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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我要幹一票大的!

  洪大這個人,一看就是個老油條,被我這麼一壓制,立馬求饒道:哎喲喲,輕點輕點。金子我讓洪二拿著了,我現在找洪二要過來,你看行嗎?
  我鬆開了手,末了又踹了他一腳,說:我在明月酒樓等著你,一個時辰之內,給我送過去!
  隨後,我騎上馬,帶著小姑娘離開了,這一次我直接帶著小姑娘買了一口好棺材,好好的安葬了她的父親。隨後我說:等洪大把金子給你了,你就帶著金子好好生活吧。
  小姑娘站在我的旁邊,抬頭看了我一眼,又低頭看著馬蹄子,喃喃的說:洪大不會放過我的。
  我一愣,隨後也覺得是這麼個道理,我在這的時候,洪大可能會歸還金子。等我走了,洪大可能就不止是單單要金子那麼簡單了。
  看著遠方的夕陽,我歎了口氣,說:那你跟我去京城吧,願意嗎?
  她呆呆的望著我。可能從來不知道京城是什麼地方,但她根本就沒有多想,直接點頭,說:我跟著你走。
  在她的認知裡,她已經賣身給我了,她覺得她就是我的貨物,一切都得聽我的。
  但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紀裡,我生活在一個注重人權的國家裡,我不覺得我買了她這個人,我只知道我幫助了她,就這麼簡單。
  戴著這個小姑娘回了明月酒樓。我讓店小二打了兩盆熱水,隨後給店小二了五兩銀子,讓他出門幫我買一套奢華點的女裝,同時又吩咐了一句:剩下的錢都是你的。
  這會不忙,店小二屁顛屁顛的跑了出去,我站在門口,靜靜的等候著那小姑娘洗漱,等小二買回來了衣服,我讓老闆娘送了進去。
  有句話叫做,人靠衣裝馬靠鞍,這是一點都不錯的,此刻的小姑娘,洗漱之後穿上一身華貴的衣服。看起來就完全是個大家閨秀了。
  我笑著說:你還是很有氣質的,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她可能第一次穿這麼華貴的衣服。有些不太適應,此刻小聲說:我叫梅花,爹爹叫我梅兒。
  我嗯了一聲,說:走吧,我們需要連夜趕往京城了。
  這個事情不能耽誤,我一定不能讓文刀凌雲趕在我前邊進宮當了錦衣衛,那樣的話,我的任務就危險了。
  等我帶著梅兒下了樓之後,還沒來得及出明月酒樓,忽見外邊一大隊人馬快速的飛奔過來,到了酒樓門口,那一群裝束看起來像是官差一樣人,手持腰刀,振聲喝道:劉明布何在!?
  店老闆哪見過這架勢啊,立馬嚇的哆哆嗦嗦,唯唯諾諾的說:官……官老爺,這……怎麼回事啊?
  「滾一邊去!」帶頭的官差,直接一腳將店老闆踹翻,正準備上樓的時候,我擋在了他的面前,說:我就是劉明布!
  那傢伙盯著我上下打量一番,冷哼一聲:給我帶走!還有這小丫頭,一併給我押走!
  我很納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等我和梅兒一起被押回官府的時候,縣令一拍驚堂木,讓我跪下的時候,我才知道終於發生了什麼事。
  別的不說,我看到了一臉惡毒的洪大,站在縣令旁邊的樣子,我就知道,如今這個時代,官匪勾結,把持整個地方的勢力,可以說是黑白通吃!
  那縣令的下巴上,長了一個大瘊子,瘊子上還有一撮黑毛,看長相就像那種天生的貪官。
  我咬著牙,說:憑什麼給你跪下!
