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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談第三

本篇主要論述國家的政治、軍事制度對戰爭勝利的保證作用。明確指出「制必先定」。所謂「制」(制度)包括:編製(卒伍偏列)、紀律(禁捨開塞)、「修號令」、「明賞罰」、「舉賢能」等,其目的是「使天下非農無所得食,非戰無所得爵,使民揚臂爭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此外,還強調了對待戰爭必須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能仰賴他人的援助。

7、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刑乃明。金鼓所指,則百人盡鬥。陷行亂陳,則千人盡鬥。復軍殺將,則萬人齊刃,天下莫能當其戰矣。

【譯文】

凡是統率軍隊,必須預先建立各種制度。各種制度建立了,士卒就不會混亂。士卒不混亂,紀律就嚴明了。這樣,命令一經發出,成百的人都盡力戰鬥。衝鋒陷陣時,成千的人都盡力戰鬥。殲滅敵軍時,成萬的人都協力作戰,這樣,天下就沒有任何力量能夠與它抗衡了。

8、古者,士有什伍,車有偏列。鼓鳴旗麾,先者,未嘗非多力國士也,先死者,亦未嘗非多力國也。損敵一人而損我百人,此資敵而傷我甚焉,世將不能禁。征役分軍而逃歸,或臨戰自北,則逃傷甚焉,世不能禁。殺人於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殺人於五十步之內者,矛朗也。將已鼓而士卒相囂,拗矢拆矛,抱朗,利後發,戰,有此數者,內自敗也,世將不能禁。士失什伍,車失偏列,奇兵損將而走,大眾亦走,世將不能禁。夫將能禁此四者,則高山陵之,深水絕之,堅陳犯之。不能禁此四者,猶亡舟楫,絕一江一 河,不可得也。

【譯文】

古時,士兵有「什伍」的編制,戰車有「偏列」的編制。當擊鼓揮旗發起進攻時,首先登上敵人城堡的,往往只是那些樂於為日出力的勇士,首先戰死的,也往往是那些為國出力的勇士。如果只殺傷一個故人而我軍卻損傷一百人,這就等於大大地加強了敵人而嚴重地損傷了自己,可是平庸的將領卻不能避免。士兵應徵入伍後,剛編入部隊就逃亡回家,或者剛上戰場就自行潰敗,這就會出現大量的逃散傷亡,可是平庸的將領卻不能制止。敵人在百步之外,就應當用弓箭殺傷他們;在五十步之內,就應當用矛、栽殺傷他們。但是將帥擊鼓傳令時,士兵們卻互相吵鬧,把箭、矛折斷,把戈戟拋棄,面對敵人而畏縮不前,戰鬥中出現這些情況,就是自己先潰敗了,可是平庸的將領卻不能禁止。戰鬥時士兵脫離了隊伍,戰車脫離了「偏列」,機動部隊拋棄他們的將領自行逃走,其他士兵也隨之潰散,可是平庸的將領卻不能制止。將帥如能制止這四種情況發生,那麼高山可以攀登,深水可以跨越,堅固的陣地也可以摧破。如果不能防止這四種情況發生,[要想戰勝敵人,]就好比沒有船隻而想渡過一江一 河一樣,是不可能達到目的。

9、民非樂死而惡生也。號令明,法制審,故能使之前。明賞於前,決罰於後,是以發能中利,動則有功。

【譯文】

人們本來並不是好死厭生的。只是由於號令嚴明,法制周詳,才能使他們奮勇向前。既有明確的獎賞鼓勵於前,又有堅決的懲罰督促於後,所以出兵就能獲勝,行動就能成功。

10、今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馬,萬人一將,以少誅眾,以弱誅強。試聽臣言其術,足使三軍之眾。誅一人無失刑,父不敢捨子,子不敢捨父,況國人乎!

【譯文】

如今百人設一卒長,千人設一司馬,萬人設一將軍,這是以少數人管轄多數人,以少數將吏去治理整個部隊的事務。如果能聽從我的統御方法,就可以駕馭三軍之眾。如果做到一個違犯者也不放過,就是父親也不敢放過兒子,兒子也不敢放過父親,何況對於一般的人呢!

