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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九十四章 地階不如狗,天階滿地走

    恢復了前世的記憶,雲若風自然是想起了他前世的妻子鄧嬋玉。
    前世的他,身材矮小是一個侏儒,鄧嬋玉嫁給他的主要原因,是為了保全她的父親三山關的總兵鄧九公。
    但古代的女人講究的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那怕土行孫的身材矮小,相貌醜陋。在嫁給了土行孫之後,鄧嬋玉還是恪守她作為妻子的本分,全心全意的去對待土行孫。
    土行孫能夠娶到一個像鄧嬋玉這樣美貌如花的女人,自然是會把她捧在手心,放在心口去對待。
    這樣時間一長下來,土行孫和鄧嬋玉的感情就越來越深。
    其實鄧嬋玉之所以會中了高蘭英的太陽神針,被高蘭英一刀砍成了兩段,就是因為她在這個時候已經得知了土行孫的死訊。她已經沒有了繼續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心思的緣故。
    可是雲若風雖然已經恢復了他前世的記憶,但人海茫茫,叫他如何去尋找他前世的妻子鄧嬋玉?
    也不知道鄧嬋玉是否已經轉世?
    也不知道鄧嬋玉輪迴轉世之後,是不是會和他一樣恢復前世的記憶。會想起她前世那個醜陋而又矮小的丈夫?
    前世的鄧嬋玉嫁給他,並不是心甘情願的,那在這一世,如果他們兩個有緣相認。鄧嬋玉還願意嫁給他嗎?
    看著我抱著陳婉秋的身影走進了玉華小區三單元,消失在了他的視野之中,雲若風一時間感慨萬千,腦海之中閃現了許多念頭。
    但最終卻沒有任何頭緒,雲若風只能無可奈何的發出了一聲聲的長歎。
    “唉!”
    當天晚上,雲若風在找不到別人的情況之下,拉著李琛喝了大半夜酒,但我和陳婉秋卻因為又一次要分別的緣故,整整的一個晚上,都在一起抵死的纏綿。
    我只恨不得像萬古不滅金身一樣,把陳婉秋融入到我的身體,讓她永遠永遠的陪伴著我。
    當然,這肯定是不可能的,當東方升起了魚肚白,太陽從地平線上浮現之後,縱然是身體疲憊不堪。陳婉秋卻從我的懷裡掙脫了開來,默默的穿上了衣服,開始梳妝打扮。
    我完全能夠理解陳婉秋,因為即便是明知道今天要跟我分離一段時間,她也要把她最美的形象留在我的記憶之中。
    就這樣,在陳婉秋梳妝打扮之時,我也默默的穿上了我的衣服。
    接下來我給曾夢倩打了一個電話,告訴她我今天要帶她去洞天福地,而在這洞天福地之中,她會變的更加強大,會更加接近我們。
    最關鍵的一點,她很有可能會在洞天福地之中破解了她經常做的那個夢的秘密。
    甚至很有可能會在洞天福地之中找到她在夢中所夢到的那個男人。
    被我這樣一說,曾夢倩自然是不會拒絕我,可以說曾夢倩是無比的激動和興奮,如果說能給她插上一對翅膀的話,她只恨不得飛到洞天福地去。
    不過曾夢倩不可能會告訴他的家人,說她將要去一個世外桃源,如果她這樣說了,她的家人肯定會以為她瘋了。
    在偷偷的給他的家人平時喝的水裡和飯菜裡面加了一些我給她的靈丹妙藥之後,她的家人的身體體質得到了極度的改善,就算是他七八十歲的爺爺奶奶,再活個二三十年都不成問題。
    所以曾夢倩告訴她的家人,說她要被公司派去出差,很有可能會兩三個月到半年才能回家。
    而且因為出差的那個地方比較偏僻的緣故,她很有可能和家裡的聯繫會比較少。
    曾夢倩的家人以為是因為在曾夢倩的婚事上給她施加了過多的壓力,才會讓她產生了逃避心理,才會選擇去一個比較偏遠的地方出差。
