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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豬八戒是怎樣調戲嫦娥的

孫悟空的師傅菩提祖師究竟是誰?一般主要有3種說法:

  1. 1. 如來佛祖的弟子,須菩提尊者(據金剛經)。
  2. 2. 如來佛祖的師兄弟准提道人(據封神演義)。
  3. 3. 如來佛祖本人。

無論據何種說法,都可以肯定的是:孫悟空是百分之百的佛派弟子。

菩提祖師這個人很奇怪,他傳藝給孫悟空之後,就徹底的消失了,好像他的存在僅僅只是為了教一教孫悟空而已。孫悟空在學藝之前,無論遇到誰,說話都很客氣禮貌,而學藝之後,卻儘是大話狂話。

菩提祖師算出孫悟空會惹禍,但卻不嚴加管教,而說的是:

「你這去,定生不良。憑你怎麼惹禍行兇,卻不許說是我的徒弟,你說出半個字來,我就知之,把你這猢猻剝皮銼骨,將神魂貶在九幽之處,教你萬劫不得翻身!」

意思是:

  1. 1. 無論你怎麼惹禍行兇,我不管。
  2. 2. 你敢說出是我的徒弟,你就死定了。

因此,我們有理由懷疑,孫悟空大鬧天宮,是佛派的神仙有意弄出來故意到天庭去搗亂的。因為祖師只交代了這一件事,說得很清楚:就是要你去惹禍行兇的,只要不說出是我的徒弟就行了。

果然,孫悟空因為這身好本事而闖了大禍。這一切,玉皇大帝肯定也想過來了,所以才會叫如來佛親自來處理這件事。

如來佛把孫悟空壓在五行山下,還用一道神符護著他,玉皇大帝難道還看不出來嗎?!玉皇大帝早就想把猴子碎屍萬段了,可有那道神符護著,道派的神仙走不過來,即使走過來了,也不好意思明目張膽的把猴子弄死。

怎麼辦呢?

總之,地上佛派的一個神仙,孫悟空本人,是倒了大霉的,判了500年監禁。而緊接著不久,天庭道派方面也有一個神仙倒了大霉。壞事都湊一塊兒了。

這個神仙是誰呢?天蓬元帥,即後來的豬八戒同志。豬八戒同志出的什麼事呢?耍流氓,調戲嫦娥。鬧得讓所有的神仙們都知道了。

有人對豬八戒「調戲」嫦娥一案持懷疑態度,因為在整個案子中,指證天篷「調戲」的,好像只有「受害者」嫦娥一人而已,並無旁證,怎能以嫦娥的一面之詞就認定調戲罪名成立呢?

之所以會產生這種想法,那絕對是因為你沒有看原著。我們來看看原著上是怎麼說的:

那時酒醉意昏沉,東倒西歪亂撒潑。逞雄撞入廣寒宮,風流仙子來相接。

見她容貌挾人魂,舊日凡心難得滅。全無上下失尊卑,扯住嫦娥要陪歇。

再三再四不依從,東躲西藏心不悅。色膽如天叫似雷,險些震倒天關闕。

糾察靈官奏玉皇,那日吾當命運拙。廣寒圍困不通風,進退無門難得脫。

卻被諸神拿住我,酒在心頭還不怯。押赴靈霄見玉皇,依律問成該處決。

  1. 1. 逞雄撞入廣寒宮。「逞雄」,就是說,你們都不敢!只有我敢!你們看我的!為什麼他有這個膽子敢跑到別墅裡來調戲嫦娥呢?或許因為有玉皇大帝的許可,也或許是真的喝醉了。但「逞雄」兩個字,很明顯是有目的、目標的。
  2. 2. 風流仙子來相接。注意:是嫦娥主動出來接的他。這個問題就大了。嫦娥怎麼可能知道他今天會來?大概是他經常來,天天來吧。另外,《西遊記》中的嫦娥,在神仙界中,是被稱為「風流仙子」的。
  3. 3. 見她容貌挾人魂。「挾人魂」這個詞,足以證明天蓬元帥是第一次見到嫦娥這位風流仙子的。因此,他並不是經常來,天天來滴。那麼,嫦娥究竟是來迎接誰的呢?我們就不知道了,但肯定是有人經常來,天天來滴。
  4. 4. 扯住嫦娥要陪歇。一上來,二話不說,扯住嫦娥就要她陪睡,這天蓬元帥也真是的,怎麼對待嫦娥像對待一個妓女一樣!
  5. 5. 再三再四不依從,為什麼不依從?這只可能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嫦娥要等的人,並不是他,當然就不會依從。二是肯定還有其他人就躲在附近,所以就不便於依從,因為天蓬元帥是逞雄來的。
  6. 6. 東躲西藏心不悅。早就聽說了你是個風流仙子,怎麼我來你就東躲西藏的?跟老子裝純?所以心不悅,你不依,老子就硬上!
  7. 7. 色膽如天叫似雷,險些震倒天關闕。這個也太誇張了吧,怎麼說也不至於弄這麼大動靜。嫦娥無論怎麼叫,也不至於險些震倒天關闕,所以一定是天蓬元帥在叫,其目的多數是故意要讓大家都知道。
  8. 8. 糾察靈官奏玉皇。原著寫的非常清楚,嫦娥並沒有去告狀,而是被巡邏隊發現後去告的狀。廣寒宮馬上就被圍困的水洩不通。尤其「進退無門難得脫」一句,說明天蓬元帥既還沒有進門,也還沒來得及退出之時,就已經被諸神拿住了!
  9. 9. 那日吾當命運拙。那一天啊,是最倒霉的一天!還沒搞,就被他們抓住了。

因此,整個事件的過程已經很清楚了:

原天河大元帥,天蓬,性別:男。帶酒逞雄,來到月亮小區花園別墅,遇到受害人嫦娥。嫦娥,性別:女。職業:不詳。天蓬見嫦娥孤身一人,容貌出眾,便色膽包天,欲行不軌,正強行拉扯受害人之時,被巡邏隊當場擒獲。罪證確鑿。

像天蓬元帥這種情況,行為上只是有這種企圖,而事實上則是「未遂」,並沒有實施暴力犯罪。最多只能叫「猥褻婦女」,或說是「性騷擾」。所以,原著上只把這一行為定位成「調戲」,是準確的。

僅僅只是在拉拉扯扯,其實也沒發生什麼事。那麼,「調戲」是什麼罪?有多大的罪?究竟該如何量刑?如何制裁?天庭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呢?

按原文「依律問成該處決」,處決,就是死刑。

這就叫人感到極不公平了。怎麼那犯上做亂、大鬧天宮的,才只判了個監禁,而這僅調戲了一下婦女的,就該是死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