11、一賊仗劍擊於市,萬人無不避之者。臣謂非一人之獨勇萬人皆不肖也。何則?必死與必生固不體也。聽臣之術,足使三宰之眾為一死賊,莫當其前,莫隨其後,而能獨出獨入焉。獨出獨入者,王霸之兵也。

【譯文】

一個亡命之徒,持劍在持市上殺人,眾人沒有不躲避他的。我認為這並不是由於這個人特別勇敢而眾人都無能。為什麼呢?因為抱必死決心的人和貪生怕死的人,本來是不相向的。如果依照我的辦法行事,可以使三軍之眾,就像一個持劍的亡命之徒那樣,前進時敵人不敢抵抗,後退時敵人不敢追擊,而能做到進退無阻。能夠進退無阻的軍隊,那就是圖王稱霸的軍隊了。

12、有提十萬之眾而天下莫當者,誰?曰桓公也。有提七萬之眾而天下莫當者,誰?曰吳起也。有提三萬之眾而天下莫當者,誰?曰武子也。今天下諸國土,所率無不及二十萬之眾者,然不能濟功名者,不明乎禁、捨、開、塞也。明其制,一人勝之,則十人亦以勝之也,十人勝之,則百千萬人亦以勝之也。故曰,便吾器用,養吾武勇,發之如鳥擊,如赴千仞之奚谷。

今國被患者,以重寶出聘,以愛子出質,以地界出割,得天下助卒,名為十萬,其實不過數萬爾。其兵來者,無不謂其將曰:「無為天下先戰」。其實不可得而戰也。

【譯文】

有統率十萬軍隊而天下無敵的,是誰呢?是齊桓公。有統率七萬軍隊而天下無敵的,是誰呢?是吳起。有統率三萬軍隊而天下無敵的,是誰呢?是孫武子。現在各國一些傑出的將領,所統率的軍隊都不下二十萬,其所以不能功成名就,就在於沒有建立明確的獎懲制度。如果明確建立了這些制度,一個人取得勝利,就會帶動十個人取得勝利,十個人取得勝利,就會帶動百人、千人、萬人取得勝利。所以說,改善我們的武器裝備,培養我們的戰鬥作風,軍隊一旦出動,就像鷙鳥捕食那樣兇猛,像傾瀉到深谷的急流那樣勢不可當。

如今有的國家遇到外患的時候,總是以貴重的珍寶作為禮品,以愛子作為人質,以國土割讓給別人,用這些條件去乞求別國派兵援助,而派來的援軍往往名為十萬,其實不過幾萬罷了。而且當其出發的時候,他們的國君總是告訴他的將領說:「不要在別人之前進入戰鬥」。他們是根本不可能為你奮力作戰的。

13、量吾境內之民,無伍莫能正矣。經制十萬之眾,而王必能使之。衣吾衣,食吾食,戰不勝,守不固者,非吾民之罪,內自致也。天下諸國助我戰,猶良驥騄耳之駛,彼駑馬鬐興角逐,何能紹吾氣哉。

【譯文】

治理全國民眾,沒有什伍的制度,就沒有誰能治理好他們。編成十萬大軍,就必須能用它們去取勝。如果這些軍隊,穿了國家的衣服,吃了國家的糧食,戰不能勝,守不能固,這不是士兵的罪過,而是由於軍內沒有建立良好的制度或指揮不當的緣故。在這種情況下,縱然有別國軍隊幫助作戰,而敵人好像一匹飛馳的駿馬,援兵卻像一匹遲頓的劣馬,劣馬去和駿馬較量,這怎能有助於我軍的氣勢呢。

14、吾用天下之用為用,吾制天下之制為制。修吾號令,明吾刑賞,使天下非農無所得食,非戰無所得爵。使民揚臂爭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故曰,發號出令,信行國內。

【譯文】

利用天下的財富來充實我們的國力,參考天下的制度來修訂我們的制度。整肅號令,嚴明賞罰,使天下都知道不耕種的人不能得食,無戰功的人不能得爵。鼓勵民眾奮勇爭先地投入生產和戰鬥,這樣就可以天下無敵了。所以說,號令一經發出,就必須取信於民而風行全國。

15、民言有可以勝敵者,毋許其空言,必試其能戰也。視人之地而有之,分人之民而畜之,必能內有其賢者也。不能內有其賢而欲有天下,必復軍殺將。如此,雖戰勝而國益弱,得地而國益貧,由國中之制弊矣。

【譯文】

如果有人說他有戰勝敵人的辦法,可不能輕信他的空話,必須實踐中考驗他。要想兼併別國的土地,統治別國的人氏,必須國內賢才輔佐。如果在國內沒有賢才輔佐,而想統一天下,必然招致兵敗將亡的後果。即使僥倖獲勝,國家也會因此而更加衰弱,即使攻佔別國的土地,國家也會因此而更加貧困,這些都是由於國家制度有病,[不能選賢任能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