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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 辨心如金石之冤

斷云:

才子佳人德性良,願諧婚偶振綱常。
貪官圖賄行私曲,致令命損實堪傷。
話說仁宗康定年間,有一南屬縣,有庠生李彥秀,小字玉郎。年方二十歲,為人俊雅,賦性溫良,學問才藝冠絕一學。
其學舍之後有高樓一所,匾曰:會景樓。登之者,遠觀則四面江山,近觀則一城坊市,舉目皆盡。圃牆、鄰居、小巷皆官妓所居焉。彥秀凡過夏月,則讀書於樓上。
一日,新秋雨霽,牆外歌咽之音,絲竹之韻,為輕風遞送,斷續悠揚。彥秀不勝清興,遂約同儕飲於樓上。一友忽然笑曰:「正所謂但聞其聲,不見其形。」謂彥秀曰:「若見其形,則不賞其聲,反不清矣。」眾皆稱其確論。一友曰:「此論反覆趣深,真佳作也,各當有賦。如詩不成,甘罰金谷酒數。」於是彥秀先吟詩曰:
涼飆淅瀝天雁起,窗蕉雨歇清聲止。
灝氣乘風掃淨室,炎蒸忽入秋光裡。
閒登快閣一憑欄,江山浩渺雙眸寬。
俯臨坊市人寰小,仰攀牛斗天風寒。
暫存視聽一凝思,瀟瀟一派仙音至。
弦繁管急雜商宮,聲回調歇迷腔子。
獨坐無言心自評,不是尋常風月情。
初疑天籟一簷馬,又似秋高和漏打。
碎擊冰壺向日傾,亂箭琉璃斗風灑。
狂生對此襟一開,邀友分題共舉杯。
莫如巫山雲雨隔,清歌時度人間來。
俏者聞聲情已見,村者相逢若相戀。
村俏由來趣不同,豈在聞聲與見面。
彥秀吟畢,眾友正傳玩之間。忽膳夫走來報曰:「正堂先生來也。」彥秀急將其詩懷於袖中,整衣迎先生登樓,續坐而飲。彥秀以諸友推其吟詩在袖,惟恐先生見,玉郎推更衣將詩稿搡捻成團,投出牆角,復回席中坐飲,至暮而散。
不意投詩之處,乃角妓張嫗居住之所也。嫗只生一女,年一十七歲,名麗容。生得眉如漆黛,口似朱紅,又名翠眉娘,聰明乖巧,不但樂工、女工,至於書畫詩文,冠絕時輩,真一郡之國色也。然留心伉儷,不染風塵,人或揮金至百,而不能一睹其面。家後構一小樓,與會景樓相對,匾曰:對景樓。乃麗容什鬧之所也。當下李彥秀投詩稿之時,適麗容正坐對景樓上,忽見丟下紙團,遂命丫頭拾取觀之,且驚且羨,顛倒歌詠曰:「此詩必是李玉郎所作無疑也。況彼尚未議婚,妾且亦未行嫁,天若見憐,吾願諧矣。」
至次日,遂用白綾一方,逐韻和其上,復從原處投回。適彥秀經其處而得之,且讀且笑曰:「吾聞名妓有張翠眉者,操志不常,才貌異眾,吾心每日期之,未有其便,今觀其寫作,必然是也。」即觀其詩曰:
新涼睡美慵晨起,鄰家夜飲歌初止。
起來無力近妝台,一朵芙蓉冰鏡裡。
重重花影上雕欄,體瘦更嫌舞袖寬。
閒覓曉蛩芳砌下,金蓮似去碧笞寒。
太湖獨倚含幽思,玉團忽郝從天至。
龍蛇飛動潑煙雲,篇篇儘是相思字。
顛來倒去用心評,方信多情識有情。
不是玉郎密傳契,他人怎有這般清?
自小門前無繫馬,梨花夜雨何曾打?
一任漁舟泛武陵,落紅肯向東流灑?
半方綾帕卷還開,留取當年捧玉杯。
每見隔牆花影動,何時得見玉人來?
