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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公主

●〔法〕法朗士

第一章引子

從前,有個克拉麗德王國。它的土地今天已經被大海淹沒了,城市和古堡也都不見了。不過,有人說,遇到風平浪靜的時候,在大海一海里開外的地方,可以看到一根根巨大的樹幹,在水面露出來。離海岸不遠的地方,有個海關檢查站,不過到現在人們還叫它「裁縫鋪」。很可能,這個名字是為了紀念一位裁縫師傅,他叫約翰。我們在故事裡會提到他。大海年復一年不斷地往上漲,很快就要把這個名字古怪的地方淹沒了。

這些變化是大自然的規律。隨著歲月的消逝,高山漸漸地下沉,海底慢慢地上升,把貝殼和珊瑚一直托向雲海和冰峰。

世界上沒有靜止的事物,大地和海洋也變幻無窮。只有一樣東西,可以跨過時間,把早已發生過的事情展現在我們面前,這就是對往事的回憶。

說起克拉麗德王國的故事,就會把你們帶到很遠很遠的過去。故事的開頭是這樣的:「滿頭金髮的白國王后,戴了一頂綴著珍珠的黑風帽……」

不過,在講故事之前,我先勸那些一本正經的人,千萬不要看我的書。這本書根本不是為他們這些讀書人寫的,人家一心想搞大學問,才看不上我們這些小玩藝兒呢!我的故事只敢講給那些朝氣蓬勃、愉快活潑的人聽,只有這些天真無邪、喜歡逗樂的人才能把我的書看完。如果他們還有兒女的話,那我就請他們再把《蜜蜂公主》的故事講給他們的孩子聽。我希望,小伙子和姑娘們都喜歡這個故事。不過,跟你們說句心裡話,我可不敢往那兒想。這個故事對他們真是太沒意思了,只有古時候的孩子才覺得好聽。我家隔壁住著一個小姑娘,才九歲。有一天,我瞅了瞅她的書架,發現那上面有好多書,講的都是什麼顯微鏡和植物動物類,還有不少科學幻想小說。我翻開其中的一本,一眼就看到這麼幾行字:「墨魚,Sepia officinalis,頭足綱軟體動物,體內有角質海綿網狀器官。」可我那位可愛的小鄰居卻覺得這本小書很有意思。我求求她千萬不要看《蜜蜂公主》的故事,不然,我真要難為情死了。

第二章白玫瑰花

滿頭金髮的白國王后,戴了一頂綴著珍珠的黑風帽,束了一條守寡人的腰帶,走進小教堂。王后的丈夫在和一個愛爾蘭巨人搏鬥的時候被殺死了。王后從此就天天為丈夫的亡靈禱告,已經養成了習慣。

這一天,她在祈禱的矮凳上發現了一朵白色的玫瑰花,頓時臉色變得蒼白,眼睛也蒙上了一層愁雲,摸緊雙手仰天哀歎。因為她知道,一個白國王后臨死的時候,矮凳上就會出現一朵白玫瑰花。

王后當了妻子,不久就做了母親,後來又成為寡婦,這一切過得那麼短暫。此刻,她意識到,自己離開這個世界的日子已經來臨,便走進兒子喬治的房間。孩子正在女僕看護下酣睡,長長的睫毛使他的小臉顯得格外動人,小嘴就像一朵盛開的鮮花,王后看著孩子這樣嬌嫩、這樣可愛,忍不住哭了起來。

「我的小寶貝,」她用嘶啞的聲音對喬治說,「我可愛的小寶貝,你再也見不到媽媽了,我的容貌就要從你甜美的眼睛裡消失了。為了做一個真正的好母親,我用自己的乳汁哺育了你;為了愛你,我拒絕了最勇敢的騎士向我的求婚。」

說罷,她吻了吻掛在胸前的小圓盒,摘下來把它戴到孩子的脖子上。圓盒裡裝的是王后的肖像和她的一綹頭髮。這時母親的一顆淚珠落到孩子的臉上,孩子在搖籃裡晃動,伸出小拳頭揉眼睛。王后把頭一扭,趕緊跑出門去。她那雙快要熄滅的眼睛,怎麼經受得起孩子那雙可愛的、智慧的眼睛裡放射出的光芒呢?

王后叫人備好馬,帶上馬僕弗朗科,向克拉麗德城堡奔馳而去。

克拉麗德王后抱著白國王后說:「我親愛的朋友,是哪一陣春風把你吹來了?」

「朋友,吹我來的並不是春風。你聽我說。我們兩個結婚相隔的時間不長,又因為相同的遭遇雙雙失去了丈夫。在戰爭年代,最優秀的勇士總是衝鋒陷陣,最擔風險。要想長命百歲,只有出家修道。你當母親的時候,我已經做了兩年的媽媽。你的女兒蜜蜂漂亮得能和日月比美,我的小喬治是個聽話的好孩子,我們倆也親如姐妹,可是我告訴你,我在祈禱的矮凳上看到了白玫瑰花,我很快就要死了,所以就把孩子托付給你了。」

克拉麗德王后知道白玫瑰花對白國王后象徵著死亡,不禁哭了起來。她流著眼淚,答應一定把蜜蜂和喬治當做親兄妹一樣來撫養,什麼東西部不會一個多給,一個少給。

兩個人緊緊地抱在一起,走到搖籃跟前。搖籃裡,小蜜蜂在天藍色的輕紗下睡得正香。她閉著眼睛,小胳膊卻不住地動彈,小手指張開著,就像袖子裡射出的五道粉紅色的光線。

「喬治一定會保護蜜蜂的。」喬治的母親說。

「蜜蜂一定會喜歡喬治的。」蜜蜂的母親說。

「蜜蜂一定會喜歡喬治的。」一個細小而清晰的聲音又說了一遍。王后聽出來,這是一個長年住在她家石頭底下的精靈在說話。

白國王后回到家裡,把首飾分給所有的女僕,然後,焚香沐浴,換上最漂亮的衣裳,讓自己的身體在上帝最後安排人類命運的時候得到再生。她躺在床上,一覺睡下就再也沒有醒來。

第三章初結友情

世上的人往往不是善良有餘美麗不足,便是美麗有餘善良不足。克拉麗德王后卻與眾不同,她既善良,又美麗。她是那麼的漂亮,王子們只要看過她的畫像,就來向她求婚。但是每次王后都回答說:「我只有一個靈魂,就只能有一個丈夫。」

不過,服喪五年以後,為了不叫周圍的人們大掃興,王后摘下了面罩,換下了黑孝服,人們可以在她面前盡情地嬉笑玩耍。她的國家疆域遼闊,有灌木叢生的荒野,有漁民捕魚的湖泊,湖裡有神通廣大的魚兒;還有窮鄉僻壤的大山,大山底下住的是小矮人。

王后靠一個老修道士輔佐治國。這個修道士在土耳其人佔領君士坦丁堡的時候逃了出來,歷盡了人世間的暴虐、狡詐,因此對人們的才智德行也將 信將疑。他一個人關在寶塔裡,陪伴他的是小鳥和書本。他就在這裡頭,根據幾條格言來治理國家。他的行動準則是:「舊法不得再立,安民以防暴亂。」王后從來不過問政事,一切都讓老修道士主持。她十分善良,雖然知道,人的品行有好有壞,但是總是憐憫那些因為不幸的遭遇才變壞了的人。她想盡辦法去幫助受苦的人們,看望病人,安慰寡婦,收養可憐的孤兒。

王后對女兒蜜蜂總是循循善誘,教育她要把做好事情當做自己的歡樂。只要孩子做了好事,什麼要求她都答應。

這位仁慈的婦女遵守了她對白國王后許下的諾言,把喬治當做自己的親兒子對待。不管是喬治還是蜜蜂,王后對哪個都不偏不倚。兩個孩子一塊長大了。儘管蜜蜂年紀小,但喬治跟她很合得來。在他們小的時候,有一天,喬治走到蜜蜂踉前,對她說:「您願意跟我玩嗎?」

「願意呀。」蜜蜂說。

「咱們用泥巴來做餡餅吧。」喬治說。

於是,他們就做起土餡餅來。可是蜜蜂沒有做好,喬治拿起小鏟子就打她的手,蜜蜂哇地大叫起來。馬僕弗朗科正在花園裡散步,聽到叫聲趕忙跑來,他批評小主人說:「少爺,白國王子可不該打小姑娘的手埃」

喬治起初想把鏟子朝馬僕身上鏟,不過這對他來說實在太難了,只好忍氣吞聲,採取了一個比較省事的辦法,把鼻子往大樹上一貼,嚎陶大哭起來。

這時候,蜜蜂也用拳頭揉著眼睛,使勁想擠出眼淚來,可是實在流不出來。便在旁邊的一棵樹幹上把鼻子蹭得酸溜溜的。夜幕籠罩了大地,蜜蜂和喬治還在兩棵大樹前哭,一直到克拉麗德王后走來,一手牽著女兒,一手拉著喬治,才把他們帶回城堡。他們的眼睛哭得紅紅的,鼻子也是紅紅的,淚痕滿面,還在不停地抽泣,那副模樣看了可真叫人心疼。晚飯,他們都吃得又香又甜。吃完就送到床上睡覺。誰知道,蠟燭剛一吹滅,他們就像兩個小精靈似的,從床上跳下來,穿著睡衣,格格笑著抱成一團。

克拉麗德的女兒蜜蜂和白國王子喬治就這樣開始結下了友情。

第四章老師和馬僕

喬治和蜜蜂在城堡裡一塊長大。喬治知道蜜蜂不是他的親妹妹,不過還是管她叫妹妹,因為他們可要好啦。

喬治什麼老師都有,有擊劍老師,有騎術老師,有游泳老師,有體操老師,有舞蹈老師,有獵犬老師,有獵鷹老師,有網球老師,甚至還有一個寫字老師。寫字老師是一個老學究,看上去很謙恭,實際上卻很傲慢。他教喬治各種書法。可是字越漂亮,就越不好認。這位老先生的課,喬治覺得沒多大意思,也學不到什麼東西。另外還有一個老師,是個修道士,滿嘴講的都是聽不懂的詞,他上的語法課枯燥極了。喬治不明白,人本來就會講自己國家的話,為什麼還要費這麼大力氣去學呢?

只有和馬僕弗朗科在一起,喬治才感到高興。弗朗科騎著馬走南闖北,瞭解風土人情,認識飛禽走獸,可以把一山一水都描繪得有聲有色,他還會編好多歌兒,可就是不識字。在所有的老師中間,只有弗朗科教給了喬治一些真本事,因為只有他才是真心誠意地愛喬治,而只有充滿愛的人才能教好 課。可是寫字老師和語法老師這兩個四隻眼,雖然平時互相嫉妒,勾心鬥角,但在對付馬僕弗朗科這一點上,卻串通一氣,誣告弗朗科是個醉鬼。

不錯,弗朗科去錫壺酒店喝酒的次數是多了些。在那裡,他可以忘記優愁,編唱歌曲。他確實有過失。

古希臘有個大詩人叫荷馬,他作的詩比弗朗科的漂亮多了,可人家荷馬只喝清泉水。再說誰沒有個苦悶憂愁呀。但是不能借酒澆愁,只有為別人謀幸福才會忘掉痛苦。不過弗朗科這老頭跟馬打了一輩子交道,忠心耿耿,立下了汗馬功勞。寫字老師和語法老師本應該替他護著點短,不料他們卻在王后跟前添油加醋,說他的壞話。寫字老師說:「王后,弗朗科是酒鬼,每次從錫壺酒店出來,他總是東倒西斜,在路上歪歪扭扭地步行。他這輩子恐怕就是這麼過了,因為這酒鬼是頭蠢驢。」

語法老師趕緊接著說:「王后陛下,弗朗科在路上跌跌撞撞,還唱些傷風敗俗的歌兒,簡直不像話,他連什麼叫比喻都不懂。」

王后生來討厭學究和說別人壞話的人,可是誰要是處在她的地位,都會這樣做的。開始王后不理他們,可是他們不斷地在王后面前造謠生事。久而久之,王后就聽信了他們的讒言,決定把弗朗科打發走。不過還是給了他一個出遠門的體面差事,派他去羅馬取教皇的祝福辭。從克拉麗德王國到教廷的路上有好多琴師出入的酒館,這樣一來弗朗科的旅途就變得更長了。

下面我們就會看到,王后不久就懊悔了,不該讓孩子們失去這個最可信賴的衛士。

第五章在教堂

復活節後第一個星期天的早上,王后騎著高大的棗紅馬出了城堡。她的左邊是喬治,騎著一匹烏黑發亮的馬。馬的額頭上戴著一顆星星。右邊是蜜蜂,她騎在馬上,手裡牽著粉紅色的逼繩,身上穿件淺茶色的長裙。他們到教堂去做彌撒。手持長矛的兵士護衛著他們。老百姓爭先恐後地湧來,站在過道上看他們。他們三人真是美極了,王后戴著一層綴有銀花的面紗,披著一件輕盈飄舞的斗篷,顯得又迷人又莊重。她的鳳冠上鑲著珍珠,射出非常柔和的光芒,同這位美人兒的容貌和心靈真是再相稱不過了。在她的身邊,喬治精神抖擻,目光炯炯,頭髮隨風起舞。蜜蜂騎著馬走在另一邊。她臉上充滿了天真溫柔的神色,只要看她一眼,就叫人打心眼裡舒服。最叫人羨慕的還是蜜蜂金黃色的頭髮。她紮了一條佩著三朵金花的帶子,長長的金髮披在雙肩,就像是一件充滿青春和美麗的金披風。善良的人們看到她就說:「呵,多可愛的公主!」

裁縫師傅者約翰也抱著小孫孫皮埃爾來看蜜蜂。皮埃爾問這個蜜蜂姑娘到底是個真人,還是用蠟捏出來的娃娃。小皮埃爾長著一張曬得黑黑的胖臉蛋,穿著一件土裡土氣的後面開口的布衫。他怎麼也不能想像這個雪白的、可愛的姑娘居然也屬於和他一樣的真人。

