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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小憶在一家小公司做乙方,跟著老闆去見客戶,做方案,還要看盡客戶臉色,每天回到家都是一身疲憊。看著她辛苦的樣子,我叫她不要那麼拼,工作是老闆的,身體是自己的。她都搖搖頭,沒事,我還好。

我們住在虹口區的赤峰路,小憶在我來之前按照我們共同的要求一次次看房子,最終選擇了離我們工作單位折中的地點。某天要交房租時,小憶異於平常唯唯諾諾地對我說,遠近,你能不能先借我點錢?

直到小憶還錢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她的薪資只有一千五百塊,我們的房子分攤房租一個人九百塊,還有公共生活費五百塊,算下來小憶每個月只能剩一百塊自己支配。我不止一次提議,男生吃得多用得多,你可以不用交生活費,自己留著添置些衣服化妝品,女孩子的花銷總歸是大些,她卻總是拒絕。

在我的記憶裡,小憶真的靠著每月一百塊零用錢度過了近一年的時光,沒有買一件衣服,沒有買任何的化妝品,甚至連零食都沒有。朋友們都心疼地勸她,實在不行就辭職,大不了回家,沒什麼了不起。小憶每次都一臉堅定地搖頭,沒事,我還好,能扛得住。

那一年的聖誕節,我偷偷買好禮物,打印了她的照片,做成影集準備送給她。之前我和她說,你不用送我禮物,我都沒有給你準備,出門在外,能省則省。她點點頭說,好的。

聖誕節的凌晨,我偷偷起床把禮物放在客廳,從聖誕樹上扯出一串燈搭在上面,我覺得小憶過得實在辛苦,可是她從來不對任何人提起,她就這麼固執的一個人,我希望她可以活得自在,活得輕鬆。

第二天我推開自己的房門,看到原本擺放我禮物的地方,放著一個精緻的盒子和一封信,我心想小憶果然還是為我準備了禮物。我打開盒子,看到一枚鉑金戒指,小憶在信裡說,自己沒有多少錢,不知道該送什麼,希望我可以喜歡。

我和誰都沒有提起過,當我蓬頭垢面站在客廳裡,拿著小憶送我的戒指,回想起她一路走來的點點滴滴,自己一個人默默地哭了。

我和小憶租住有近一年的時間,雖然我後來談了戀愛,但是在這一年裡,與其說相互照顧,不如說是她在照顧我,早晨幫我買早飯,去超市採購,我做完飯後還要收拾一片狼藉的廚房,還要忍受我各種的小脾氣和近乎挑剔的生活習慣。

現在想來,她就像是姐姐一樣,陪我度過了步入社會的成長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