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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911年6月22日

英王喬治五世在倫敦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那天,比利・威廉姆斯在南威爾士的阿伯羅溫下了礦井。

1911年6月21日是比利的十三歲生日。他是被父親叫醒的。爸爸的方法很管用,但不溫柔。他拍著比利的臉頰,節奏平穩,堅定執著。比利睡得很深,一開始不打算理會,但那拍打無情地持續著。他覺得很生氣,但馬上意識到必須起了,甚至自己想起床,於是他睜開眼睛,一個激靈坐了起來。

“四點了。”爸爸說了一句,轉身離開了房間,靴子當當敲擊著木樓梯下了樓。

今天比利要開始他的職業生涯,成為一名學徒礦工,鎮上大多數男人都是在他這個年齡開始的。他希望他像個礦工,拿定主意不要讓自己出醜。大衛・克蘭普頓上工的第一天在井下哭鼻子,為此到現在大家還叫他“戴哭寶”,儘管他已經二十五歲,是鎮橄欖球隊的明星球員。

正值仲夏,明亮的晨光透過小窗口照射進來。比利看了看躺在自己旁邊的外祖父。外公的眼睛是睜著的。每次比利起床他都醒著,他說老人沒多少覺可睡。

比利下了床,只穿著襯褲。天冷的時候他穿襯衫睡覺,但時下英國正值炎炎夏日,連晚上都很暖和。他從床底拉出那只缽子,把蓋子揭開。

他的陰莖大小沒什麼變化,他稱它“小雞兒”。那東西還像以前一樣,只有那麼一小截,那麼幼稚。他原指望它能在生日前夜開始變大,哪怕它四周的什麼地方長出根黑毛毛也好,可他還是失望了。他最好的朋友湯米・格裡菲斯跟比利同一天出生,他就不一樣:嗓音已經變沙啞了,下嘴唇底下也長出一片黑絨毛,小雞兒也長得跟大人一樣了。這真讓人丟臉。

比利一邊往缽子裡撒尿,一邊望著窗外。他只能看見那堆礦渣,這座深灰色的礦渣山是煤礦留下的垃圾,大部分是泥巖和砂岩。比利琢磨,上帝創世的第二天世界大概就是這個樣子,然後上帝說:“地要長青草。”一陣微風將細小的黑色灰渣吹向一排排的房子。

房間裡就更沒有什麼可看的了。這是一間後臥室,狹窄的空間剛夠放下一張單人床,一個衣櫃,還有外公的舊箱子。牆上掛著一塊刺繡圖樣,上面寫著:

信主耶穌,你必得救

屋裡沒有鏡子。

房門通向樓梯口,另一扇門通向前臥室,那間臥室只有這一個入口。屋子大一些,能放下兩張床。爸媽在裡面睡覺,幾年前比利的幾個姐妹也擠在裡面。大姐艾瑟爾已經離開了家,另外三個姐妹都死掉了,一個得了麻疹,一個是百日咳,最後一個死於白喉。他還有過一個哥哥,在外公來這兒以前跟比利睡一張床。他叫韋斯利,是在礦井下面被失控的道車軋死的,就是一種帶輪子的運煤桶。

比利穿上襯衫。這件襯衫是他昨天上學穿過的。今天是星期四,他每次都是星期日才換襯衫。不過,他有一條新褲子,這是他的頭一條長褲,是用厚厚的防水棉布做的,人們管那種厚斜紋布叫“鼴鼠皮”。這種褲子是進入男人世界的象徵,他很自豪地穿上褲子,享受織物帶給他的那種沉甸甸的陽剛之感。他戴上厚厚的皮帶,穿上皮靴,這些都是從韋斯利那兒繼承下來的。穿戴整齊後,比利下了樓。

底層的大部分空間被客廳佔據了,不足兩平方米,中間是一張桌子,一端有個壁爐,石頭地面上鋪了自家編織的地毯。爸爸正坐在桌邊讀一份過期的《每日郵報》,他的鼻子又尖又長,鼻樑上架了一副眼鏡。媽媽在沏茶。她把冒著熱氣的水壺放下,吻了吻比利的額頭,說:“生日過得怎麼樣,我的小男子漢?”

比利沒有回答。這個“小”字很傷人,因為他確實小,而“男子漢”這個詞也讓人痛苦,因為他還不算是個男人。他走進後面的盥洗間,拿一隻鐵皮缽子在水桶裡舀了點兒水,洗了把臉,然後把水倒進淺淺的石頭水槽。盥洗間裡架著一隻熱水鍋,下面是火爐,但只在星期六晚上洗澡時才用。

自來水據說馬上就通,有的礦工家裡已經有了。比利覺得這簡直是個奇跡,你只要一擰龍頭就能接到一杯清水,再也不用提著桶子去街上的水塔接水了。但室內水管還沒有通到威廉姆斯家住的威靈頓街。

比利回到客廳,在桌邊坐下。媽媽把一大杯加了奶的熱茶放在他面前,裡面已經放了糖。她切了兩片厚厚的自製麵包,又從樓梯下面的餐具室取出一片厚油脂。比利雙手合十,閉上眼睛,說:“感謝上帝賜予這食物,阿門!”然後他喝了點兒茶,把油脂塗在麵包上。

爸爸那雙淡藍色的大眼睛越過報紙看著他。“往麵包上撒點兒鹽,”他說,“在井底下你會出汗。”

比利的父親是一名礦工代理人,受雇於南威爾士礦工聯合會,這是英國最強大的工人同盟——一有機會他就會這麼說。他被人稱作“戴同盟”。很多男人都叫“戴”,跟“死”[1]字同音。在威爾士,人們把“大衛”和“戴維德”簡稱為戴。比利在學校學到,之所以“大衛”在威爾士十分流行,是因為國家守護神就叫這個名字,就像“帕特裡克”之於愛爾蘭。區分這些“戴”並非靠他們的姓氏——整個鎮子的姓氏不外乎就是瓊斯、威廉姆斯、埃文斯和摩根這幾個——而是根據他們的綽號。一旦你有了滑稽的諢名,正式的名字就很少有人叫了。比利的本名是威廉・威廉姆斯,於是大家叫他“比利乘二”。女人一般隨丈夫的綽號,所以媽媽的稱呼就是“戴同盟太太”。

