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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討好

  在現代人來說,剃個頭那是無所謂的事情,但古人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古人對於頭髮是非常重視的,甚至,頭髮就可以代表一個人的生命,在古時候,就不是沒有過割發代死的例子。
  而裹腳這個習俗流傳的更久,相傳南唐李後主的嬪妃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
  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窅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窅娘跳舞跳的好,自然大受寵愛,上行下效,一些上層的婦人也開始效仿,到了北宋普及開來。不過宋、元時期裹腳之風雖然盛,但裹的並不嚴重,一些勞動婦女根本就不裹。只不過歷史也不知哪個環節出了岔子,到了明清,就要求三寸金蓮。
  三寸金蓮的裹法,直接將腳給廢了,跑兩步路都喘,更別說下地勞作了。也有人笑稱,大概是明清的國力較盛,所以才敢這麼裹,宋元以前,戰爭頻繁,勞動力緊缺,哪裡敢讓婦女纏足。
  言歸正傳,卻說清軍入主中原,要求剃頭髮、留辮子廢纏足,頭髮對於古人來說特別重要,自然有人反抗,但反抗者,就得抓起來坐牢,所以最後不得不剔頭。
  但到了女人這兒,卻犯了難了,女人們一聽說不讓裹腳,不同意,你非不讓裹?那我就自殺!當時自殺的人太多,後來不得不廢除了這一條禁令,所以那時候有了『男降女不降』的說法。
  由此可見,中國古人的洗腦能力多麼強大,明明是有好處的事情,在畸形美的洗腦模式下,女人們反而因為不讓裹腳鬧自殺。後來更絕,連滿洲的男人也被同化了,紛紛要求自家女人跟著裹起腳來。
  再到後來八國聯軍進城,清末民初,在明清兩朝積累的盛世被推翻下,在打仗打的民不聊生,而女人卻無法勞作,跑幾步路都會摔倒的情況下,孫中山才下了禁纏足的命令。
  在當時的西方文化衝擊以及勞動力緊缺的社會現實下,終於沒有人纏足了。
  當然,男人中也有因為辮子自殺的,司鬼劍的主人便是其中之一。按照現在的想法來看,為了個頭髮就自殺,實在很傻,但在當時,卻是一種很有節氣的表現。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你剔我的頭髮,就相當於在拿鞭子抽我們的列祖列宗,這是奇恥大辱!
  所以,司鬼劍的主人因為不剃頭而自刎,是非常有氣節的舉動,也是一種大孝順。
  所以,司鬼劍,是一柄氣節之劍,相傳此劍劍下亡魂無數,其主又是忠節烈士,因此劍帶正氣,能司劍下群鬼而殺人,因此有『司鬼』之說。此劍在家能鎮宅,出劍能殺鬼,只是刀鞘不知所蹤。
  這看起來本就是一柄平平無奇的古劍,但加上這麼一段兒由頭,頓時就顯得神秘莫測起來。怪不得古玩店那個獨眼當時跟我說,要想賣的起價,就一定要有個由頭,古玩古玩,古物圖的就是個玩,一件死物能受人追捧,往往不是物件本身的材料做工,而是它背後的『由頭』。
  司儀講完後開始競價,第一個喊價的居然是傅楠,我大為意外,難道他竟然是衝著這把劍來的?
  在傅楠之後,又有人接著競價,但傅楠非常奇怪,一般拍賣,叫價都是慢慢往上加,而姓傅的是每叫一次加十萬,顯示出了勢在必得的決心。很快,周圍的人弄清楚他的狀況,知道這人是要定了,便也沒再繼續往上加,最後以底價成交了。
  等到看完最後一場拍賣,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小時,剛好到飯點。會所有提供晚飯,但來這裡的人都不缺那頓飯吃,拿了東西,就各自回家了。拍賣的錢,會所會自動打給我,因此交了單後,我就打算走人。
  臨出門時,剛好和姓傅的撞上了,我原以為他會找我的茬兒,沒想到他卻是什麼也沒說,只遞給我一個陰狠的笑容,便駕著他那輛拉風的豪車走了。
  我心裡一沉,這姓傅的,為了那麼點小事就找人弄殘我,今天我和他這一頓架,梁子結的不小,他家裡又是混黑道的,只怕會下殺手。
  我還沒進事務所的時候,總以為生活就像新聞上一樣,被人殺害的人,總會被警察找到。但自從接觸了這一行,我才發現,這個世界上,很多失蹤的人,最後是連屍體都找不到的。
  他們或被仇殺。
  或被劫殺。
  而行兇者手段高超,將屍體處理的好,讓人根本找不到。只要找不到屍體,就不能判定為死亡,在警察局,就只能掛在失蹤案件上。所以,很多的失蹤者是不是真的失蹤了呢?