王后親切地接受百姓的致敬。兩個孩子的臉上掛著自豪的喜悅,喬治的臉蛋紅彤彤的,蜜蜂笑瞇瞇的,王后看見了,對他們說:「這些善良的人真心誠意地向我們歡呼致敬。喬治,你看了以後心裡怎麼想的?還有你,蜜蜂?」

蜜蜂回答說:「他們可真好!」

喬治補充道:「這是他們應該做的。」

王后問:「為什麼是他們應該做的呢?」

她見孩子們答不上來,就說:「我來告訴你們吧。三百多年來,克拉麗德的國王世世代代手持長槍,保衛這些可憐的窮人。全靠國王,他們才能在地裡收穫他們播種的糧食。三百多年來,克拉麗德王后都為窮人紡毛織線,送醫送藥,她們是所有孩子的教母。正是因為這一切,人們才向你們致敬的呀,我的孩子們。」

喬治心想:「我以後一定要保護人民。」

蜜蜂也暗自說:「我一定要為窮人紡毛織線。」

他們邊說邊想,一路走到了長滿鮮花的草地,青山在地平線上連綿起伏。喬治指著東方問道:「瞧,那兒不是一面鋼盾嗎?」

「不對,那是和月亮一樣大的一個銀鈕扣。」蜜蜂說。

「孩子們,那不是鋼盾,也不是鈕扣。」王后告訴他們,「那是一個在陽光下閃閃發亮的湖泊。遠看上去,湖面平得像一面明鏡,實際上卻波浪翻滾。湖的四周,看上去像刀切的那樣整齊,其實那裡長滿了蘆花和富蒲;蘆花蓬蓬鬆鬆,菖蒲花就像利劍叢中有人眨巴著眼睛。每天早晨,湖面上都蒙著一層白霧。到了中午,在陽光的照射下,湖水就像盔甲一樣閃閃發光。不過千萬不能過去,因為湖裡有好多水妖,誰要是走過去,就把誰拖到水晶宮裡去。」

這時候,教堂的鍾敲響了。

王后說:「下馬吧,咱們走到教堂去。當年三位聖人朝拜耶穌誕生的馬棚時,不是騎大象,也不是騎駱駝。」

他們三個人默默地聽著教士做彌撒。王后身邊站著一個老婦人,她衣衫襤樓,相貌醜陋。走出教堂的時候,王后端起聖水,為老婦人祝福,說:「老媽媽,喝吧。」

喬治看了,覺得十分奇怪。

王后便對他說:「你知道嗎,要尊重窮人。基督最關心的就是他們。你的教母是一個和她差不多的叫花子,你的教父是善良的羅士諾瓦公爵。你的妹妹蜜蜂,她的教父也是個窮人。」

老婦人猜出小男孩的心思,便轉過身來,對他嘿嘿一笑,說:「漂亮的王子,我祝願你能收復我失去的王國。我以前是珍珠島和黃金山的王后。在我的飯桌上,每天都有十四種魚,還有一個黑孩子專門為我提裙子下擺。」

「好大媽,那你是遇到了什麼不幸,叫你失去了島嶼與山嶺?」王后問道。

「因為我得罪了小矮人,就被他們害得背井離鄉。」

「小矮人有這麼厲害嗎?」喬治問。

老婦人說:「他們生活在地底下,懂得石頭的靈性,還會採礦引水。」

王后問:「老媽媽,你怎麼會惹他們生氣的呢?」

老婦人回答說:「那是十二月的一個晚上,有一個小矮人來找我,要借用城堡的廚房,準備一次盛大的年夜飯。這間廚房比大客廳還寬敞。裡面擺滿了大鍋、小鍋、砂鍋,炒鍋、魚鍋、平底鍋、水壺、漏勺、大盆、水罐、金銀酒杯、點心模子、灶頭、火爐,那烤肉用的鐵網做得可精巧啦,鉤子上 還掛著又黑又大的鐵鍋。他們向我保證決不亂放,也不損壞一件東西。可是我沒答應。回去的時候,他嘴裡嘟嚷著說要給我點厲害。第三天夜裡,也就是聖誕節的那夭,我正在屋裡睡覺,那個小矮人又來了,後面密密麻麻地跟來一大群小矮人。他們把我揪起來,帶到一個從來役有到過的地方。當時我身上只穿著一件睡衣。」

「這就是對有錢人的懲罰。」離開我的時候他們對我說,「你們有錢人根本不願把你們的金銀財寶分給勤勞善良為小矮人,可正是他們在挖掘金子,開發水源。」

沒牙老太婆叨叨他講個不停。王后對她好言勸慰,還給了她一些錢,然後便領著孩子們回城堡去了。

第六章登高遠眺

過了不久,有一天,蜜蜂和喬治趁大人沒看見,偷偷來到聳立在克拉麗德城堡中央的塔樓,順著主塔的樓梯往上爬,當他們來到平台上的時候,高興得又歡呼,又拍手。

他們看見遠處的山坡被切成黃一塊、綠一塊的耕田。遙遠的地平線上,是青青的樹,藍藍的山。

喬治說:「好妹妹,你看,我們看到了整個地球啦!」

蜜蜂說:「地球可真大呀!」

喬治說:「老師就說過,地球可大啦。咱們的女管家熱特麗德說,非得親眼看見,才能相信。」

他們倆沿著平台轉了一圈。

蜜蜂突然驚叫起來:「哥哥,哥哥,你看啊,這簡直太妙了。你看、城堡在地球的中心,塔樓在城堡的中心,我們在塔樓上面,那咱們不就站在世界的中心啦!哈……哈……!」

果然如此,塔樓在正中央,地平線正環繞在孩子們的四周。

「咱們站在世界的中心了。哈哈。」喬治也跟著說。

接著兩個孩子海闊天空地遐想開了。

蜜蜂說:「地球這麼大,多不幸呀!人在上面會迷路,還會和朋友拆散的。」

喬治聳了聳肩膀說:「地球大才好呢!咱們可以去探險。蜜蜂,等我長大了,我要征服地球最邊上的大山。月亮是從那邊升起來的。我路過那兒的時候,就一把抓住它,送給你,我的蜜蜂。」

蜜蜂說:「好!好!你把月亮送給我,我把它戴在頭上。」

說完,倆人就像看地圖似地,尋找起熟悉的地方來。

蜜蜂說:「我什麼都認得出來(其實她什麼也沒認出來),可是我說不清,那山坡上東一塊西一塊的方石頭到底是什麼東西。」

喬治說:「是房子!那些都是房子呀。妹妹,你認不出咱們克拉麗德王國的首都了嗎?那可是個大城市,有三條大街,有一條,街上還跑大馬車呢。咱們上星期去教堂還走過那條路,你忘了?」

「噢,那麼這條彎彎曲曲的小水溝呢?」

「這是一條大河。你看,那不是老石橋嗎?」

「就是咱們在下面釣大龍蝦的橋嗎?」「就是它,橋上的小洞裡還裝著 一個沒有頭的石頭女人呢。不過,在這兒看不見,石頭人太小了。」

「噢!我想起來了。那她為什麼沒有頭呢?」

「大概是叫她給弄丟了吧。」

蜜蜂也沒有對這個解釋表示滿意不滿意,又眺望起遠方來。

「哥哥,你看見大山那邊閃亮的東西了嗎?是一個大湖!」

「對,是個大湖。」

他們想起王后給他們講過的驚險而動聽的湖泊的故事,那裡住著一群水妖。

「咱們到那兒去看看吧!」蜜蜂說。

蜜蜂的話使喬治大吃一驚。他張大著嘴說:「可是王后不讓咱們自己出去,那怎麼去看大湖呢?」

「怎麼去,我也不知道。不過你應該有辦法,你是個男子漢,你還有語法老師呢。」

喬治生氣他說:「誰都可以成為一個男子漢,可能還是個漂亮的男子漢,但是他不一定知道天下的路都怎麼走。」

蜜蜂擺出一副輕蔑的樣子,羞得喬治臉一直紅到脖子根。接著蜜蜂毫不客氣他說:「我可沒說要去征服那些藍藍的大山,也沒說要去摘月亮。我不認識去大湖的路,可是我準能找到它。」

「嘿,嘿嘿……」喬治邊說邊勉強地笑著。

「先生,你笑的那副樣子簡直和小酸黃瓜差不多。」

「蜜蜂,小黃瓜是不會哭,也不會笑的。」

「它們要是能笑,就和你一模一樣,先生。我自己去找大湖,去找住著水妖的美麗的大湖。你呢,就像個小姑娘似的,一個人在城堡裡呆著。我把我該做的事和我的布娃娃留給你,你可得好好幹,好好幹呵!」

喬治自尊心很強,蜜蜂的話刺傷了他的心。他低著頭,滿臉不高興,悶聲悶氣他說:「好吧,去就去!」

第七章探險去

第二天,吃完飯,王后剛一回到屋裡,喬治就拉著蜜蜂的手,說:「走。」

「上哪去?」

「噓!」

他們下了樓梯,穿過庭院。

經過城堡暗道的時候,蜜蜂又問了一遍要到哪去。

「去找大湖!」喬治果斷他說。

蜜蜂張大著嘴愣住了。「沒經過允許就走這麼遠的路,我還穿著緞子鞋呢,這怎麼行!」是啊,她腳上確實套著一雙緞子鞋。這不是瘋了嗎?

「要去就去,沒什麼瘋不瘋的。」

喬治理直氣壯他說。蜜蜂以前把他羞得不好意思,這下他反倒把蜜蜂驚呆了……這回輪到喬治把布娃娃回敬給蜜蜂了。小姑娘們就喜歡鼓動別人去冒險,自己卻臨陣脫逃。呸!壞毛病,讓她呆在這兒吧!他自己去。

蜜蜂抓住喬治的胳膊,喬治把她推開。蜜蜂又用雙手摟著喬治的脖子。

「哥哥。」她哭著說:「我跟你去。」

蜜蜂那副懊悔的樣子是那麼可愛,喬治被感動了。

「快走吧。」他說,「不過咱們不能從城裡走,人家會發現咱們的。最好沿著牆根走,穿過小路;到大道上去。」

他們就這樣,手拉著手走了。

喬治把自己制定的計劃告訴了蜜蜂。

「咱們就從去教堂的那條路走,準能看到上次發現的那個湖。然後穿過田野,走蜜蜂的道,到大湖去。」

「走蜜蜂的道」是一個鄉下用的好聽的俗語,就是「筆直走」的意思。他們倆不約而同地笑了起來,因為在這句話裡莫名其妙地用上了咱們這小姑娘的名字。

蜜蜂在溝邊採了各種野花。有錦葵,有紫菀,還有菊花。她把野花紮成一把。可是這些花在蜜蜂的小手裡,不一會兒就凋謝了。快經過老石橋的時候,這些花叫人看了怪可憐的。蜜蜂捧著花真不知怎麼辦才好。她一開始想把花扔到水裡,讓它們變得更鮮艷些,不過再一想,還是送給丟了腦袋的石頭人吧。

她讓喬治把她抱起來,好讓自己高一些,然後把一大捧野花插到石頭人合起的手掌之中。

等到走遠了,她又回過頭來,看見一隻鴿子站在石頭人的肩上。

走啊走,走了好久,蜜蜂說。

「我渴了。」

「我也渴了。」喬治說,「可是河水在咱們後面老遠老遠的地方,現在看不見小溪,也見不到清泉了。」

「太陽這麼毒,把它們都給曬乾了,那咱們可怎麼辦呀?」

說著說著,他們不由得唉聲歎氣起來。這時候走來一個老農婦,手裡提了一籃子水果。

「櫻桃!」喬治喜出望外他說,「可我沒錢買,真倒霉。」

「我有錢。」蜜蜂說。

她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個錢包,裡面裝著五塊金幣。她對農婦說:「老媽媽,你能不能賣給我一點點櫻桃?我的裙子能裝多少就賣多少吧。」

說著,她用兩隻手提起裙子邊。農婦放了兩三把櫻桃。蜜蜂一隻手提著裙子,另一隻手遞給農婦一塊金市,說:「夠了嗎?」

農婦抓過這塊金市。要知道,用它可以買下籃子裡所有的櫻桃和結成這些櫻桃的果樹,甚至連栽這棵櫻桃樹的果園都可以買下來,但狡猾的農婦卻說:「我可不能叫你吃虧呀,我的小公主。」

「那你再往我哥哥的帽子裡放一些,」蜜蜂又說,「我再給你一塊金幣。」

農婦做完買賣又往前走。一面走,心裡一面盤算著,應該把這兩塊金幣藏到哪條草褥底下的哪條羊毛襪子裡才萬無一失。

兩個孩子也繼續走著。他們一邊吃櫻桃,一邊左一個右一個地扔櫻桃核。喬治把成對成雙的櫻桃挑出來,給妹妹做耳環。兩對晶瑩通紅的果子在蜜蜂 的臉上擺來擺去,喬治看了高興得笑了起來。

一塊小石頭破壞了他們的興致。原來,小石頭鑽到蜜蜂的鞋裡會了,疼得她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的。她每跳一下,金色的發卷就在臉頰上彈一下。她就這樣跛著腳,走到路旁的斜坡,坐了下來。哥哥蹲在她腳邊,給她脫下緞子鞋,搖了搖,撲通,一顆白色小石子掉了出來。

蜜蜂看了看自己的腳說:「哥哥,咱們下次要是再去大湖,就穿上靴子。」

太陽斜掛在晴朗的天空中。一陣陣清風吹來,撫摸著兩個小旅行家的臉頰和脖頸。他們倆感到頭腦清醒,便振作精神,勇敢地繼續他們的旅行。為了走得更快,他們索性手拉著手走。看到前面兩個黑影重合在一塊,一晃一晃的,兩個人高興得笑了起來,還唱起了歌:

