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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架

北京人最好熱鬧,只要打架,就有看架的。在街上發生點兒小摩擦,本來倆人不想打,看熱鬧的在旁邊煽風點火,有支持甲方的,有支持乙方的。雙方迫於拉拉隊的壓力,不能給自己的支持者栽面兒呀,不得不拳腳相加。甚至看熱鬧的雙方因為爭論過於激烈,也動起手來啦。發生摩擦那倆人都回家了,這幫看熱鬧的還打呢。

看見有人打架,大家最好能幫著勸勸,避免流血事件。不過勸架也要注意,打群架你最好躲得遠遠的,免得被其中一方誤認為是對手,挨冤枉揍。遇見群架最好報警,讓警察來勸。警察穿著制服那,不至於被誤傷。

警察要是沒穿警服,勸架就要謹慎了。我有個朋友是位警官,上自由市場買肉,看見兩個商販打架,義正詞嚴地批評人家,結果後背挨了一鉤子(鉤肉用的)。他忘了自己沒穿警服了,也沒跟人家亮明身份,人家還不算襲警。您說冤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