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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勢不兩立的科學(2)

第六章勢不兩立的科學(2)

大名鼎鼎的貴族居維葉在巴黎提出了絕種論。同年--實際上是同月,在英吉利海峽對岸,一個不大知名的英國人在發表對化石價值的見解。他的見解也具有持久的影響。威廉·史密斯是薩默塞特的科爾運河建築工地上的年輕監督員。1796年1月5日,他坐在薩默塞特一家馬車旅店裡,記下了那個最終會使他名揚天下的觀點。若要解釋岩石,你非得有某種並置對比的東西。在這個基礎上,你可以知道德文的那些石炭紀岩石要比威爾士的這些寒武紀岩石年輕。隨著岩層的每一變化,有的物種的化石消失了,而有的化石一直延伸到隨後的岩層。通過發現哪種物種在哪個岩層出現,你就可以計算出岩石的年齡,無論這些岩石是在哪裡。憑著他作為測量員所擁有的知識,史密斯馬上動手繪製英國的岩層圖。經過多次試用以後,這些圖於1815年出版,成為近代地質學的奠基石。(西蒙·溫切斯特在他深受歡迎的《改變世界的地圖》一書裡對這件事作了全面的記述。)

不幸的是,儘管史密斯具有敏銳的見解,但說來也怪,他沒有興趣搞清為什麼岩石偏偏以那種方式埋在地下。"我沒有再研究岩層的起源,滿足於知道情況就是那樣,"他寫道,"什麼原因,什麼緣故,那不屬於一名礦藏測量員的研究範圍。"

史密斯對岩層內情的披露,更增加了絕種論引起的在道德上的難堪程度。首先,它證實了上帝消滅生靈不是偶然的,而是經常的。這麼看來,上帝與其說是粗心大意,不如說是極不友好。而且, 還 有必要花點力氣來進行解釋,為什麼有的物種徹底滅絕,而有的物種卻順利地存活到隨後的年代。顯而易見,絕種不是諾亞時代的一場"大激流"--即大家知道的《聖經》裡的那場洪水--能解釋清楚的。居維葉作出了自我滿意的解釋,認為《創世記》只是指最近的那場洪水。上帝似乎不希望用先前不相干的絕種來分散摩西的注意力或引起他的驚慌。

因此,到19世紀初,化石勢必具有了某種重要性。威斯塔就顯得更不幸了,竟然沒有看到恐龍骨的意義。無論如何,這類骨頭在世界各地相繼發現。又有了幾個機會讓美國人來宣佈發現了恐龍,但這些機會都沒有抓住。1806年,劉易斯和克拉克的考察隊穿越蒙大拿的黑爾溝巖組。在這個地方,實際上他們腳底下恐龍骨比比皆是,他們 還 發現一樣東西嵌在岩石裡,顯然是恐龍骨,但沒有把它當一回事。在新英格蘭,有個名叫普利納斯·穆迪的男孩子在馬薩諸塞州南哈德利的一處巖架上發現了古老的足跡;之後,又有人在康涅狄格河谷發現了骨頭和足跡的化石。至少其中有一些留存至今--令人注目的是一頭安琪龍的骨頭--現在由耶魯大學的皮博迪博物館收藏。這批恐龍骨發現於1818年,是第一批經過檢驗和保存下來的恐龍骨,不幸的是,1855年之前無人識貨。那一年,卡斯珀·威斯塔去世。不過,威斯塔沒有想到的是,植物學家托馬斯·納特爾以他的名字命名了一種可愛的攀附灌木,這倒使威斯塔在一定意義上獲得了永生。植物界有的純粹主義者迄今仍然堅持把這類植物的名字寫作"威斯塔裡亞"。

然而,到這個時候,古生物研究的熱潮已經移到英國。1812年,在多塞特郡的萊姆裡吉斯,有個名叫瑪麗·安寧的傑出小女孩--當時只有11歲、12歲或13歲,取決於你看的是誰寫的故事--發現一塊5米長、樣子古怪的海生動物化石,嵌在英吉利海峽岸邊一處陡峭而又危險的懸崖上。這類動物現在叫做魚龍。

安寧就這樣開始了她不同凡響的一生。在之後的35年裡,安寧採集化石,並把它們賣給遊客。(人們普遍認為,她就是那首著名的繞口令《她在海邊賣貝殼》的原始素材。)她 還 發現了第一塊蛇頸龍(另一種海生動物)化石以及第一批最好的翼手龍化石中的一塊。嚴格來說,這些都不是恐龍,但也沒有多大關係,因為當時誰也不知道什麼是恐龍。只要知道世界上生活過跟我們現在所能看到的完全不同的動物,這也就夠了。

安寧不僅善於發現化石--顯然她在這方面是無與倫比的--而且能小心翼翼地、完好無損地把化石挖出來。要是你有機會去參觀倫敦自然史博物館的古代海生爬行動物館,我勸你不要錯過這個機會。只有在這裡,你才能欣賞到這位年輕女子使用最簡單的工具,在極其困難的條件下,實際上是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所取得的巨大而又出色的成就。光挖那塊蛇頸龍化石她就耐心地花了10年時間。安寧沒有受過訓練,但她也能為學者們提供像模像樣的圖片和說明。但是,儘管她具有這等技能,重大的發現畢竟是不多的,因此她一生的大部分時間是在極度貧困中度過的。

在古生物學史上,很難想得出 還 有誰比瑪麗·安寧更不受人重視,但實際上 還 有一個人的情況跟她差不多。他叫吉迪恩·阿爾傑農·曼特爾,是蘇塞克斯的一名鄉村醫生。

曼特爾有一大堆不足之處--他虛榮心強,只顧自己,自命不凡,不關心家庭--但再也找不出一名像他這樣投入的業餘古生物學工作者。他 還 很有運氣,有一位既忠心耿耿又留心觀察的太太。1822年,他去蘇塞克斯農村出診的時候,曼特爾太太正順著附近的一條小路散步,在一堆用來填平路面凹坑的碎石裡發現了一樣古怪的東西--一塊弧形的棕色骨頭,大約有小胡桃那麼大小。她認為那是一塊化石。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對化石很感興趣,便拿給了他。曼特爾馬上看出,那是一顆牙齒的化石。稍加研究以後,他斷定,這是一顆動物牙齒,那種動物生活在白堊紀,食草,爬行,體形龐大--有幾十米長。他的估測完全正確;但他的膽量也真夠大的,因為在此之前,即使在想像中,誰也沒有見過這樣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