比利吃第二片麵包的時候,外公下了樓。雖說天氣很暖和,但他還是穿了外衣和背心。他洗了洗手,在比利對面坐下。“別顯得那麼緊張,”他說,“我十歲的時候就下井了。我父親是被他的父親背到井下的,那時候他才五歲,從早上六點一直幹到晚上七點。從十月到第二年三月,他就沒見過太陽。”

“我沒緊張。”比利說。這不是真話,他已經害怕得渾身僵硬了。

不過外公心眼好,沒再往下說。比利喜歡外公。媽媽把比利當個小孩子,爸爸又嚴肅又尖刻,外公卻十分寬容,把比利當成大人一樣跟他說話。

“你們聽聽這個。”爸爸說。他從來不買郵報,說那是右翼的破爛抹布,但他有時會把別人看過的報紙帶回家,用輕蔑的聲音讀報,嘲弄統治階級愚蠢虛偽。

“戴安娜・曼納斯夫人被人批評在兩場不同的舞會上穿了同樣的禮服。拉特蘭公爵的這位女曾在薩沃伊舞會上獲得‘最佳女士服裝獎’,當時穿的是低肩骨質胸衣和帶箍長裙,憑此拿到二百五十金幣的獎金。”他放下報紙,說道,“這筆錢至少是你五年的工資,比利。”他繼續念道:“但在溫特頓勳爵和F.E.史密斯於克拉裡奇酒店舉辦的聚會上,她穿了同一套禮服,這讓鑒賞行家面露不悅之色。常言道,好事過了頭也就變成壞事了。”他從報紙上抬起頭來:“媽媽,你最好把那條裙子換掉。”他說,“你不想讓鑒賞行家面露不悅吧。”

媽媽沒覺得有什麼好笑。她穿著一件舊的棕色羊毛連衣裙,肘部打了補丁,腋下有一片污漬。“我要是有二百五十金幣,看上去絕對不會比‘大糞夫人’戴安娜遜色。”她不無挖苦地說。

“那當然。”外公說,“卡拉總是那麼漂亮,就跟她母親一樣。”媽媽的名字叫卡拉。外公轉向比利:“你外祖母是意大利人。她的名字叫瑪麗亞・亞費羅娜。”比利知道這個,但外公總喜歡重複別人聽過的故事,“你母親就是從她那兒繼承了烏黑發亮的頭髮和可愛的黑眼睛,你姐姐也是。你外祖母是加地夫最漂亮的女孩——是我把她娶到手了!”他一下子又顯得傷心起來,“那真是美好的時候啊。”他平靜地說。

爸爸不以為然地皺起了眉頭,這種話題讓人想到情慾和肉體——但媽媽被自己父親讚美得高興起來,她笑了,把他那份早餐擺在他面前。“哦,可不是嘛,我們姐妹幾個都被人當成美人。要是我們有錢買絲綢和蕾絲,我們就可以讓那些貴族知道什麼才算漂亮女孩。”

比利很吃驚。他從來沒想過自己的母親漂不漂亮,雖然星期六晚上她打扮好去禮拜堂時顯得很動人,尤其是再戴一頂帽子。他猜想她年輕時有可能是個漂亮女孩,但這種事情很難想像。

“我告訴你,”外公說,“你外祖母家的人也很聰明。我的大舅子是個礦工,可他脫離了這份行當,去滕比開了一家咖啡館。那種日子你想去吧——海風吹著,整天無所事事,除了沖咖啡就是數錢。”

爸爸開始讀另一個欄目:“作為加冕籌備的一部分,白金漢宮出版了一本指南,長達二百十二頁。”他抬起頭,“把這個消息告訴井底下的人,大家就沒什麼擔心的了。”

比利對皇室的事不太感興趣。他喜歡的是郵報經常刊載的冒險故事,私立寄宿學校那些玩橄欖球的硬漢抓捕鬼鬼祟祟的德國間諜。報紙上說這類間諜在英國的各個城鎮出沒,不過好像阿伯羅溫連一個都沒有,簡直讓人失望。

比利站了起來。“上街。”他宣佈說。他從房子的前門出去。“上街”是家裡通用的委婉語,意思是上廁所。廁所在威靈頓街的中部,是座低矮的磚棚子,瓦壟鐵皮的屋頂,裡面是挖出的一個大坑。小棚子隔成兩半,一半男用,一半女用。每個隔間有兩個坑位,因此上廁所的人都是成對進出。沒人知道建造者為何選擇這種安排,但人們都盡量加以利用。男人目不斜視,一言不發,但比利經常能聽到女人那邊會友善地搭話閒聊。廁所裡的氣味讓人窒息,儘管你每天都要經歷這些。每次呆在裡面的時候,比利總是盡量減少呼吸,等出來後再大口喘氣。這個地洞有人定期剷除,那人就叫“戴大糞”。

比利回到屋裡的時候,高興地看見他的姐姐艾瑟爾坐在桌子旁邊。“祝你生日快樂,比利!”她喊道,“我專門在你下井前送你一個吻。”

艾瑟爾十八歲,比利用不著別人告訴就知道她很漂亮。她長著一頭紅褐色的頭髮,帶著自來卷,黑色的眼睛頑皮地忽閃著。也許媽媽從前就是這個樣子。艾瑟爾穿著樸素的黑色連衣裙,戴著傭人戴的那種白色棉布帽,這套裝束讓她顯得很耐看。

比利崇拜艾瑟爾。除了漂亮,她還十分有趣,很聰明,很有勇氣。她有時甚至敢頂撞爸爸。她跟比利講的事情,從來沒有人跟他講過,比如每個月來一次的插曲,女人所謂的“詛咒”,還有讓英國聖公會牧師匆匆離開小鎮的“公然猥褻罪”是什麼意思。她上學的時候一直是班裡頂尖的好學生,她的作文《我的小鎮或小村》在《南威爾士回聲報》舉辦的比賽上獲一等獎。她贏得了一本《卡塞爾世界地圖》。

她吻了吻比利的臉頰。“我跟管家傑文斯夫人說我們沒有鞋油了,要去鎮上買。”艾瑟爾在泰-格溫工作,也住在那兒,那是菲茨赫伯特伯爵的大宅,在三里外的山上。她把一個用乾淨抹布裹著的東西遞給比利。“我給你偷了一塊蛋糕。”

“啊,謝謝你,艾絲!”比利說。他最喜歡蛋糕了。

媽媽說:“要我把它放進你的餐盒嗎?”

