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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煉血屍

    有句成語叫「相由心生」,對於此我是深信不疑的,中國古老的相術根基之法也並非都是封建迷信,比如從一個人的五官判斷他的性情基本上大致的方向是不會錯的,而這兩人的應該是孿生兄弟,雖然都已年過中旬但五官包括髮型幾乎都如出一轍,兄弟二人面向凶狠、皮膚黝黑粗糙怎麼看都不像是好人,

    兩人身上穿的衣服也比較奇特,大冬天的兩人只穿著背心和大褲頭,衣服破破爛爛十分骯髒,

    下車之後兩人各點了一支堪比擀面杖的雪茄煙,站在車頭前抽了起來,抽了幾口煙左首一人道:「媽的,十二歲就開始養這死人,這都多少年了了你算過沒,」

    「咱兩今年四十六了,整整養了三十四年,」右手一人吐了口痰道,

    「這要是還不成咱兩這輩子不就白活了,他媽的三十多年沒吃過好的、沒碰過女人,比他媽和尚都要和尚,」

    「再忍忍吧,一旦成了咱們這輩子大富大貴就有的過了,而且還能長命百歲,就算之前付出也是值得了,」

    「都到這一地步了,咱們都已經是無路可退了,無論如何也要把這事兒做成,」左手一人說罷從車上拎了一個裝汽油的大方桶下來,裡面應該是裝滿了液體,看他提桶時似乎非常用力,

    「別洩氣,想做大事那是一觸而就的,不過我還是有把握的,我相信這件事肯定能做成,」說罷這兄弟兩人朝村裡走去,

    這不用說了,兩人必然是為了血屍而來,他們養了三十三四年的就是那具血屍,想到這兒我就知道一場血戰迫在眉睫,這兩人知道血屍毀在我們手上是不可能讓我們活著離開的,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只能是但願他們別發現我們,

    這兩人往裡走了沒多遠就看到被車子撞毀的土房子,這下兩人都慌了,拎著油桶的人也將桶放下急速轉到了屋子背面,這下兩人都看到了已經被切成碎肉堆的血屍,兩人頓時都傻了,足足愣了十來分鐘,其中一人才哭出了聲音,兩人隨即都跪在一堆血肉前痛徹心扉的放聲大哭起來,

    這兩人的外形雖然無比粗豪,可這番的痛哭是我見過最悲慘最淒切的,就算是當年看《梅花烙》馬景濤最後得知愛人上吊自殺殉情時的哭戲都無法和這兄弟兩相比,簡直太慘了,

    如果不是知道養血屍是絕對的邪術,我真是簡直要被這兄弟二人徹底感染而覺得自己就是個十足的混蛋了,不過即便如此我心裡都不是個滋味,覺得自己不該壞了人家的好事,

    這兄弟兩哭了片刻後,似乎很是不甘心,於是又衝到血屍那堆碎肉裡不顧一切的翻找,如果不是因為我的寶珠吸收了血屍血液裡的所有毒素,這兩人只怕是早已化為一攤膿血了,

    這兩人找的是真仔細,很快就把一塊塊的血屍殘肢給弄得猶如肉糜一般,這兩人身上也沾滿了鮮血,簡直就是瘋了一般,我們目瞪口呆的看著兩人瘋狂的舉動,一直到太陽升起,天色已經大量了,突然就見其中一人高高舉起右手,語帶瘋狂的笑道:「找到了,我終於找到了,」只見他沾滿血肉的右手上有一粒紅色的小珠子,珠子也不大拇指大小,如果不是我眼尖是不可能看清楚的,

    另一人見狀渾身骨頭就像是忽然全部消失一般趴在地下動彈不得,估計是大悲大喜情緒起伏過大,心臟有點承受不了了,

    舉著珠子那人又哭又笑,我簡直懷疑他是不是失心瘋了,

    兩人就這麼「一動一靜」足足過了很長時間才算是正常恢復,兩人跪在地下癡呆呆的盯著手上血紅色的珠子,這是我清楚的看到持珠子那人身體逐漸變了顏色,皮膚顏色變得蠟黃,沒有了絲毫血色,而血珠此時變的更加鮮紅如血,難道這顆珠子正在吸收人體內的血液,

