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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小姐,請不要說髒話

小姐,請不要說髒話

我和蒂芬妮再次光臨水晶湖餐廳,我們還是坐在上次那個位置,還是要了一份熱茶和一份麥片粥。在來這裡的路上我們都沒有說話,在等待服務生上牛奶和麥片粥的時候我們也沒有說話。我開始明白了,我們之間的這種友誼並不需要太多的話語。

我看著她用湯匙把棕色的麥片和糖漬葡萄乾送進了粉紅色的小嘴裡,我在想是否該把老鷹隊比賽當天發生的事情告訴她。

在過去的兩天裡,我一直都在想那個躲在爸爸腿後哭泣的男孩,我為打了那個大塊頭的巨人隊球迷而深感內疚。我沒有把這一切告訴媽媽,如果她知道了肯定會傷心的。自從老鷹隊主場輸給巨人隊後,爸爸就沒有跟我說過話。在週五之前我也不可能見到克利夫醫生。此外,我開始覺得蒂芬妮是唯一能夠理解我的人,因為她看起來也有同樣的問題,而且總會突然發飆,比如上次在沙灘上:維羅尼卡不小心在我面前提到了蒂芬妮的治療師,於是她就突然爆發了。

我看著蒂芬妮,她的坐姿顯得有些散漫,兩隻胳膊肘都放在餐桌上。她穿了一件黑色的襯衫,這讓她的頭髮看起來顯得更黑了。和往常一樣,她的妝化得非常濃。她看起來很憂鬱的樣子,而且還有些憤怒。反正她看起來跟我認識的所有人都不一樣——如果知道有人看著自己,其他人都會露出一副笑臉,可蒂芬妮做不到這一點。她並沒有為了取悅我而刻意裝出高興的樣子,這在一定程度上倒是有利於強化我對她的信任。

蒂芬妮突然抬起頭來,她直視著我的眼睛說道:「你沒吃東西。」

「對不起。」我說道,同時看著桌上的塑料塗層反射出的金黃色閃光。

「如果你自己不吃而只是看著我,人們就會認為我是一個貪吃的人。」

於是我也把湯匙放到碗裡,倒了一些牛奶進去,然後把一湯匙麥片粥送進了嘴裡。

我咀嚼了幾下,然後把它們都吞下去了。

蒂芬妮點了點頭,然後又開始望著窗外了。

「在老鷹隊的比賽上發生了一件很糟糕的事情。」話剛說出口我就有點兒後悔了。

「我不想聽關於橄欖球的事情,」蒂芬妮歎了口氣,「我討厭橄欖球。」

「事實上這件事跟橄欖球沒有直接關係。」

她繼續盯著窗外。

我也朝外面看了一眼,除了停放著的汽車根本就沒有任何吸引人的東西。於是我說道:「我攻擊了一個男人——把他狠狠地扔在了地上——我當時想肯定把他給打死了。」

她看著我,蒂芬妮瞇著眼看著我,她好像是在微笑,而且看起來還可能笑出聲來。「那麼,是那樣嗎?」

「是哪樣?」

「打死那個男人啊。」

「沒有,沒有。我沒打死他,我只是把他給打暈了,最後他醒過來了。」

「你應該把他打死嗎?」蒂芬妮問道。

「我不知道,」她的問題讓我很是吃驚,「我是說,不!當然不想!」

「那麼你為什麼要痛打那個人?」

「他先打了我弟弟,還把他扔到了混凝土地面上,當時我感覺頭都要炸開了,就好像是我已經離開了自己的身體,而我的身體做了我並不想做的事情。說真的,這件事我跟誰也沒有說過,我希望你會願意聽我說說,這樣的話我就可以——」

「那個人為什麼要把你弟弟扔到地上?」

於是我就把事情的來龍去脈給她講了一遍,讓她知道我無法將那傢伙的兒子從我的腦海中抹掉。我依然能看到那個小男孩躲在爸爸的腿後,依然能看到他在流淚、抽泣,而且很顯然被嚇壞了。我也把我做的夢給她說了,就是妮可安撫那個巨人隊球迷的夢。