瑪麗雅,去磨廠,

去磨廠,磨白面,

騎上毛驢馬爾丹,

要去磨房磨白面。

突然,蜜蜂停住不唱了,她嚷嚷道:「我的鞋掉了,我的緞子鞋掉了!」

真的,緞子鞋掉了。原來,走路的時候,系鞋的絲帶鬆了,小巧玲瓏的鞋子,沾滿了灰塵,躺在大路上。

蜜蜂回過頭望了望。克拉麗德城堡漸漸消失在遠處濛濛的煙霧中。她不覺心頭一酸,眼淚湧上眼眶。

「狼會把咱們吃掉的。」蜜蜂說,「媽媽再也看不到咱們了,她會傷心死的。」喬治給她穿好蛙,對她說:「城裡敲晚飯鐘的時候,咱們就回城堡。走吧!」

「磨面師傅見她來,

不禁和她把話談。

快把毛驢拴在這,

我的小姐瑪麗雅。

好好拴住馬爾丹,

是它帶你來磨面。「

「啊,湖!蜜蜂你看,湖,大湖!」

「真的,喬治,是大湖。」

喬治高興得直叫「好哇」,他摘下帽子拋到空中。蜜蜂穿戴得整整齊齊,不想扔她的帽子,不過為了表示她興奮的心情,就把已經穿不住的鞋子脫下來,往頂上扔去。

湖泊就在山谷下面。銀波蕩漾。四周的山崗環抱著它,就像一隻用綠葉和鮮花裝飾的酒杯。湖水平靜澄清,陣陣微波從湖邊嫩綠的水草上掠過。可是兩個孩子在大樹林裡,繞來繞去,怎麼也找不到一條通往這美麗的湖泊的道路。

找啊,找啊,他們小腿肚突然被一群鵝咬了幾口。原來,有一個放鵝姑娘身披羊皮,手拿竹竿,趕著一群鵝走來。喬治問她叫什麼名字,她說:「我叫吉蓓特。」

「吉蓓特,到湖邊去該怎麼走呀?」

「不能走。」

「為什麼呢?」

「因為……」要是有人想去呢?「

「要是有人一定要去,就順著這條路走。」

不必再和放鵝姑娘多費口舌了。

「咱們走吧。」喬治說,「走不了多遠,準能在樹林裡找到小路。」

「咱們還可以採些棒子來吃,我都餓死了。以後要是再到這裡,一定得帶上一個箱子,裡面裝上好多好多的好吃的東西。」

喬治說:「對,以後就照你說的這麼辦,妹妹。我現在可真羨慕馬僕弗朗科。他去羅馬的時候,怕路上餓了,帶了一條火腿;怕路上渴了,還帶了一大罈酒。快走吧,不知道現在幾點了,可是我覺得天已經不早了。」

「牧羊人只要看看太陽,就知道時間了。」蜜蜂說,「我不是牧羊人,不過我覺得,咱們出來的時候,太陽已經升到頭頂了,可是現在,太陽在那邊,落在離克拉麗德城堡很遠很遠的後邊。不過要弄明白,太陽是不是天天都是這樣,是什麼意思。」

他們正望著太陽,突然,路上塵上飛揚。只見一隊騎兵快馬加鞭,手裡的兵器寒光閃閃。孩子們嚇壞了,趕緊藏在樹叢裡。他們以為這是強盜,要不就是吃人的妖怪。其實,那是王后派來的衛兵,專門來找這兩個小冒險家的。

兩個小傢伙在樹叢裡果真找到一條羊腸小道。這可不是給男女情侶走的路,它是那麼小那麼窄,根本沒有兩人手拉手、肩碰肩散步的位置。小道荒無人跡,只能看到地上有數不清的小爪丫櫻

「是小鬼的爪子。」蜜蜂說。

「也可能是梅花鹿的蹄子。」喬治說。

不過,誰也沒有弄清到底是什麼東西的腳櫻只有一點可以肯定,這條小路微微向下傾斜,一直延伸到湖邊。現在,湖泊嬌弱文靜的美貌展現在這兩個孩子的眼前:柔軟的柳枝環繞在湖岸四周,湖面上,輕盈的葦葉和纖弱的葦葉隨風搖擺,一叢叢的蘆葦組成了一座座巍巍的小島;小島的四周,鋪展著一片片大荷葉,上面綻開著朵朵雪白的荷花。小蜻蜒身上鑲著綠寶石和藍寶石,張著紅彤彤的翅膀,在開滿鮮花的小島上飛來飛去,劃出一道道弧線。

「兩個孩子高興地把磨得發燙的小腳泡在濕漉漉的石子地上。石子地上佈滿了水藻,還有長著狹長葉子的香蒲。在沉睡的湖邊,菖蒲細瘦的枝幹向孩子們散發出一陣陣芳香,車前草在孩子們身邊舒枝展葉,星星點點的小紫花點綴其間。

第八章水妖湖畔

蜜蜂在兩排柳樹中間的沙地上走著。突然,前頭一隻小青蛙撲通地跳入湖中,原來它是個守湖的小妖。水而上留下了一環環波紋,越變越大,隨後便慢慢消失了。四週一片寂靜。一陣微風掠過清澈的湖水,激起的每一朵漣漪都像一個優雅的微笑。

「這湖可真美啊!」蜜蜂說,「可我的鞋破了,腳也流血了。我餓了,真想回家。」

「妹妹,」喬治說,「坐在草地上,我用樹葉給你包包腳,讓你的腳涼一涼。然後我去找吃的東西。我看見那面路邊,長著好多野桑樹,上面全是桑椹。我用帽子把最大最甜的桑椹給你裝回來。把你的手絹也給我,我用它來盛草莓,離這兒不遠,有條小路,路邊的樹蔭下結了好多莓子。我再裝回一口袋的榛子。」

喬治在柳樹底下,給蜜蜂鋪了一個草床,就走了。

蜜蜂躺在草床上,合起雙手。她看見灰藍的天空中,星星眨著眼睛。看著,看著,她的雙眼模糊起來,好像看到空中有一個小矮人,正騎著烏鴉飛過來,這不是在做夢。那個小矮人勒住銜在烏鴉嘴裡的韁繩,在小姑娘的頭頂上停下來,瞪大眼睛瞧著她,然後又一勒韁繩,忽地飛走了。蜜蜂隱隱約約地看見這一切,但是馬上就睡著了。

蜜蜂正睡著,喬治採完野果回來了。他把野果放在蜜蜂身邊,然後走到湖邊,等著蜜蜂醒來。湖水也在一層薄薄的水草下睡著了,湖面上蒙著一層淡淡的夜幕。月亮突然躍上枝頭,湖水立刻變得波光粼粼。

喬治分明看到閃閃的亮光並不全是月亮的光芒。因為他還看到一陣陣藍色的火苗打著旋,裊裊飄來,似乎還和著舞曲的節拍。他馬上就看出來,火苗都是在一群女人的額頭上閃動的,不一會兒,只見從波浪裡露出一個個美麗的人頭,戴著水草和貝殼編織的頭冠,緊接著,又露出披著綠發的肩膀和掛滿金光閃閃的珍珠、裹著紗中的胸脯。喬治認出來,這就是水妖。他撒腿就要跑。可是,幾條雪白冰涼的手臂已經抓住了他,不管他怎麼掙扎,怎麼喊叫,都無濟於事,他沉入水底,被帶到水晶和岩石砌成的長廊裡去了。

第九章矮人國的俘虜

月亮升起在湖面上,湖水映出月亮破碎的圓盤。蜜蜂還在沉睡著,剛才偷看她睡覺的那個小矮人又坐著烏鴉飛回來了。這次,他還帶來一大群小矮人。這些人可真小,白白的鬍子一直垂到膝蓋。他們的樣子像老頭,可個頭卻只有小孩那麼高。身上都繫著皮圍裙,腰裡掛著鐵錘,看上去是些鐵匠。他們走路的樣子也很好玩,先蹦得高高的,然後再翻幾個奇怪的觔斗,可靈活啦。這麼看,他們又根本不像是人,倒像是一群小精靈。雖然他們翻跟斗的樣子滑稽可笑,可是每個人臉上都一本正經的,讓你簡直猜不出他們到底是什麼樣的性格。

小矮人們向熟睡的小姑娘圍攏過來。

「怎麼樣,」最矮的那個小矮人張大嘴巴說,他的嘴上長著密密麻麻的大鬍子,「我說世界上最美麗的公主正在湖邊睡覺,沒有騙你們吧,我帶你們來看她,你們可得謝謝我呀。」

一個老詩人模樣的小矮人說:「謝謝你,博巴,是啊,世界上有誰像這位年輕的公主那麼漂亮?她皮膚嫩如高山頂上的朝霞,頭髮亮得像地下採出的黃金。」

「你說得對,皮克。皮克,你說得太對了。」小矮人們齊聲說,「那咱們拿這位漂亮的公主怎麼辦呢?」

老詩人模樣的皮克沒有回答,因為他和別人一樣,也不知道該怎麼對待這位美麗的姑娘。

有個叫路格的小矮人對大家說:「咱們扎一個大籠子,把她關起來。」

另一個叫弟格的小矮人堅決反對路格出的主意,他覺得,籠子是用來關野獸的,可是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說明,這位美麗的公主是獸類動物。

可是,路格還堅持自己的意見,再說別人一時也沒有更好的主意。於是他巧妙地辯解說:「如果這個人現在不是野獸,關在籠子裡就會變野的。那時候籠子是非有不可了。」

小矮人聽了這番話都很反感。一個叫泰德的小矮人氣憤地斥責他;這個小矮人很善良。他提議,把美麗的姑娘送到她父母那兒去;她的父母一定都是君王,不過,大家覺得,善良的泰德的主意不符合矮人國的習慣。

「要遵從正義,不能因循守舊。」泰德說。

可是誰也不聽他的話了。大夥兒你一言,我一語,亂成一團。這時候,有個叫巴奧的小矮人發話了。他雖然頭腦比較簡單,但是不偏不倚。他說:

「咱們應該先把姑娘叫醒,她自己是不會醒來的。要是這樣睡一夜,明天早上眼皮腫了,就不會有這麼漂亮了,在湖邊的樹林裡睡覺,對身體可不好啦!」

這個意見得到大家的贊同,因為它誰也不得罪。

老詩人模樣的皮克,走近小姑娘,一本正經地盯著她,想憑著自己的目光把小姑娘從酣睡中喚醒。不過皮克把自己眼睛的威力估計過高了,蜜蜂還是合著雙手睡著。

善良的泰德看看這樣無濟於事,便輕輕拉了拉她的袖子。這下,密蜂睜開了眼睛,用胳膊撐起身子。她看到自己躺在一個草床上,身邊圍著一群小矮人。還以為是夜裡在做夢,她揉揉雙眼,想睜大眼睛,驅除幻覺,看到清晨射進屋裡的陽光,她還以為自己正躺在屋裡睡覺呢。這一覺睡得她迷迷糊糊,壓根兒就忘記了,她是在湖邊探險呢。可是,揉了半天眼睛,小矮人們還在她眼前,這才不得不相信,小矮人都是真的。蜜蜂害怕地環視了一下四周,她看見了森林,想起了剛才的一切,驚恐地喊叫起來:「喬治!喬治哥哥!」

小矮人們一下圍住她,蜜蜂連看都不敢看他們,忙用手摀住臉。

「喬治!喬治!」她哭叫著。

小矮人們不知道誰是喬治,當然不能告訴她喬治在哪裡。蜜蜂一邊叫著媽媽和哥哥,一邊哭個不停。

巴奧真想上去和她一塊兒痛哭一會,可是他覺得應該勸勸她,於是就不著邊際地對她說:「你別傷心了,這麼漂亮的姑娘,哭壞了眼睛多不好呀,還是給我們講講,你是怎麼來的吧。肯定挺有趣的,叫我們也高興高興。」

蜜蜂根本聽不進他的話,站起來就想跑,可是雙腳又腫又脹,疼得她一下子就摔倒了。這下她哭得更傷心了。泰德用胳膊扶著她,巴奧溫柔地吻她的手。蜜蜂這才敢瞅他們一眼。她發現他們原來都很和善。皮克這個人好像心眼很多,可是並不壞。小矮人們對她似乎都很友好。蜜蜂對他們說:「小矮人們,真可惜,你們怎麼這麼難看。不過,你們要是能給我吃點東西,我還是會跟你們好的,我餓極了。」

「博巴,」小矮人們齊聲喊道,「快去找點吃的東西來。」

博巴騎著烏鴉飛走了。不過,小矮人們心裡忿忿不平,這個小姑娘竟然嫌他們長得醜。路格氣得不得了,皮克心裡也嘀咕著:「她只不過是個孩子, 看不見我眼睛裡閃耀的智慧的火花,也看不出我有移山填海的力量和迷人動情的魅力。」巴奧想:「哼,這個小姑娘還嫌我們難看,剛才真不該叫醒她。」可是泰德卻微笑著說:「小姐,你要是喜歡上我們,就不會覺得我們難看了。」

他們正說著,博巴乘著烏鴉回來了。他帶來一個金盤子,上面有一隻烤山鶉,一塊白麵包,還有一瓶波爾多酒。他接連翻了好幾個觔斗,這才把飯菜放在蜜蜂的身旁。

蜜蜂一邊吃,一邊說:「小矮人們,你們的飯可真香啊!我叫蜜蜂。請你們幫我找找哥哥,然後我們一塊回到克拉麗德城堡去。」

弟格,就是那個好心人,指著蜜蜂的腳,告訴她說,她不能走路了。再說,她哥哥也大了,自己會找到路的。在這個地方,她哥哥是不會受到傷害的,因為這裡的兇猛的野獸都被殺光了。他還說:「我們做一副擔架,上面鋪一層樹葉和青苔,讓你躺上去,我們把你抬到山裡,去見矮人國的國王。這是我們這兒的規矩。」

大家都拍手贊成。蜜蜂看了看自己那雙疼痛難忍的腳,不做聲了。她聽說這個地方沒有猛獸,也放心了。至於其它嘛,就隨這些好心的小矮人去安排吧。

他們七手八腳地開始做擔架。拿斧子的,三下兩下就砍倒了兩棵松樹。

路格的老主意義冒了出來。他說:「咱們不做擔架,扎個大籠子怎麼樣?」

可是他剛說完,就遭到大家的反對。泰德冷冰冰地看著他說:「路格,你根本不像我們小矮人國裡的人,倒挺像地球上的大人。不是最壞的小矮人,至少也是最愚蠢的小矮人,這也算是我們種族的一個光榮。」

