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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何日再相逢

媽媽又突然造訪了,我根本無需抬頭就知道是她來了:她的腳指甲在夏季總是粉紅色,我還一眼就認出了她皮涼鞋上的鮮花圖案,那是我們倆一起去商場時買的,就是上次她帶我離開這個鬼地方的時候。

媽媽是在院子裡找到我的,當時我正一個人鍛煉身體。我對媽媽笑了笑,我知道她又要衝廷伯斯醫生嚷嚷了。她會抱怨說:既然一整天都沒人管我,為什麼還要把我給關起來?

我決定再做100個俯臥撐,所以並沒有跟媽媽說話。「你還要做多少個俯臥撐,帕特?」媽媽發話了。

「妮——可——喜——歡——上——身——強——健——的——男——人——」我每做一個俯臥撐就從嘴裡蹦出一個字。我能夠感覺到嘴角滲進了略帶鹹味的汗水。

驕陽似火的八月正是燃燒脂肪的絕佳時機。

媽媽看了我一分鐘左右,接著說出一句讓我震驚的話,「你想今天跟我一塊兒回家嗎?」她的聲音明顯有些打顫。

我停了下來,抬起頭看著媽媽。雖然正午的陽光非常晃眼,但我馬上就知道了她是認真的。她看起來有點兒心神不寧,好像犯了錯誤似的。每當認真說某件事的時候她都是這個樣子。她平時說話的方式跟現在可不一樣,如果心情很好,她可能會喋喋不休地嘮叨好幾個鐘頭。

「只要你保證不再去找妮可,我就帶你回家。你可以先跟我還有爸爸一塊兒住,我們會幫你找份兒工作,然後再幫你找間公寓安頓下來。」

我開始繼續做俯臥撐,目光緊緊地盯著地上的一隻黑螞蟻,當時這傢伙正在我鼻子底下,試圖用它那鋒利的巨顎剪下一片樹葉。透過眼角的餘光,我分明看到一粒汗珠徑直從我的鼻尖滑向了草地。

「帕特,告訴我你會跟我一塊兒回家的,我會給你做飯,你可以去拜訪那些老朋友,可以重新開始生活。求你了!告訴我這是你想要的。就算為了我,帕特,求你了!」

開始下一輪俯臥撐,那只螞蟻的巨顎在樹葉上繼續揮舞著——痛苦、炎熱、汗水、改變。

我可不想待在這個鬼地方。這裡沒人相信光明,沒人相信真愛,也沒人相信幸福的結局。所有人都說妮可不會喜歡我現在的樣子,他們還說就算分居的時間結束了妮可也不想再見到我。我想離開這裡,可又有點兒擔心,我正在嘗試快樂地生活,可以前的那些老朋友依然還那麼熱情嗎?

不管了,我必須逃離這些死氣沉沉的醫生和難看的護士,除了讓我無休止吃藥外他們什麼都不會。要騙過這些醫療專家並不太容易,相比之下媽媽肯定好騙多了。想到這裡,我終於站起身來,對媽媽說:「我回家跟你一起住,一直住到我跟妮可重逢的那一天止。」

媽媽去簽那些繁瑣的法律文件了,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間,先沖了個澡,隨後把自己的衣服和裱有妮可照片的相框放進了帆布袋裡。我跟自己的室友傑奇道別,他坐在床上直直地看著我,嘴邊還流著口水,他總這樣。可憐的傑奇!看看他那雜草叢生的頭髮、形狀怪異的腦袋,還有鬆鬆垮垮的身體。唉,什麼樣的女人會愛上傑奇這種人啊!

他朝我擠了擠眼睛。這應該就是他的道別方式吧,應該還有祝我好運的意思。於是,我也朝他擠了擠眼睛,不過是用兩隻眼。我的意思是祝願他好運加倍。我想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因為他開始用肩膀去撞耳朵了。每當聽懂別人的話時他都會用肩膀撞耳朵。

我還有一些朋友,他們此刻正在接受音樂治療。裡面的某些歌曲有時會讓我勃然大怒,所以我沒有參加。在我被關禁閉的時候,他們給了我很大的支持。我想或許應該去跟他們也道個別。我從窗口朝音樂教室裡面瞧了瞧。我的朋友們正在唱歌,他們把小手鼓固定在膝部,邊唱歌邊打鼓。雖然隔著玻璃聽不太清,但我隱約聽出是南希姐姐的歌,一首六七十年代的流行歌曲。我能看到他們的嘴在一張一合,頭也隨著鼓點不停地晃動——看起來他們玩得很開心。好吧,那我就不打擾他們了。說實話,我也討厭道別。

我在走廊裡看到了媽媽,廷伯斯醫生也在那裡。走廊裡擺了一些躺椅和長椅,旁邊還種了三棵棕櫚樹。這是院方玩的小把戲,他們想讓這個鬼地方看起來就像是美麗宜人的奧蘭多,而不是巴爾的摩。

