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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章 屎啊!

  乞兒冷笑一聲,走到老三的屍體旁,輕輕說道:「人吶,這輩子永遠要記住,千萬不能自大,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吶,就不要心存幻想,你看我啊,都是等你死掉之後再跟你講這些大道理,雖然你聽不到了,但我說了,我爽,就完了,多簡單!」
  乞兒晃動一下手臂,這一次自己還真是累得不行。
  然後走到諸葛平雲的屍體旁邊,在他身上一陣翻找,結果讓乞兒有些失望,這個傢伙平日裡就仗著自己的身體素質過硬,竟然幾乎不帶什麼東西,法寶啊,財務啊,竟然什麼都沒有。
  「奶奶的,這世上出門不帶身份證的人,果然……要麼就是窮困潦倒的傢伙,要麼就是一方大佬啊。」
  真的是身上連個錢包都沒有帶。
  不過要說唯一特殊點的東西,就是他貼身放著的一個小匕首,算是小刀,刀鞘和刀柄上面都鑲嵌著寶石,按開繃簧抽出小刀,發現刀身漆黑刀刃油量,很難想像它是某種金屬做出來的。
  尤其是刀身和刀柄之間還是有細微的縫隙,不管是這刀柄和刀鞘,跟這刀身本身好像就不是一套的東西,互相之間有些突兀。
  關於刀劍,有兩種是否珍貴的判定標準。
  對於江湖上的人來說,珍貴的是刀鞘刀柄!是的,明明是刀口上舔血的傢伙,明明應該對神兵利器有很高追求的傢伙,其實在意的反倒是裝飾品而已。
  這就是因為越是江湖人士,越是使用刀劍的次數多,就會造成刀身容易壞掉的問題,再好的刀劍,面對大力劈砍之下,經常對拼之下,也會變得殘缺,甚至無法使用。
  而刀鞘象徵著身份財富,刀柄則是使用便利,握著習慣。
  只有哪些皇親國戚才會對刀刃有極高的追求,甚至經常的更換裝具而保留刀刃,這是因為他們是真心不用刀劍的。
  所以這把小刀給乞兒帶來的感覺……很奇特。
  因為如果單獨想要美觀的話,這刀身的外觀真的配不上那些寶石的裝裱。
  總有人說,刀劍看起來普普通通最好,外面太多的裝飾品,太多的鑲嵌,就失去了刀劍的魅力,甚至看起來有些像是暴發戶,土包子一樣。
  但實際上……說出這些話的人往往才是土包子,跟暴發戶的相同點都是沒見過市面,跟暴發戶的不同點,是沒有錢。
  真正好的裝具,那種珍貴的,奢華的,經過大師們精心設計精心雕刻鑲嵌的,它們的美是動人心魄的,可以低調的奢華,可以極盡華麗,可以誘發一切人們對於美的渴望,甚至上面還會有一些含義,能體現出它們或者傳統或者古樸或者華貴的核心價值來。
  一件東西用料精貴,自然不可能是簡簡單單的材料或者寶石的堆砌。
  這柄小刀也很美,上面每一顆寶石都有它的意義,上面每一道雕刻都有它的靈魂。
  若是在其他人看來,這黑色的刀身是配不上這個裝具的。
  但在乞兒看來,這套裝具其實是配不上這個刀身!
  乞兒深吸一口氣,將小刀舞起來,然後就一刀砍向旁邊的石頭……
  嚓的一聲,石頭直接變成了兩半,切口出光滑如鏡。
  「這……這怕是砍在諸葛平雲的身上,都能把他給輕易捅個窟窿吧?這個傢伙,怎麼會隨身攜帶可以傷到自己的刀子?」
  乞兒覺得奇怪,並且……總覺得有些不太好的事情要發生,就直接將諸葛平雲的衣服全部給脫光,然後上下左右仔細查看著每一個部位。
  就在後腰上的部位,乞兒發現了一條被隱藏的很好的割痕,遠遠的看著,就像是隨便被劃了一刀,然後又長好了一樣,就是一道再普通不過的小傷疤。
  乞兒眼睛卻猛地亮了起來,趕忙將黑刀抽了出來,在他皮膚上刮了一下,就刮下一層黃色的油脂,如同女人的化妝品,將實際的傷口給掩蓋起來,弄得好像很輕,實際上少了這層覆蓋,疤痕面積瞬間大了不少,甚至上面還有一些很粗糙的縫合痕跡。
  乞兒用刀子沿著那道縫合痕跡將傷口挑開,沒想到裡面的傷口竟然比外面的還要大,甚至裡面還有些感染,有一些黃色的膿水。
  他現在死了,自然是感覺不到什麼疼痛,但他活著的時候吶?身體中有傷,並且開始發炎,那種痛苦又豈是簡簡單單就能忍受住的?