小矮人們又接著幹起活來。他們騰空而起,跳得跟樹杈那麼高,然後將樹枝凌空砍斷,靈巧地做出了一副擔架床,還鋪上了一層材葉和青苔,做完了就讓蜜蜂坐上去。只聽嘿的一聲,他們抓起把手,又喲的一聲,扛上肩膀,便一溜煙地向山裡跑去。

第十章盛情款待

小矮人們走過一條崎嶇的路,登上叢林茂密的山梁。灰綠色的小橡樹林裡,露出一塊塊鐵銹色的光石頭,棕紅色的山脈和淡藍色的峽谷構成一副粗獷的景色。

博巴乘著烏鴉在前面領路。一隊人馬鑽進一道荊棘叢生的山縫。蜜蜂肩上披著一頭金髮,就像山上升起的朝霞——要是朝霞也知道害怕,會喊媽媽,想逃跑的話,那麼小姑娘看到全副武裝、埋伏在凹凸不平的岩石後面的武士,嚇得又哭了起來。

士兵們握弓持矛,一動不動。他們身穿獸皮,腰插大刀,看了真叫人害怕。他們旁邊堆著獵來的飛禽走獸。不過,要是仔細看看這些獵手的臉,就會覺得,他們的樣子並不粗野,和樹林裡遇到的那些小矮人一樣溫和嚴肅。

在他們中間,站著一位威風凜凜的小矮人。他耳邊別著一根翎毛,頭上戴著一頂鑲著大寶石的皇冠:斗篷披在肩上,兩條粗壯的手臂上戴滿了金環,腰上還掛著一隻用象牙和白銀雕成的號角。他左手倚靠在一支長矛上,就像武士在休息,右手擱在額前,看著蜜蜂和透進陽光的方向。

從森林裡回來的小矮人們報告說:「洛克王,我們在樹林裡找到一個漂亮的孩子,帶來見您。她叫蜜蜂。」

洛克王說:「你們做得對,按照我們矮人國的規定,以後她就和我們生活在一起。」

然後又走近對蜜蜂說:「蜜蜂,歡迎你。」

他對蜜蜂說話的口氣甜蜜溫存,因為他已經對蜜蜂產生了友情。他踮起腳,親了親蜜蜂的手,又告訴蜜蜂,絕不會傷害她,而且她想要什麼,就可以給她什麼。要項鏈,鏡子,克什米爾毛線,中國絲綢,什麼都可以。

「我真想要一雙鞋。」蜜蜂說。

洛克王用長矛敲了一下吊在巖壁上的銅盤,立刻就有個什麼東西,像子彈一般連蹦帶跳地從洞裡飛出來,漸漸變大,露出一張小矮人的臉。他的臉簡直像畫家筆下威武的大將軍,不過他的皮圍裙卻告訴人們是一個鞋匠。

果然如此,他正是鞋匠師傅。

「特呂克,」洛克王說,「你到庫房裡找一塊最軟的皮子,拿一塊用金線銀絲織的布,向我的寶庫衛兵要一顆最漂亮的珍珠。然後你用皮子、布和珍珠給這位年輕的蜜蜂小姐做一雙鞋。」

洛克王說完,特呂克就跪在蜜蜂腳下,認真地量起尺碼來。可是蜜蜂卻說:「小洛克王,你答應做的鞋子可要炔點給我,有了鞋,我就回克拉麗德城,去見我媽媽。」

洛克王說:「你馬上就會有鞋穿的,不過,給你做鞋是為了讓你在山裡散步,可不是為了回克拉麗德。你是走不出矮人國的。在這兒,你可以學到地面上根本沒人能知道的奧秘。小矮人比大人強,能受到他們的款待是你的幸福。」

「不,這是我的不幸,」蜜蜂說,「小洛克王,那你就給我一雙農民穿的木鞋吧,放我回克拉麗德城去。」

國王搖搖頭,表示這是不可能的。密蜂合起雙手,溫柔他說:「小洛克王,讓我走吧,我會喜歡你的。」

「蜜蜂,一到了明亮的地面上,你就會把我忘了。」

「小洛克王,我忘不了你,我會像喜歡『喘氣』那樣喜歡你的。」

「『喘氣』是誰?」

「就是我的馬——依莎白。它有一副棕色的韁絹,還在我手裡吃東西。我小的時候,每天早上,馬僕弗朗科都把它牽到我屋裡來,讓我親它。可現在呢,弗朗科到羅馬去了,『喘氣』也長大了,上不了樓梯了。」

洛克王笑了。他說:「你喜歡『喘氣,,但你願意更喜歡我嗎?」

「當然願意。」

「那好,咱們以後看吧。」

「我想喜歡你,可是我不能喜歡你,我恨你,小洛克王。因為你不讓我去看媽媽和喬治。」

「喬治是誰?」

「喬治就是喬治,我可喜歡他啦。」

不一會兒的工夫,洛克王對蜜蜂更有好感了。他想,等蜜蜂長大了,要娶她為妻,再通過她,讓小矮人和大人重新和好。可他擔心,喬治以後會成 為他的競爭對手,破壞他的計劃。他皺起眉,低下頭,憂心忡仲地走開了。

蜜蜂一看惹洛克王生氣了;連忙輕輕地拽了拽他的衣角,傷心而又溫柔地對他說:「小洛克王,咱們為什麼要互相賭氣呢?」

洛克王說:「這不是你的過錯,也不是我的過錯。不過,我雖然不能放你回去見媽媽,但可以給你媽媽去托一個夢,告訴她你在這兒的生活。這個夢一定會安慰她的,親愛的小蜜蜂。」

蜜蜂聽了,破涕為笑,說:「小洛克王,這太好了。我告訴你,你要這樣做,每天晚上給我媽媽送去一個夢,讓她在夢裡看到我。每天晚上,也給我送來一個夢,讓我看到媽媽。」

洛克王同意了蜜蜂的要求。他說到做到,每天夜裡蜜蜂都可以看見媽媽,王后每天夜裡也能看到女兒;這樣,她們母女之情稍稍得到了滿足。

第十一章在矮人國

矮人國在根深很深的地底下,它的地盤可大啦。雖然只能通過石縫,從地下零零星星地看到天空,但是在這個地下世界裡,廣嘗街道、宮殿、大廳並不是漆黑一團。除了幾間房子和幾個山洞是黑乎乎的,其餘的地方都是明晃晃的。不是用油燈也不是用火把,而是日月星辰發出的一種神奇的光芒,照亮矮人國的處處奇觀仙景。雄偉高大的建築都是在岩石上鑿出來的。有的宮殿在花崗岩上造得那麼高,屋頂和山洞頂都連起來了。那些照耀著山洞的小星辰沒有月亮那麼亮,只是散發出橘黃色的光芒,高大的樓房的石屋簷隱約可見。

矮人國裡,有雄偉的堡壘,有扇形的石階梯大劇場,大得一眼都望不到邊。寬闊的石井壁上,刻著各種花紋,你要是想下去,永遠也到不了井底。這些建築看上去和小矮人的身材有點不大相配,不過,也只有這些神奇的能工巧匠才能造得出來。

小矮人們都披著樹葉織成的斗篷,他們在房屋旁靈巧地審來竄去。常常可以看到他們從三層樓那麼高跳到石頭馬路上,然後又像一隻皮球似地彈起來。他們在跳躍的時候,臉上的神情還是那麼嚴肅,竟跟古代偉人的雕像一模一樣。

這裡沒有一個人游手好閒,每個人都忙碌著自己的工作。到處都可以聽到錘子的叮噹聲和機器在山洞頂上發出的響聲。礦工、鐵匠、珠寶匠、鑽石匠技藝嫻熟,揮動著鎬頭、鉗子和銼刀。看著他們緊張的工作,簡直就像在看精彩的表演。不過有一個地方卻很安靜。

在這個地方,粗糙的岩石參差不齊,有的像慓悍的人像,有的是千姿百態的石柱,就像遠古時代的藝術品。這裡,有一座不高但是寬敞的宮殿。大門又低又矮。它就是洛克王的王宮。緊挨著王宮的,就是蜜蜂的家。其實,那不過是一座只有一個房間的小屋子。屋子的牆壁上,掛著白紗中,松木傢俱從屋裡散發出淡淡的清香。從一條石縫裡,透人一道天上射進的陽光。在晴朗的夜晚,還能從石縫裡邊看星星。

蜜蜂沒有專門的傭人伺候,但矮人國裡人人都爭著給她送需要的東西。還沒等她張口,東西已經送來了。可就是不讓她回到地面上去。

小矮人們聰明無比,他們知道許多秘密,都願意教給蜜蜂。但不是用書 本來教,因為小矮人們不寫字。他們教蜜蜂識別高山和平原上生長的各種各樣的花草、動物和各種各樣的石頭,這些石頭都是小矮人們自己從地底下採掘出來的。他們讓蜜蜂在實際中學,讓她看戲,輕鬆自然地教給她大自然中有趣的事物和藝術。

小矮人給密蜂做了許多玩具,這些玩具就連地面上有錢人家的孩子都沒見過。小矮人可聰明啦,發明了許多了不起的機器。他們還給蜜蜂做了好多的玩具娃娃,一個個形態優雅,而且自己會動,動起來跟跳舞一樣;還會說出詩一般的語言。要是把它們都放到小劇院裡,舞台上佈置好海浪和藍天、宮殿和廟宇,玩具娃娃們就會演出十分有趣的節日。別看他們還沒有一條胳膊那麼長,可是演起戲來,栩栩如生。有的像年邁的老人;有的像身強力壯的男子漢;有的像年輕美貌的姑娘,穿著白色的衣裙;也有的像慈祥的母親給天真的嬰兒餵奶。這些玩具娃娃能說會道,就好像他們也有人的感情,有深沉的愛,有刻骨的恨,有沖天的雄心壯志。他們一會兒歡天喜地,一會兒悲痛欲絕,變幻自如,表情逼真,叫人看了也時喜時悲。蜜蜂拚命地為它們的節目鼓掌。她憎恨那些演暴君的玩具娃娃,同情那個過去當公主,現在成了寡婦和囚犯的玩具娃娃。這個玩具娃娃頭上戴著孝,為了挽救兒子,她只好改嫁,和那個使她成為寡婦的壞人結婚。多不幸啊!

玩具娃娃的節目千變萬化,蜜蜂百看不厭。小矮人也舉辦音樂會。為了把蜜蜂培養成一名好樂師,他們教她彈奏詩琴、提琴、月琴、豎琴和各種各樣的樂器。就這樣,蜜蜂學會了音樂,娃娃演的戲還教給她人情世故和生活經驗。洛克王也常去看戲,聽音樂會。不過,他的眼睛專盯著蜜蜂,耳朵也光聽蜜蜂講話。漸漸地,他將自己的全部愛情都傾注在蜜蜂身上了。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一轉眼好幾年過去了。蜜蜂在小矮人中每天高高興興地生活;可是她還是朝思暮想著地面上的一切。如今,她已經長成一位美麗的姑娘了。不尋常的經歷,使她的面孔也變得與眾不同,當然是更加討人喜愛了。

第十二章公主的金冠

蜜蜂在矮人國住了整整六年了,一天也不多,一天也不少。這天,洛克王把她叫到王宮,命令看守財寶的司庫,搬開一塊大石頭。這些石頭看上去好像連著牆壁,其實,它只是擺在那兒。他們三個人一起鑽到石頭後面的巖洞裡。這個洞實際上是一條岩石縫,又黑又窄,不能並排走兩個人。洛克王走在前面,蜜蜂拉著他的衣角,跟在後頭。他們走啊走,走了好長時間。每往前走一段,岩石就向外突出一塊,路變得越來越窄了。小姑娘真怕會被石頭卡住,進退不得,憋死在裡頭。她使勁捏住洛克王的大衣角,不過小路又黑又窄,大衣角好幾次都從蜜蜂的手中滑脫。最後,洛克王總算摸到一扇銅門。他打開門,只聽轟隆一聲巨響,門口射出一道強烈的光線。

「小洛克王,我以前真不知道亮光有這麼美。」蜜蜂誠懇他說。

洛克王拉著她的手,帶她走進金碧輝煌的大廳。他對蜜蜂說:「你看。」

高聳的大理石柱支撐著寬闊的大廳,從屋頂到地下,全都照射出金色的光芒。蜜蜂被照得眼花繚亂,什麼也看不清了。

大廳裡頭,有一個用光彩奪目的寶石築成的台階,上面鋪著精緻的地毯。 最高一層有個用象牙和黃金做的寶座,寶座的華蓋是用透明的琺琅製成的。寶座的兩側,放著兩隻巨大的花瓶,裡面長著兩棵三千年的棕櫚樹,花瓶是古時候一個最傑出的小矮人藝術家雕刻的。洛克王登上寶座,讓姑娘站在他的右面,說道:「蜜蜂,這是我的寶庫,你喜歡什麼,就選什麼吧。」

石柱上掛著一塊塊巨大的金盾牌,在陽光的照耀下,金盾牌反射出一束束光芒。大廳裡刀槍林立,刀鋒和槍尖交相輝映。沿著四周的牆壁,擺著一張張桌子。桌子上面擺滿了高腳杯、長頸壺、水罐、聖餐杯、聖體盒、聖盤、無腳杯、金酒杯、象牙杯、水晶瓶、金銀雕盤、小盒子、聖骨盒、香爐、鏡子、燭台和精製的火炬架。有一張桌子上還放著一副棋,都是用月亮上的石頭製成的。

「你挑吧。」洛克王又說了一遍。

可是,蜜蜂對這些金銀財寶連看也不看,只是抬起頭來,望著天窗外面蔚藍色的天空。她知道,只有天空中的太陽,才能使這些寶貝閃閃發光。她說:「小洛克王,我想回到地面上去。」