“要,謝謝。”

媽媽從櫃子裡拿出一個鐵盒,把蛋糕放在裡面。她又切了兩片麵包,在上面抹了油脂,灑了點兒鹽,也放進了鐵盒裡。所有礦工都帶這種鐵餐盒。如果他們把吃的用布裹著帶到地下,不等到上午的小休就會被老鼠吃光。媽媽說:“等你把工資帶回家,你的餐盒裡就會有一片煮培根了。”

一開始比利的收入不會太多,但總能為家裡補貼些開銷。他不知道媽媽能允許他留多少零花錢,最終他能不能攢下足夠的錢買輛自行車,世上再沒有他更想要的東西了。

艾瑟爾在桌邊坐下。爸爸問她:“大宅裡面怎麼樣?”

“很好,很安靜,”她說,“伯爵和公主在倫敦參加加冕禮。”她看著壁爐上的鐘,“他們馬上就該起床了,要早早趕到修道院去。她會不高興的,她不習慣早睡早起,但她不能在國王的慶典上遲到。”伯爵的妻子碧是位俄國公主,十分尊貴奢華。

爸爸說:“他們應該想要前排的位置,這樣他們就可以看清表演了。”

“哦,那不行,不能想坐哪兒就坐哪兒,”艾瑟爾說,“他們準備了六千把紅木椅子,都特別做了記號,把來賓的名字用金字寫在椅背上。”

外公說:“那簡直是浪費!這些椅子用完以後他們怎麼處理呢?”

“我不知道。也許每個人會把它們帶回家做紀念。”

爸爸乾巴巴地說:“告訴他們把多餘的送給我們一把。我們這兒只有五個人,可你媽已經沒椅子坐了。”

爸爸在開玩笑的時候,心裡可能正在生氣。艾瑟爾一下子站了起來。“哦,對不起,媽媽,我沒想到。”

“你快坐那兒吧,我忙得坐不下來。”媽媽說。

時鐘敲了五下。爸爸說:“最好早點兒去,兒子。既然下了決定,就要做下去。”

比利十分勉強地站了起來,拿起他的鐵餐盒。

艾瑟爾又吻了他一下,外公握了握他的手。爸爸給了他兩根十五厘米的鐵釘,釘子已經生銹,有點彎曲。“把這些放在你褲子口袋裡。”

“這是幹嗎?”比利問。

“到時候你就明白了。”爸爸笑著說。

媽媽遞給比利一隻約一升的螺旋蓋瓶子,裡面裝了加牛奶和糖的涼茶。她說:“好了,比利,你要記住,耶穌永遠伴隨著你,哪怕在井下也一樣。”

“是,媽媽。”他看見眼淚在她眼圈裡打轉,連忙轉過身去,怕自己也被弄得哭哭啼啼的。他從掛鉤上拿下他的帽子。“我走了。”他說,好像他不過是去上學一樣。他邁出了大門。

這個夏天一直很熱,陽光也很充足,但今天陰沉沉的,甚至像要下雨。湯米靠著牆站著,等待著。“哎,比利。”他說。

“哎,湯米。”

他們並肩沿著街道往下走去。

阿伯羅溫以前曾是一個小集鎮,為周圍的山民提供便利,這是比利在學校學到的。從威靈頓街的頂頭,你可以看到古老的商業中心,還有牲畜市場敞開的圍欄、羊毛交易所的大樓,以及一座聖公會禮拜堂,所有這些都在歐文河的一側,那條河比溪流還小。現在,一條鐵路線就像一道傷口切過小鎮,在礦井口附近終止。礦工們的房子一直延伸到山谷的斜坡上,數以百計的灰色石頭房屋都有著深灰的威爾士板岩屋頂。這些房子沿著山勢呈蛇形排列,較短的街巷穿插在長排房子之間,繼而伸入谷底。

“你要跟誰一塊幹活?”湯米說。

比利聳聳肩。新來的孩子都會分給一位煤礦董事的助理。“沒辦法知道。”

“我希望他們把我分到馬廄去。”湯米喜歡馬。礦上大概養了五十匹矮種馬。礦工裝滿道車後,就由這些馬沿著鐵軌拉上來。“你想幹什麼樣的工作?”

比利希望他們不會讓他干太重的活兒,他年紀小,還沒什麼的體力。但他不願意承認這一點。“給道車上油。”他說。

“為什麼?”

“好像挺輕鬆的。”

他們經過學校,昨天他們還是那裡的學生呢。那是一座維多利亞式建築,帶著教堂那樣尖尖的窗戶。它是由菲茨赫伯特家族創建的,校長總是樂此不疲地提醒學生這一點。伯爵還任命了教師,決定課程的安排。牆上掛著描繪戰爭勝利的油畫,英國的莊嚴偉大是其一成不變的主題。每天的頭一節課是誦讀《聖經》,教授英國聖公會的嚴格教義,儘管幾乎所有的孩子都來自非國教徒家庭。學校還有個管理委員會,爸爸就是裡面的成員,但委員會除了提建議以外沒有其他權力。爸爸說,伯爵對待學校就像對待他的私人財產一樣。

最後一個學期,比利和湯米學了採礦原理,女孩子們學習縫紉和做飯。比利驚奇地瞭解到腳底下的大地是由不同種類的土層組成的,就像一疊三明治一樣。煤層——這個字眼他一直聽人說起,但並沒有真正明白它的意思——就是其中的一層。老師還告訴他,煤炭是枯葉等植物性物質經過幾千年的積累,再經過上面的土壤緊壓後形成的。湯米——他的父親是個無神論者——就說,這證明了《聖經》是不正確的。但比利的父親說這只是其中一種解釋。

