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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中華民國(一)

  民國三年,1914年,春節後,剛出西陵的石牌坊,秦北洋就剪掉了腦後辮子。
  等到了北京永定門,秦海關被人抓住辮子「卡嚓」一下,這一刀讓老秦心疼得啊,還用綢緞包住辮子說要埋到祖墳邊上。
  兒子嘲笑說:「三百年前,明朝滅亡,清朝入關,我們家的老祖宗,要是有您這份忠心,『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如今也沒我們爺倆了。」
  城樓上的黃龍旗,早已換成紅、黃、藍、白、黑五色旗。國歌也從大清朝的《鞏金甌》更改為中華民國的《中華雄立宇宙間》——
  中華雄立宇宙間,
  廓八埏,
  華胄來從崑崙巔,
  江湖浩蕩山綿連,
  共和五族開堯天,
  億萬年。
  皇城根下的工匠村卻已不復存在。秦海關不再是吃朝廷俸祿的世襲工匠了。他挖出埋在地下的陶甕,那裡藏著古書以及家族譜牒,裝上大車拉到京城西郊的貧民區。
  這兒原是駱駝村,給往來口內外的商旅提供駱駝。八國聯軍來的那年,城裡百姓逃難至此落戶。秦北洋開窗就能眺望西山群峰,這是京城的屏障,自打青龍橋的紅山口,蜿蜒輾轉著三山五園——香山、玉泉山、萬壽山;圓明園、暢春園、頤和園、靜明園、靜宜園。
  秦北洋十四歲了,不再是個男孩,個頭快要超過父親,鬍鬚像春天的韭菜從唇上冒出。他進城去找阿幽,過去四年半,從沒忘記過這個「妹妹」。
  到了恭王府隔壁,陵墓監督府邸,他卻被看門的趕了出去。阿幽的消息打聽著了,確實在做小婢女,但府邸規矩很嚴,禁止跟外人來往。陵墓監督是旗人,姓瓜爾佳,滿洲八大姓之一,祖上出過幾位赫赫有名的封疆大吏,托了餘蔭,才能撈上陵墓監督的肥缺,賺得盆滿缽滿。秦北洋不明白,清朝都滅亡了,這幫王公貴族咋還過著富貴日子?
  一個人走在紫禁城的護城河邊,少年眺望宮牆角樓裡的世界,依然住著小皇帝宣統,天空響起鴿哨,眼淚吧嗒吧嗒掉下來……
  秦海關跟兒子約定,必須隱瞞前清皇家工匠身份——說起前清的「前」字兒,老秦很不是滋味。但他不能讓人知道自己修過皇陵,更不能提起鎮墓獸,洩露半個字都不行。從今兒起,他們只能做民間普通的工匠。
  秦氏父子雕琢出來的石頭、木頭與磚瓦,常被人嘲笑醜陋,因而剋扣工錢。秦北洋為此而動手跟人打架,卻被父親勸了回去,讓他不要惹是生非。
  要知道清朝到民國的審美,以繁複逼真為尚品,如同印度人喜歡大紅大綠大花兒,像台北故宮裡惡趣味的肥肉和白菜。秦氏家族的手藝,傳承唐朝古典審美,沿襲宋代之簡約、明代之高雅,如同汝窯青瓷與明式傢俱,反被俗人視作寡淡無味。
  這年夏天,秦北洋看到報紙上說,巴爾幹半島的薩拉熱窩,一個名叫普林西普的塞爾維亞青年,開槍刺殺了奧匈帝國皇儲斐迪南大公。德奧同盟國與英法俄協約國之間的爆發世界大戰,薩拉熱窩的一顆子彈殺死了三千萬人。袁世凱政府保持中立,中國卻成為戰場,日軍在山東半島登陸,血戰後攻克了德國殖民地青島。