洛克王沒有回答,只向司庫打了個手勢,讓他揭開一塊厚厚的蓋布,只見下面露出一隻巨大的箱子,箱子上面佈滿了鐵刺。箱子一打開,就射出千變萬化,嫵媚迷人的萬道金光。原來,每一道光芒都是巧奪天工的寶石射出來的。洛克王把手伸進箱子,翻了一下。頓時,各色寶石晶瑩閃爍,上下滾動。有紫水晶和三種顏色不同的綠寶石。一種是淡綠色的;另一種因為顏色像蜂蜜,所以叫蜜玉;第三種是藍色的,叫碧玉,看了叫人心馳神移。也有一道道橫紋的黃寶石,有像勇士鮮血一般的紅寶石,有深藍色的雄寶石,淺藍色的雌寶石,紅堅石,乳白石,光澤比朝霞還柔美的綠松石,還有海藍石和淑利亞石榴石。很久很久以前,這些寶石都是最清澈的水,最明亮的光。一塊塊的大鑽石在這五彩繽紛的光芒中發射出燦爛奪目的白光。

「蜜蜂,你挑吧。」洛克王說。

蜜蜂卻搖搖頭說:「小洛克王,這些寶石的確很美。可是我更喜歡照耀在克拉麗德城堡的石屋頂上的陽光。」

洛克王又讓人打開第二隻箱子。裡面裝滿了珍珠,又圓又純。那絢麗多彩的光芒將天空中和海洋裡的赤橙黃綠青藍紫盡收無遺。光澤是那麼柔和,好像在傾吐著愛情。

「你拿吧。」洛克王說。

但是蜜蜂回答說:「小洛克王,這些珍珠使我想起了白國喬治的眼睛,我愛這些珍珠,可是我更愛喬治的眼睛。」

聽了她的話,洛克王傷心地扭過頭去。他又讓人打開了第三隻箱子,給姑娘看一塊水晶石。這塊水晶石裡有一滴水珠,它是很久很久以前封在裡面的。如果搖晃一下水晶石,就可以看到水珠在裡面滾動。洛克王還給她看一塊金黃色的琥珀,裡面關著好多比寶石還亮的小蟲子,蟲子纖細的小爪和微小的須角都清晰可見,要是有一股熱流能像融化冰雪那樣將這座牢房融化掉,那麼小蟲子一定會重新展翅飛翔。

「這些都是稀有珍寶,送給你吧,蜜蜂。」

蜜蜂還是說:「小洛克王,留下你的琥珀和水晶石吧,因為我不能把裡面的小蟲子放出來,也不能讓水珠流出來。」

小洛克王呆呆地看著她,然後說:「蜜蜂,你看,你伸手就可以得到最美麗的寶貝。你可以擁有所有的金銀財寶,可是它們卻不能動搖你的心。吝嗇人愛財如命,而只有那些不貪財,不被財富迷住心竅的人,才能成為最富有的人。因為他們的靈魂永遠比他們的財富高貴。」

說完,他向司庫做了個手勢,司庫拿出一頂金冠,放在坐墊上。

「請你接受這個禮物,它表示我們對你的崇敬,蜜蜂。」洛克王說:「從此以後,你就是我們矮人國的公主。」

說完,洛克王就親手將金冠戴在蜜蜂的頭上。

第十三章洛克王與蜜蜂

小矮人們歡天喜地,熱熱鬧鬧地為第一位公主舉行加冕典禮。小矮人們身披斗篷,別出心裁地這個插上一棵青草,那個安上兩片樹葉,在大廳裡一個接一個地玩著天真活潑的遊戲。大家在地下街道裡,蹦蹦跳跳,整整慶祝了三十天。皮克喝得醉醺醺的,但還擺出一副挺有心眼兒的模樣;善良的泰德,在歡天喜地的氣氛中陶醉了;溫柔的弟格高興得流下了眼淚;路格興奮得又想把蜜蜂裝進籠子,因為這樣一來,矮人國就不必擔心失去這個美麗的公主了。博巴騎著烏鴉,在空中快樂地大叫大喊,連烏鴉也快活地來回呱呱直嚷。

只有洛克王一個人在那裡悶悶不樂。

到了第三十天。洛克王為全國人民舉行了一個盛大的宴會,他站在自己的寶座上,他的溫和的臉抬得高高的,對著蜜蜂的耳朵說:「我的蜜蜂公主,我想向你提出一個要求,你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絕。克拉麗德的蜜蜂,矮人國的公主,你願不願意做我的妻子?」

洛克王的口氣既嚴肅又溫柔,像一隻威嚴但充滿溫情的小狗那樣英浚蜜蜂拉了拉洛克王的鬍子,對他說:「小洛克王,要是開個玩笑,我說可以做你的妻子,但是我不會做你真正的妻子。你向我求婚的時候,我想起了地面上的弗朗科,他總是用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哄我。」

聽了蜜蜂的話,洛克王忙轉過頭去,不過他動作還是慢了一點,讓蜜蜂看到了他睫毛上的淚花。蜜蜂很是懊悔,心想真不該惹洛克王傷心。

「小洛克王,」她說,「我愛你,但是我只能把你當做洛克王來愛,你要是像弗朗科那樣,踉我開玩笑,就不會傷心了。弗朗科可會唱歌啦,他要是沒有灰頭髮和那個紅鼻子,準是一個美男子。」

洛克王說:「蜜蜂,矮人國的公主,我愛你,也希望你有一天會愛我。即使我沒有這份福氣,我也會同樣地愛你。我只要求你,為了報答我的友誼,永遠對我說實話。」

「小洛克王,我一定對你說實話!」

「蜜蜂,那麼你告訴我,你是不是很愛另一個人,而且想嫁給他?」

「小洛克王,我現在誰都不愛。」

洛克王微微地笑了,他拿起金酒杯,高聲祝願矮人國的公主身體健康。頓時祝福聲在整個地下宮殿迴盪,因為宴席從矮人國的這頭一直擺到了那一頭。

第十四章見到了媽媽

蜜蜂雖然戴上了金冠,可卻變得心事重重,悶悶不樂起來。以前,她披著柔順的金髮,總是那麼天真活潑,常常高高興興地跑到鐵匠鋪去玩,揪一揪好朋友皮克、泰德和弟格的鬍子。他們一個個臉膛被爐火烤得通紅,一看到蜜蜂來了,就笑逐顏開。以前,好心的小矮人都管她叫「我們的蜜蜂」,還讓蜜蜂在他們的膝蓋上跳舞。可是現在,當她經過的時候,小矮人們便畢恭畢敬,不吱一聲。她後悔自己不能再像孩子那樣自由決活了,當了矮人國的公主,真受罪埃

自從看到洛克王為她而流淚,蜜蜂就不大敢見他了。不過,她還是愛洛克王的,因為他的心腸好,再說他現在心情又不愉快。

有一天(如果矮人國裡也按天計算的話),蜜蜂拉春洛克王的手,帶他來到一條岩石縫旁。一束陽光從石縫裡射進來,陽光中金色的塵埃在翩翩起舞。

「小洛克王,」蜜蜂對他說,「我很難過,你是國王,你愛我,可是我卻覺得很苦惱。」

聽到漂亮的公主這樣講,洛克王說:「克拉麗德的蜜蜂,矮人國的公主,我愛你,所以我才把你留在這兒,把我們的秘密告訴你。這些秘密比你從地面上的大人那裡學到的更重要、更新奇,因為大人遠不如小矮人靈巧,也不如他們博學。」

「你說得對。」蜜蜂說,「不過,他們比小矮人更像我,所以我更喜歡他們。小洛克王,你要是不想讓我死,就讓我去見見媽媽吧。」

洛克王什麼也沒說,一個人走了。

剩下蜜蜂獨自站在那裡,心裡充滿了憂傷。她目不轉睛地注視著那一縷陽光。陽光灑滿整個大地,那閃亮的光芒沐浴著所有的人,也溫暖著流落街頭的乞丐。這束光線漸漸變白了。剛才還是金黃色的,現在卻變成淺藍色的。夜幕籠罩了大地。一顆明亮的星星,透過石縫在閃閃發光。

這時有個人輕輕拍了拍蜜蜂的肩膀。她回頭一看,原來是洛克王。他披著一件黑色的大衣,手上拿著另一件大衣,給姑娘披上。

「來。」他對蜜蜂說。

洛克王把蜜蜂領出了地下世界。蜜蜂又重新看到樹枝在微風中搖曳,雲兒在月下飄遊,整個夜空是那麼清新爽快。她又聞到了花草的芳香,小時候呼吸過的空氣,一陣陣地湧入胸膛。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高興得都要發瘋了。

洛克王雙手將蜜蜂托起,雖然他個子小,可是抱著蜜蜂,卻像抱著一根羽毛那樣輕鬆。他倆悄悄地走在草地上,地上映出了兩隻小鳥似的影子。

「蜜蜂,你就要看到媽媽了。可是你聽我說,你知道,每天晚上我都讓你媽媽看到你。她朝著你可愛的身影微笑,說話,還擁抱你。今天晚上,我不再給她看夢裡的幻影了,我要真的把你帶到她那裡去。你可以看見她,但 是你千萬不要去摸她,也不要跟她說話,因為魔力一失靈,你媽媽從此以後就再也見不到你了。她是分辨不出你本人和幻影來的。」

「好吧,我一定小心。小洛克王……哦,看見了!看見了!」

果然,克拉麗德城堡的影子出現了,它高高地聳立在山上,蜜蜂剛剛親了親那些古老的可愛的石頭,就看到開滿鮮花的城牆從她身邊掠過。不一會兒,她已經順著山坡往上爬了。山坡上,螢火蟲在草叢裡星星點點地閃亮。他們一直走到一扇暗門旁。洛克王毫不費力,就打開了鐵鎖。原來,小矮人們精通各種機關,鐵鎖、掛鎖、扣鎖、鎖鏈、柵欄都難不住他們。

蜜蜂順著螺旋形的樓梯向上爬,一會兒就到了媽媽的臥室。她停下來,用雙手按住怦怦亂跳的心。門輕輕地打開了,四周是那樣的寂靜,沒有一丁點兒聲音。蜜蜂藉著天花板上一盞吊燈微弱的亮光,看見了媽媽。媽媽變得消瘦了,蒼白了,銀灰色的發卷垂在額前。可是女兒卻覺得,她比穿著華麗的衣裳、騎在威嚴的駿馬上更美麗。母親在睡夢中看到了女兒,伸開雙臂要擁抱她。孩子笑著、哭著,要撲到張開的懷抱中。洛克王把她拉開,像帶著一根小草一樣,帶著蜜蜂穿過藍色的田野,又回到了矮人國。

第十五章洛克王的痛苦

蜜蜂坐在地下宮殿的石階上,透過岩石縫,還在遙望著藍天。長在石縫邊的小樹叢,迎著陽光,撐開它一朵朵白色的小花桑蜜蜂哭了。洛克王拉著她的手,說:「蜜蜂,你怎麼哭了,你想幹什麼?」

小矮人們看到蜜蜂好幾天都愁眉苦臉的,就坐在她的腳下,給她吹笛弄簫,還給她彈琴打鼓,演奏悅耳的樂曲。另一些小矮人,為了引她高興,就給她翻跟頭。他們戴著小風帽,帽子上插著樹葉做的帽徽,一個接一個地翻跟頭,帽子尖都扎到草地裡去了。看著這些長著大鬍子的小矮人嬉鬧玩耍,真是太有意思了。善良的泰德,溫柔的弟格,從第一次看見她在湖邊睡覺起,就喜歡上她了。老詩人模樣的皮克輕輕地拉著她的胳膊,懇求她說出為什麼這般痛苦。頭腦簡單但卻講道德的巴奧給她摘來一籃葡萄。大家都拉著蜜蜂的裙邊,和洛克王一起問她:「矮人國的公主,你為什麼哭?」

蜜蜂說:「小洛克王,所有的小矮人們,你們對我越好,我就越傷心。我一哭,你們也哭。你們可知道,我哭是因為我想念喬治。他現在應該變成一個勇敢的騎士了,可是我卻見不到他。我愛他,我要嫁給他。」

洛克王剛才還摸著蜜蜂的手,聽了她的話,趕快抽回手,說:「蜜蜂,你為什麼在宴會上騙我,說你誰都不愛呢?」

蜜蜂說:「小洛克王,我在宴會上並沒有騙你。我那時還不想嫁給喬治。可是今天,我非常想和他結婚。不過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我不知道他在哪兒,他也不知道我在哪兒,所以我才哭了。」

聽了蜜蜂的話,樂師放下樂器不演奏了,翻跟頭的不翻了,有的腦袋朝下,有的四腳朝天,一動也不動。泰德和弟格悄悄地淌著淚,淚水灑在蜜蜂的衣袖上。單純的巴奧一失手,將盛滿葡萄的籃子掉在地上。所有的小矮人 都驚訝地叫出聲來。

洛克王把臉藏在閃閃發亮的花冠下,他比誰都傷心。他一言不發,轉身就走了。身後的王袍拖在地上,像一股翻滾著的紅色激流。

第十六章在科學井裡

洛克王沒有讓姑娘看出自己的軟弱。可是,當他獨自一個人的時候,便坐在地上,抱住雙腳,沉浸在痛苦之中。他心裡燃著嫉妒的火焰,嘴裡自言自語他說:「她在戀愛,但愛的卻不是我,我可是國王啊!我博學多才,我有無數的金銀財寶,我知道世界上最神奇的秘訣,我勝過所有的小矮人,他們又勝過所有的大人。可她不愛我,卻愛一個不懂小矮人學問的大人,也許是個不學無術的大人,當然哩,她不是愛一個人有沒有建立功勳,她根本不懂什麼叫功勳,對她的見識淺薄,我本來可以不去計較,但是我愛她。她如果不愛我,我活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意思呢?」

一連好幾天,洛克王獨自一人,在最荒僻的山谷裡走來走去,他老是思索,非常憂愁,有時甚至起了惡念。他想用軟禁和飢餓來強迫蜜蜂嫁給他。但這個念頭剛一閃過,馬上就打消了。他想去找姑娘,跪在她腳下,他簡直不知該怎麼辦才好。因為,蜜蜂愛不愛他,是由不得他的。於是他的怒火一下子就發洩到喬治身上。洛克王心想,最好讓魔鬼把這個喬治帶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或者,即使萬一喬治知道蜜蜂愛他,也不理睬就好了。