  這話說的,整個堂上的人都愣住了,自古以來,跪拜官老爺,那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我從二十一世紀來的,我跪天跪地跪父母,除此之外,我是不會給任何人下跪的。
  最為關鍵的是,我做錯事了嗎?我根本沒錯,這是洪大跟本縣縣令勾結在一起,準備收拾我。
  而這一刻,我也終於知道洪大為什麼在這個鎮子上可以橫著走的原因了,能跟縣令混成這種關係,那可真是一方惡霸了。
  我歎了口氣,這個地方的腐敗已經不是一般的嚴重了。
  「藐視公堂,來人啊!先給我打五十大板!」縣令一拍驚堂木,兩旁的衙役這就過來把我按到地上,我豈能束手就擒?等衙役上來的時候,我一個箭步衝上去,直接竄到了縣令的旁邊,振聲喝道:貪官!你眼裡還有沒有王法了!是洪大先強搶別人的金子,所以我才動手的!
  我竄的很快,等大家都反應過來的時候,縣令已經被我掐住了脖子,他急忙求饒道:誒誒誒,好漢饒命,好漢莫慌,這事,容我細細調查一下。
  隨後,縣令伸手撫了撫官帽,象徵性的問洪大:你是否搶奪那民女的財物啊?
  一聽這語氣,不等洪大回復,我就直接掐住了縣令的脖子,怒聲說道:別他媽給我裝腔作勢了,知道你們都是一夥的,今天老子把話放這了。讓我走,大家都沒事,不讓我走,今天誰都別想有好下場。
  外邊救駕的人已經將整個公堂圍了起來,看熱鬧的老百姓早就嚇傻了,可能這千百年來,我是第一個敢衝上公堂去掐縣令脖子的。
  在古代,王權就是一切。
  我這種做法是藐視王權,是要誅九族的。
  但我特娘的是一個人來這裡的,九族都不在,愛咋咋地。
  縣令好聲好氣的說:哎呀,好漢啊,你聽我說,這事吧,可大可小,你說是不?這樣吧,這事就這麼過去了,你該幹什麼就幹什麼去,如何?
  我嗯了一聲,鬆開了手,說:這樣就最好了。
  等我下了公堂,拉著梅兒的手離開之時,剛走到門外,忽然縣令一拍驚堂木,大聲吼道:來人啊!弓箭手,刀斧手準備!
  「嘩嘩嘩!」整個院子裡的弓箭手,整齊一致的將手中的弓箭拉成滿月,一旦鬆手,立馬就能讓我射成刺蝟。
  除此之外,衙役之中還有一對刀斧手,正在外圍準備進攻,不過看這架勢,已經不用他們了,光這幾十個弓箭手就足以讓我射穿了。
  縣令咬著牙,此刻怒火三丈,他直接一隻腳踩在椅子上,大聲罵道:何處而來的刁民,竟然威脅本官,殺無赦,放箭!低以嗎血。
  縣令說話之時,扔出一隻令牌,當令牌落地的一剎那,我立馬摟住了梅兒,用自己的身軀將她包裹的嚴嚴實實。
  一瞬間,五六十支弓箭嗖嗖而至,射進我的身體裡,插在我的腎臟中,但大多數都被無主神骨給抵擋了下來。
  我咬著牙,只覺得身上痛的快要沒知覺了。
  僅僅攻擊了這一波,我身上就插滿了箭矢,但我仍然是站直了身子,嘴角流著血,冷聲笑道:天下間若都是你這樣的縣令,百姓又何來幸福之說,何來安居樂業之說,你這種縣令,只會魚肉百姓!
  縣衙裡所有的人,包括外邊看熱鬧的老百姓都嚇到了,背上插了五六十支箭,身上的衣服被鮮血染紅了,但仍然站得筆直,說話聲底氣十足,這讓縣令都難以相信。
  如果按照常人來說,受這樣的傷,那沒得講了,肯定早死了。
  此刻我一步步的朝著縣令走去,每走一步,地上都會拖出一條長長的血跡,縣令大驚失色道:攔住他!攔住他!刀斧手,刀斧手快上!
  我決定了,我劉明布,今日必殺這個縣令!哪怕以後遭受天下的追殺,我也要殺掉他,這種人,活他一條命,就有數不盡的百姓受折磨,他必須得死!
  刀斧手衝了上來,還沒來得及動手,我大喝一聲:這縣令是什麼樣的人,想必你們比我清楚,你們護著這樣的狗官,還有良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