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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訪樹林

人一旦改變起來,是很奇怪的。比如,我小時候喜歡的東西——比如說馬、快餐和鵝頭角——一旦時過境遷,我就對它們失去興趣,它們在我心中的位置被朋友、聊天軟件、男生和衣服所取代。想來有點悲哀,似乎人是沒有長性的物種。似乎當你到了十二歲或者十三歲,或者任何不再是小孩,成為「年輕的成人」的年齡,就和過去一刀兩斷。也許,你的快樂會少很多,甚至更糟。

我是這樣發現鵝頭角的:那時伊奇還沒出世,我父母拒絕給我買一輛紫色的小自行車——上面掛著個點綴著粉色花朵的小籃子和車鈴鐺。我不記得為什麼了——也許是我已經有一輛自行車——但是我氣瘋了,決定離家出走。下面是成功離家出走的兩條基本法則:

1.去一個你知道的地方。

2.去一個別人不知道的地方。

那時,顯然,我可不知道這兩條法則,我設定的目標正好相反:去一個我不知道的地方,然後,我父母找到了我,他們不得不同意給我買我想要的東西,包括那輛自行車(也許還要買一匹小馬)。

當時是五月,天氣溫暖,白天越來越長。一天下午,我收拾好自己最喜歡的露營背包,溜出我家後門。(慶幸著自己很聰明,沒有走前院,我爸正在那兒幹活。)我清楚地記得往包裡塞了什麼東西:一隻手電筒;一件運動衫、一件泳衣;一整包奧利奧餅乾;一本我最喜歡的書——《瑪蒂爾達》;還有一條粗大的仿冒珍珠和假黃金做成的項鏈——我媽給我的,讓我在萬聖節的時候戴。我不知道要去哪裡,所以徑直向前走,越過陽台,走下樓梯,穿過後院,走進那片將我家的領土和鄰居家分隔開來的樹林。我沿著樹林走了一會兒,很是為自己難過,有點希望某個非常富有的人能遇到我,可憐我並收養我,給我買上一車庫的紫色自行車。

可是,過了一會兒,我有點適應了現在的處境,小孩子都這樣。太陽透過薄霧射出金光,所有的樹葉似乎都掛上一圈光暈,不時有小鳥突然飛起,大片大片綠茸茸的苔蘚出現在我腳下。所有的房子都不見了。我在樹林深處,想像著自己是唯一一個走到這麼遠的地方的人。我覺得自己會永遠住在這兒,睡在苔蘚床上,頭上戴著花,與狗熊、狐狸、獨角獸生活在一起。我走到一條小溪旁,越過它。我翻過一座小山,它像山峰一樣龐大。

在一座小山頂上,有一塊我所見過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翹,而且伸出來一點,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輪船的船身,但它的頂部很平坦,像一張桌子。我不記得在這次旅行中自己除了一塊接一塊地吃奧利奧,想像自己擁有整座樹林之外還做了什麼。當我回家的時候,我的肚子被餅乾撐得難受,我很失望父母沒有我想像的那麼擔心。我覺得自己會在外面永遠待下去,但實際上我離開不到四十分鐘就回了家。從那時起我就覺得那塊石頭很特別:時間不會讓它改變什麼。

那年夏天,我經常需要逃避什麼事情的時候就到那兒去,第二年的夏天也是這樣。一次,我躺在那塊石頭上,望著粉色和紫色交織而成、好像狂歡節上的太妃糖一樣的天空,好幾百隻野天鵝飛過,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從空中飄下,直接落在我的手邊。我將這裡命名為「鵝頭角」,而且一直保存著那片羽毛,把它放在一隻小裝飾盒裡,塞在那塊大石頭下面。過了幾年,盒子突然不見了,我認為它是被暴雨沖走了,我找遍了周圍的樹葉堆和灌木叢,可是一無所獲,便哭了起來。