國王想:「雖然我還不老,但是我活了這麼久,也受過不少苦。可以前我最難受的時候,也沒有像今天這樣難以忍受。以前我有過痛苦,但我有一顆溫柔和憐憫的心,雖然痛苦,心裡總感到高尚、幸福。現在我覺得,我悲傷是因為我有一種卑劣惡毒的慾望,它使我變得冷酷無情。我的眼睛浸泡在這冷酷的淚水中,就像浸泡在硫酸裡一樣,燃燒欲穿。」

洛克王這樣想著。他擔心,嫉妒之心會使他變得蠻橫無禮,於是他處處避開蜜蜂姑娘,生怕一不小心,說出只有虛弱和粗魯的人才能說出的話。

有一天,他又想起蜜蜂愛喬治的事,心裡比平時更難過,於是他決定去請教奴爾。奴爾是小矮人中最有學問的人,他住在地下挖的一口很深很深的井裡。

井有個優點,春夏秋冬永遠是一樣的溫度,而且,裡面一點都不黑,有兩個小星球輪流著照亮每一個角落。一個是白晃晃的太陽,另一個是紅通通的月亮。洛克王來到井下,在實驗室裡找到了奴爾。奴爾長著一副小老頭的和善面孔,頭上戴著一頂風帽,風帽上別著一枝百里香花。雖然他博學多才,但是還保持著小矮人們那副天真無邪、老實厚道的神態。

「奴爾,」洛克王邊擁抱他,邊說,「我來向你打聽一件事,我知道你懂得很多。」

「洛克王,」奴爾說,「也許我知道很多東西,也許我只是一個蠢人。但是我有辦法知道我不知道的事情。正因為這樣,我才被人認為是一個學者。」

「你知不知道有個叫喬治的年輕人在什麼地方?」

「我一點也不知道,也沒想去打聽。」奴爾說,「你知道,地上的大人無知、愚蠢、兇惡,我可沒有工夫去考慮他們想些什麼或做些什麼。哦,洛克王,要是說這個傲慢而又可卑的人種有什麼地方值得誇獎的話,只能說,男人們勇敢頑強,女人們溫柔美貌,孩子們天真活潑,除此之外,整個人類都卑賤可憐,滑稽可笑。他們和小矮人一樣,必須為了生存而勞動,但是他們厭惡勞動這一神聖的職責。他們遠不如我們的工人這樣靈巧能幹。他們喜歡戰爭,鄙視勞動;喜歡互相殘殺,而不願互相幫助。不過,說句公道話,應該承認,他們的生活太短暫,這是造成無知的主要原因。他們活的時間短,來不及學會如何生活。而地下的小矮人是最幸福最完美的人種。雖然我們不能長生不老,可是我們的壽命至少和地球的壽命一樣長。地球懷抱著我們,用它親切而慷慨的熱量溫暖我們。可是,對生活在粗硬的地面上的大人,卻一會兒用熱氣烤,一會兒用冷風吹。吹得一些人死去,又吹得另一些人出生。不過,大人們受盡痛苦,做盡壞事以後,也會產生一種品德,使得他們中有些人的靈魂,比小矮人的靈魂還要美。洛克王,這種品德就是憐憫,就像珍珠的光芒一樣,照亮了人的眼睛,照亮了人的思想。痛苦往往可以給人啟示。但是小矮人卻體會不到,因為小矮人比大人聰明,沒有受過那麼多的苦。所以,有的時候,小矮人們也鑽出深深的地洞,到嚴酷的地面去,和大人們生活在一起,去愛他們,和他們同甘共苦,以此來體味人間憐憫的感情,這種感情像甘露一樣滋潤人的靈魂。洛克王,這就是關於大人的秘密。哦,洛克王,你剛才不是向我打聽一個大人的命運嗎?」

洛克王又講了一遍他的要求。聽完,老奴爾來到放滿望遠鏡的屋子,對著其中的一台觀察起來。原來,小矮人們沒有什麼書籍,即使有幾本,也是從大人那裡弄來,當玩具玩的,他們受教育,可不像我們這樣靠讀書寫字,而是靠看望遠鏡。只要選擇好合適的望遠鏡,調節適當,就可以看到他們想知道的東西。

望遠鏡有的是白水晶做的,有的是黃水晶做的,還有用乳白石做的。那種用光滑的大鑽石做的望遠鏡神通最廣大,可以看到很遠很遠的東西。

小矮人們還有用一種透明的東西做的望遠鏡,大人們連見都沒見過,有了這種望遠鏡,人的眼睛可以穿透城牆和岩石,就像透過玻璃看東西一樣。還有一架望遠鏡更令人驚奇,它可以像鏡子那樣,絲毫不差地再現從前發生過的一切。原來,小矮人們可以從無窮無盡的太空中,把很早以前各色各樣的光線呼喚到山洞裡來,他們就捉住這些光束,來觀看過去發生的事情。這些光束從前曾經照耀過人類,照耀過動物,照耀過花草和岩石。經過千百年後,它們又反射到太空。

老奴爾非常擅長觀察古代人。他甚至可以看到誰也想像不出的人。那些人在地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之前就存在了。所以,對奴爾來說,要想找到喬治,真是太容易了。

他在一架普通的望遠鏡裡看了不到一分鐘,便對洛克王說:「洛克王,你要找的那個人在水妖那裡。他關在一座水晶城裡出不來。這個水晶城緊挨著我們矮人國。」

「他在那兒。就讓他呆在那兒吧!」洛克王一邊高興地搓著手,一邊大聲說,「讓他快快活活地在那裡過他的日子吧。」

他擁抱了老奴爾,笑嘻嘻地離開了深井。

一路上,他搖頭晃腦,鬍子在胸前左搖右擺。他捧著肚子哈哈大笑。哈, 哈,哈,哈-…有的小矮人看見他笑,也給他捧場,跟著他一起笑起來。看到他們在笑,其他的人也笑起來,笑聲越傳越遠,整個地下宮殿被這巨大的笑聲震得顫顫悠悠。哈!哈!

哈-…

第十七章喬治的遭遇

洛克王並沒有笑多久。想到被水妖抓去的喬治,他就徹夜難眠,難過地把那張痛苦萬分的小臉藏到被子裡。於是,他跑到深井裡,找有學問的奴爾。

「奴爾,」他說,「你還沒有告訴我,他在水妖那裡幹什麼呢?」

老奴爾以為洛克王失去了理智,不過他一點也不擔心,因為他知道,即使洛克王變成瘋子,也會是一個和藹可親、多才多智的善良的瘋子。原來,小矮人發起瘋來,和平常一樣平靜,只是更富於神奇的幻想。其實,洛克王並沒有瘋,至少不像其他失戀的人那樣瘋狂。

「我是想問你喬治的事。」洛克王對奴爾說。老頭兒早已把這個年輕人的事忘得一乾二淨。

於是,學者奴爾又準確無誤地撥弄起鏡頭和鏡片,調整角度。這些動作是那樣複雜,叫人看了簡直有點眼花繚亂。不一會,奴爾就讓洛克玉從望遠鏡裡看到了喬治被水妖搶走時的情景。老頭還調好了鏡頭和一個巧妙的角度,讓洛克王看到,喬治就是白王國的王子,他的母親在見到白玫瑰後死去了。下面就是兩個小矮人在望遠鏡裡看到的真人真事。

喬治被女妖們冰涼的手臂搶走的時候,感到湖水壓迫著他的眼睛和胸膛,以為自己已經死了。可是他卻聽到一陣陣輕柔的歌聲,這歌聲使他頓覺渾身清爽舒坦。他睜開眼睛,看到自己在一個山洞裡,山洞的水晶往映出五顏六色的彩虹,一個色澤柔和的大珍珠貝,罩在水妖女王用珊瑚和海草做的寶座上。女王的臉色比珍珠和水晶的顏色更妖柔,水妖們把喬治帶了上來,女王對孩子微微笑著,那雙綠色的眼睛把喬治看了很久。

「朋友,」她終於開口了,「歡迎你來到我們這個無憂無慮的世界:你從現在起,不必去讀枯燥無味的書,也不必解答百思不解的難題了。你不會去做任何粗活,因為那些粗活會使你想起地面上繁重的勞動。你只要學會唱歌跳舞,和水妖們友好相處就行了。」

披著綠頭髮的妖女們真的教喬治學習音樂、舞蹈和各種各樣的遊戲。她們總是喜歡把密密麻麻的貝殼纏在額頭上。不過喬治卻焦急不安地啃著手指頭,心裡嚮往著自己的祖國。

一年一年地過去,喬治真想重新回到大地。雖說在大地上,有酷暑嚴寒;在大地上,人們受苦受難,但人們在那裡也相親相愛;以前在大地上,他跟蜜蜂在一起,現在,他渴望重新能見到她,喬治如今已長成一個大小伙子了,嘴唇上長了一圈淡淡的茸須,臉腮上也長出了鬍子,他渾身都是勁兒。有一天,他來見水妖女王,恭恭敬敬地對她說:「女王,如果你肯施恩,我想向您告假,回克拉麗德城堡去。」

「漂亮的朋友,」女王說,「我不能同意你的要求,因為我要把你留在我的水晶宮裡,讓你做我的朋友。」

「女王,」喬治又說,「我覺得,我不配享受這麼大的榮譽。」

「你是出於禮貌才這樣講的。傑出的騎士從來不因為得到他夫人的愛而 感到滿足。況且,你這麼年輕,還不知道你自己的全部才能。漂亮的朋友,你知道,我完全是為了你好。只要你尊重主人就可以了。」

「女王,我愛克拉麗德城堡的蜜蜂公主,除她之外,我不要別的人。」

女王的臉氣得蒼白,但是也變得更美麗了。她大聲說:「這個蜜蜂是個會死去的姑娘,又是一個粗俗的大人國姑娘,你怎麼能愛這個東西。」

「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是我知道我愛她。」

「好啦,你就會忘記她的。」

女王讓小伙子成天沉浸在水晶宮的一片歡樂之中。

可是喬治還不懂得女人的感情,他像古代的勇士阿西勒一樣,對姑娘們毫不動心。他常常圍繞著巨大的宮殿徘徊,尋找出口,準備逃走。可是不管他走到哪裡,都有雄偉壯觀、默默無聲的浪濤擋路。他被囚禁在這座明亮的監獄中了。穿過透明的牆壁,他可以看到海葵自由舒展,珊瑚爭芳奪艷;各種色彩絢麗的魚兒,在別緻的珊瑚石和晶瑩的貝殼上游來游去;有紅的,綠的,黃的,藍的;它們的尾巴一飄一甩,閃爍著點點火花。喬治對這一切神奇的景色並不怎麼感興趣。不過終日在水妖的歌聲熏陶下,他逃走的慾望漸漸消失,心也安穩下來了。

喬治就這樣無精打采,無所事事地一天一天地打發著日子。

有一天,他在宮殿的長廊裡,偶爾發現了一本書。豬皮封面已經破舊不堪,裝訂書的大銅鈕也已經脫落。原來,這本書是從一條海上失事的船上撿來的。裡面講的是勇敢的騎士和高貴的公主的故事。這本書從頭到尾描繪了勇士們為伸張正義,贏得美人的信任,殺強助弱,打抱不平,收養孤兒,保護寡婦的故事。喬治讀著這些驚險動人的故事,又欽佩,又慚愧,又憤憤不平,他的臉一會兒紅,一會兒白,再也坐不住了。

「我也要成為一名勇敢的騎士,」他喊道,「我也要周遊世界,為了人民的利益和我的夫人蜜蜂,懲罰壞人、拯救窮人!」

頓時,他渾身充滿了勇氣,手握著一柄長劍,衝進水晶宮。白衣女妖們看到他,像湖中的道道銀光,有的倉皇逃命,有的昏倒在地。只有女王還坦然自若。看到喬治走過來,女王用綠眼珠冷冷地盯著他。

喬治跑到她面前,朝著她大聲說:「你別再耍花招蒙騙我了。快給我打開通往大地的道路,我要在大地的陽光下,像騎士一樣去戰鬥,我要到人們相親相愛的地方去,到人們受苦受難的地方去,到人們衝鋒陷陣的地方去。你還給我真正的生活,真正的光明和真正的勇氣,不然我就殺了你這個可惡的女人。」

女王微微笑著,搖了搖頭。她還是那樣美麗、鎮靜。喬治持劍用盡全身力氣向她劈去;可是他的劍在水妖女王閃亮的胸膛上砍成兩截。

「真是個孩子啊!」她說。

說完,就讓人把喬治關到城堡下面的一間水晶牢裡。監牢四周,一群群的鯊魚游來游去,張著大口,上面長著三排尖利的牙齒,似乎隨時都可以撞碎薄薄的玻璃牆壁,嚇得喬治在這個可怕的牢房裡都不敢睡覺。

水晶牢築在一片岩石上,岩石下面,正好是矮人國裡最遙遠,最荒涼的一個山洞。

這就是兩個小矮人在一小時裡所看到的情景,就好像他們天天都和喬治生活在一起那樣,看得真真切切。看到監獄裡發生的事情,老奴爾非常悲痛。不過,他像老人給孩子講完故事時總要說一番道理一樣,對國王說:「洛克王,我把你要看的,都給你看了。你已經知道這件事的前前後後,我沒什麼再補充的了。我不想知道,你看完這些以後,是高興,還是悲傷,只要這件事情是實際中發生的就行了。科學既不是要討人歡心,也不是要使人不快,科學是無情的。詩歌可以使人愉快,給人以安慰,科學卻不行。所以詩歌比科學更有用。洛克王,還是讓人給你唱支動聽的歌吧。」

洛克王什麼也沒說,走出了深井。

第十八章遠征

走出科學的井,洛克王來到他的寶庫。他打開一隻箱子,箱子的鑰匙,只有洛克王自己才有。他從裡面取出一個戒指,戴到手上,戒指的寶石射出耀眼的光芒。原來,它是用一塊有魔力的寶石做的。過一會兒,我們就會知道,它多麼神通廣大,隨後,洛克王回到宮殿,穿上一件遠行穿的大衣,套上一雙結實的靴子,拿了一根棍子,便上了路。他穿過熱鬧的街市,寬闊的大路,稠密的村莊,長長的石廊,一片片油層和一座座水晶洞;水晶洞之間都有狹窄的通道,一個連著一個。