    我估計是沒猜錯,隨後這人皮膚顏色越發失色,甚至連體內的筋絡都印了出來,原本強壯的體魄則越發的衰弱,這人似乎毫不知情,死死握著血珠,到後來整個人因為身體過於虛弱甚至已經開始微微顫抖,最後終於因為無法支撐而趴倒在地,

    隨後另一人將他的身體搬了一圈,令他正面朝上,此人甚至都有些奄奄一息之狀,

    健康之人撬開他嘴巴,將那顆血珠塞進他嘴裡,隨後將他平平放在地下,片刻之後就見著人臉龐頓時就變得紅潤,原本有些乾癟的身體也開始迅速恢復原狀,甚至比之前更加強壯,身體的肌肉線條比之前更加明顯,

    只見他面色大喜的一下從地下站了起來哈哈笑道:「成了、成了,」說罷他雙腿彎曲向上一躍整個人騰空而起足足跳起了六七米的高度,

    如此一來我們這些趴在房頂上的人就被他看的清清楚楚,

    這人落地後立刻將血珠收在懷裡道:「房頂上有人,」

    行藏已破也沒必要再藏著掖著了,於是我們從房頂上站了起來,這兩人各從腰後抽出一把砍刀,

    此時陽光下兩人渾身都是血污,看著就像是從地獄裡爬出來的魔鬼一般面相猙獰可怖,一人用刀指著我們道:「你們是什麼人,為什麼要壞我們兄弟的好事,」

    收著血珠的人則附和著問道:「你們從哪兒得到的消息,老老實實的說出來或許我能讓你們死的痛快些,」

    「你們誤會了,我們是自駕游路過此地的,就覺得當地比較荒涼,我們都是城市長大的沒見過這種風景,來這兒也就是為了看個熱鬧,」

    「所以你們見到棺材覺得好奇就把棺材打開了,」收血珠那人瞪著血紅的眼睛問道,

    「棺材不是我們打開的,是因為房子倒塌後壓碎棺材後它自己出來的,毀了房子的人就在血屍跳出來的地方,他身體的精血已經被血屍吸乾了,」

    聽罷他微微一笑道:「看來你們都是無辜的,我錯怪你們了,」

    他話雖然這麼說,但從語調裡我聽不出半點友好的意思,我自然不會放鬆警惕道:「我們只是一群路過的遊客,不想惹任何麻煩,無論你們在這兒做什麼,得到了什麼,和我們沒有半點關係,我們也不會說出去的,」

    他呵呵一陣笑道:「小子,你想的太簡單了,真以為這地方是隨便來取的旅遊景區,不是我心狠,只能怪你們自己運氣背,進了不該進的地方,」

    「這個地方到底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無非就是見到了一具能走路的血屍,我們也沒有攝像,這種事情我空口說也不會有人相信的,」我假裝糊塗道,

    他冷冷道:「反正你們就要死了,我也不忍心看你們做糊塗鬼,就把這裡的事情告訴你們,血屍的事你們一旦說出去還真會有人相信,因為這世上懂的煉血屍之人可不止我們兄弟兩人,我們是利用這具血屍修煉血珠,」說罷他洋洋得意從口袋裡抽出那顆血珠子道:「看見沒有,這顆血珠可是我們用三十四年的時間煉出的,有了這顆血珠我們就能獲得非凡的能量,甚至可以長生不老,只要我願意,我能一天跑上一千公里,甚至你用刀槍都無法傷害我,」

    說到這兒他簡直要快樂的笑出聲了甚至需要平靜一下情緒才能繼續道:「試問還有比這更牛逼的東西嗎,不過覬覦這東西的人很多,在我們獲得巨大能量之前必須要保守這個秘密,否則擁有至寶就相當於被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