廷伯斯醫生穿著白大褂,臉上還是那幅冷峻的表情。「好好享受生活!」他一邊說一邊還跟我握了握手。

「只要分居時間一結束(我就能享受生活了)。」聽到我這麼說,廷伯斯醫生的臉上馬上就多雲轉陰了,好像我說要殺了他妻子娜塔莉和他們的三個金髮小公主——克裡斯汀、珍妮和貝琪似的。要知道,廷伯斯醫生可不相信撥雲見日,他認為自己就應該時刻抱著同情、沮喪和悲觀的心態看待一切。

看來我讓廷伯斯醫生失望了,他那毫無生氣的人生哲學並沒對我產生什麼影響。我確信分離的日子即將走到盡頭,確信我跟妮可很快就能重逢。「看我搖滾吧。」我對廷伯斯醫生說。丹尼是我在這個鬼地方唯一的黑人朋友,丹尼曾經對我說過,在離開這個鬼地方的時候,他就會這麼跟廷伯斯醫生告別。抱歉了丹尼,我把你的告別語給搶了,不過這句話的確很厲害。我看到廷伯斯醫生皺了皺眉頭,就好像我在他肚子上給了一記猛拳似的。

媽媽駕車駛出了馬里蘭州,然後開始在特拉華州穿行,車子兩側不斷閃過快餐店和各種各樣的商店。媽媽說廷伯斯醫生並不想放我走,於是她就去找了幾個律師,還找了她女伴的治療師——這傢伙也將成為我的新治療師,在這些人的幫助下媽媽打了一場官司,她說自己能夠在家裡把我照顧好,看來她的確成功地說服了法官,我真的很感激她。

當車子在特拉華紀念大橋上飛馳時,媽媽回頭看著我問道:「你肯定想要更好地生活,對吧,帕特?」

我點了點頭,「是的,我想。」

隨後我們駛上了通往新澤西州的295號州際公路。

順著哈頓大道一直往前開就到了科林斯伍德市中心,這裡就是我的家鄉。可是,眼前的一切為什麼那麼陌生呢?記憶中的街道不見了蹤影,街道兩旁遍佈著精品店和高檔餐館,路上的行人都衣著考究。我在心裡問自己:這的確是我的家鄉嗎?我開始感到緊張,呼吸也變得急促起來。有時候我就會這樣。

媽媽問我哪裡不舒服,我說自己很緊張。她再一次向我保證說新的治療師很快就會幫助我恢復正常的,她還說這位治療師名叫帕特爾。

回到家裡後,我立即衝進了地下室。媽媽為我準備了很多很多的禮物:她一直說要給我買的舉重床、放槓鈴片的支架、健身車、啞鈴。哇,竟然還有健腹專家6000,我在晚間的電視節目上看到過這套器材,在那個鬼地方的時候我一直對它夢寐以求。

「謝謝你,謝謝你,謝謝你!」我興奮地朝媽媽喊著,我給了她一個大大的擁抱,還把她抱起來原地轉了一圈。

當我把媽媽放下來的時候,她微笑著對我說:「歡迎回家,帕特。」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在這些器械上練練手。舉槓鈴,做仰臥起坐,壓腿,深蹲,騎健身車,然後給自己補充水分(我每天都會喝四加侖水,不停地用一個大玻璃杯豪飲)。完成這一切之後,我就開始寫日記了。日記的內容就跟剛才這些文字差不多,有些像流水賬。我這麼做的目的只有一個,我要讓妮可看到暫時分手後我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我要讓妮可瞭解我的進步,我的一切。(在那個鬼地方待著的時候,由於吃了太多的藥丸,我的記憶力開始下降了,於是我開始用筆記錄生活,我要把想要告訴妮可的一切都寫下來,我要讓妮可在重逢的那一刻就重新融入我的生活。在我回家之前,發生了一件很糟糕的事情,那些可惡的醫生竟然把我所有的日記都給沒收了。現在,我只能搜腸刮肚,從頭寫起。)

從地下室出來的時候,我留意到我和妮可的合照已經從牆上消失了,壁爐台上擺放的照片也不見了。

我問媽媽那些照片都哪裡去了。她說我們家幾周前被盜了,竊賊偷走了那些照片。我問媽媽竊賊為什麼要偷我和妮可的照片,她說是因為裝裱那些照片的相框都非常昂貴。

「那竊賊為什麼沒有偷家裡的其他照片呢?」我有些不明白了。媽媽說竊賊偷走了所有的相框,只不過我們家人的那些照片都有底片,所以媽媽又把它們重新沖洗、裝裱好放回了原處。「那你怎麼不把我和妮可的照片也重新洗一套出來?」我追問道。媽媽說她沒有那些照片的底片,婚禮的照片都是妮可的父母出錢拍的,他們只是把媽媽喜歡的照片沖洗了一套給她。雖然妮可也給過媽媽其他的照片,可是我們跟妮可以及她的家人已經很久沒聯繫了,因為現在是分居時間。