這個時間學校還沒人,操場顯得十分冷清。讓比利感到自豪的是,他已經把學校拋在了後面,儘管他內心還是有點兒希望自己能回到那裡,而不是下礦井。

當他們走近坑口的時候,街道上早已滿是礦工了,每個人都帶了一個鐵餐盒和一瓶茶水。他們穿的衣服都一樣,都是那種一到工作場所就脫掉的舊外套。有些煤礦很冷,但阿伯羅溫的是熱井,男人們工作時只穿內衣和靴子,或者粗麻布短褲,大家戴棉墊帽子,一直都戴,因為隧道的頂部很低,很容易撞到腦袋。

比利可以越過房頂看見那台卷揚機,那座塔架頂上有兩個朝相反方向轉動的大輪子,拉動纜繩升降吊籠。在南威爾士山谷裡,大多鎮子都豎立著這類坑口裝置,就像農村裡的那些教堂尖頂一樣。

其他的建築零落分佈在坑口周圍,就好像是意外散落的,其中有礦燈房、煤礦辦公室、鐵匠鋪和幾個商店。鐵路在建築之間蜿蜒穿行。垃圾場那兒扔著破損的道車、日久開裂的木材、飼料袋和廢棄生銹的破爛機器,這些東西統統蒙上了一層煤灰。爸爸總是說如果礦工們把一切弄得井井有條,就會少發生一些事故。

比利和湯米走進煤礦辦公室。綽號叫“斑點”的亞瑟・盧埃林在前面的那間房裡,這個職員的年紀比他們大不了多少,白襯衫的領口和袖口帶著污漬。他正在等著他們——兩人的父親先前已經安排他們今天開始工作。斑點在一本賬簿上記下他們的名字,然後帶他們到煤礦董事辦公室。“小湯米・格裡菲斯和小比利・威廉姆斯前來報到,摩根先生。”他說。

馬爾德溫・摩根個頭高大,穿著一身黑色外套,袖口上纖塵不染。他粉紅的臉頰上看不出一點胡茬兒,想必他每天都要刮鬍子。牆上的鏡框裡鑲著他的工程師證書,他的禮帽——那是他另一個身份的象徵——陳列在門邊的外套架上。

讓比利驚訝的是,屋裡並不是他一個人。他旁邊站著一個更讓人害怕的人物:珀西瓦爾・瓊斯,凱爾特礦業公司的董事長,這個公司持有並經營阿伯羅溫和其他幾個煤礦。這人個子矮小,生性好鬥,礦工們都叫他“拿破侖”。他穿著常禮服,上身是黑燕尾服,下身是灰條紋長褲,一頂大禮帽還戴在頭上沒摘下來。

瓊斯嫌惡地看著兩個男孩。“格裡菲斯,你父親是個革命性社會主義者。”他說。

“是的,瓊斯先生。”湯米說。

“還是個無神論者。”

“是的,瓊斯先生。”

他把目光轉向比利:“而你的父親是南威爾士礦工聯合會的官員。”

“是的,瓊斯先生。”

“我不喜歡社會主義者。無神論者注定遭受永恆的詛咒。工會成員更是狗屁不如。”

他瞪著他們,但沒提什麼問題,所以比利也就閉口不語。

“我不需要愛鬧事的人,”瓊斯繼續說,“在朗達山谷,他們已經罷工了四十三周,就因為你父親那種人挑撥事端。”

比利知道,朗達罷工不是因為鬧事的人,起因是佩恩格萊格的伊利礦井業主把自己的礦工鎖在了礦井外面。不過他嘴上什麼都沒說。

“你愛鬧事嗎?”瓊斯伸出乾瘦的指頭指著比利,讓比利打了個哆嗦,“你父親跟你說過沒有,讓你為我工作的時候維護自己的權利?”

比利使勁兒想著,但瓊斯這樣虎視眈眈看著他,讓他很難想起什麼。爸爸今早沒說什麼話,但他昨晚倒是提了一些建議。“是的,先生,他告訴我,不要對老闆出言無禮,那是我的工作。”

斑點・盧埃林在他身後竊笑了幾聲。

珀西瓦爾・瓊斯不覺得可笑。“粗魯傲慢的傢伙,”他說,“但如果我把你解雇的話,整個山谷都會罷工。”

比利可沒有想過這一點。他有那麼重要嗎?不——但礦工們可能為堅持那條不讓他們同僚的孩子吃虧的原則而罷工。他還沒工作五分鐘呢,聯合會就已經在保護他了。

“讓他們走吧。”瓊斯說。

摩根點了點頭。“帶他們到外面去,盧埃林,”他對斑點說,“裡斯・普萊斯會關照他們的。”

比利暗暗叫苦。裡斯・普萊斯是個更討人厭的助理。一年前他追求過艾瑟爾,被她拒絕了。她拒絕過阿伯羅溫的大部分單身漢,但普萊斯懷恨在心。

斑點使勁一擺頭。“出去。”他說,自己跟在他們後面,“去外面等普萊斯先生。”

比利和湯米離開大樓,倚在門邊的牆上。“我真想照著拿破侖的胖肚子狠狠來一拳,”湯米說,“這個資本主義的混蛋。”

“是呀。”比利說,不過他沒有這種想法。

裡斯・普萊斯一分鐘後出現了。跟所有的助理一樣,他戴著一頂圓冠帽,那種帽子比礦工帽貴,但比圓頂禮帽便宜。他背心口袋裡裝著一個筆記本和一支鉛筆,手裡還拿著一把碼尺。普萊斯的臉頰上長著黑色的胡茬兒,門牙之間有條縫。比利知道他人很聰明,但也很狡猾。

“早上好,普萊斯先生。”比利說。

普萊斯顯得疑心重重。“你跟我說早上好,是有什麼事,比利乘二?”

