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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間接害人

    陶靜還想說什麼,但是不遠處已經傳來了警笛的聲音。我飛快地用那剎車鎖撬著車廂鎖,在警察到來之前,我不求能鎖上它,至少,能暫時扣上,別讓那麼多人看到。
    陶靜慌張著想要逃,我吼道:「別跑!跑了被抓到更是大罪!」
    她急得要哭了,但是看著我那鎮定的樣子,問道:「我們真不會有事吧。」
    「不會,最多就是你被你媽罵死,我被你爸打兩下。」終於暫時扣上了,我趴在那長長吐了口氣,看著警車把我包圍了起來。
    我笑了,這幾年來,我做的壞事夠多了,這一次的場面是最大的。警察下了車子,其中一個對我們喊道:「放下武器!你們兩……怎麼是兩個孩子?」
    竟然是不認識的警察!我們已經出了那片區了嗎?我飛快地拿出了小筆記本和筆,在上面寫下了,紅光巷72號老雷,還留下了師父的手機號。警察把我壓著趴在車上搜身的時候,我急忙喊著:「我們配合!我們配合!這車子不要動,聯繫這個人來處理!我要見局長!」
    陶靜是嚇蒙,什麼也不會了,就被他們推上了車子。那帶頭的警察走到我面前,說道:「幾歲了?」
    「十七!」
    另一個小警察在那低聲說道:「我見過他,計承寶!我不會記錯的。長得漂亮還特能打架。去年就打得一個男人渾身上下都骨折的那個孩子!不是說轉學了,不在我們片區了嗎?」
    操!壞事做多了,警察都認識了。
    為首的警察呵呵笑道:「喲,還是個慣犯啊。」
    我沒有理會他的話,而是把那字條遞給他面前,說道:「這車子有異常,找這個人處理。還有,我要見局長!」
    「這點小事還輪不到局長來過問的。」他抽走了我的字條,看看上面的名字和地址,呵呵笑道,「行了上車吧,回去再說!」
    我被小警察推上了車子,但是我仍然喊道:「那車子別動,拉上警戒線,在那人來之前誰也不能靠近!」
    「小子口氣還真大!」小警察對著我的後腦勺就是一巴掌,他下車了,問道:「副,這車子呢?」
    「能開回去就開回去吧,大半夜的在這裡晾著啊。不然還要找拖車來!」
    警車開走了,我和陶靜不能在同一輛車子上,這讓我有點擔心。她是一個女孩子,而且一看就是好孩子類型的,應該不會怎麼樣吧。
    我們被帶到了一個片區的派出所,不大,就一座兩層的辦公樓,應該是這個郊區的派出所。也幸好,這裡太小了。小得為了抓我,派出了所裡所有的人員車輛。總共就三輛警車,十一個警察。
    也因為小,我能和陶靜在一起,她看上去比我好,至少沒被打。接下來就是審訊了。我是一個字不說,就那句話,我們是未成年人,應該通知家長。
    警察叔叔沒辦法,就讓我們打電話了。不過我沒打,而是讓陶靜去打電話。陶靜瞪著我,說道:「叫我爸?我會被罵死的。」
    「遲早他也知道,打電話去吧。」
    陶靜幾乎是顫抖著的去撥號,只是這個電話還沒有打出去呢,那警察的手機就響了起來。因為是大半夜的,加上這裡也安靜了,我們也能聽到手機裡的聲響。那聲音說道:「覃副,覃副,小張開那輛大奔,在路上不知道怎麼就翻車下水溝了。嗚嗚……」
    我驚得站了起來,就吼道:「不是告訴你們不要動那車子嗎?」
    警察著急著問道:「人呢?人起來了嗎?」
    「人,沒起來!」
    「馬上撈啊!」警察趕緊往外趕,在出門前,又頓住了腳步,看向我說道:「你剛才說什麼?那車子有異常,讓字條上的人處理?」他匆匆掏出還在褲子口袋裡的字條,整個人都驚住了。
    「去找我師父吧,也許,他還能幫上點忙。」我說著。
    接著我和陶靜被關在了這裡,還好,他沒有用手銬銬上我們。
    如果是平時,陶靜一定嘰嘰喳喳的,但是現在,她應該是被這個場面嚇住了,不說話,就是蒼白著一張臉坐在那裡。這間辦公室裡,有飲水機,有電話,有沙發,有電腦,就是門被反鎖了。
    我坐到陶靜身旁,伸手攬過她的肩膀,讓她靠在我的肩膀上,說道:「睡會吧,天亮就沒事了。」
    「我會不會坐牢?」
    「不會,我保證!」
    「你憑什麼保證?你根本就沒辦法保證!」
    我總不能說,在我決定偷車的時候,已經跟她爸爸發過短信了吧。所以我什麼也說不出來,只能說道:「睡吧。」我閉上了眼睛。只是不安讓我怎麼也睡不著,陶靜也一樣,就這麼睜著眼睛,直到天亮了起來。
    辦公室裡的鍾指著七點的時候陶靜站起身來去倒了杯水。我也活動活動身子,這時候,門終於打開了。門外站著昨晚審我們的警察,眼睛都是紅的。估計他們那個同事沒起來吧。在那警察身後跟著進來的是陶叔叔。他沉著臉說道:「陶靜!跟我回家!」
    陶靜有點疑惑,但是還是走向她爸爸,低聲問道:「那寶呢?」
    陶叔叔看著我說道:「蘇警官會送你去現場的。局長在那邊,你師父也在那邊。」
    我點點頭,低聲道:「我不想這樣的。」
    「行了,先過去吧。」
    「陶叔叔,我能不能提出一個請求。調查一下方軍。」車裡的既然是人皮,那麼事情就好解釋很多了。有個人,殺了人穿上不同的人皮去做事。他做的其中一件事是勾引阿妖,讓阿妖努力考大學。第二件事,勾引冬琳,目的應該也是讓冬琳好好學習。第三件事,殺了小保安,和胖哥接觸。那張人皮下,究竟是誰?
