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跡府

【原文】

公孫龍,六國時辯士也。疾名實之散亂,因資材之所長,為「守白」之論。 假物取譬,以「守白」辯,謂白馬為非馬也。白馬為非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 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則形不當與,言形則色不宜從,今合 以為物,非也。如求白馬於廄中,無有,而有驪色之馬,然不可以應有白馬也。 不可以應有白馬,則所求之馬亡矣;亡則白馬竟非馬。欲推是辯,以正名實而化 天下焉。

龍於孔穿會趙平原君家。穿曰:「素聞先生高誼,願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 以白馬為非馬耳!請去此術,則穿請為弟子。」

龍曰:「先生之言悖。龍之所以為名者,乃以白馬之論爾!今使龍去之,則 無以教焉。且欲師之者,以智與學不如也。今使龍去之,此先教而後師也;先教 而後師之者,悖。

「且白馬非馬,乃仲尼之所取。龍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亡歸之矢,以射蛟 口於雲夢之圃,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 何求乎?』仲尼聞之曰:『楚王仁義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 楚?』若此,仲尼異『楚人』與所謂『人』。夫是仲尼異『楚人』與所謂『人』, 而非龍『白馬』於所謂『馬』,悖。」

「先生修儒術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學而使龍去所教,則雖百龍,固不能當前 矣。」孔穿無以應焉。

公孫龍,趙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孫也。穿與龍會。穿謂龍曰:「臣 居魯,側聞下風,高先生之智,說先生之行,願受益之日久矣,乃今得見。然所 不取先生者,獨不取先生之以白馬為非馬耳。請去白馬非馬之學,穿請為弟子。」

公孫龍曰:「先生之言悖。龍之學,以白馬為非馬者也。使龍去之,則龍無 以教;無以教而乃學於龍也者,悖。且夫欲學於龍者,以智與學焉為不逮也。今 教龍去白馬非馬,是先教而後師之也;先教而後師之,不可。」

「先生之所以教龍者,似齊王之謂尹文也。齊王之謂尹文曰:『寡人甚好士, 以齊國無士,何也?』尹文曰:『願聞大王之所謂士者。』齊王無以應。尹文曰: 『今有人於此,事君則忠,事親則孝,一交一 友則信,處鄉則順,有此四行,可謂士 乎?』齊王曰:『善!此真吾所謂士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為臣乎?』 王曰:『所願而不可得也。』」

「是時齊王好勇。於是尹文曰:『使此人廣眾大庭之中,見侵侮而終不敢鬥, 王將以為臣乎?』王曰:『鉅士也?見侮而不鬥,辱也!辱則寡人不以為臣矣。』 尹文曰:『唯見侮而不鬥,未失其四行也。是人失其四行,其所以為士也然。而 王一以為臣,一不以為臣,則向之所謂士者,乃非士乎?』齊王無以應。」

「尹文曰:『今有人君,將理其國,人有非則非之,無非則亦非之;有功則 賞之,無功則亦賞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齊王曰:『不可。』尹文曰: 『臣口觀下吏之理齊,齊方若此矣。』王曰:『寡人理國,信若先生之煙,人雖 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與?』

「尹文曰:『言之敢無說乎?王之令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人有畏 王之令者,見侮而終不敢鬥,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見侮而不鬥者,辱也。 』謂之辱,非之也。無非而王非之,故因除其籍,不以為臣也。不以為臣者,罰 之也。此無而王罰之也。且王辱不敢鬥者,必榮敢鬥者也;榮敢鬥者,是而王是 之,必以為臣矣。必以為臣者,賞之也。彼無功而王賞之。王之所賞,吏之所誅 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賞罰是非,相與四謬,雖十黃帝,不能理也。』 齊王無以應。」

「故龍以子之言有似齊王。子知難白馬之非馬,不知所以難之說,以此,猶 好士之名,而不知察士之類。」

【譯文】

公孫龍是戰國時期著名的邏輯學家。他痛恨當時事物的名稱與實際相脫 離的混亂現象,鑒於君主囿於成見「取士」而名不符實的「守白」之論,他主張根據才能有專長而取士,於是假借事物來作比喻說明,與「守白」 偏見抗辯,提出了「白馬異於馬」的命題。

所謂白馬異於馬的道理在於:稱「白」是揭示事物的顏色,稱「馬」是 揭示事物的形體。事物的顏色不等於事物的形體,事物的形體也不等於事物的顏色。當規定物的顏色時則抽掉物的形體而與形體無關;當規定物的 形體時則抽像掉物的顏色便與顏色無關。現在,把規定顏色的白馬與規定形體的馬當作一回事,顯然是不對的。再進一步說,譬如要在馬棚裡找白 馬,恰巧沒有,而只有黑色的馬,這樣,當然不可以答應說這裡有白馬,既然不能答應馬棚裡有白馬,那麼就是要找的對象沒有了;既然要找的對 象沒有了,所以白馬畢竟異於馬(因為馬棚裡顯然有馬,但卻不能答應馬棚裡有白馬;既然不能答應,也就是說兩者畢竟是不同的概念)。他想把 這一邏輯道理推廣開來,並根據這一原理來端正名實關係,從而統一天下的邏輯規範。

公孫龍在趙國平原君家中會見孔穿。孔穿說:「我一向聽說先生品學高 尚,早就想拜您為師,只是未敢苟同先生『白馬非馬』的理論,敢請放棄這套理論,我便俯首甘拜為弟子。」

公孫龍說:先生的話未免荒唐了,我之所以能出名,靠的正是『白馬非 馬』這套理論哩!現在要我放棄這套理論,豈不等於叫我放棄教學?而且要拜人為師的,總是因為智慧和學識不如人家吧!現在您叫我放棄自己的 學說主張,這是先以教師自居,然後才想拜人為師。這種要當人學生卻先擺出教師爺的架勢。未免太荒唐了罷!