“摩根先生說,讓我們跟你一塊下井坑。”

“他說的?是現在嗎?”普萊斯一副鬼鬼祟祟,東張西望的樣子,有時候他還往後看,好像時刻在防備什麼地方會出麻煩。“我們看看再說。”他抬頭看著卷輪,好像在那兒尋找某種解釋。“我沒時間對付小孩子。”他走進了辦公室。

“我希望他找別人帶我們下去,”比利說,“他恨我們家的人,因為我姐姐沒跟他在一起。”

“你姐姐覺得她要是嫁給阿伯羅溫的男人就太可惜了。”湯米說,顯然是在重複他聽來的話。

“他們就是配不上她。”比利堅決地說。

普萊斯走了出來。“好吧,跟我來。”說完,他便快步走在前面。兩個男孩跟著他進了礦燈房。管礦燈的人遞給比利一個閃亮的黃銅安全燈,他像礦工那樣把燈拴在皮帶上。

在學校時他對礦工安全燈已有所瞭解。煤炭開採的危險之一是甲烷,那是從煤層裡滲出來的一種易燃氣體。礦工們稱之為沼氣,它是所有地下爆炸的罪魁禍首。威爾士的礦坑是出了名的瓦斯坑。安全燈經過巧妙設計,火焰不會點燃沼氣。實際上,火焰會改變形狀,變長,從而發出警告——因為沼氣並沒有氣味。

如果燈滅了,礦工便無法自己把它重新點著。這裡禁止任何人帶火柴下井,礦燈是鎖死的,以免有人破壞規矩。礦燈熄滅後需要送到照明站,它通常在坑底靠近豎井的地方。這樣就有可能走上三里多的路,甚至更遠。但為了避免發生地下爆炸,這樣做是值得的。

學校裡的老師告訴男孩們,安全燈是礦主對僱員表示關切的方式之一。爸爸說:“就好像防止爆炸、避免停工或隧道受損對老闆們沒好處似的。”

拿到自己的礦燈後,礦工們站成一排等待吊籠。隊列邊上巧妙地安放了一塊公告板。上面貼著手寫或印刷粗糙的告示,板球賽的廣告、飛鏢比賽、丟失小刀尋物啟示、阿伯羅溫男聲合唱團演唱會海報,還有免費圖書館舉辦的一場卡爾・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理論講座的預告。不過助理們不用排隊,普萊斯一直往前擠,兩個男孩緊跟著他。

像大多數礦坑一樣,阿伯羅溫有兩個豎井,電風扇從一個井口吹進空氣,再從另一個井口排出來。礦主經常異想天開地給豎井起名字,兩個豎井一個叫皮拉姆斯,另一個叫西斯貝[2]。這邊的皮拉姆斯是上升井,比利能感覺到一股來自井底的暖空氣。

去年,比利和湯米決定去看看下降井。在復活節後的星期一礦工放假休息,他們躲過更夫,偷偷穿過垃圾場到了坑口那裡,然後爬過防護圍欄。井口被吊籠的外殼擋著,並未完全封閉,他們肚皮貼地趴在井口邊上往下面窺望。他們看著那個可怕的洞穴,感到一種駭人的魔力,比利只覺得肚子裡翻江倒海。黑暗似乎無限深遠。他感受到了一種震顫,其中一半是僥倖,因為他不必進到裡面,另一半是恐怖,因為總有一天他要下去的。他朝下面丟了一塊石頭,兩人聽著石頭在木製的吊籠芯子和磚砌的井壁上反彈發出的聲響。他們等著,時間長得可怕,最後才聽到那微弱而遙遠的濺水聲,石頭終於落在了井底的水窪裡。

現在,一年過去了,他就要經歷那塊石頭走過的歷程了。

他告訴自己別當膽小鬼。他要表現得像一個男人一樣,不管心裡是怎麼想的。最糟糕的事情莫過於讓自己丟臉了,比死還讓人害怕。

他能看見那滑動柵門把井口封閉起來。那後面便是空洞洞的所在,因為吊籠在往上升。在更遠的井口另一端,他能看見高高的繞線引擎帶著大輪子轉動。機械裝置噴出一股股蒸汽。電纜抽動著導桿,發出鞭子似的聲響。到處瀰漫著熱乎乎的機油氣味。

一陣鋼鐵的撞擊聲後,空的吊籠出現在門的後面。礦坑監工,在上面負責吊籠的那個人這時把門撥開。裡斯・普萊斯走進空吊籠,兩個男孩也跟了進去。十三名礦工隨後進來——吊籠一共能裝十六人。監工把門“嘩”的一聲關上。

接著是一陣停頓。比利感到渾身乏力。他腳下的地板是結實的,但他可以毫不費力地從分佈稀疏的欄杆之間擠出去。吊籠懸空掛在鋼絲繩上,但即使這也不是絕對安全:每個人都知道,提爾潘垂的繞組電纜在1902年的一天突然斷裂,吊籠急墜井底,八人當場摔死。

他對旁邊的礦工點點頭。這人是“板油”哈利・休伊特,有一張胖臉,儘管個頭較比利高了三十厘米,卻只比他大三歲。比利記得休伊特在學校的樣子,他一直留在三年級,跟十歲的孩子們待在一塊,每年考試都不及格,直到他年齡夠了便開始工作。

鈴響了,這標誌著井底把鉤工已經把那邊的門關上。坑口監工拉動槓桿,接著另一種鈴聲響了。蒸汽機發出絲絲聲,然後又是“砰”的一聲爆響。

吊籠落入虛空之中。

比利知道它進入了自由落體狀態,然後再及時剎車以便緩慢著陸。但任何理論上的先見都沒能讓他對墜入地球內部帶來的震撼做好準備。他雙腳離開了地面。他嚇得尖叫起來。他完全失去了控制。

礦工們全都笑了起來。他們知道這是他第一次下井,早就等著看他的反應,他隨即意識到這一點。這太晚了,他看見他們全都抓著吊籠的欄杆,防止自己飄起來。但學到的知識對平息他的驚恐毫無作用。他只能咬緊牙關不讓自己發出叫聲。

制動器終於嚙合。下跌的速度放慢,比利的腳碰到地面。他抓住一根欄杆,勉強讓自己停止晃動。一分鐘後,驚慌被一種屈辱感替代,那感覺十分強烈,他就要憋不住眼淚了。他看著板油那張笑嘻嘻的臉,大聲喊著壓過噪音:“閉上你的大嘴,休伊特,你個臭傻瓜。”