即使不再騎馬以後,我有時還會到鵝頭角去,雖然次數越來越少。小學六年級的時候,體育課上,男生們這樣評價我的屁股——「太方了」,之後我就去過一次。萊克莎·希爾的過夜生日派對,我沒有收到邀請時去過一次——雖然我們在科學課上是搭檔,而且因為在一起討論喬恩·利浦科特有多麼可愛而傻笑了整整四個小時。每次從鵝頭角回到家,我都會發現時間過得比想像中的慢,每次我都對自己說——雖然知道挺傻——鵝頭角是個特別的地方。

後來的某一天,琳賽·埃奇庫姆走進塔拉·弗魯特的廚房,我正站在那兒,她把臉貼在我臉上,耳語道:「你想看樣東西嗎?」那一刻開始,我的生活永遠改變了,從那天開始,我再也沒有回過鵝頭角。

也許這就是我決定帶伊奇去的原因,儘管外面天寒地凍。我想去看看那兒是不是沒變樣,或者沒變的是我自己。出於某種原因,這對我很重要。而且,在我的「清單」上,這是最靠前的一條。私人噴氣式飛機似乎不太可能降落在我家外面;而且,如果在這個時候裸泳,會被警察逮捕,還可能得上肺炎。

所以,我猜這是備選方案中最好的選擇,我突然想到的是:你只能做你能做的事情。

「你確定路走對了嗎?」伊奇在旁邊一蹦一跳地走著,身上裹著好幾層衣服,看上去像個蹩腳的雪人。她像往常一樣非要穿戴上亂七八糟的衣飾,比如這次,她就戴了一副粉色和黑色相間的豹紋耳罩,還圍了兩條不同的圍巾。

「這條路是對的。」我說,雖然一開始的時候我也覺得走錯了路。一切都變小了。記憶中的小溪——一條凍住的暗色細流,冰上有很多裂紋——一步就能跨過去,遠處的小山柔和地起伏,雖然在我記憶裡它總是一座大山。

然而,最糟糕的是,出現了新的建築。有人買下了後面的土地,蓋起兩座房子,都還沒有完工。一座只是搭起了架子,活像一副從地下冒出來的骨架,上面搭著很多淺色的木料和橫七豎八的木板,好似一艘觸礁的船被衝上了岸。另一座快要完工了,外觀龐大而單調,跟艾麗家差不多,蹲踞在小山上,似乎在盯著我們。我過了一會兒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原來,那房子的窗戶上還沒有掛窗簾。

我很失望,到這兒來顯然是個壞主意,我想起自己的英語老師哈伯太太曾經在課堂閒扯的時候說,你無法再回到家中的原因是——我們當時在學一些名言,還要討論它們的含義,其中有一句話是托馬斯·沃爾夫說的:「你不能再回家。」5——並不是因為那個地方變了,而是那兒的人變了。所以,一切都處於變化之中。

我正準備提議回家時,伊奇已經跳過小溪,朝山上跑去。

「快來呀!」她喊著,當她跑到離山頂五十英尺左右的地方時,朝我叫道:「我們賽跑!」

至少,鵝頭角像我記憶中的一樣大。伊奇攀著石頭邊緣爬了上去,我也跟在她身後爬上去,雖然戴著手套,我的手指卻早已凍僵了。石頭表面覆蓋著脆弱的枯葉,還結了一層霜。雖然有足夠的地方讓我們兩人同時躺下,舒展身體,但伊奇和我抱在一起互相取暖。

「你覺得怎麼樣?」我問。「你不覺得這裡是個不錯的藏身地點?」

「這裡是最好的。」伊奇歪著頭看看我。「你真的認為這兒的時間過得慢?」

我聳聳肩,朝四周看看。「我小時候曾經這樣想過。」我不喜歡現在從這兒能看到房子的感覺,這裡曾經讓我覺得很超脫,很私密。「原來這裡和現在很不一樣。比現在好很多,沒有什麼房子。所以,你真的會感覺自己待在一個什麼都不是的地方。」

