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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活著

人生似乎是有定數的,比如說吃東西,人這一輩子該吃多少東西,那都是有定量的。你前半生把定量都給吃完了,後半生就沒的吃了。您現在要是身體正常,能夠享受各種美味,真是挺幸福的事兒,但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訓,不要過量。細水長流,多吃幾年。

1.一醉二十年

跟相聲圈兒裡的老人兒提到方清平,沒人誇我會說相聲,也沒人說我能寫東西。第一句話肯定跟您說,「方清平,葛著呢!」第二句話就是,「方清平,那是真能喝酒!」

「葛」,可能跟童年家庭不和睦,造成的性格缺陷有關係。愛喝酒呢,跟這也有關係。這可不是找轍,酒能使人心中溫暖,安全,放鬆。愛喝酒的人,絕不是自甘墮落的人,他們都是渴望友情、渴望親情、渴望愛情的人。

十八歲

我家裡沒喝酒的人,說相聲之前也從沒參加過酒局。十六七歲的時候從學校出來,每天到丁廣泉(洋教頭)老師家學相聲,跟著煤礦文工團四處演出,丁老師頓頓喝酒,我還是滴酒不沾。

快到十八歲的時候,丁老師的相聲隊解散了,我沒地方去,天天跟著師叔李方芝混。他也是「三無人員」——沒工作,沒收入,沒老婆。

我們白天在後海一帶轉悠,看哪兒聚集的人比較多,師叔就用腳在地下畫個圈兒,「這兒就是工人體育場,」我們便開始說相聲。沒人聽拉倒,就當排練。聽的人多了,就跟大夥兒要點飯錢。

晚上回到師叔的家——大雜院裡的一間十平米的小屋。裡面連正經的床都沒有,用鋼筋焊了兩個架子,支著塊床板。師叔坐在露海綿的沙發上,喝著二鍋頭,吃著煮花生,暢談著遠大的理想,「我要組穴,咱上全國各地巡演,上香港,上台灣,上美國……」

我聽得興起,端起師叔的杯子,喝了一大口。啊!我眼前出現了購票的觀眾,還出現了在台上連連謝幕的我……

從那兒之後,我就愛上酒了。

這時候我剛滿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