休伊特的臉頓時變了色,顯得氣洶洶的,但其他人笑得更歡了。比利不得不對耶穌抱歉自己說了髒話,但他稍稍感到自己不那麼像個傻瓜了。

他看了一眼湯米,湯米一臉刷白。他是不是也尖叫了?比利不敢去問,反正他也不會承認。

吊籠停了下來,門“嘩啦”一聲打開,比利和湯米顫抖著走出來,進了礦井。

裡面是一片昏暗。礦工的燈還不如家裡牆上掛著的煤油燈亮。坑道裡黑得像無月的夜晚。或許采煤也用不著看得太清楚,比利想。他嘩嘩趟過一處水窪,水面在昏暗的燈光中閃著微亮。他覺得嘴裡有一種奇怪的味道:空氣中滿是煤灰。人有可能整天呼吸這種空氣嗎?這正是礦工們咳嗽不斷、總在吐痰的原因吧。

有四個人等著坐吊籠升到地面,比利發現這幾個人是消防員。每天早上在礦工開工前,消防員都要測試氣體。如果甲烷濃度太高,他們就會命令礦工們暫時不要工作,直到通風扇把氣體清除乾淨。

緊挨著他的是一排矮種馬用的畜捨,一扇打開的門通向一間光線充足的房間,裡面放著一張桌子,大概是助理辦公室。礦工們分散開來,沿著從井底輻射出去的四條坑道走遠。坑道被稱為平巷,通往挖煤的礦面。

普萊斯帶他們去了一個庫房,打開門上的掛鎖。他挑了兩把鏟子,遞給兩個男孩,再把房子鎖上。

他們走到馬廄那邊。一個只穿短褲和靴子的男人正在把混合了馬糞的乾草從畜捨裡往外鏟,扔進一輛裝煤的道車。汗水順著他肌肉發達的後背流下來。普萊斯對他說:“要不要個男孩幫你?”

那人轉過身來,比利認出他就是戴・潑尼斯,畢士大禮拜堂的長老。戴沒表示出任何認出比利的跡象。“我不要那個小的。”他說。

“好吧,”普萊斯說,“另外那個是湯米・格裡菲斯。他就跟你了。”

湯米顯得很高興。他如願以償了。儘管他只管清理馬糞,但他現在算是在馬廄工作了。

普萊斯說:“來吧,比利乘二。”隨後便走進一條平巷。

比利肩上扛著鐵鍬跟在後面。湯米不在身邊,讓他感到更心急了。他真希望自己也去清理馬廄,跟他的朋友在一起。“我要幹什麼活兒,普萊斯先生?”他問。

“你猜猜,猜不到嗎?”普萊斯說,“你覺得我他媽給你鐵鍬幹什麼用?”

比利被他口無遮攔的話震驚了。他猜不出自己要去幹什麼,但他沒再多問。

坑道是圓的,頂棚由彎曲的鋼筋支撐著。一根五厘米粗的管道沿著頂棚延伸過去,想必是輸水用的。每天晚上,平巷裡都要灑水,以便減少灰塵。這不僅對人的肺部造成威脅——如果只因為這個,凱爾特礦業才不會在乎——更是因為灰塵構成火災隱患。然而,這種噴淋系統並不完備。爸爸強調說應該用十五厘米直徑的管子,但珀西瓦爾・瓊斯不願意花這筆錢。

大約走了四百米後,他們拐進了一個傾斜向上的交叉坑道。這是一條更舊、更狹窄的通道,周圍用木板支撐,而不是鋼圈。在頂棚較低的地方,普萊斯不得不縮著脖子。這樣走了大概三十米,兩人便進了礦工幹活的地方,他們已經開始在那兒劈煤了。

比利聽到轟隆隆的聲響,普萊斯隨即說:“進檢修孔。”

“什麼?”比利看著地面。檢修孔通常在城鎮人行道上才有,他在地上除了道車用的鐵軌以外,什麼也沒看見。他抬頭看見一匹矮馬正邁著碎步朝他衝過來,下坡的速度很快,後面拖著一串道車。

“去檢修孔!”普萊斯喊道。

比利還是沒明白到底要他幹什麼,但他可以看見坑道比道車寬不了多少,他就要被車碾碎了。接著,普萊斯好像一步跨到了牆裡頭,消失了。

比利丟下鐵鍬,轉身朝來時走的那條路跑去。他試圖跑在矮馬的前面,但它移動的速度快得驚人。這時,他看見了牆上鑿出來的壁龕,從上到下跟坑道一樣高,然後他意識到自己看見過這種壁龕,每隔二十五碼左右就有一個,只是當時沒太留意。普萊斯說的檢修孔大概指的就是這個。他閃身往裡面一躲,那一串道車轟隆隆開了過去。

道車過去後,他走了出來,大口喘著氣。

普萊斯假裝生氣,臉上卻在笑。“你還得更機靈點兒,”他說,“否則,你就會死在這兒,跟你哥哥一樣。”

比利發現不少人都喜歡嘲弄小孩子的無知。他認定自己長大以後絕不會幹這種事。

他撿起地上的鐵鍬。鐵鍬完好無損。“算你走運,”普萊斯品評道,“如果讓道車軋壞了,你就得賠一把新的。”

他們繼續往前走,很快就到了一個廢棄的工作區。腳下沒有那麼多水,地面覆著一層厚厚的煤灰。他們拐了好幾個彎,比利完全喪失了方向感。

他們走進一條被一輛骯髒破舊的道車堵死的坑道。“這塊地方必須清理出來。”普萊斯說。這是他第一次費心思解釋什麼,但比利覺得他在撒謊。“你的工作是把垃圾鏟到道車裡。”

比利四下看了看。這裡的塵土有三十厘米厚,他的礦燈所能照到的地方到處都是,他懷疑更遠的地方也一樣。就算他鏟上一個禮拜也不會有多大變化。問題是,這到底有什麼必要呢?這片區域已經採掘完了。不過他沒再問什麼。或許這是一種考驗。

“我過一會兒就回來,檢查你的工作進度。”普萊斯說完,便原路折返,把比利一個人留在那兒。

比利沒有料到這一點。他原以為自己會跟大人們一起工作,從他們那兒學點什麼。但他只能按照吩咐去做。

他把礦燈從腰帶上解下來,看周圍有沒有地方安放。沒有任何地方能當架子用。他把燈直接放在地上,但放在那兒就幾乎沒什麼用了。接著,他想起了爸爸給他的大釘子。這下它們派上用場了。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枚,用鐵鍬背把它敲進支撐洞壁的木板,然後把礦燈掛在上面。這下好多了。