    為了留住曾夢倩,曾夢倩的父母向曾夢倩做出了承諾,說他們以後再也不會管曾夢倩的婚事,但曾夢倩卻並沒有給她的家人做過多的解釋,只是態度堅決的一再強調,這次出差她必須去。
    最終在無奈之下,曾夢倩的家人只能答應了她。
    當曾夢倩給她的家人做好了思想工作,收拾好了行李之後,就到了我們出發的時候。
    莎莎平時和曾夢倩在一起的時候,是以一個活人的形象,曾夢倩的閨蜜的身份出現在曾夢倩的家人眼中的,但這會兒她要跟我們一起坐飛機去長沙,她就只能化身為陰氣,隱匿了身形。
    因為陳婉秋對我一直帶著那塊心形掛墜很不滿意,所以我乾脆把那塊心形掛墜給了曾夢倩,讓她帶在身上,作為莎莎的棲身之地。
    按道理說我給一個女孩子送心形掛墜肯定不合適,曾夢倩也不會接受。但我卻是當著陳婉秋的面送給了曾夢倩,而且還以這個掛墜是莎莎的棲身之地的名義送給了曾夢倩,這就讓曾夢倩無法拒絕我了。
    但當曾夢倩帶上了掛墜,莎莎鑽進了掛墜之中時。陳婉秋的臉上卻浮現了一臉陽光燦爛的笑容。
    我把這個掛墜送給了曾夢倩,說明我和秦楚楚之間,已經徹底的斷了關係,這是陳婉秋最為欣慰的事情。
    接下來我和雲若風,曾夢倩還有蛋蛋坐上了飛往長沙的飛機,我們打算通過天道門的出入口進入洞天福地之中。
    飛機是中午十一點起飛的,等到了長沙之時,差不多是下午兩點的樣子。
    要是只有我和雲若風蛋蛋三個,我們早就發動了縮地成寸之法,恐怕最多只需要兩個小時,就可以到洞天福地的出入口了。
    但有曾夢倩在,為了照顧到她,我們就只能用以前的老辦法了。
    在機場包了一輛專門跑長途的那種私家車,我們就直奔洞天福地所在的那個位置而去。
    下車後在崇山峻嶺之中穿行了上百里的山路,等到我們四個抵達洞天福地的入口處之時,天色早已經黑了下來。
    把守入口處的天道門三家十派的人認出了我的身份,客客氣氣的放我們進入了洞天福地之中。
    不過因為曾夢倩的實力還沒有突破天階,只能讓我背著她穿過了洞天福地出入口處的陣法。
    曾夢倩雖然清純而又保守,至今連一個男朋友都沒有談過,但她畢竟是現代社會的女孩子,在把我當成了一個值得尊敬的朋友的情況之下,她倒是大大方方的讓我背著她進入了洞天福地之中。
    和每一個人一樣,雖然進入洞天福地之時,夜色已經降臨。看不清洞天福地之中那美輪美奐,如同仙境一般的景色,但當呼吸到那充滿著香甜味兒的空氣之時,曾夢倩還是情不自禁的發表起了感慨。
    “這地方。可真是太美了!”
    “將來有朝一日,我一定要把我的父母,把我的家人接到這裡來,讓他們在這裡居住。一定能多活好幾十年。”
    聽到曾夢倩這話,我和雲若風相顧對視了一眼,其實我們兩個又何嘗不想呢?
    如果將來有一天,滅世大劫能夠安然度過。我們每一個人都達成了自己的心願,那我們肯定會把自己的親人接到洞天福地之中,過神仙一般逍遙的日子。
    當天晚上,我們並沒有連夜趕路,考慮到曾夢倩她目前只是一個普通人,我們就在洞天福地的出入口附近搭了兩座帳篷休息了一個晚上。
    從第二天開始,我們四個白天趕路,晚上休息。用了足足有半個月的時間,才趕到了聞人傾城在出發之前和雲若風約好的地方。
    這個地方在幽冥森林東部,緊挨著幽冥森林,是一座比較小的城市。
    但因為天帝殿的現世。當我們進入這座小城市之時,竟然發現在這座只有幾十萬常住人口的小城市裡面,馬路上隨便碰到一個人,基本上都是天階高手。
    所謂地階不如狗,天階滿地走,足以形容這個小城市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