名實常聞如久見,姻緣未合心先戀。
詩情本自致幽情,人心料得如人面。
彥秀閱畢,遂登太湖石而望之。正值麗容獨坐於對景樓上,彼此一見,魂志飄蕩。彥秀曰:「觀卿儀範,莫非張翠眉乎?」
麗容微笑而答曰:「然。適妾以蒙佳作,知君為李玉郎無疑也。」二人相見大笑。麗容曰:「妾久聞君之才行,多擇伉儷,然而百無一成,其故何也?」彥秀曰:「若有如卿之才貌者,又何敢言擇乎?」遂乃各述其心事,對天誓為夫婦而別。
彥秀歸家告於父母,父母曰:「彼娟家也,然以改節為尚,終不可入士夫之門,亦不可以奉先嗣後哉。」遂不見允。彥秀轉托於親知於父母處百方推道,終不容諾。將及一年,而彥秀學業頓廢,精神漸耗,忘餐失寢,如醉如癡。而張麗容亦為之憔悴,誓死決不他適。其父亦不得已,遂即遣媒具禮,至麗容家行聘。
事將有期,適有本省參政名周憲者,任滿赴京。時王右丞相獨秉大權,凡官之任滿者,必白金萬兩為獻,若少不及,則痛遭黜退。然周憲居官九載,罄囊合湊,十不及一。計無所出,謀諸佐吏。吏曰:「王右相貨財山積,其心已厭,所重者,女子及珍玩之物耳。若於各府選買才色官妓一二人,不過數百白金,加以裝飾,又不過數百,若得而獻之,強如白金萬兩。
其右相必以納之也。」周參政聞言大喜,遂令佐吏假右相之命選於各府,而麗容居其一焉而已。彥秀父子知之,乃奔走上下,謀之萬端,家產蕩盡,終莫能脫。
一日,拘其母女登舟啟行,麗容知其不免,遂以片紙寄詩一首於彥秀曰:死別生離莫怨天,此身已許入黃泉。
願郎珍重休懸望,擬是來生續此緣。
自後而麗容不復飲食。張嫗泣曰:「女死故是節義,我必遭毒害。」麗容不答,只為之少食而巳。其舟既行,而彥秀徒步追隨,哀慟路途行人。凡遇舟之宿址,號哭終夜,伏寢水次。如此將及兩月,而舟抵臨清。而彥秀星行露宿三千餘里,足胼膚裂,無復人形。麗容於板隙窺見,一痛而絕。張嫗救灌,良久方蘇。苦浼舟夫往答彥秀曰:「妾所以不死者,以老母未脫耳。母若脫,妾即從死,郎可歸家,勿勞自苦。才郎因妾致死,無益於事,徒增妾苦耳。」彥秀聞船戶傳言之說,仰天大慟,投身於地,一僕而死矣。舟夫憐之,埋於岸側。是夜麗容自縊,死於舟中。
周參政見麗容縊死,大怒曰:「我以美衣玉食致汝於極貴之地,何得顧戀寒儒,自喪厥生?」遂令舟夫剝去麗容衣服,棄屍於岸上,將火焚之。焚畢,其心宛然不改。舟夫以腳踏之,忽出一小物,形如人體,大若手指。舟夫以水洗之,其色如金,其堅如石,衣冠眉發,纖悉皆具,脫然如李彥秀一般,但不言動而已。舟夫即將此物持報。周參政觀看,驚歎曰:「怪哉!此乃精誠堅恪,情感氣化,不然焉得有此?」歎玩不已。眾吏卒曰:「此心如此,彼心恐亦如此,請發李彥秀屍首焚之,看是如何?」周參政允令焚之,果然心不灰,其中亦有小人物,與前形色精堅相等,裝束容貌亦與張麗容一般形色無二。周參政大喜曰「吾雖致二人死於非命,今得此稀世之寶,若將獻與王右相,雖照乘之珠玉不足道也。」遂盛以異錦之囊,函以香木之匣,貯盛封裹,題曰「心堅金石之寶」。於是給白銀一錠,以賞張嫗,聽與二人治喪,並同來之女各給路費遣歸。於是周參政兼程至東京,拜謁右相,奉上其函,備述本末。右相大喜,視之則非前物,乃是敗血一團,臭污不可近前。右相大怒,遂請包公到府,謂曰:「彼奪人之妻,各致死地,自知罪大,故以穢物厭我,意在逃刑,望乞將周參政下於獄中。」包公領諾,退回南衙。訊鞫以畢,回書上報曰:「男女之私,情堅志恪,而始終不諧,所以一念成結,感形如此。
既得合於一處,情遂氣伸,復還舊物,或有之矣。然周參政奪人之妻,以致死了二命,亦該問其死罪。然一人之死不足以償二命,又問其子充軍。王右相專權受金,以致二命之死,亦具表奏上天子,亦該罷其原職閒住。」聞者悅服。後來李彥秀與麗容亦脫生於宋神宗之世,結為夫婦。蓋亦天道有知,報應之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