  1915年,小雪節氣,秦北洋的十五週歲生日。他在駱駝村口遠眺香山,漫山遍野的霜葉紅於二月的花。
  半個月後,秦北洋悄悄進城,又去陵墓監督瓜爾佳府,試試能否見到阿幽。到了門口,卻發現貼著封條,整座大宅子人去樓空。再跟街坊鄰居打聽,才知出了樁大事——上個月,府邸主人被小婢女用剪子戳死了。
  秦北洋趕到北京地方法院——本是前清的衙門,民國建立後行政與司法分離,才有獨立的法院。正好碰上瓜爾佳案開庭,允許公眾旁聽。秦北洋繳納幾分錢,便坐進了旁聽席。
  這案子影響很大,底下黑壓壓坐滿了人。法官穿著黑袍出庭,首先押上嫌疑人。果然是阿幽,比六年前長高了好多,皮膚更加蒼白,那張臉還是小孩子,身體卻要含苞待放了。
  法官先問嫌疑人姓名,阿幽聲音低落,如同蚊子叫喚,她說不知道自己姓什麼,只知道名叫阿幽。
  「哪個幽?」
  「幽靈的幽。」
  聽著這樣的回答,秦北洋心頭一熱,這個「幽」字還是他取的呢。
  法官再詢問阿幽,在瓜爾佳府上待了多久?平常幹什麼活計?
  這女孩怯生生地說,六年前,自己被送到府邸之中。名義上是小婢女,其實被囚禁在地下密室之中,暗無天日地長大。密室中還有其他女孩,多是從人販子手裡買來的,凡是年滿十二歲的,來了月事之後,便被送到主人的臥室,從此再不相見。
  混在旁聽席裡的秦北洋,不禁眼眶都快紅了。想起當年陵墓監督的承諾,自己竟然完全被他欺騙,真想掘出瓜爾佳的棺材鞭屍!
  法官也是可憐阿幽,沒有繼續問下去,回頭問書記官:「被害人家屬怎麼還沒到?」
  被害人沒有子女,兄弟姊妹也都死絕,妻子早亡,幾個侍妾都是八大胡同出來的。她們各自回去重操舊業,甚至參加了主張袁世凱稱帝的「妓女請願團」。
  不過,歷來滿蒙通婚,被害人有個表親,竟是蒙古鄂爾多斯多羅郡王。郡王爺從口外派了一名王子到京,一是接管遺產,二是到法庭旁聽審判。
  法庭外一片駱駝聲,眾人齊齊側目。年方十六歲的小郡王,從正門踏入法庭。他穿著蒙古長袍,外罩黑熊皮襖,水貂帽子,胸前掛著前清皇室御賜的珠串。
  京西駱駝村,常有來自察哈爾、熱河的駱駝隊,秦北洋也清楚蒙古人的特徵。這小郡王是標準的北人南相,唇紅膚白,面目清秀,生著一雙杏仁眼,竟如漢人的標緻小生。
  人雖年少,走路姿態卻頗英武,彷彿還在馬上彎弓射箭,法庭被他帶出一團塵土,夾雜著北地寒風。他面朝法官鞠躬行禮,坐在被害人家屬位子上,自帶王者風範。
  法官傳喚證人到場,便是辦理此案的探長——北京警察廳的葉克難。
  聽到這名字,秦北洋立時打起精神。時隔六年,探長已滿三十歲,還是日本警視廳范兒的打扮,只是留起了一抹小鬍子。
  葉克難摘下警官制帽,在證人席上敘述案情的詳細經過——被害人意圖強暴阿幽,沒曉得這姑娘生性剛烈,拿起剪子自衛,戳中被害人頸動脈,致其死亡。
  沒有唇槍舌劍,葉克難出示警方調查的證據,說明被害人一貫形跡惡劣。換成下世紀的話來說,就是囚禁幼女性奴,殘害死了許多孩子,只因官官相護,不了了之。旁聽席下又是一片嘩然。
  法官詢問被害人家屬意見,小郡王擺擺手,北京話說得字正腔圓:「法官大人,您別問我啊!該怎麼判,就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