    陶叔叔沉默了一下,才說道:「方軍已經死了。拋屍在一個下水溝裡。被剝了皮,現場沒有一點兇手的痕跡。」
    我和陶靜都驚住了,陶靜被陶叔叔扯走了。我的腦子裡還是一片的混亂,蘇警官就是昨晚審我的那個,拉拉我,說道:「我送你過去!」
    跟著他上了警車,他一聲不吭,默默開著車子。途中他停下車子給我買了兩個包子一杯豆漿。我接過這些,說道:「我會找到兇手的。」
    他還是沒有說話,繼續開著車。車子最後在一條水溝前停了下來。那水溝挺大,有兩米寬,水挺深的,能看到一輛黑色的車子一頭紮了下去。後箱蓋子打開了。但是裡面什麼也沒有。
    我下了車,那個昨晚意外的警官已經被撈上來了。就放在路邊,他的家屬在哪哭得幾乎要昏倒。
    吊車正準備吊車子,師父站在一旁跟局長說著話。我走了過去,低聲道:「師父,局長。」
    「啪!」師父回身甩手就給了我一巴掌,在師父面前,我沒有然後驕傲的理由。而現在,我間接地害了別人一條命,我更沒有任何的立場。
    那邊的吊車剛要把鋼繩放下去,一個消防兵準備下去繫繩子,師父就喊道:「你們別去!讓他去!」
    局長連忙說道:「這工作人家消防兵是專業的,一群消防公安在這裡,讓一個孩子去算怎麼回事?」
    「讓他去承擔他自己的責任!」
    我沒有說話,走過去接過動作比那消防兵還快,直接翻過橋圍欄,踩著大奔的邊緣踏上了車子。大白天的,那水溝裡的水很渾,我朝著吊車揮揮手,讓他們把鋼繩放下來。鋼繩是要穿過車子的車窗兩邊吊起來的,有著很大的大鐵鉤子,勾住鋼繩。
    那大奔的兩車窗距離比較大,我就一個人不能從這邊就探到那邊,我只能打開車門,探進車子中,把鋼繩丟出那邊車窗。
    可是就在我要退出車子的時候,感覺到水中有什麼東西抓住了我的腳。我的心驚了一下,低頭看向水裡,那渾黃的水裡抓著我腳的是一隻人的手。它藉著我的腳使力,臉一點點浮了上來。
    那張臉我記得,就是昨晚說他認識我,說我初三的事情,說我轉去別的片區的那個小警察。他……不是已經死了,而且打撈上來了嗎?我抬頭看看那邊岸邊還放著的,臉上蓋著一件警服的屍體。那水中的是……
    他的臉浮了上來,張著嘴,跟我說道:「拉我上去!拉我上去!」
    我渾身都僵直了。這要不要拉他上去?能不能把他的魂在送回去?還是把他留在這水裡?還是……
    「師父!」我急著朝著岸上喊著,但是師父這個時候,正在生我的氣,還以為我是辦不到事情求助的,根本就不理我。我也不能在這裡大聲喊,那警察的魂還在水裡吧。但是我也知道,真要把魂送回去,越快越好,時間越久,活不過來的幾率越大。溺水的人,說是搶救半小時還是一小時,救不回來就是回不來了。但是歷史上,那種溺水之後一天半天,又活回來的人,也不是沒有!
    我下了決定,掏出了我的小玻璃瓶,放到了水中說道:「進來,我帶你上去,我帶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