洛克王似乎有點神志恍惚,講起話來也語無倫次,但是他還是頑強地向前走著。高山懸崖擋住他的去路,他就翻山越嶺;江河在他腳下奔騰,他就穿過激流險灘。他經過的許多地方,煙霧瀰漫,令人毛骨悚然。他走在滾燙的熔岩上,每走一步、就留下一個腳櫻但他還是不屈不撓地前進,他走進黑暗的山洞,海水一滴一滴地滲進來,然後順著海藻像眼淚似地流下來,在坑坑窪窪的地面上匯成一個個湖沼,裡面有無數奇形怪狀的龜鱉蟹蝦交錯橫行,它們在洛克王的腳下被踩得喀喀作響,紛紛丟盔卸甲,四散逃跑,逃跑的時候一路上又驚動了醜陋的大鯊魚,百年的老章魚,驟然問張牙舞爪,從尖嘴裡吐出又黑又臭的毒液。洛克王全然不顧,仍然向前走著,一直到了山洞的盡頭,迎面遇到的是密密麻麻的怪物。它們身上披著堅甲,長著尖刺、螫鉗上帶著鋒利的鋸齒,眼睛陰沉沉地瞪著叫人害怕,直往洛克王的頸脖上爬。洛克王身貼著粗糙的岩石,沿著山洞壁,一步一步向上攀登。身裹堅甲的怪物也緊緊尾隨著他。爬呀,爬呀,一直爬到山洞頂上,摸到一塊凸出的石頭,才停了下來。他拿出那只具有魔力的戒指,朝石頭上一點,只聽轟隆一聲巨響,石頭掉了下來。霎時,一道強烈的光線射進山侗,把躲藏在黑暗中的怪獸一下驅散。

洛克王把頭伸出明亮的洞口,一眼就看見了喬治。喬治正在玻璃牢房裡唉聲歎氣,他想念著蜜蜂,想念著大地。洛克王在地下長途跋涉,原來,就是為了搭救當了女妖的俘虜的喬治。喬治突然間看到一個蓬頭散髮的大腦殼,滿臉長著大鬍子,正皺著雙眉,從水晶牢底下看著他,還以為遇到了什麼危險,趕快去拔掛在身旁的劍。可是他忘了,那把劍早已在砍女妖的胸膛時斷成兩截了。洛克玉好奇地打量著喬治。

「哦,還是個小孩子!」他說。

喬治的確還是一個純樸的孩子。也正是因為他純潔無私,才沒有接受水妖溫柔甜蜜卻能致人於死地的親吻。別看亞里士多德1這麼有學問,都不一定能這樣容易地擺脫這個圈套呢。

1亞里士多德(公元前384一前322):古希臘哲學家、科學家。「

喬治意識到自己是赤手空拳,便說:「大頭妖怪,你要幹什麼?我與你無怨無仇,你為什麼要來傷害我?」

洛克玉又高興又憂傷地對他說:「親愛的孩子,你不知道這麼說話會不會傷我的心,因為你不知道這前前後後都發生了什麼事情,也不知道這件事的結果會是怎麼樣的。一句話,你還不懂得人生的學問。不過,咱們不要再提這些事。你要是想逃出這個牢房,就跟我一塊走吧。」

喬治一下就跳到山洞,順著岩石往下滑。等他滑到洞底的時候,他對洛克王說:「你真是一個好心的小矮人,我一輩子都會記住你的恩情的。不過,你知道克拉麗德王國的蜜蜂嗎?」

「我知道很多的事情,」洛克王回答說,「可是我最不喜歡別人問我。」

喬治聽了這番話,感到很後悔,便默默無聲地跟著這個嚮導。穿過濃厚的黑霧,避開霧中張牙舞爪的章魚和甲殼蟲,洛克王微笑著對他說:「路途艱險啊,年輕的王子!」

「先生,」喬治回答說,「奔向自由的路總是美好的,我跟著我的恩人,不怕迷路。」

小洛克王咬了咬嘴唇。他來到長長的岩石走廊,指著一道築在岩石上的階梯讓年輕人看。這階梯是矮人們修的,一直可以通到地面。

「這就是你該走的路,永別了。」洛克王說。

「請你不要說永別了。」喬治回答道,「你說我們還能見面,那多好。你帝了我這麼大的忙,我的生命都是屬於你的。」

洛克王卻說:「我做的這一切,並不是為了你,而是為了另一個人。我們最好不要再見面了,因為和們是不會友好相處的。」

喬治單純卻十分嚴肅地說:「真沒想到,我得救了,還會有痛苦。不過,也只好這樣了。永別了,先生。」

「一路平安!」洛克王粗聲粗氣地說。

矮人們築的階梯一直通到一個廢棄了的採石場,離克拉麗德王國不到一里地。

洛克王一邊趕路,一邊自言自語地說:「這個小伙子,既沒有小矮人的學識,也沒有小矮人的財富。真不知道為什麼蜜蜂偏偏會愛上他。也許是因為他年輕、漂亮、忠誠、勇敢。」

他好像剛剛耍了個花招一樣。咧開大鬍子底下的嘴,嗤嗤笑了起來。不一會幾就進了城,路過蜜蜂家的時候,他就像在玻璃牢房探頭探腦那樣,把大腦殼從窗戶拱進去,看見蜜蜂正在一塊布上繡著銀花。

「好好打扮打扮吧,蜜蜂。」洛克王對她說。

「小洛克王,」蜜蜂說,「願你萬事如意,無憂無愁。」

洛克王並不是萬事如意,不過,他倒的確無憂無愁。想著想著,他胃口大開,美美地吃了一頓晚餐,一連吃了好幾隻野雞。「吃完,他把博巴叫來,對他說:」博巴,騎上你的烏鴉,去找矮人國的公主。告訴她,喬治一直被水妖關在監牢裡,現在已經放出來,回克拉麗德城堡去了。「

他一說完,博巴就騎著烏鴉飛走了。

第十九章約翰師傅的奇遇

喬治回到他故鄉的土地上,第一個遇到的就是裁縫師傅老約翰。老約翰手裡拿著城堡總管的紅衣裳,看到小少爺,他驚奇得叫了起來:「我的天呀!您要不是七年前掉在湖裡淹死的白國喬治,那一定是他的靈魂,不然就是鬼神了。」

「我不是什麼靈魂,也不是鬼神,我的好約翰,我就是白國的喬治。我還去過您的鋪子,向您要過幾塊小布頭,給我妹妹蜜蜂的娃娃做裙子吶。」

約翰奇怪地說:「我的少爺,那您根本沒有淹死啦?我太高興了!瞧您的氣色可真好哇!您記得我的小孫子皮埃爾吧?那年一個禮拜天的早上,他還爬在我的胳膊上,看您在王后身邊騎著馬,打這兒經過,可現在已經變成一個工人了。他可真能幹,還是個漂亮的小伙子。上帝保佑,他的模樣就像我和您說的這樣,少爺。他還以為您掉到湖裡,被魚吃了。他要是知道不是這麼回事,那一定要樂壞的。別人一說起這事,他總喜歡用世界上的寬心話安慰大家。他可機靈吶,先生。您知道,全城的人都為您傷心。小時候,我就看出來,您是個有出息的孩子。有件事兒,我到死也忘不了。有一天,您來向我要一根縫衣服針。那時您還小,我怕會出危險,就沒給您。可是您卻說您要到森林裡去,採來松樹上漂亮的綠針葉。您說得我到現在想起來還笑個沒完。這些話都刻在我心上了。我的小皮埃爾,口齒也很憐俐。他現在是個箍桶匠,能夠為您效勞了,少爺。」

「我以後要修桶,就去找他,不找別人。約翰師傅,您告訴我,蜜蜂和王后現在怎麼樣了?」

「唉!您還不知道嗎?七年前,蜜蜂公主被山裡的小矮人搶走了。就在您掉到湖裡的那一天,她也不見了。大伙都說,這一天,克拉麗德城失去了兩朵最嬌嫩的花。從此,王后就戴了重孝。所以我說,世界上最高貴的人,也和最普通的老百姓一樣,有自己的苦哇!這說明我們都是一樣的人,全是亞當的後代。難怪大家都說『人無貴賤高低之分,呢!王后知道你們倆不見了,急得頭髮都白了,成天悶悶不樂。春天到了,她還穿著黑衣裙,走在林蔭小路上,小鳥兒們嘰嘰喳喳唱個不停,連最小的小鳥,都比王后打扮得漂亮。雖說她心裡很難過,可總還抱著一線希望,少爺。她打聽不到你們倆的消息,不過,她總是夢見她的女兒,知道蜜蜂還活著。」

好心的約翰喋喋不休地講著,可是喬治一聽說蜜蜂被小矮人抓走,就什麼也聽不進去了。

他想:「小矮人把蜜蜂關在地底下,可是有一個矮人,卻把我從水晶牢房裡救出來;看來這些矮人很不一樣。我的救命恩人和搶走我妹妹的不會是一種人。」

他一個人想啊想,怎麼才能把蜜蜂救出來。

他穿過城市。一路上,喜歡說長道短的女人們,站在門口,交頭接耳地議論這個年輕的小伙子是什麼人。她們覺得這個小伙子長得漂亮極了。有些膽小的人認出這就是白國的王子,還以為是他的陰魂顯靈,嚇得一邊逃走, 一邊不停地在胸前劃十字,祈求上帝保佑。

「應該給他潑聖水。」一個老婆子說,「等他身上散發出一股臭氣,就會昏倒在地上。快把裁縫師傅約翰找來,他會把他活活地扔到地獄裡去的。」

「先別忙,老太太!」一個城裡人說,「王子和咱們一樣,是個活人,可能比咱們還更有生氣。瞧他嫩得像一朵玫瑰花,真不像從地府出來,倒像是從一個漂亮的宮殿來的。他一定是剛從遠方歸來,老太太。弗朗科不就是這樣嘛,他又從羅馬回來了。」

有個做頭盔的女工,叫瑪格麗特,看到喬治這麼英俊,忙跑到自己的閨房,跪在聖母像前說:「聖母呀,保佑我也有一個跟這位王子一樣英俊的丈夫吧!」

喬治回來的消息,一傳十,十傳百,最後傳到王后的耳朵裡。她正在花園裡散步,聽到消息後,心裡怦怦地跳個不停。她聽見林蔭小路上所有的鳥兒都在唱:

歸歸歸,歸歸歸,

白國喬治把家歸;

歸歸歸,歸歸歸,

喬治全靠王后喂;

歸歸歸,把家歸。

把家歸,對對對。

這時弗朗科恭恭敬敬地走來,對她說:「王后,白國的喬治沒有死,他回來了。我正想把這件事編成一首歌。」還沒等弗朗科細說,鳥兒又唱了起來:歸歸歸,歸歸歸,

對對對,對對對,

把家歸,把家歸。

當王后看到自己像親兒子一樣哺養大的孩子回來時,張開雙臂,驚呆了。

第二十章小緞子鞋的故事

克拉麗德王國的者百姓都相信蜜蜂被矮人搶走了,王后也深信不疑。不過,蜜蜂托來的夢並沒有確切地告訴她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們會找到她的。」喬治說。

「對,會找到她的。」弗朗科說。

「我一定能把她帶回母親身邊。」喬治說。

「一定能帶她回來。」弗朗科說。

「我一定要娶她做妻。」喬治說。

「對,一定要娶她。」弗朗科說。

於是,他們開始向老百姓打聽矮人國的風土人情,打聽他們是怎麼人不知鬼不覺地搶走蜜蜂的。

他們來到老奶媽莫麗葉家詢問。王后就是吃她的乳汁長大的。不過現在莫麗葉已經沒有奶水了,不能再哺育兒孫了,就在飼養場喂小雞。

王子和馬僕在伺養場裡找到。了她。她一邊「咕,咕……」地叫,一邊撒米給小雞吃。

「咕,咕……是您呵,老爺。咕,咕……您都長這麼大了……咕,咕。 瞧長得多俊!咕,咕,噓,噓,這隻大公雞,別人吃的料都叫它給搶了。噓,噓。人間也是這樣,老爺。金銀財寶都裝在富人的腰包裡。瘦的人越來越瘦,肥的人越來越肥。因為世界上沒有公道正義呵!您要我幫什麼忙嗎,老爺?你們每人先喝上一杯啤酒。」

「我們喝,莫麗葉。我還要擁抱您,因為是您用乳汁養育了蜜。蜂的母親,而蜜蜂是我最心愛的人。」

「的確是這樣,老爺。我餵養的這個孩子,六個月零十四天就長了第一顆牙,她的媽媽,還為此送給我一件禮物呢。的確是這樣的。」

「那麼,莫麗葉,請您告訴我們,您知不知道搶走蜜蜂的小矮人?」

「唉!我什麼也不知道,老爺。我這老婆子能知道什麼呢?我知道的東西也早忘光了,我有時連眼鏡放到哪去了都想不起來,其實就架在鼻樑上,可還找來找去。快嘗嘗這酒吧,可新鮮啦!」

「祝您健康長壽,莫麗葉。不過聽說您的丈夫知道一些蜜蜂被搶走的事。」

「的確是這樣,老爺。他沒念過書,可是他從小客店和小酒館裡聽來好多故事,記得一字不差。要是他還活著,和你們一起坐在這張桌子前,會給你們講好多故事,一直講到明天早上,他這也講,那也講,跟我說過一大堆事,都在我腦子裡攪成一鍋粥了,現在,也分不清哪個是這件事的頭,哪個是那件事的尾了。的確是這樣,老爺。」

