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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所以說站滿了人是有原因的,如果我摸到的是一隻石頭的腳,我能感覺出來。石刻的足部沒有那麼多細節,特別是陪葬的人俑,足部的雕刻一般圓潤,從溫度和手感還有堅硬程度,一摸就知道。

  但這是人的腳,因為腳上的指甲很長,能摸到開裂的皮膚,是軟的。

  至少是繃著皮革的人俑,但我無法解釋斷裂的腳指甲,沒有人雕刻一具石俑,會把腳指甲雕成這樣。

  我懷疑自己是不是感覺錯誤,畢竟剛才就一個瞬間,但我已經不若以前那樣沒有自信,仔細回憶了一下,我覺得我的感覺沒錯。

  我身邊的黑暗裡,站滿了人,他們排著隊伍,皮膚乾涸,指甲還在生長,和之前的四阿公一樣。

  這些人應該是死人。

  我縮回進黑暗中,心臟狂跳。

  四周非常安靜,我剛才的舉動,並未觸發任何的狀態。

  我幾乎能幻想出來,我身邊是一排一排的乾屍,很可能穿著甲冑,身上全是灰塵。

  我暫時放棄了和胖子匯合的想法,這一刻我對光的渴望到達了極限。我站起來,全身發麻,後脊背的汗毛和冷汗一陣一陣,我深呼吸壓了下去。想想自己這十年做過的事情,慢慢的,四周的壓力,變得不算什麼。

  我站了起來,感覺著手指鑰匙的轉動,再次開始往前走。

  一片漆黑,如果十年裡讓我堅持下來的信念,這信念現在就是指尖的一絲引導,比起十年無法觸摸到任何東西,這一點點牽引,已經實在很多。

  光,我必須有光。

  我身上還有潛水服,有壞掉的氧氣燈,一把銅鑰匙,一塊鐵狗牌。用鐵狗牌摩擦地面,只要速度夠快,就會產生火花。但這些火花未必溫度夠高,我也沒有取火的火絨。

  耐心,我告誡自己,邊上的陪葬乾屍,屬於遊牧民族,屍體上很有可能會帶有火鐮等陪葬用具,據我所知,大部分遊牧民族的腰帶上都會鑲嵌有火鐮燧石。

  如果我再往前走,有可能會摸到木質的東西,我有銅絲,只要有木料,我可以扯開我脖子上掛著狗牌的繩子,繩子的端口會有棉毛絨做引火的火絨。

  總之遠不到絕望的時候。

  一路在黑暗中往前走著,卻什麼都沒有碰到,沒有胖子出現來救我,沒有木料,腳下的地面上一直是冰涼的石頭,有的部分忽然出現碎石,要小心翼翼的爬過去。

  我走的累了,躺了下來,如果是以前的我在這種絕望下,早就瘋了吧。我蜷縮在黑暗中,開始思索我第一次被一把鑰匙帶著走,是什麼時候。

  是我發現我爺爺遷墳的時候,老家出事,我在那次事件中得到的那把鑰匙。這把鑰匙讓我找到了爺爺真正的棺材所在,打開了上鎖的骨灰罈。從而找到了那些箭頭。

  鬼璽,我不知道該慶幸還是不慶幸,把這個東西留在了外頭。我是怕進來太危險丟了,所以讓它和大部隊一起運進來。如果這條路的終點是那座青銅巨門,那我真是應該隨身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