「不過,有房子的話,如果你想撒尿,可以去敲他們的門。」她老是咬著舌頭發音:把「絲」念成「茲」。

我笑了,「對,我猜是這樣的。」我們靜靜地坐了一會兒。「伊奇?」

「哎?」

「別——別的小孩取笑過你嗎?笑你說話的樣子?」

我感覺她層層衣服包裹下的身體似乎僵住了,「有時候會。」

「那麼,你為什麼不做點什麼?」我說,「你可以學著不像現在這樣說話。」

「可是,這是我的聲音。」她平靜地說,帶著堅持的語調。「否則,你怎麼聽得出來是我在說話?」

這真是個怪異的回答,我不知道該怎麼回應,所以,我伸出手來捏她,有那麼多話想對她說,那麼多事情她還不知道:比如我記憶中她第一次從醫院回家的樣子——一個粉色的大圓球上掛著燦爛的笑容,她曾經握著我的食指睡覺;我背著她,在鱈魚角爬上爬下,她拽著我的馬尾辮,指揮我到處亂跑;她剛出生時頭髮軟軟的,毛茸茸的;還有,告訴她第一次吻某個人的時候,你會緊張,這聽上去很奇怪,而且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好,不過這不要緊;告訴她,你只應該愛上也在愛著你的人。不過,我還沒開口,她就爬起來,手腳著地,尖叫著。

「看,薩姆!」她爬到靠近石頭邊緣的地方,從巖縫裡摳出嵌在裡面的什麼東西。她跪著轉過身,像拿著戰利品似的舉著它——一片羽毛,顏色蒼白,邊緣帶點灰色,掛著霜。

那一刻,我覺得自己的心碎了——因為我知道自己永遠不會告訴她剛才那些事情,我甚至不知道該怎樣開始。我無言地接過那片羽毛,把它放進我的樂斯菲斯夾克口袋裡,拉上拉鏈。「我會好好保存的。」我說,然後躺在結了冰的石頭上,望向天空,天色開始變暗,似乎在醞釀一場暴風雨。「我們過一會兒得趕快回家,伊奇。要下雨了。」

「過一會兒。」她在我身邊躺下,把頭擱在我肩膀窩裡。

「你冷嗎?」

「我沒事。」

其實,我們抱在一塊的時候並不太冷,我向上拽了拽領口的拉鏈,伊奇伸出手來擺弄我的金色小鳥項鏈。

「為什麼奶奶什麼東西也沒給我?」她問,以前她就問過無數次。

「你那時還沒出生呢,小傻瓜。」

伊奇繼續擺弄著,「它真漂亮。」

「它是我的。」

「奶奶好不好?」她也經常這樣問。

「是的,她很好。」我其實也回想不起更多關於奶奶的事了——我七歲的時候她就去世了——我只記得她幫我擦頭髮時手指撫摸著我的動作,還有,無論在做什麼,她總是唱些歌舞演出時的曲目。她曾經烤了很多大號的橙子—巧克力口味的鬆餅,她總是為我做最大號的東西。「你會喜歡她的。」

伊奇把嘴上的頭髮吹到一邊,「我希望人人都不會死。」她說。

我覺得喉嚨裡疼了一下,但還是微笑起來,腦中同時出現兩種矛盾的想法,都像剃刀一樣鋒利:我想看著你長大,我希望你一直就像現在這樣,不要改變。我把手放在她頭頂,「這樣世界上會很擁擠的,傻瓜。」我說。

「我會搬到海裡住。」伊奇說,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我曾經整個夏天差不多都躺在這裡,」我告訴她,「只是盯著天空。」

她仰面一躺,也望向天空,「我敢打賭,這樣看到的東西可沒怎麼變,對吧?」

她說的真是大實話,我差點笑出來,她是對的,當然。「對,看上去和原來一樣。」

我想自己發現了一個秘密:如果你希望事物變回原來的樣子,只要抬起頭來向上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