等我把整個故事講完後,蒂芬妮看著我說:「然後呢?」

「然後?」

「是啊,我還沒明白你為什麼那麼不開心。」

有那麼一會兒,我以為她在跟我開玩笑呢,可看到她的表情後,我知道蒂芬妮並不是在逗我。

「我不開心是因為我擔心妮可知道這一切後會生我的氣,我不開心是因為我對自己很失望,分居的時間肯定要延長了,因為上帝肯定要保護好妮可,直到我能更好地控制自己為止。妮可是一個和平主義者,這也是她從一開始就不喜歡我去看老鷹隊比賽的原因,她覺得那種地方太亂了。上帝啊,我太想念妮可了,我太傷心了,而且——」

「讓妮可去死吧!」蒂芬妮說,然後又把一湯匙麥片粥送進了口中。

我瞪著她。

她非常冷靜地開始咀嚼。

然後把麥片粥嚥了下去。

「你剛才說什麼?」我問。

「那個巨人隊的球迷聽起來就是一個十足的混蛋,你弟弟和你朋友斯科特也都是混蛋。事情不是你挑起來的,你只不過是在自衛。如果妮可無法忍受這一切,如果妮可在你悶悶不樂的時候不能支持你,那我就要說:『讓妮可去死吧。』」

「我不允許你再那麼說我的妻子!」我的聲音中顯然已經燃起了怒火。

蒂芬妮朝我翻了個白眼。

「我不允許我的任何朋友那麼說我的妻子。」

「你妻子,是嗎?」蒂芬妮說。

「是的。我妻子,妮可。」

「你是說你妻子妮可,你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時把你拋棄的那個女人?好吧,你的妻子妮可為什麼現在沒跟你一起坐在這裡,帕特?想想吧,你為什麼是在跟我一起吃這該死的麥片粥?你就只想著怎麼讓妮可高興,可是,你那麼珍愛的妮可看起來一點兒都不為你著想。她在哪兒?現在在幹什麼?你真覺得她會想你嗎?」

我一下子呆住了,竟然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讓妮可去死吧,帕特。去她的!讓妮可去死吧!」蒂芬妮用手掌重重地拍打著桌子,碗裡的葡萄乾都給震出來了。「忘了她吧。她走了,難道你不明白嗎?」

我們的服務生走了過來。她把雙手放在髖部,緊閉著雙唇。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蒂芬妮,然後說道:「嗨,小姐,請不要說髒話。」

我看了看四周,其他客人都在看著我這位出言不遜的朋友。

「這裡可不是酒吧,好嗎?」

蒂芬妮看著服務生,搖了搖頭,然後說道:「你知道嗎?你也去死吧!」說完後她就站起身衝出了餐廳。

「我只不過是在履行職責,天哪!」服務生看起來一臉無辜的樣子。

「對不起。」說完後我把身上所有的錢都給了服務生——整整20美元。當我對媽媽說我想帶蒂芬妮去吃葡萄乾麥片粥時,我希望她能給我40美元,可她說如果一頓晚餐只需要5美元的話我就不能把40美元都給服務生,雖然我跟媽媽講了多給點小費的想法,但她還是不同意。你們也都知道了,多給小費的做法還是妮可教給我的。

服務生看著我說:「謝謝您,朋友。不過你最好還是去追你女朋友吧。」

「她不是我女朋友,」我辯解說,「她只是一個普通朋友。」

「隨便吧。」

蒂芬妮並不在餐廳外面。

我看了看遠處,發現她正沿著街道奔跑。

於是我追了上去,問她到底哪兒出問題了。

她沒有回答,而是繼續奔跑。

我們就那麼並肩快速奔跑著,一直跑到她父母在科林斯伍德的房子前面,然後蒂芬妮就繞到房子後面回家了,她甚至都沒有跟我說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