  怪不得他的脾氣變得這麼火爆,一般人如果一直偏頭痛的話,也會變得喜怒無常,因為那種長時間的疼痛特別的折磨人!
  但為什麼?
  諸葛平雲是什麼人物?諸葛家未來的家主!家裡人怎麼會讓他受傷,並且……他想要受傷都很難!
  再加上這種縫合技術是怎麼回事?就算是最差的獸醫,縫合傷口都要比他身上的好。
  乞兒看了一眼手中的黑刀,一下子……就全明白了!
  能夠傷到他的,就是他自己,而且隨身帶著凶器,為的就是可以把自己的身體割開,再自己對著鏡子親手縫合上,加上化妝品的掩蓋,沒人知道這道傷口,也沒有人知道他往自己的身體裡面……到底埋了什麼東西!
  現在這一切都放在乞兒的面前,乞兒冷笑一聲,伸手將他的傷口扒開,手指伸進去,在泥濘中尋找。
  「嗯?」
  不一會,就找到了一個球形的東西。
  拿出來一看,那是一個鉑金的球,表面幾位光滑,一絲劃痕都沒有。
  乞兒一眼就能看出來,這是激光切割技術。
  鉑金,加上激光切割,為的就是讓鉑金變得極為光滑平整,表面上就不會有太多的細菌病毒,讓人第一個想到的,其實並非是鑽戒,而是人造心臟!
  這是現代科技,唯一幾種可以很長時間放在身體中的東西。
  有這個,證明諸葛平雲想要把它埋在身體裡面很久很久。
  用力一捏,鉑金球就變形了,裂開一個口子,從裡面透出一個黑色的小球。
  乞兒一看這小球,瞬間就樂了。
  這跟自己從古墓中拿出來的玲瓏球當真是一模一樣,甚至就是一個東西!
  「咦?」
  看著手裡的小球,正高興的乞兒突然意識到一件特別重要的事。
  那就是……諸葛平雲身體中藏著的秘密,有多少人知道?是只有他自己,還是有別人也知道了?
  能夠讓他這麼費心費力,甚至平日裡忍受著巨大的痛苦也沒有去醫院或者找個醫生來看一下的事實,乞兒知道這件事真的很嚴重!
  因為如果事情不太重要的話,他還可以綁票來一個醫生,然後讓他給自己手術,然後事後再殺了他滅口,皆大歡喜。
  這雖然殘忍,但不排除是一個極好的辦法。
  可是諸葛平雲沒有用!
  為什麼?不是因為他善良,正好相反,他是十分邪惡的傢伙,為了一點東西,甚至可以把一個家族給弄滅嘍。
  不這麼做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這件事太大了,大到哪怕是一丁點的可能性諸葛平雲都不想留。
  如果殺人滅口被發現,其他人就會去想為什麼他要滅口一個醫生的事。
  發現,再查,再確認到底是什麼事……
  其實諸葛平雲這麼做了,被發現的幾率卻連萬分之一都沒有。
  可是即便是這樣,他還是寧可忍受著無窮的痛苦,也不讓這萬分之一的概率出現!
  乞兒的臉一下子苦了起來。
  站起身,左右看了看……
  嗯,那是自己三昧真火燒過的痕跡,而且諸葛家都知道他是追著自己過來的,那麼只要在這裡沒有看到乞兒的屍體,那麼這裡所有的黑鍋就都會由乞兒來背。
  深吸一口氣,乞兒招出三昧真火,將諸葛平雲的屍體燒了。
  沒了生命的身軀,明顯沒有之前那麼堅硬了,很快,火光就將他的屍體燒成了灰。
  乞兒再三確認之後才點了點頭,說道:「即便他們會認為我殺了諸葛平雲……嗯,也不能讓他們發現,我拿走了諸葛平雲身上的東西……該死,我後悔從他背後挖東西出來了,當真是黃泥落褲襠,不是屎也是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