道車有大人胸口那麼高,對比利來說就是與肩同高了,他一幹起來就發現一半的土渣都從鍬上掉落,無法倒進道車。他改進方法,彎轉鍬面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幾分鐘後他便渾身是汗了,這時他發現了第二根釘子的作用。他把它釘在另一片木板上,然後把襯衣和褲子掛在上面。

過了一會兒他察覺有人在看自己。他眼角的餘光看見一個黑影雕像般一動不動站在那兒。“哎呀,上帝!”他叫了一聲,轉身對著那邊。

是普萊斯。“我忘了檢查你的燈了。”他說。他把比利的礦燈從釘子上拿下來,動了動某個部件。“不太妙,”他說,“我把我的留給你。”他把另一個礦燈掛在那兒,然後便消失了。

這傢伙令人生厭,但至少還算把比利的安全放在心上。

比利繼續幹著活。不一會兒他就感到胳膊和腿開始疼起來。他早已習慣用鐵鍬了,他這樣對自己說著:爸爸在屋後一塊沒用的地方養了一頭豬,每星期鏟一次豬舍裡的糞便成了比利的活計。但那件事只消一刻鐘就幹完了。他有可能幹一整天嗎?

塵土下面是石頭和泥地。一會兒工夫,他已經清理出一塊四十平方分米的區域,與坑道同寬。煤灰剛剛填滿道車的底部,但他已經感到精疲力竭。

他試圖拉動道車,省得自己帶著剷起的煤灰走太遠,但它已經好久不用,輪子好像鎖住了。

他沒有手錶,無法弄清到底過了多長時間。他開始放慢速度,掂量著自己的體力行事。

接著,他的礦燈滅了。

火苗一開始閃爍不定,他擔心地看著掛在釘子上的礦燈,但他知道如果有沼氣的話火苗會變長。眼前的情況看上去不像,所以他便打消了疑慮。後來火苗就整個熄滅了。

他從未經歷過眼前的這種黑暗。他看不見任何東西,沒有一塊灰色,整片黑色沒有任何過渡變化。他把鐵鍬抬到與臉同高,就快貼到自己鼻子上了,但他根本看不見它。也許瞎子看東西就是這樣。

他一動不動站在那兒。他該怎麼辦?他應該拿著礦燈去照明站,但他根本無法按原路穿過坑道返回,就算他能看見路也白搭。他會在這種黑暗中磕磕絆絆走上幾個鐘頭也找不到路。他弄不清這段廢棄的區域延伸多少英里,他也不想讓那些人派救援隊尋找他。

他應該等普萊斯來,僅此而已。這位助理說過“過一會兒”就回來。這可能意味著幾分鐘後,或者一小時,甚至更多。比利懷疑有可能要等很久,不會很快。普萊斯肯定是故意這樣做的。一盞安全燈不會被吹熄,再說這裡也沒有風。普萊斯拿走了比利的礦燈,換了一盞快沒油的燈給他。

他感到一陣委屈,淚水湧上了眼眶。他到底做了什麼壞事才會遭受這種懲罰?隨後他又打起精神,振作起來。這又是一種考驗,就像在吊籠裡那樣。他會讓他們知道自己足夠堅強。

他應該繼續工作,哪怕黑燈瞎火也一樣。他拿定了主意。自打燈光熄滅後他第一次活動起來,把鐵鍬放在地上,往前使勁推,盡力剷起灰土。掂起鐵鍬的時候,他從重量上判斷上面是否有東西。他轉身走出兩步,然後舉起鐵鍬,試圖把垃圾倒入道車,但他錯估了高度。鐵鍬磕在車幫上,感覺突然變輕,灰土全倒在了地上。

他要調整一下。他又試了一次,把鐵鍬抬高些。隨後傾倒下去,感到木製的鍬把撞到車幫的上沿。這次好了一些。

由於作業面讓他離道車越來越遠,他偶爾還是會弄錯,後來他大聲數著自己的步子,才準確起來。他習慣了一種固定的節奏,儘管肌肉酸疼,他還是能夠堅持下去。

工作按部就班地進行著,他的腦子便騰出空來,胡思亂想起來,這實在有些不妙。他琢磨著這條坑道在自己面前還要延伸多長,已經棄置不用多久了。他想著頭頂上的土地,足足有八百米厚,整個重量僅靠這些陳年的木板支撐。他想起了他的哥哥韋斯利,想起其他死在這座礦井裡的人。當然,他們的靈魂不在這兒。韋斯利跟耶穌在一起。其他人可能也一樣。如果他們全都待在一個地方的話。

他開始感到害怕,覺得不該去想靈魂的事。他餓了。現在該吃他帶的午餐了嗎?他不知道,但他覺得最好把它吃了。他朝掛衣服的地方挪動著,摸索著地面,找到了他的鐵餐盒。

他靠牆坐下來,喝了一大口又冷又甜的茶水。當他開始吃那塊抹了油的麵包時,模模糊糊聽到一陣響動。他希望那是裡斯・普萊斯靴子的聲音,但這不過是一廂情願。他聽過這種嘎吱吱的聲響——耗子。

他不怕這個。阿伯羅溫每條街的陰溝裡都有很多耗子。不過,耗子在黑暗中更大膽,一會兒就有一隻從他光著的腿上爬了過來。他把吃的東西換到左手,抓起鐵鍬拍了下去。這一招嚇唬不了它們,馬上他就覺得那些小爪子又爬到了身上。這次有一隻想往他的胳膊上爬。它們顯然聞到了食物的味道。嘎吱吱的聲音變得更響,真不知到底有多少耗子。

他站起身來,把最後一塊麵包塞進嘴巴。他又喝了些茶,開始吃蛋糕。蛋糕很好吃,裡面有不少乾果和杏仁,但耗子爬到腿上了,他只得把蛋糕匆忙吞下。

它們好像也知道食物已經沒了,吱吱的聲音慢慢弱了下去,然後完全消失了。

吃了東西後,比利感到一時間體力大增,接著幹了起來,但後背疼得火燒火燎。他放慢速度,幹一會兒就歇一會兒。

為了給自己鼓勁,他告訴自己現在的時間可能比他想的要晚。或許已經到中午了。有人會在換班的時候過來找他。管礦燈的人會清點數量,因此他們總會知道有人沒有上來。可是普萊斯拿走了比利的礦燈,換成了另一個。他是不是計劃好了要讓比利整晚呆在下面?