是啊,的確是這樣,老奶媽的腦瓜簡直像一口裂了縫的鐵鍋。喬治和弗朗科為了得到蜜蜂的消息,不知道花了多大的勁兒。不過,經過反反覆覆的詢問,總算弄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事情是這樣的:「老爺,七年前,您和蜜蜂一起逃走,從此,誰也沒有回來。就在這一天,我死去的丈夫到山裡去賣馬。的確是這樣。他給牲口喂點燕麥,又摻上蘋果酒,這樣,牲口可以腿腳硬朗些,眼睛精神點。他把馬牽到靠山根的一個集市上。燕麥和蘋果酒算是沒白喂,馬兒賣了個好價錢。牲口也和人差不多,得憑長相。我丈夫做了個好買賣,高興極了,就請朋友們喝酒。他手裡拿著酒杯,天南海北地和他們閒聊起來。您知道,老爺,只要我男人手裡一端著個酒杯,克拉麗德王國准也沒他能聊,結果,這夥人,你敬我,我敬你,喝了半天,到天黑才回來。他路也沒看清,走岔了道,走到一個山洞旁邊,他當時還挺清醒,天也沒有全黑。他清清楚楚地看見一群小矮人,抬著一副擔架,上面不是個姑娘,就是個小子。他生怕惹禍,趕忙跑了。別看他喝了那麼多酒,倒還知道小心。可他跑到離山洞不遠的地方,把個煙斗掉在地上了。他彎腰去撿,卻撿起一隻小緞子鞋。他一高興起來,就愛嘮叨這件事。『這可是破天荒頭一遭哇,一個煙斗變成了一隻鞋。』這是只姑娘家穿的鞋,所以他想,丟鞋的人一定就是被小矮人搶走的小姑娘。剛才看到的,準是正在搶人呢!他剛想把鞋往兜裡裝,一群披著斗篷的小矮人就向他撲過來,僻裡啪啦地打了他好幾個耳。光,把他打得暈頭轉向。」

「莫麗葉!莫麗葉!」喬治喊道,「那是蜜蜂的鞋!快把它給我,我要好好地親親它。我要把它裝在一個小香袋裡,每天都掛在我胸前,等我死了,再把它放到我的棺材裡。」

「老爺,您愛咋辦就咋辦。可是您上哪去找鞋呢?小矮人們把它從我男人手裡奪走了,還揍了他一頓,就是因為他要把鞋裝進口袋,想回來交給法官。他要是一高興,就愛提這件……」

「好了!好了!您只要告訴我那個山洞的名字就行了。」

「老爺,大家都管它叫矮人洞,可有名了。我死去的丈夫……」

「莫麗葉,別再說了。弗朗科,你知道這個矮人洞在什麼地方嗎?」

「老爺,」弗朗科邊回答,邊把酒罈子一飲而空。「您要是好好唱我的歌,就不會這麼問了。我編了十幾首歌,就是唱這個山洞的,我把它說得一絲不差。我告訴您,老爺,這十幾首歌裡,有六首可真是好歌,另外六首也不差。我先給您唱兩首……」

「弗朗科,」喬治喊道,「咱們一定要攻下矮人洞,救出蜜蜂!」

「咱們一定能攻下矮人洞。」弗朗科回答說。

第二十一章解救蜜蜂

天黑了。城堡裡的人都睡著了。喬治和弗朗科悄悄走到地下室,來尋找兵器。在滿是灰塵的兵器架上,長矛、利刃、短劍、長劍、獵刀、匕首,各種各樣的兵器應有盡有,一件件都寒光閃閃。每根柱子下,都架著一套盔甲。盔甲的樣子威風凜凜,仍然保持著當年勇士驍勇善戰的風采。護手甲的十個手指緊握著長矛,護腿甲上靠著一面盾牌。那樣子好像是要告訴人們,既要有勇,又要有謀。出色的武士裝備起來,既要自衛,又要出擊。

在這麼多套盔甲中,喬治選中了密蜂父親曾經穿過的那一套。當年,蜜蜂的父親身披鐵甲,一直打到瓦隆島和蒂雷島。喬治也沒有忘記帶上盾牌。那面盾牌上畫著克拉麗德王國的太陽,就跟真的太陽一模一樣。弗朗科幫他披掛整齊,自己穿上他爺爺穿過的一身破舊的鋼鎧甲,戴了一頂不能用的破頭盔,上面還亂七八糟地插了一把羽毛,活像個羽毛撣子。他這是別出心裁,想把自己打扮得滑稽可笑。因為他覺得,在冒大險的時候,尤其需要活潑愉快。

他們倆裝束完畢,便藉著月光,朝著漆黑的田野走去。弗朗科早就把馬繫在離暗道不遠的小樹林裡。他們到的時候,馬兒正在啃著樹皮等他們。這是兩匹好馬,跑得飛快,不到一個鐘頭,他們就來到磷火閃閃、鬼神出沒的矮人洞。

「就是這個洞。」弗朗科說。

王子和馬僕跳下馬,手握利劍,鑽進山洞。冒這麼大的險,他們可真是有膽量啊!這是因為喬治十分鍾情,弗朗科十分忠誠。正像詩人的名言說的那樣:「愛憎喚起的友誼無往而不勝。」

王子和馬僕在黑暗中走了將近一小時。突然,前面變得燈火輝煌,他們感到十分奇怪。原來這是一群小星星在閃亮。要知道矮人國就是這些小星星照亮的。藉著地下的亮光,他們發現,已經來到一個古老的城堡下面。

喬治說:「這就是我要攻克的城堡。」

「對,就是它!」弗朗科回答說,「不過,讓我先喝兩口酒吧。我身上帶著酒,就像帶了武器。酒美人勇,人勇刀利,刀利敵敗。」

喬治看看沒有一個人影,就用寶劍使勁地捅城堡大門。突然,他們聽到一個細小的聲音顫顫悠悠地在說話,便抬起頭,看到一個長鬍子的小老頭,從一扇窗戶裡探出頭,正在問他們:「是誰呀?」

「我是白國的喬治。」

「你們要幹什麼?」

「你們這群鑽在地洞裡的老鼠!我們的蜜蜂被你們無緣無故地抓走,我們要把她救出來!」

小矮人縮了回去。又只剩下喬治和弗朗科了。弗朗科對喬治說:「少爺,我有句話,不知道該不該說。您剛才回答小矮人的時候,還沒有充分發揮演說家的口才。」

弗朗科什麼都不怕,也精通世故。他的心和腦殼一樣,被歲月磨得圓滑了,所以不願意惹人生氣。相反,喬治卻血氣方剛,大聲地喊叫道:「你們這些地球上的賤民,老鼠,睡鼠,白鼠,小耗子,快快給我打開大門,不然,我把你們的耳朵全給割下來!」

他的話還沒說完,只見城堡的大銅門慢慢地敞開了。不知道究竟是誰打開了這扇巨大的門。

喬治害怕了,可是他還是衝進了這扇神秘的大門,因為他的勇氣戰勝了膽怯。他衝進院子,看到所有的窗囪、走廊、房頂、煙囪上都佈滿了手持弓箭的小矮人。

身後的銅門轟的一聲關上了。一陣密集的飛箭像暴雨一樣,飛射在他們的頭上和肩膀上。喬治又感到一陣害怕,可是他馬上又一次戰勝了恐懼。

他看到最高的一級台級上,站著一個小矮人,坦然自若,威武莊嚴,手執金杖,頭戴王冠,身上披著朱紅色的斗篷。喬治一手挽著盾牌,一手握著長劍,衝了上去。他一下子認出,這就是把他從玻璃牢房裡救出來的那個小矮人。他撲通一下跪在他的腳下,哭著對他說:「啊,我的恩人,您到底是什麼人?難道您跟搶走我心愛的蜜蜂的那夥人是一起的嗎?」

「我是洛克王。」小矮人回答說,「我把蜜蜂收留在身邊,是為了教給她矮人國的秘密。孩子,你來到我的王國搗亂,就像冰雹砸入鮮花盛開的果園。不過,小矮人們並不比大人們軟弱,也不像他們那樣蠻不講理。我完全瞭解你們,所以不會因為你們胡作非為而大發雷霆。我有許多超過你們的本領,但有一條原則我永遠要堅持,這就是公正。我叫蜜蜂出來,問她是不是願意跟你走,我這樣做,並不是因為你的要求,而是我應該這樣做的。」

四周靜悄悄的沒有一絲響聲。一會兒,只見蜜蜂穿著白裙子,披著濃密的金髮走了出來。她一看到喬治,就衝過去,撲到他的胸懷裡,拚命地撫摸著他的騎士般鐵硬的胸膛。

這時,洛克王說:「蜜蜂,這真是你要嫁的人嗎?」

「是真的,千真萬確,就是他,小洛克王。」蜜蜂回答道,「你們都看見了吧,小矮人們,我在笑,我是多麼幸福啊!」

說完,她又哭了起來,眼淚流在喬治的臉上,這是幸福的眼淚。她一邊哭,一邊笑,說了一大串迷人的話,就是誰也聽不懂,她像學說話的小孩一樣,斷斷續續地連不成句。她可是沒想到,她的幸福使洛克王多麼傷心呵。

「我親愛的,」喬治說,「我可找到你了。你就像我想像的那樣,是最美麗、最出色的人:你還在愛我!上帝保佑,你還愛我呵!不過,蜜蜂,你難道一點也不愛洛克王嗎?水妖們把我關在牢房裡,離你很遠很遠,就是他把我從那裡救出來的。」

蜜蜂轉過身,對著洛克王說:「小洛克王,是你救了他?!」她驚叫道,「因為你愛我,所以你救出了我所愛的人……」

她什麼話也說不出來了,跪在地上,雙手摀住面孔。

所有的小矮人看到這個場面,都忍不住流下了眼淚,淚水灑在他們的弓箭上。只有洛克王一個人神色安詳。剎那間,蜜蜂感到他是多麼偉大和崇高,產生了一種女兒對父親的崇愛之情。她一把抓住喬治的手說:「喬治,我愛你。喬治,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是多麼地愛你。可是我怎麼捨得離開洛克王呢?」

「哈,哈!你們現在全是我的俘虜了!」洛克王突然大吼一聲。

他高興地吼叫了一聲,只是想開個大玩笑,其實他並沒有發怒。弗朗科聽了卻走上前,跪在他腳下說:「陛下,如果您同意,那就讓我和我的主人一起做您的俘虜吧!」

蜜蜂很感激弗朗科,對他說:「原來是你呵,我的弗朗科。看到你,我真高興。你的破羽毛掉子大好玩了。告訴我,你又編什麼新歌了嗎?」

洛克王請他們三人飽餐了一頓。

第二十二章皆大歡喜

第二天,蜜蜂、喬治和弗朗科穿上小矮人為他們做的華麗的衣服,來到節日大廳。大廳裡,洛克王穿著國王的服裝,像他昨天答應的那樣,前來迎接他們。他身後跟著一群文官武將,他們手持兵器,穿著獸皮衣服,戴著頭盔,上面插著天鵝翎,走起路來一搖一擺的。其他的矮人從窗戶、通風口、煙囪洞裡蜂擁而至,悄悄地溜到長椅上。

洛克王登上一張石桌。石桌邊上擺著一排排的蠟燭、酒杯和精工細制的金盃。他讓蜜蜂和喬治過來,說:「蜜蜂,矮人國的法律規定,在我國收養的外國姑娘,七年後可以獲得自由。你在我們這兒整整度過了七年。要是我強留你,那我就是一個不法公民和有罪的國王了。在你走之前,我雖然不能娶你,但我要親自為你和你選的愛人舉行訂婚禮。我很高興能這樣做,因為我愛你勝過愛我自己。如果我還有痛苦,那它已經像一個小黑點兒,被你的幸福抹去了。克拉麗德王國的蜜蜂,矮人國的公主,把你的手遞給我。還有你,白國的喬治,給我,你的手。」

洛克王把喬治和蜜蜂的手合在一起,然後轉向大家,高聲宣佈:「小矮人們,我的孩子們,你們來作證,這兩位情人決定在地面上結為夫妻。讓他們雙雙返回地面,像勤勞的園了培植玫瑰、石竹和牡丹花那樣,培植勇敢、謙虛、忠貞之花。」

說到這,小矮人們齊聲高呼。也不知他們是抱怨還是興奮,反正是百感交集。洛克王又轉過身,給這對未婚夫婦看桌上擺的火炬、酒杯和各種美麗的金銀器皿,對他們說:「這些都是小矮人們送給你們的禮物。請收下吧,蜜蜂。這些禮物會使你想起你的小矮人朋友。這是他們送的,不是我送的。過一會兒,你就知道我要送給你什麼東西了。」

一陣長時間的沉默。洛克王極其溫存地注視著蜜蜂。蜜蜂美麗的臉龐閃閃發亮,頭上戴著一頂玫瑰花冠,倚在未婚夫的肩上。

接著,洛克王這樣說:「我的孩子們,僅僅相愛,是不夠的。還要知道怎麼相愛。當然偉大的愛情是美好的,美好的愛情是理想的。願你們的愛情既有溫情,又有力量;這兩種品德缺一不可。還要有寬容之心,讓這種愛情也有一點憐憫之心。你們年輕、美麗、善良,但你們是大人。正因為你們是大人,所以你們的愛情注定要經歷磨難。在你們的感情之中,如果沒有一點憐憫之心,那麼,你們的感情就經不起共同生活中會遇到的各種各樣的考驗。沒有這一點,你們的愛情就像節日的禮服那樣徒有其表,遮不住風雨。那些同甘苦共患難的情人,才受人愛戴。忍耐、寬刷安慰,這些都是愛情中的學問。」

洛克王停下來,渾身充滿了一種強烈而又溫柔的感情。又接著說:「我的孩子們,祝你們幸福,祝你們永遠幸福。好好地珍惜你們的愛情吧。」

洛克王講話的時候,皮克、泰德、弟格、博巴、特呂克和巴奧都趴在蜜蜂的裙子上,親吻著姑娘裸露的胳膊和手,他們懇求她不要離開。這時洛克王從腰帶上抽出一顆光芒四射的戒指,這就是那只打開水妖牢房的神戒。洛克王把它戴在蜜蜂的手上,說:「蜜蜂,請收下我手上的這只戒指。不管什麼時候,它都可以使你和你的丈夫到矮人國來。你們將會受到熱烈歡迎,得到各種幫助。回去後,告訴孩子們,不要看不起生活在地下純樸勤勞的小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