。

這可分幾點說:

(一)考知原始文字的形體和文法。研究甲骨,方知原始文字,凹而下陷,模仿鳥獸足跡。其行款讀法,或左、或右、或下、或上,並沒有一定的規則。

(二)證明所謂籀文即古文。許書所謂籀文與古文不同,是錯誤的,例如許書「四」字古文作,籀文作,今卜辭中四字正是作

(三)得知古象形字,一字有多種寫法,筆畫原來沒有一定。

(四)與金文互相發明。有些甲骨文與金文完全相同,如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一、元、天、方、且、王、中、平等字。有些金文不能認識,得甲骨文而後認識。如甲文「子」字作,而「已」字作或作。因之金文中過去所不能解釋的「乙子」、「丁子」、「癸子」,現在都能釋為「乙已」、「丁已」、「癸巳」。

(五)糾正許書的錯誤。《說文》中的古文,如一下出壹,二下出貳,三下出三,中下出,冊下出,都是甲文與金文所沒有的。又籀文如馬下出,車下出,也是甲文金文的筆誤。篆文也有弄錯的。如鬥字,篆文,許注「兩士相對,兵杖在後,像鬥之形」。但卜文僅像兩手對打的形狀,不見兵杖之形,許說錯了。又如「福」字,許注「備也,從示逼聲」。但卜辭中作,從,乃尊也,會意,非形聲字,許說誤。又如邑字,許注「國也,從口從節,今卜辭作即像人席地之形,非從節,許說亦誤。

(六)說明文字的變遷。如將甲文、金文、篆文、隸書排列來觀察,可看出逐步演變的痕跡。

研究甲骨文從清代孫詒讓開始,而以羅振玉、王國維為最著。其次則郭沫若、商承祚、徐中舒、羅福成、唐蘭、徐永梁、吳其昌等。他們的研究,漸由文字學而走向史學方面,如王國維有《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及《續考》、《殷周制度論》等。這門學術的著作,如王國維之《海寧王忠愨公遺書全集》,羅振玉之《殷虛書契考釋》,郭沫若之《甲骨文釋》,均甚重要。初步研究則以檢閱商承祚《殷虛文字類編》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