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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妖樂谷

  我愣了愣,不禁一陣臉紅,笑道:「我只是覺得我們以前見過。」
  「哼,你們男的都喜歡這麼說,老娘可不會上你的當,你個小赤佬。」野雞妖冷冷道。
  雖然不知道野雞妖想到哪去了,但我也沒在意,對妖,我倒是一點想法都沒有。
  剛這麼想的時候,迎面走來一個穿著綵衣的女孩,看起來約莫十五六歲,頭上沒有頭髮,只有一頭的鵝黃色的羽毛。
  不過,這些雖然奇怪,但女孩出落的很可愛,五官和人無異,卻有一雙能把人萌化的大眼睛。
  「你們兩個去巡山,咋會把一個人類給帶到這來了,難不成你們想公然違反妖樂谷的條例?」綵衣女孩聲音很冷,只是看了我一眼,我就能從她的眼裡看出深深的厭惡感。
  「百靈妹子,不是我們想違反條例,是這個人類說他認識阿七大人,所以我才帶他來這的。」那野雞妖連忙解釋道。
  「是啊是啊,是這樣的。」一旁已經變成了人形的野豬妖也應和道。
  聽到野雞妖稱呼那個綵衣女孩為百靈,我有一種特別熟悉的感覺,只是想不起來在哪聽到過。
  女孩聽他們兩個說完,走了過來,兩隻大眼睛幾乎離我只有二十公分的距離,而且眼睛裡面滿是冷意。
  「如果你有啥不好的企圖,我一定會親手殺了你。」綵衣女孩冷冷說道。
  我實在想不通為什麼這麼可愛的一個女孩,性格會這麼冷漠。
  說完這句話,綵衣女孩就離開了。
  看到這,野雞妖終於鬆了一口氣,然後冷冷對我說道:「走吧。」
  我點了點頭,便繼續跟著野雞妖和野豬妖向前走去。
  一路上,幾乎所有人,哦,不對,幾乎所有妖看我的眼神都有些仇恨還有冷意在裡面。
  如果不是野雞妖和野豬妖在我旁邊,很有可能我就會被這些妖群起而攻之了。
  一直走到了那條冒著熱氣的小河盡頭,我才看到,這條河的盡頭,是一個從山體裡面噴出來的噴泉,噴泉冒著陣陣熱氣,而流出來的水,則順著這條河往山谷下游流去。
  怪不得剛才看這裡雲霧繚繞的,原來是有一個類似於溫泉的東西。
  在這雲霧繚繞間,我看到噴泉左右兩邊有兩座向山體裡面鏤空的建築,左邊的,寫著兩個篆體字,紅樓!右邊的,也寫著兩個字,狗廟!
  看到這兩個建築,我的記憶頓時飛回了十年前,那些與這些妖相遇的日子。
  不用說,紅樓自然不是苟七的地方,旁邊的狗廟,一定就是他的窩了。
  剛這麼想著,野雞妖和野豬妖便帶我來到那座名為狗廟的建築前。
  這座取名『狗廟』的建築建築風格與寺廟無異,只是沒有圍牆。
  狗廟的大門敞開著,從外往裡面看,可以看到足足有數十隻穿著黑色袈裟的妖在裡面盤坐著,在正中靠近神龕的位置,有一個年輕男人,眉清目秀,而且皮膚白皙。
  乍一看去,和人並沒有區別,只是仔細看時,才會看到,年輕男人的頭上有兩隻毛茸茸的耳朵,根本不是人的耳朵。
  這個年輕男人,也披著黑色袈裟。
  我笑了笑,苟七這十年,一點都沒變啊。
  也許正因為苟七是狗,所以聽覺和嗅覺都很靈敏,我剛剛來到門口,苟七就睜開了眼睛。
  看到我的一刻,苟七微微有些詫異,隨後又仔細看了我兩眼,眼睛裡面,頓時露出了一絲欣喜,但還是有些不是太肯定的搖擺。
  苟七站了起來,輕手輕腳的走了出來。「這種味道,不會錯了,你是霍劫!」
  苟七走到我跟前的時候,會心一笑。
  「還以為你不會馬上就認出我來,沒想到只靠鼻子就知道是我了。」我笑道。
  「阿七大人,你真的認識他?」野雞妖有些愣愣道。
  「不僅是我認識他,你也應該認識,還記得十年前闖進我們聚落被錯認為千年狗妖的小孩嗎,就是他了。」苟七說道。
  聽到苟七這麼說,野雞妖頓時臉一紅,看向我的眼神中充滿了憤怒還有尷尬。
  「好了,這裡已經沒你們的事了,如果沒啥其他的事,就去巡山吧。」苟七又對野雞妖和野豬妖說道。
  見苟七這般說,野雞妖和野豬妖便從這裡離開了。
  「這裡不是說話的地方,我帶你去茶樓。」野雞妖和野豬妖剛剛離開,苟七便笑道。
  我點了點頭,茶樓自然是最好的聊天地方。
  見此,苟七便帶著我,一路來到了離狗廟最近的一座石橋橋頭,那裡,有一家茶樓。
  茶樓形狀四方,建築材質基本上都是用木頭做成的,一共有兩層。
  看到這種結構的建築,我卻並不陌生,隱隱約約記得,曾經跟黃三在望鄉縣妖村裡,也見到過同樣的建築。
  茶樓的招牌旗子上,用篆體字寫著「年家老字號茶樓」。
  剛進去,就有一個皮膚很是光滑的中年男人迎出來,男人的皮膚不白,顯得有些黑黑的,不過稍顯滑稽的是,男人穿著一身青色的馬甲和灰色長衫,而且嘴唇上還有兩道彎曲的鬍鬚。
  看到這個中年男人的第一眼,我還是有些熟悉的。
  中年男人一看到我,眼睛裡面立馬滿是警惕和厭惡。
  「苟七,你咋帶一個人類進來了?」中年男人有些氣憤道。
  「年叔,這小子是人類不假,可人類也分善惡不是,我們就來喝喝茶,喝完茶馬上走。」苟七陪笑道。
  「這可是你說的,喝完茶給我馬上走。」
  中年男人似乎看在苟七的面子上,才讓我留了下來。
  這一次跟妖類接觸,跟十年前有很明顯的不同,不過,十年前是因為我用狗骨頭遮掩住了自己的氣息,而現在,我基本上是以人類的面目示人。
  這種結果,其實還沒來我就已經知道,畢竟,當年去雀婆婆那的時候,我已經瞭解到妖為什麼那麼恨人了。
  我們喝茶的地方,在二樓臨窗的位置,從這裡看去,能看到這裡的街景。
  十年前的這一幕再現,讓我有些恍如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