「何況『白馬非馬』的論旨還是您先祖仲尼最先提出來的。我聽說,當 年楚王曾經拉著『繁弱』強弓,搭上『忘歸』利箭,在雲夢澤廣野上射獵蛟龍犀牛等巨獸,但是不慎把弓弄丟了,隨從們請求去把弓找回來,楚王 說:『楚國的國王丟了弓,也是楚國的人拾到的,又何必多此一舉呢?』 仲尼聽到這件事時便評論著說:『楚王似乎講仁義了,但卻講得不到家! 應該說:人丟了弓,人拾到就是了,又何必限定是楚國的人呢?』由此看來,您的先祖仲尼是把『楚人』與『人』區別開來的!既然肯定了仲尼把 『楚人』與『人』區別開來的主張,卻反而反對我把『白馬』與『馬』區別開來的主張,這是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了。

「您既然信奉的是宗師仲尼的儒家學說,反而誹議仲尼所採取的理論宗 旨;既又想跟我學習 卻又叫我放棄我的理論宗旨。這樣,即使有比我賢能百倍的人,亦絕對沒有辦法能來當您的導師呵!」孔穿答不上話來。

公孫龍是趙國平原君的幕僚,孔穿是孔子的後裔。孔穿拜會公孫龍,便 說:「鄙人住在魯國,在下邊久仰先生的聲譽,羨慕先生的才智,欽佩先生的德行。老早想來受學承教,今天才有幸拜見。但是有點不敢苟同的是 您那套白馬異於馬的學說而已,請您放棄的主張,我就甘拜為您的弟子。 」

公孫龍說:「先生的話未免荒唐了,我的學問,就在於以白馬異於馬這 個學術原則,要我放棄它,我便沒有什麼可教的了。讓我沒有什麼可教,而卻要跟我學習 ,這就荒唐了。況且想跟我學習 ,總是認為智慧與學識不 如我把!現在卻來叫訓我必須放棄『白馬非馬』的主張,這是先教訓人,然後要拜人為師。這種先擺出教師爺的架勢然後才要當人家的學生,太不 妥當了。

「先生用來教訓我的東西,有點像齊王對尹文所談的那樣:齊王曾經對 尹文說:『我很喜歡士人,可是齊國沒有士人,這是什麼緣故?』尹文說:『想傾聽大王所謂士的標準是什麼?』齊王一時說不上來。尹文接著說 :『現在有這樣的人,效勞君主很忠誠,奉侍父母很孝敬,結一交一 朋友很誠實,對待鄉親很和順,有這四種德行的人,可稱為士了嗎?』齊王說:『 那太好了!這正是我所謂的士了。』尹文說:『大王如果得到這樣的人,願意任用他為臣下嗎?』齊王說:『那是我求之而不得的呀!』當時齊王 提倡勇敢戰鬥,於是尹文便說:『假使這樣的人在大庭廣眾之中,受到欺負而始終不敢搏鬥,大王還肯用他為臣嗎?』齊王說:『嘻!這還算什麼 士人?遭受欺負而不敢爭鬥,多麼恥辱!受人侮辱而不知羞恥的人,我是決不會用他為臣的。』尹文說『雖然受到欺侮而不爭鬥,可是並沒有失去 這四種德行呀!既然沒有失去四種德行,那末人並沒有失去作為士的資格!然而,大王一下自想用他為臣,一下自又不肯用他為臣。那末請問:您 剛才所說的「士」的標準,不算數了嗎?』齊王啞口無言了。」

「尹文接著說:『現在有位君主,打算治理他的國家,人民有過錯便處 罰他,沒有過錯也要處罰他;有功勞便獎賞他,沒有功勞也要獎賞他。這樣管理他的國家,卻反而埋怨人民不好管理,對嗎?』齊王說:『這當然 不對羅!』尹文說:『以我的淺見看來,下面官吏治理齊國的辦法,就像這個樣子!』齊王說:『寡人治理國家,倘若象先生說的那樣,人民即使 不服管理,我也不敢埋怨的。不過我想情況不至於那樣吧!』尹文說:『 我那樣說豈敢沒有根據?大王的法令規定:「殺人的處死,傷人的判刑」 。人們有威懾於大王法令的,受到欺負侮辱而始終不敢起來爭鬥,這是維護與遵守大王的法令啊!然而大王卻說::「受到欺負侮辱而不敢起來爭 斗的,太恥辱了!」大王說這種行為是恥辱的,就是宣佈它是錯誤的,本來並沒有過錯而大王卻加以譴責,因而國家取消了他作官的資格,不用他 為臣了;不任用為臣就是一種懲罰,這是無罪而被大王懲罰了!既然大王鄙視不敢爭鬥的人,必然讚揚敢於爭鬥的人;讚揚敢於爭鬥,就是宣佈他 是正確的,也就必然起用這種人為臣了。必然起用為臣,就是最大的獎賞。這種人毫無功勞而大王卻大加獎賞。這樣,大王所獎賞的,正是官吏所 要誅罰的;君主所讚揚的,卻是法律所禁止的。賞罰是非,四個方面互相矛盾。這種與治國之道背道而馳的情況,即使有十倍於黃帝本事的人,也 不可能治理好國家。』齊王無話可答。如上所說,所以我認為您的話,是類似齊王的言論。您只知道駁斥『白馬非馬』的命題,卻不懂得邏輯『反 駁』是怎麼一回事?因此,您跟齊王一樣,只知道喜好『士』的名稱,卻不知道『士』(一般)與一曲之士(個別)概念的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