  不,不是。很多失蹤者其實早已經被人給害死,只不過死的連屍體都找不到而已。
  以傅楠的勢力,如果他想讓我『失蹤』,恐怕不是什麼難事。
  想到此處,我不敢再外面多留,連忙打車回了事務所。
  我沒想到,傅楠居然也回事務所了,而且他自己開車的,所以先我一步到了。此刻,他拍下來的那柄劍,正在周玄業手裡。姓傅的看見我,詭異的笑了笑,沒吭聲。
  我心裡冒出了一個不好的猜測。
  果然,這個猜測下一秒就實現了。只見周玄業一邊目不轉睛的把玩著手裡的古劍,一邊讚歎出聲:「早就聽聞司鬼劍的大名,沒想到今日能得見。」
  傅楠立刻彎身笑道:「周哥,你別把我當外人,這劍你就笑納了吧。」
  我知道周玄業是使劍的,劍就掛在事務所客廳裡,如果接長活的時候,就會被他放在包裡,當初在那個蛇摩地洞裡,他就是憑藉著一柄劍將我和秋凰兮救出去的。
  原來,他拍下這柄古劍,竟然是為了討好周玄業!
  該死的。
  唐琳琳瞅見我回來,立刻走到我旁邊,壓低聲音道:「不知道他從哪兒弄的這玩意兒,周狐狸沒別的愛好,就喜歡收集古劍,你看周狐狸笑的那樣兒。」
  周玄業這人平時挺和氣的,笑起來也讓人覺得很真誠,但像今天這樣笑的這麼開懷,還是頭一次。我心裡特別不是滋味兒,媽的,早知道我就將這劍給拍下來了。這劍當時拍了七十萬,我平時雖然喜歡和譚刃計較工資,但我現在手裡頭也不缺錢了,周玄業為了救我一命,犯著禁忌壽命都折了,整個人老了好幾歲。
  說實話,就這份兒恩情,送他一把劍,我當然是眉頭都不會皺一下。但我在拍賣會所的時候,我只知道周玄業用劍,但沒想到他還喜歡收集這些東西,自然也就沒想到拍下來,這會兒反倒讓姓傅的賣了個乖,看著姓傅的臉上那得意的神情,我別提多窩火了。
  周玄業看了半天,瞧見我,便說:「天顧你回來了,麻煩你去把我房裡的相機拿來。」
  相機?
  拿相機做什麼?
  我沒顧上喝口水,去他臥室把相機翻了出來遞給他。周玄業開了相機,將古劍擺放在茶几上開始拍照,卡嚓卡嚓拍了十來張,心滿意足的放下相機,說:「好劍,好東西。」緊接著欣賞了一下自己的照片,便將相機放到一邊,將古劍遞還給傅楠,聲音頗為誠懇的說道:「小傅,你的好意我心領了,但無功不受祿,這麼貴重的東西,我不能收。」
  我心裡一樂,剛才那股鬱悶一掃而光,還是周玄業給力,這要是譚刃那個龜毛,肯定就被收買了。
  傅楠臉色變了一下,將劍推了回去,沉聲道:「周哥,咱們明人不說暗話,我跟您也耗了半年多了,這半年來,我傅楠對您和譚先生敬重有加,自認沒有做過對不起二位的事吧?」
  周玄業只回了一句:「道不同不相為謀。」
  傅楠道:「道就擺在你面前,跟著我走是光明大道,背著我走,能走多遠,您自己掂量掂量吧。」
  這兩人打起了啞謎,但很顯然,傅楠是不打算『和平』相處下去,明顯是要周玄業給個答案了。他是混黑道的,他找周玄業幫的忙,想必也不是什麼好事。
  傅楠說完,譚刃翹起了二郎腿,眼皮一抬,不冷不熱的說道:「你在威脅我們?」
  傅楠皮笑肉不笑的說:「不敢,我是在商量。」
  周玄業打了個圓場,道:「小傅,你應該清楚,我如果想賺錢,是輕而易舉的事,但有些錢,有命賺還得有命花。我沒那個命,所以也沒辦法走你那條路。」
  傅楠皺了皺眉,說:「那你是要跟我作對了?」
  周玄業瞇了瞇眼,道:「最壞的結果,不過是一條命而已。」
  傅楠道:「我記得你是很惜命的。」
  周玄業道:「但如果拉上你一條命,也值了。」
  傅楠臉色頓時陰鬱起來,比勢力,我們自然比不過他,但周玄業二人,身懷諸多秘術,若真想對付他,也不是難事,現在這話的意思很明顯,周玄業拒絕合作,如果傅楠真要跟他鬥,結果不外乎兩敗俱傷、魚死網破。
  傅楠深深吸了口氣,道:「周哥,你還是在考慮考慮吧,兩天之後,我等你的答覆。」說完,不等我們開口,便逕自出了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