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施主,請留步 > 師徒情 >

師徒情

我沒辦過婚禮,感覺太麻煩。但是我曾經舉辦過一次訂婚宴,是師父給掏的錢。師父把我們當作兒女看待,認為我們的終身大事,理當由師父操辦。

師父還準備了紅包,師娘準備了首飾和衣服,作為禮物,送給未來的兒媳婦,以表達做父母的那份心意。

我卻不爭氣,沒過多久跟對方分了手。

我母親幾次住院,每次師父都親自到病房探望,還帶著錢去。

母親的葬禮,師父從早晨六點多幫著忙活,一直到取出骨灰,他才離去。他也是將近七十歲的人了,按理說完全可以不管這些事兒了。但是我們在他的眼裡永遠是孩子,他總是不放心我們辦事兒,非得親自張羅。

這幾年我日子好過了,春節的時候給師父的孫子包紅包。師父只象徵性地留下一點兒,堅持把大部分錢都退給我們。他認為他是長輩,給我們花錢是應該的,但是不能花我們的錢。

汶川地震的時候,我到災區採訪。趕上一次六點四級的餘震,我們剛從危險地帶撤出來,我的手機響了,是師父的聲音,「電視裡說你們那兒震了,沒事兒吧?」兒行千里母擔憂,師父也同樣擔著心。

拜師二十多年,師父為我搭的錢就甭說了,光我在師父家喝的酒,就夠一車了。師父說過:「我的師父就不限制我喝酒,所以我也不限制你們喝酒。」師父家的好酒——茅台、五糧液,讓我隨便喝,從來不心疼。

二十多歲的時候,師娘給我介紹了個女朋友,是個內蒙古的英語老師,安排在師父家見面兒。師父和師娘出去了,就為給我們騰地兒,讓我們好好聊聊。我們干聊不過癮,我打開了酒櫃,想喝兩口酒。趕上這女士也是海量,我們把師父家僅有的三瓶茅台喝個精光。那年頭兒茅台還不好買呢,那是師父準備辦事兒的酒。

當然了,喝完酒什麼也沒發生,我們倆各回各家了。

徒弟出名了,師父臉上有光,但是徒弟惹了禍,師父也得幫著了事兒。年輕的時候我比較混,有一次酒後跟人打架,打完就跑了,以為就沒事兒了。

一年之後在師父家,師父才跟我說起來,當時在現場有人認識我,知道我是李金斗的徒弟,直接找到了師父。師父跟師娘上醫院,照顧了傷者一晚上,還賠了錢。事後他連提都沒跟我提過,他覺著徒弟惹了禍,師父理所應當負責。

還有一次我在酒桌上跟一位相聲前輩頂撞起來,師父聽說這件事,並沒有埋怨我,而是趕緊撥通那位前輩的電話,向人家承認錯誤,賠禮道歉。

前兩天師父有個朋友結婚,點名請我去主持婚禮。師父的事兒,吩咐一聲我就辦了。但是他覺著作為長輩讓我白幹活兒不好,買了個手機送給了我媳婦兒。

師父對徒弟就跟父母對兒女一樣,只有付出,從來不要回報。

師恩若水,潤物無聲,用自己的全部,滋養著我們。