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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世界做愛的人

以攝影奠定聲名的拉蒂格,始終認為自己是個畫家而非攝影家。他在二十歲時曾到茱莉亞學院向J.P.Laurens學畫而完成了第一幅油畫,二十五歲之後就專心致力於繪畫上,並經常在沙龍與畫廊展出。1952年至1965年間,他在歐美各地舉行了一連串畫展,顯然是打算在藝壇上打下一些根基。然而不知怎麼,繪畫沒有使他闖出名頭來。

No.4 阿卡西爾大道上,1911

No.5 紀蘇和瑪德蓮·提伯,1911

No.6 在聖克勞公園的表哥西蒙

No.7 A.C.F.迪貝冠軍賽,1912

一輩子從來不必愁柴米油鹽,不必靠藝術創作來餬口的拉蒂格也搞過電影。十六歲那年,他的父親就給他買了第一架電影攝影機,這在當時可是最時髦不過的玩意兒了。四年後他拍的影片被人買去用在新聞片裡。之後,凡是最新的攝影器材一發明,他就立刻趕先鋒地實驗起來,20世紀50年代他就拍起彩色透明正片的影片來。說他是攝影之化學測試員也不為過。

幸運的拉蒂格一直以盡情享受的態度,在他的各項創作中遊戲。他有句名言:

我用愛來拍照,所以我試著使愛成為藝術的對象。可是我是為我自己而拍照的,這是第一而且先決的條件——這是很重要的。

拉蒂格不僅一直保持自己七歲時的心態,連他的創作技巧也一直保持著「憑本能的快照」——沒有設計也沒有偽裝。喜歡的東西他就投入,這是有錢人家才辦得到的事,不過——只有具有天分的人才能把遊戲變成創作。

拉蒂格最討厭評論家分析他的作品,尤其當被詢及他是否認為攝影能成為正式的藝術時,最不耐煩。他這麼說:

那是荒誕和無意義的,所有的東西都是藝術,沒有東西不是藝術。一個廚子、一個鞋匠、一個理髮師都可稱為藝術家,要看他們多有天分。

依我看來,光是談論照片而不去拍照真是愚蠢,就好像我不斷地在談論一個我愛慕的女人而不去和她做愛一樣。

拉蒂格一直都熱愛著世界,在他1986年9月13日去世之前,一直用眼睛眨三下的獨特方法,與這個世界做愛。

No.8 比亞里茨,1927

No.9 比亞里茨,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