我告訴媽媽說,如果那個竊賊膽敢回來,我一定會擰斷他的脖子,要了他的小命兒。媽媽回答說:「我相信你會的。」

我回家已經一周了,可爸爸還沒跟我說過一句話,當然了,對於我來說這也並不奇怪,他總是忙於工作——他是大食代連鎖店的區域經理,負責整個南新澤西州的業務。在工作之餘,爸爸總愛關起門來研讀歷史小說,其中大部分小說都是關於美國內戰的。

媽媽說我回家裡後爸爸有些不適應,希望我能夠給他一些時間。我當然很樂意,要知道,我挺怕跟他說話的。我在那個鬼地方待著的時候,他只去看過我一次,而且還對我大吼了一通,他對美好奇跡的出現根本不屑一顧,而且還說了很多對妮可不好的話。當然了,我和爸爸在家裡的門廳裡難免會相遇,但他從我身邊經過時從來都不看我一眼。

妮可喜歡讀書,她過去總想讓我讀文學作品。她的朋友都是英語老師,這些人在晚餐時總愛探討「高深的」文學話題,而我通常會保持沉默。妮可的朋友特裡個子很小,我總愛取笑他。可他每次都會反駁說:「至少我不是孤陋寡聞的小丑。」妮可的那些朋友們對「小丑」這個詞心領神會,他們也都跟著特裡叫我小丑。特裡每次這麼回敬我時妮可都會哈哈大笑。我決定從現在開始看小說,以便在重逢後的文學聚會上給自己找些談資。

在那個鬼地方的時候,我看的書都必須經過廷伯斯醫生允許,而他就像個法西斯分子似的嚴格限制我的閱讀範圍。現在我回家了,想看什麼就能看什麼。媽媽有一張借書卡,可以幫我從圖書館借書。

我回家後看的第一本小說是《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本書我僅用了三個晚上就全部讀完了。我最喜歡的是這本小說的序言。序言中說這是一本關於時間的小說,那些稍縱即逝、千金難買的時間。我自己的切身感受也是如此,我在強身健體的過程中總會想到時間的寶貴。不過,我還有另外一種感覺:我肯定會與妮可再度相逢,無論要等多久,我都有的是時間。

讀完小說的正文部分後,我有一種把書撕個稀巴爛的衝動。在這個無比悲情的故事中,蓋茨比深愛著黛西,可是不管他如何努力,最終也未能與黛西走到一起。雖然我知道菲茨傑拉德很可能已經不在人世了,可我真想立馬給他打個電話,並大聲地告訴他:你全部都搞錯了!想想吧,在炎熱的夏季,蓋茨比第一次跳進自己的游泳池就被湯姆情婦的丈夫給當作兇手誤殺了,而黛西竟然沒有出席他的葬禮。尼克和喬丹分道揚鑣,而黛西那純潔無邪的青春則在種族主義者湯姆的慾望中被消磨殆盡。我告訴你們吧,菲茨傑拉德這本小說的結局讓我有種窒息的感覺。你們可以奉勸菲茨傑拉德永遠都不要去看落日,因為他根本就看不到任何光明和希望!

我知道妮可為什麼喜歡這部小說,因為它寫得實在太好了。妮可曾經說過,《了不起的蓋茨比》是美國人創作的最偉大的小說,這可讓我有些擔憂了。小說的結局如此淒慘,妮可卻依然對其情有獨鍾,這是否意味著妮可並不相信「一線希望」呢?先不想這些了,至少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如果我告訴妮可我終於讀完了她最喜歡的書,她肯定會為我自豪的。

我還會給妮可另外一個驚喜:我打算把妮可美國文學課程表上的所有小說都讀一遍。我只想讓她感到自豪,我只想讓她知道我的確對她鍾愛的東西感興趣,我將會盡我所能拯救我們的婚姻。現在,我終於能夠與她那些自負的文人朋友們談天論地了。我很可能會說出這樣的話:「我已經30歲了。如果再年輕5歲,我還可以正大光明地欺騙自己。」這是尼克在《了不起的蓋茨比》最後一章裡說過的話,不過這句話用在我身上也恰如其分,因為我也到了而立之年。在我引經據典的時候,一定能夠給人一種無比睿智的感覺。我們很可能會在餐桌上聊天,當妮可聽到我引用小說中的原話時,她一定會又驚又喜,她肯定想不到我真的讀完了《了不起的蓋茨比》。這只是我全盤計劃的一部分,用我朋友丹尼的話說,在她根本不指望我能「長點兒知識」的情況下,我要讓小說中的話脫口而出,我相信這麼做肯定能夠重新虜獲妮可的芳心。

上帝啊,我已經等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