不太可能。爸爸會跟他們鬧翻天的。老闆們害怕爸爸——珀西瓦爾・瓊斯多少已經承認了這一點。所以,遲早會有人尋找比利的。

但當他又覺得肚子餓的時候,他確信已經過去好幾個鐘頭了。他開始感到害怕,這一次無法擺脫。讓他感到不安的是黑暗。如果他能看見東西,那麼等多久他都能夠承受。徹底的黑暗讓他覺得自己喪失了思考能力。他沒有了方向感,每次從道車那邊折返回來,他都拿不準自己會不會撞到坑道牆壁上。先前他擔心自己像小孩子似的哭鼻子,但現在他得忍著不要尖叫。

然後他就想起媽媽對他說的話:“耶穌永遠伴隨著你,哪怕在井下也一樣。”當時比利還以為她只是告誡他要遵守規矩。但她顯然更加有遠見。當然,耶穌與他同在。耶穌無處不在。黑暗並不重要,時間的流逝也不要緊。自然有人關照比利。

為了讓自己牢記這一點,他開始唱起聖歌來。他不喜歡自己的嗓音,有點兒發尖,不過反正也沒人聽到,他便放開喉嚨大聲唱著。當他唱完所有的詩句,可怕的感覺就又回來了,他想像著耶穌就站在道車的另一頭,看著他,那張長滿鬍鬚的臉上帶著深沉的悲憫。

比利唱了另一首聖歌,隨著歌曲的節奏鏟土、邁步。大部分聖歌都很有韻律。他不時地感到恐懼,生怕別人把他遺忘在這兒,一個班次結束後,只把他一個人留在井下。隨後他又記起那個跟他一同站在黑暗中的穿長袍的身影。

他會唱很多首聖歌。當他稍稍長大,能夠安安靜靜坐著以後,他曾每個星期天去三次畢士大禮拜堂。聖歌集十分昂貴,而且並不是所有會眾都識字,所以大家都把歌詞默記下來。

他唱了十二首聖歌,估計已經過去了一個鐘頭。或許這一班應該結束了吧?不過他又唱了另外十二首。隨後就不太清楚該唱哪首了。他又把自己喜歡的唱了一遍。他的活幹得越來越慢。

他唱《主從墓裡復活》,看到一絲燈光的時候鉚足了嗓門。工作變得如此機械,他都忘了停下來,繼續剷起一鍬煤灰,抬到道車那邊,嘴裡還在唱著,直到那束光越來越近。聖歌唱完了,他斜靠在鐵鍬上。裡斯・普萊斯站在那兒看著他,皮帶上掛著那盞燈,他的臉籠罩在陰影裡,神情異樣。

比利不讓自己有放鬆下來的感覺。他不打算讓普萊斯知道自己的感受。他穿上襯衣和褲子,然後從釘子上摘下熄滅的礦燈,掛在自己的腰帶上。

普萊斯說:“你的礦燈怎麼了?”

“你知道它怎麼了。”比利說,他的聲音聽上去很陌生,像個大人。

普萊斯扭頭沿著坑道往回走。

比利猶豫了一下。他看著相反的方向。在道車的另一端他瞥見了一張滿是鬍鬚的臉,還有一件蒼白的長袍,但那身影就像一個念頭般消失了。“謝謝你。”比利朝著空空的坑道說。

他跟著普萊斯,感到兩腿生疼,好像他隨時都會摔倒,但他在意不了那麼多了。他又能看清眼前的一切了,這一班已經結束。很快他就可以回家,可以躺下了。

他們來到井底車場,跟一群黑臉的礦工坐進吊籠。湯米・格裡菲斯沒在這群人裡,但板油・休伊特在。等待上面發信號的時候,比利注意到他們在看他,臉上帶著狡黠的笑容。

休伊特說:“那啥,你這第一天過得怎麼樣,比利乘二?”

“還好,謝謝。”比利說。

休伊特的表情充滿惡意,比利叫他“臭傻瓜”,無疑讓他記仇了。他說:“沒出什麼問題?”

比利猶豫了一下。顯然他們知道了什麼。他要他們知道他沒有屈服於恐懼。“我的燈滅了。”他說,他盡量讓自己的聲音十分平穩。他看了看普萊斯,但認為不去指責他才更像個男人。“一整天摸黑鏟煤灰的確有點困難。”他就說到這兒。實在是輕描淡寫——他們可能覺得他經受的考驗沒什麼大不了的——但這比承認害怕要好。

一個上了歲數的礦工說話了,是綽號“小店”的約翰・瓊斯,這麼稱呼是因為他妻子在他們家的起居室開了一個小雜貨店。“一整天嗎?”他問。

比利說:“是呀。”

約翰・瓊斯看了一眼普萊斯,說:“你這個混蛋。本來不該超過一個小時。”

比利的懷疑得到了證實。他們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聽上去好像他們對新來的男孩都這麼做。但普萊斯這次做得有些過分。

板油・休伊特嘿嘿笑著:“你不害怕嗎,小比利,自己一個人摸黑呆著?”

他想著如何回答。他們都看著他,等著聽他怎麼說。他們臉上狡黠的笑意消失了,顯得有點慚愧。他決定說出真相。“我的確害怕,不錯,但我不是自己一個人。”

休伊特沒聽明白。“不是你自己?”

“不,當然不是,”比利說,“耶穌跟我在一起。”

休伊特哈哈大笑,但其他人都沒笑。他的狂笑在寂靜中迴響,戛然而止。休伊特轉過臉去。

幾秒鐘內一片寂靜。隨後便是金屬的碰撞聲,猛然一動,吊籠升了起來。

在這之後,大家都叫他“耶穌的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